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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骷髅手记·死灵狂欢节-第1部分

小说: 骷髅手记·死灵狂欢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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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手记·死灵狂欢节
◎文 /项虎 ◎图/ 何懿


一个重生的骷髅,一个时时刻刻不忘强调自己是死灵法师但是其实在炼金方面更天才的红衣胖子
为了取得死灵王的称号而不断努力~

§重获新生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当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从深深的地底爬到地面的时候,右手正提着一把硕大狰狞的斧头。我浑身无力,累得瘫倒在这片空旷的原野。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我把巨斧横放在腿骨上,借着一道道密集的照亮原野的闪电和我眼中射出的幽光,开始打量起它来。

它显得是那样的桀骜不驯,就像是一头怪兽正静静地趴伏在我的腿上,但这头怪兽却随时准备着显露獠牙,择人而噬,一股犀利猛烈的气势已经透体而出。整把斧头都装饰着极尽繁复而且诡异的紫色纹饰,我不知道那该是某种宗教图案还是某种神秘种族的动物图腾,这使它看起来既妖冶,又狰狞可畏。
在两侧斧面略靠前方,各有一只栩栩如生的金色兽眼,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它都像是正专注地瞪视着你,使你不寒而栗。它的斧柄也略显粗大,摸起来既粗犷,又带有强烈的质感。总而言之,它就是一个怪物,一个浑身充盈着强横力量的怪物。

当一道闪电再次照亮原野,晃得斧面上的金色兽眼闪闪发亮,一个像是来自远古时代的记忆泛起在我的脑海,三个字,那是这头怪物的名字:兽牙斩。

我估摸着这把巨斧的重量至少是我现在体重的好几倍,要知道我现在可是只剩下骨架,真正称得上瘦骨柴。一想想,我居然以一柴火般的骨架把这个怪物从那么深的地底给拖了出来,不仅仅是它的重量,还有它的硕大体形造成的不可想象的阻力,我都不禁后怕并且佩服自己。怪不得在地底的时候我是那样地吃力!

忘了告诉你,我已经是一具骷髅了。在地底醒来的时候,我的脑中像是经历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的洗礼,一片空白,对所有的往事没有一点记忆。这并不奇怪,在这片天奴大陆上,死,并不是最后的终结。其中之一,死去的人将会有万分之一的几率在死去一百年后变成骷髅而复生。复生后的骷髅对于他作为人时的记忆将荡然无存,唯有各类必要的生活经验予以保留。

我不知道别人在以骷髅形态复生的那一刻是怎样的心情,但是正如我从不否认我是一位天才,我也从不否认我是一位豁达开朗的人,呃,从现在起,得叫——骷髅。所以,我对着电闪雷鸣的苍穹狂笑起来。瓢泼大雨劈劈啪啪地击打在我的骨架上,洗刷着上面的泥土,就像为新生的婴儿清洗身上的污垢。我在地底经过漫长的挖掘,快要破土而出时,土壤越来越湿润松软,原来就是这场倾盆大雨浸润的缘故;而那时我所听到的奇怪的声音,原来就是天空中炸雷的声音和豆大的雨滴击打在地面的声音。

“这场天地间的狂欢是否是在庆祝我的复生呢? ”沐浴在雨中,我洋洋得意地想。“生亦何欢,死亦何
哀!而我竟然能以骷髅而复生,岂不是又大大地赚了一笔!”

过了好久,我的右手五根手指仍然犹如铁箍一样紧紧地箍在兽牙斩的斧柄上,甚至隐隐嵌入斧柄几分,而且更要命的是,到现在为止整个右手都还没有恢复知觉。所以,在地底时我都不知道我还有一只右手,以及我这只右手上还紧紧地握着那么一头沉重的怪物;我是单凭我那只可怜的左手掘出通道钻出地面的!

我开始用左手手骨去按摩右手手骨。当我还是一个人,还有血有肉的时候,这样做可以舒筋活血,但现在却只剩下骨头与骨头的接触,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还有意义。可是我别无他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按摩了一会儿之后,我开始一根指骨一根指骨地小心翼翼地掰。这是一项精细活儿,稍有差池我就有可能落下终身残疾。我是一个还处在婴儿期的新生骷髅,没有任何经验,我不知道脱臼对于一具骷髅来说将意味着什么;不过我可不想尝试一下。雨水从我的额头流下,我以为那是我的汗水。我全神贯注地干了将近有一个时辰,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终于渐渐地有了知觉!

