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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部分

时空走私1859-第200部分

小说: 时空走私1859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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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宪法里就有一条,一旦元老会觉得皇帝不称职,甚至有叛国嫌疑,就可以提交弹劾皇帝的议案,当然这个弹劾皇帝的流程就更复杂更难通过了,但终归是有这么一条。

    换言之,李永吉搞的这套制度,既可以玩君主**式的独裁,也可以玩君主立宪式的民煮,运用之妙,全看时代的发展。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首相的权威才十分的重,除了皇家禁卫军、议院、法院这几个系统之外的一切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都由首相说了算。

    那么,一旦首相昏庸怠政,国家很多的政令就必然会陷入停滞,无法顺利执行,而这也是王韬最为看不惯的。

    说首相权力大,最简单也直观的一点,那就是首相卡着经费。

    虽然帝国有财政部掌管帝国的财政审批与预算,但除了规定的官员薪水之类固有支出外,如果索要额外经费,那就必须找首相签字用印,否则你就要不出钱来。

    王韬现在正在到处推广科举改革,到处兴办新式学校,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可这时候财政部告诉他不能给钱,因为没有首相同意。

    而当王韬去找首相沈世明要经费的时候,沈世明倒是听了不少,可最后就只是一个再议,完后就没音信了。

    这么一次两次三四次之后,王韬的也沈世明搞的越来越上火,后来干脆就想到了告御状。

    告御状现在也不容易,李永吉目前并不在永华宫,依然在虎丘的虎穴中练兵,平时根本见不到人,要找也只能通过无线电话。

    问题是,目前国务院里面,除了首相拥有可以直接拨打给李永吉本人的直通电话外,其他人打电话,只能先打到内务府的皇家秘书处,然后你把你的留言告诉秘书处的值班秘书,值班秘书再转告给皇帝,皇帝再根据秘书的汇报情况,选择跟你直接通话,或者通过秘书转达命令,甚至搁置命令也有可能。

    换言之,目前国务院中除了首相大人,其他人都无法直接跟皇帝通话,只能通过值班秘书转达,而皇帝如何跟你联系,那全看皇帝的心情以及对你的重视程度。

    好在王韬身份特殊,怎么说也是当年李永吉亲自提拔的大员之一,还算印象深刻,所以他一次两次三四次的告状,加上他还联络了其他阁员一起告状,终归也起了点作用。

    就是说,内阁成员的集体告状,终于让皇帝李永吉也无法忽视,并且开始直接打电话问沈世明最近的工作情况。

    “让你低调做人做事,可不是让你怠政。”李永吉直接道,“让你以学习为主,也不是让你什么事情都不管,你看看,才上任多久?就有这么多人告你的状,你是怎么做事的?”

    对此。沈世明只是恭敬的回答道:“陛下,臣承蒙皇上厚爱,怎么敢怠政呢。现今这个情况,实在是另有原因。”

    “哦?什么原因,我倒是想听听。”

    “陛下且先宽心,请容臣慢慢禀报,其实就算陛下不问,臣最近也要抽时间跟陛下汇报一下最近的心得的。”

    紧接着,沈世明就开始一点一滴的针对告状内容做起了解释。不过说是解释,但因为引申的东西更多。说的也更详细,不如说是一种工作汇报。

    按照沈世明所说,他当上首相之后,虽然是按时上下班。但其实都是拿着资料与文件回家,回家后也依旧研究学习个不停。

    由于从不见客,也不去跟人打交道,这让他有了充足的时间去学习与了解帝国目前的行政机构,到如今,他已经基本掌握了政府的官僚体系以及运转程序,并且还从中发现了许多问题。

