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魅宫十二夫 >

第106部分

魅宫十二夫-第106部分

小说: 魅宫十二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言以沫勾唇浅浅一笑,“并非每个女人都希望嫁给君主这样的男人。男女本该平等。我就是我。如果接受不了就别走近我的世界。”

男人于她而言,只是寂寞时的一剂激情药。她不温柔,脾气算不上好,受委屈不会放在心里,会想办法发泄。在男尊女卑的世界,她不想要感情负累。

言毕,在皇甫绝世惊异中,衣袂随着她轻浅的脚步翻飞,留下一道柔美的弧度。

世微抬下巴,眸光遽亮,抽了口气,“小色,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女子?我还是第一次从一个女人口中对君主不屑一顾。我敢打赌这绝对不是欲擒故纵。太有趣了,说不准这次国宴不会太让人大失所望。”

皇甫绝色依旧面无表情,冷冷道,“不过是女人。”

“小色,这你就错了。以双绝公子的身份地位,在加上容貌,足够让世人神魂颠倒,女人呢,见了何时移得开眼?你别的在行,可看女的就是外行了。首先是气质,然后才是姿色,最后是看内涵。以她的气质,睿敏却潇洒,随性却冷清,淡漠却狡猾。楼兰女神当真无愧呢。别告诉我,你揭开她的面纱,是想一窥美色?”

皇甫绝色沉默不语,留给他一个冷漠孤傲的背景。

皇甫绝世无奈的耸耸肩,摇了摇头,君主什么都好,就是一点,人太完美了,以至于见过他的人都要自卑。真羡煞人啊。

言以沫顺着曲折的长廊一路行至琉璃殿。

夜幕降临,灯光璀璨,光芒亮如白昼,整个琉璃殿通亮耀眼。金碧辉煌,庄严肃穆,霏雾氤氲。缕缕芳香飘逸而出。国宴的风采,彰显无遗。

宴席已经开始。参加国宴的人都已入席。殿中的龙椅高高散发出金光,下首是众位夫人的位置。傅倾颜,卫氏,钱氏风姿绰约的列坐。却独独少了她这个夫人的位置。

“小姐……”

“无妨。”言以沫见环佩欲言又止,出言说道。她本来就不打算坐在殿内,如此甚好。

她目光移向殿中高高在上的人,君临天金冠束发,光彩照人,举手投足间更显尊狂傲冷戾,新路霸气更胜往日。让人一眼望去,确如他的名字,君子坦然立于天地,大气凛然,君临天下之势。华灯笼罩在他身上,绝症的面容宣出罕见的平静。锐利的金眸透着几分萧飒之意。

她望着他蹙必须,这样的男人,权利在手,指点江山,运筹帷幄,他有作弄狷凛傲的尊,身边从不缺女人,行为举止不受外界钳制,所有一切在他眼中势在必得。对这样的人,或许是求不得而令她追逐。

盯着他竟有些收不回目光,果然是一只妖孽。

君临天觉察到一抹窥探他的目光,金眸一缩,目光不算尖锐,却也在花灯初影下看到她的身影 。

言以沫心下一颤,那目光冷骏而威严慑人心魂的惊悚。这样的目光怕是没人敢与他对视,不过她是言以沫,对此回以淡淡一笑。若无其事地步入大殿,准备她今晚的压轴戏。

大殿气氛极好,凤歌、羽歌和卫简儿献艺完,在喧闹声中,傅倾颜步入舞台。

“天下之大,不知还有谁在傅山长面前自称绝色……”

“先有凤歌姑娘,羽歌姑娘的歌舞,再有醉音阁的山长,如今的四夫人上台,是何等的赏心飞悦目,凤姿卓拔……”

“没错,今晚想必是四夫人最后压轴。”

“早闻四夫人温柔文雅,性如兰,今日倒是有幸一见……”

……

所有人窃窃私语,都拭止以待这最后的盛况。

傅倾颜一身魄褚裙,迎风而立,衣袖卷荡,去髻微挽,薄施粉黛,神态优雅的缓缓走近舞台中央。看似温和的笑容,眼中却容不得任何人,唯有高高在上的君临天。佳人回眸,犹如睡莲初绽,朦胧之中,芳华尽显。

言以沫抬眼看去,只见傅倾颜轻旋舞动,微垂的丝带,随风飞舞,飘渺似仙。粉色的面纱,将她的面容掩盖,却遮挡不住蕴藏在眸子中的流光溢彩。

舞台上,美人裁玉为骨,化雪为肌,摆间婉转多姿,曳地襦裙飞飞扬扬,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弧度。宛若烟花爆发时的绚丽,周身闪动着光滑。即便是平常的舞姿,在她身上却完美无比。