从斧柄上拿下右手后,我的目光不自禁地被嵌于斧柄上的那几个手指印吸引了去。我的右手再次握上斧柄,指骨根根以最舒服、最恰到好处的姿势陷入指印中,感觉是那样亲切。我不禁又小小地自我陶醉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以这把兽牙斩的材质,手上需要多大的力道才能做到这样,而这就是曾经的我、身为人时的我所做到的。只怕那时候的我,比这头怪物都还更像一头怪物。

我猜测,在我临死前,也就是当我还是人的时候的临死前,我曾经与人有过一番足以令天地变色的激战。从这把绝对怪物、绝对强横的兵器,以及我最后残留在斧柄上的指印来看,我的功夫绝对不弱,而对方的身手则还要稍强半筹。终于到了一招定胜负的时候,在那个电光石火的瞬间,双方不约而同地使出了全力,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结局,当然就是我死了。我最后一击时的痕迹也永远地凝固在了斧柄上,直到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以骷髅而复生。

我不知道一百年前我与人曾经有过怎样的恩怨,以及是谁杀了我,这些记忆已经全部消失。但是这不重要,因为我知道,今天那人想必也已经静静地躺在坟墓里。过往的一切将就此一刀两断,现在的我,是一个全新的我,我将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骷髅猎人

突然,我机敏地蹲伏在草丛中,向侧后方向仔细地观望,以骷髅复生的我获得了一种近乎于野兽的敏锐觉和感官,使我意识到危险的逼近。想了想之后,我提着兽牙斩小心翼翼地重新跳进我钻出来的那个地底洞穴。身体刚下落两尺,我就使劲地单掌向前一推,身体在反作用力下挤进了后方的泥土中。但是那把可恶的兽牙斩又来添乱,它的重量使我的身体在嵌入穴壁中之后又硬生生地下滑了一尺。

在这天奴大陆上,骷髅的生存状态是颇为尴尬的。人类不承认他们是同类,而野兽也不接受他们;当然他们首先也不能接受野兽。说他是人吧,他已经死过一次,而且身体又是如此,呃,奇特;说他是兽吧,他又能说话,会思考,还用两条腿走路。骷髅就成了一种介乎于人和兽之间的畸形生物。

我感觉到的危险肯定不是来自于野兽。相对于只剩光骨头的骷髅来说,有血有肉的人类更受野兽青睐。剩下的可能就是人类。

我想到我由人向骷髅转变的过程中,予以保留的各类必要的生活经验里有这样一点:骷髅猎人。顾名思义,骷髅猎人就是专门以骷髅,尤其是以初生骷髅为捕猎对象的猎人。初生骷髅就像是人类的婴儿,在能力上是很弱的。就算他作为人时是一位绝顶高手,但是变成骷髅之后,他还得度过一段不算短的适应期或成长期。所以捕猎初生骷髅就像捕猎野兽一样,不算一件太难的事。

捕获到的初生骷髅加上各种禁咒之后,就放到市场上出售。许多既有钱又变态的人家,都以养骷髅为乐趣。养一只小猫小狗,它能和你说话吗?它能够思维,并且善解人意吗?但是骷髅能。骷髅就成了一种高级宠物。举例来说,一只卖到饭馆的肉狗能卖一个银币,一只高级宠物狗则可能卖到一枚金币,而骷髅的价格却是最低一百枚金币起!质量越好,价钱越高。

庞大的利润和庞大的需求市场直接催生出了庞大的骷髅猎人队伍。据说,为了防止骷髅猎人间恶意竞争,相互压价,以致影响到整个骷髅猎人队伍的利益,还成立了骷髅猎人公会。

如果我所料不差,我直觉地感受到的威胁,就来自骷髅猎人的逼近。尽管是在这样一个电闪雷鸣、倾盆暴雨的气候恶劣的夜晚,但我毫不怀疑他们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并且已经大致锁定了我的位置。骷髅猎人对于骷髅有着天生的嗅觉,并且还有自己一整套独特的搜寻方法。

来的果然是骷髅猎人,共有三人,应该是一个小组。他们像豹子一样轻盈地从三个方向潜到附近,最后在洞穴口上会合。

“刁老幺,你果然是有一套,今晚这么恶劣的环境下,你居然还能发现这个方向有一个初生骷髅。从这个洞穴来看,那只骷髅爬出来也就是这一两个时辰以内的事情,他一定还很虚弱,跑也跑不远。把他抓住后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谢……谢 ……谢谢 ……陈……陈……大伯! ”那刁老幺是一个结巴,这会儿才好不容易把话
说完。