    他之所以不怎么召开内阁会议,找其他内阁成员开会,是因为他觉得暂时来说。开会意义不大,纯粹是浪费时间。

    因为现在帝国的行政机构只有一个基本框架,但各方面都严重缺人。很多位子都是只有官位却没人上任,所以就算开会讨论出一个章程,具体到下面的实施,也不会有多少效果。

    毕竟中华帝国讲究依法治国,按照沈世明的理解就是**家,所有官员的行政作为都有法可循。虽然没具体的法律条文,但什么级别的官能管多大的事儿。还是有明确规定的。

    比如市长就管本市的事儿,市警察局长就管本市的警察局,市财政局局长就只管本市的财政问题一样,简单说就是各司其职,不能越权。

    本来这是个好事儿,能够责权分明,一旦出了问题,可以很快找到相关负责人,避免互相推诿,这就叫官员负责制。

    而在官员负责制的同时,为了避免人浮于事,懒政惰政,还同时实行行政命令限时制。

    所谓行政命令限时制,就是指根据不同地方不同官员的情况,规定一个执行命令的时间限制,以加快官员执行命令的效率。

    具体而言,比如一个行政文件从上级官员签署生效,到派到下面的官员具体执行,都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或者说有一个限制的缓冲时间。

    如果在时间限制内执行公务并完成命令,就是优良,如果完不成,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去执行公务,那么就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报告,解释要是不被上司认可,就要受罚,但不论是否被上司认可,你都是多了一个未能按时完成行政任务的污点,这个污点会记录在案,伴随你的一生,影响你以后的政绩考评。

    平心而论,官员负责制加行政效率限时制,的确可以加快行政效率,让各级官员不敢怠慢,通常是得到命令就赶紧去办,生怕做晚了就被责罚,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这两套制度,可以说最早是出自李永吉的建议,但最终制定并实行出来的,却是首任首相李永昌,这也是李永昌最得意的几个制度之一。

    但是,万事有利有弊,这两个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从上到下的催逼制,再加上各地的内务委员的监督挑刺,导致所有中下级官员在接到上级命令的时候,通常不会多做考虑,不会过多考虑下面的实际情况跟困难,而是一门心思先强制执行上司的指令,这难免会有些生搬硬套,造成一些地方上的不和谐。

    虽然现在因为官员少,命令也少,问题还不算多,但因为行政命令过于生硬,从而造成的官民冲突的事情却已经发生了不少。

    最典型,也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强拆问题以及修路问题了。

    不管是为了以工代赈也好,是为了加强地区间的联系也罢,反正李永吉从一开始就很重视修路,他的九个生产建设兵团,除了三分之一的人在搞城市建设,比如南京建设兵团的大部,其他三分之二的人几乎都用在修路上,所以本质上就是九个修路大军。

    修路本身是好事儿,特别是在财政充裕的情况下,既能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够改善民生。还能够加强国防,算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儿,这在沈世明看来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政策。

    但是。因为修路的时候过于简单直接,只强调简短,路线几乎都是从地图上直接划线,最多考虑到是否要绕山饶水而行,却根本没考虑中间会遇到多少个村落,多少个民居,也没考虑遇到民居的时候要不要绕道。因此修路过程中必然更当地住户产生冲突。

    简单说,修路的宗旨就是十六个字:遇山绕路。遇水搭桥,见房拆房,见坟填坟。

    虽然也有补偿款,但补偿款的数目是不同的。通常是根据当地的财政能力以及被强拆户的经济情况来进行补助。

    而且,很多地方,特别是遇到祖坟的情况,那是给多少钱也不搬的。

    本来类似这种事情需要好好的协商解决,问题其实也不算大,可就因为官员负责制以及行政命令限时制的催逼,加上中华帝国新政府官员大都是商人小吏等投机分子,又仗着警察的撑腰,只顾着上司命令。从来不管下面死活,所欲遇到这种事情都是直接动手强拆。

    可想而知,这种拆屋填坟的举动。必然会引来淳朴民众的反抗,而一旦发生反抗行为,根据帝国政府的规定,那就是根据事情的性质以及影响不同,把反抗评定为冲突或者造反。

    简单说,就是反抗规模小。暴力抗法的村民人数少,抵抗小。那惩罚力度就小,反抗规模大,村民抵抗力度大,那惩罚力度就大。

    惩罚力度都是以法律的形势分级,最低一级叫官民冲突,一般是先进行调解,劝说,这个调解期有时间限制,如果调解期间劝说不成功,那就根据情况修改政令或者强制执行,但通常是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把闹事分子抓起来,行政拘留十日到三十日不等。冲突期间,执法者可以使用有限武力,也就是冷兵器,比如警棍、盾牌,但不许使用杀伤性武器,擅自使用杀伤性武器的严惩不贷。