就在这时,一道电闪,我正好看见有一个后面隐约连着一根细丝的球状物从上面垂了下来。“这个洞穴可不是一般的深,而且肯定还没有探到底,下面被滑落的泥沙堵住了。为了出来,那家伙估计被累得够戗。”那陈大伯说,那个连着细丝的球状物被拉了上去。
“瞧,他在这儿休息过。”另有个声音冒出来说:“我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不怕你笑话,今晚出来我心里就有些发慌,我老六你又不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从来没有过。你看这天上地上电闪雷劈的,什么时候见过这种阵仗?来到这儿见到这个洞穴之后,我心里的不安更强了。难道你没有看见这个洞穴有点奇怪吗?”
“不……不……不……”结巴又费劲地说道。
“不规则。 ”老六接口道,“不但深,而且不规则。就像从里面爬上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初生骷髅,同时还有一个别的什么恐怖的东西。光一个初生骷髅的话,他能有多重?可是你看这些沉重的痕迹,你能说他仅是一个初生骷髅,或者仅只有一个初生骷髅?这还不是最奇怪的。最奇怪的是他突然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就像我听说过的仅限于某些君王级的死灵法师才会使用的魔法那样,消失在空气中!你看这周围,哪里有半点重物踏过的痕迹?甚至连一个迄今为止我所见过的最轻最轻的初生骷髅踏过的痕迹也没有。可是他居然就这样消失了!”

那陈大伯干笑一下,道:“老六!我看你是压力太大,过于紧张了。连君王级的死灵法师的魔法都搬出来了。就算确实有些蹊跷,但凭他一个初生骷髅,我干这行都几十年了,我还能怕了他不成?刁老幺,你闻闻,他向哪个方向跑了?”

我顿时紧张起来,真被他们发现,打起来的话,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打不过。可过了好一会儿,却听那刁老幺有些丧气地说:“闻……闻不……不……不……到。”

“怎么会闻不到呢?你鼻子那么灵光。别着急,你再仔细闻闻!”

那刁老幺就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这里太靠近洞穴了,他就只闻到洞穴里的强烈的初生骷髅的气味,其他的什么也闻不到,可能是受到了洞穴气味影响的缘故。

“那你就离远点再仔细闻闻。 ”那陈大伯道,“今晚这可是一个大好机会,你小子可要加油干! ”等刁
老幺走远一些,他又对老六说,“你也别胡思乱想了。干咱们这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没见过?”

忽然只听刁老幺一声欢呼,那陈大伯和老六就急冲冲地赶过去。老幺又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天,三人就向同一个方向追了过去。

§红衣胖子

我听见他们的脚步声已经去远,又再等了一会儿,确认地面上没有异常,立刻手忙脚乱地从洞穴里爬了出来。在我复生后,每时每刻,我作为人时的体力都逐渐地恢复在这具骷髅的身体上。现在我的体力更为充沛,拿着兽牙斩已经不像开始时那么吃力了。

选择了与他们相反的方向,我双手搂着至少是我的体重数倍的兽牙斩,跌跌撞撞地小跑起来。我估计那三人至少有七成的可能还会回来,所以我得趁这段时间逃得越远越好。

当身后方向一声奇异的厉啸贴着地面传来之前,我真的以为我已经跑出了足够远的距离;然后我一回头,看见墨汁一般的夜空里正盛开一朵美丽的烟花,花瓣细长,交如网,网口正是我逃跑的方向。尽管我绝对不是一个自恋狂,但此时此境之下我毫不怀疑这朵烟花是为我而绽放,它的美丽只属于我一个骷髅:它绝对是刁老幺那三人又折了回来,发现我深重的逃跑足迹,向同伴们发出了猎物逃窜、合围捕猎的信号。

我更加努力地向前奔跑,根本不敢再回头看上一眼。因为在我身后,我踩出来的两行深深的足迹即使在这大雨中也依然像路标一样清晰,而这,是足以令任何一个正在逃亡中的初生骷髅都精神崩溃的!

忽然,我发现在我左前方的原野上有一点跳跃的火光,在这瓢泼大雨中闪耀!同时我还闻到一股浓烈的肉香,就是从火光那儿传来的。于是,天啦,我竟然突然地有了一种强烈的感觉:饥饿,而且寒冷!可我已经是一具骷髅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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