    高一级叫动乱,动乱通常是直接调集警察进行抓捕镇压,先把人抓起来再说,这期间通常会使用有限热武,比如可以使用步枪手枪。

    再高一级那就叫造反了,一旦被认定造反,当地驻军就可以参与镇压行动,可以使用最高武力,比如大炮,务必把造反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最高级别的,那就是叛乱,这种情况可以调集周边的驻军,甚至可以调集禁卫军进行镇压,手段自然也就没有限制,惩罚力度也是最高,通常叛乱分子是无法得到宽恕的。

    毫无疑问,这一套东西跟秦朝的酷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最多就是因为多了内务委员的监督,因为有无线电的上传下达,再加上热武器的威力,能避免一些冤假错案,而且镇压力度也更强,普通民众很难在没有主力军队的支持下造反成功。

    就目前而言,李永吉身为皇帝,身为全国武装力量最高司令,上到禁卫军这种主力部队,下到各级民兵与警察部队,全部都是铁杆保皇派,所以地方上哪怕因为种种原因而发生官民冲突,只要有相关的行政命令,那么哪怕同情对方,也要果断的前去镇压,这也让地方官可以更加的横行无忌。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修路问题所造成的镇压行为可以说从来都不曾断绝过,只不过因为造反的规模都比较小,大都不超过动乱级别。

    虽然因为镇压之后,可以起到杀鸡儆猴一样的警示作用,让其他遇到类似事情的村民不敢违抗修路大军,乖乖的听话,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江南地区,但山东苏北一带就不同了。

    苏北跟山东这些地方民风彪悍,对修路跟强拆的抵触情绪很大,经常发生争不过就干脆全村去当土匪的事情,所以说强制修路的结果,就是让当地匪患又有了逐渐壮大的趋势。

    匪患壮大,当地新政府往往就是提高镇压级别,用更强的力量去镇压,长此以往,当地民众对地方官府的感观也越来越差。

    虽然地方上也有信访局,但当地人根本不敢去信访局反映情况,只想长途跋涉的过来告御状。而地方官呢,一般就是想方设法的阻拦告御状,这又加深了官民冲突。

    沈世明认为。如果修路是必须执行的,是不可更改的国政,那么为了降低官民冲突的恶劣影响,或者说为了尽量不给皇室与朝廷摸黑,就应该给地方上更多缓冲时间,让他们可以有更多方法去调解,尽量不发生冲突。

    那么。如何给地方更多缓冲时间呢?很简单,在无法更改前任政策的情况下。就只能上级部门怠政,也就是不下放权力,让地方上更束手束脚。

    简单点说,地方上一旦要碰到修路造成的矛盾。如果要提高到动乱级别,要调集警察大部队去镇压,并且使用热兵器动武,通常都会先上报,请求上级部门批准,上级也会直接打到国务院,请求国务院批准动用警力镇压。

    那么,如果国务院在这个时候压着地方的动武请求,不下达批准的行政命令。那么当地警察就不敢调集大部队进行镇压,而地方官没办法下,只能继续进行调解劝说。

    这个情况就有两种情况发生。要么地方上调节成功,要么调节不成功,而给了大家更充足的时间了解事情的严重性之后,如果还是不行,再动武也就说得过去了。

    不过考虑到地方官的尿性,所以沈世明的办法是下派国务院的中央干部前去调节。事实上他已经在这么做了。

    别看他在任上不声不响很低调,但首相是有秘书的。也就是首相幕僚团,像伍廷芳就是幕僚出身。

    幕僚是直接听首相命令的,所以遇到这种事情,沈世明都是直接派自己的幕僚,以特使的身份前去了解情况,调节纠纷,或者尝试绕道,或者适当给予更高的补偿,实在不行再动武。

    当然,这期间修路的进度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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