无限妖娆,妩媚娇柔,柔美中多了几分风情,似水迷离,欲醉欲羞。

言以沫无法用言语形容她的舞姿,她的美,她的舞虽不是血舞,却震撼在场的人。甚至堪称绝色的她,在舞动中身上的气质太多特别,只要是人都会被吸引。

而她,也不例外。

一时间,所有人都忘记了呼吸,生怕一小心仙子就会飞升离去。

当所有人都注视着傅倾颜时,当傅倾颜眼中只有君临天时,君临天正执起酒杯,波澜不惊的看着。居高临下的威严说明他从不是一个贪图美色的人。

言以沫专注的看着傅倾颜,并未发现有一抹灼热的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

〆﹏、糯米TXT论坛≈◆woniuyihao◇丶为您手‖打╮

番外——魔殇

阎王殿

盘旋着浮雕暗黑金龙的十八根大柱将阴寒黯淡的大殿支撑着,宽敞的大殿,精致的雕刻,黑色软榻上斜卧着一名女子——她就是阎王殿的阎君。

世人都知道阎君,并非知道他的性别。女子眸光灿若寒月,深邃如夜,眉似剑削,肌肤皎玉,神情冷漠,身形昂扬,气势展现一股天然的煞气。

而她此刻正冷冷的看着我——魔殇。

七月七,阎王殿,血轮眼,万物惧,魔殇显。

魔殇。

魔殇。

魔殇。

成魔而殇。

我喜欢这个名字,不为别的,只国为是自己取的。

满殿喧杂之声渐渐隐没,夜归于平静,今日又是七月七,遮天蔽月,血亮之夜沾染一比诡异。过去六年,我天天泡在血池中,天天喝着她灌入我口中的滚烫鲜血。

她说,血轮眼,很闰。

她说,魔殇,你很美。

所以她在身上下了血蛊。丝毫不念瘃我是她的亲生骨肉。将我推入万劫不香的深渊中独自挣扎。这就是她活着的乐趣。

中血蛊者,这一生只能为血而活,双手沾满鲜血。

所幸,我也爱上血腥的滋味。红的仿若灼热的骄阳,红的宛如初升的朝霞。在我触摸的黑暗中,唯有一片血红。

远处火光照在她身上,剑气剑落,忽明忽暗,裹着浓浓的血腥之气。她那双星辰般的眸子在警告我,忤逆她,只有死。

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冷漠、残酷、吐血。同时我也学会了隐忍。

今夜无法避免,我将用年仅六岁的身躯对付十个黄金猎人。

“啊——”

我厉声执起手中的剑,眼眸看向大殿内的十名黄金猎获人。直接迎了上去,刀剑相撞,手腕微震,掌中虎口处溢出血,目光映血更红,脸色寒似冰。

我不能输——

我不能在她面前死去——

我不能让她如此践踏仅存的尊严——

步子一迈,双手执剑,血染衣襟,血色眸子一转,透着天边红日隐隐似血之景,将眼前的黄金猎人迷惑,一剑直抵喉咙。接下来九名黄金猎人,也死于我的血轮眼的光晕。

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惊讶,满身痛楚,也抵不过她的动容。

“娘亲,足够了吗?”

这是我六年来如此慎重的称呼阎君的娘亲,好熟悉的字眼,却如此陌生。

满殿的血腥味被冷冷的风吹散,我缓缓收起剑鞘,剑柄之上的血还未凝固,舔了口血,恍若之间我找到一种刺激感。

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离开阎王殿。七月七,这一日我发现有一种武功是能让她毙命。

血蛊之毒,让我不在成为她的傀儡,反而因祸得福。从红眸逐渐变成血轮眼。想起过去六年对她的依恋,那怕一点点的母爱也从此刻荡然无存。

“娘,娘,为什么打殇儿,殇儿脸痛痛,脚也痛痛,眼睛也痛痛——”

“打你真怕脏了我的手,你知不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耻辱——孽种。”

真是可笑啊,孽种带在身边就是为了每天折磨。原本以为我可以年幼无知,天真无邪的假装,泛着泪水告诉她,“殇儿不是孽种,殇儿是娘的宝,很乖,娘你别打殇儿,娘别离开殇儿”

”啪“

一只大掌打在我脸上,我抚摸着脸,红眼不停眨动,迷茫看着是“娘亲”女人身上,晶亮的红眸泛着水光,“娘,殇儿很乖的——”

“我最讨厌看到你这双血红的眼睛,滚,不要再让我看到你,给我听清楚了,看一次打一次……”

“我是你儿子,你就这么厌恶我?”

“你不是我儿子。”

“我恨。既然如此为什么生下我,为什么生下我后让我自生自灭。你不告诉我爹是谁,从现在起我不会问你。因为我就是个野种。呵,你不配做我娘。”

“如果可以选择,我不会生下你这样的耻辱,你的存在毁了我的一切——”

“那你去死。”我从地上爬起来,从靴子中拔出匕首猛地刺向一脸憎恶的女人,望着手上愈来愈多的血液,多了几分狠意,“娘,你活的如此辛苦,我帮你。”

“……”

显而易见,我虽刺伤了她,却没令她致命。而她只是冷冷看了我一眼,眼中包含讥讽。

我想从今以后,我杀她简直易如反掌。因为这一双能操纵万物的眼睛。

脑中一边回想着,一边沿着昏暗的道路向锁魂楼走去。锁魂楼我最爱的地方,是阎王殿最高的顶阁,里面有着无数典籍。

每一层书架上,都收集着中州大陆上每个人的一生。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世人的点点滴滴,也记录着黄金猎人杀人的全部过程。手段尤为残忍。

而我的乐趣就是从这些资料上找到发球我的慰藉。

从那以后,我见过阎君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呆在锁魂楼的时间越来越长。少了她的打骂,我还真不习惯。

有一日,她亲自跑来锁魂锁看我,给我带来一件红色的衣纱。当我穿上时,水袖萦绕,格外妖魅。

舞动着,甩动着,旋转着,跳跃起步,像只红色蝴蝶翩翩起舞。我第一次笑了。

“脱掉衣服。”

我一愣,停下手中的动作,一脸清冷的看着她。‘

“我说,脱掉衣服。”

我抬眸看着她,脱掉身上的红衣,摔在地上。

“脱完,赤裸着身。”

我听着她不带任何感情的话,脱去身上的束缚,一丝不留。

“仔细看着。”

我还未回神,只见她同样一丝不挂的裸露在我眼前。赤着脚踏在绒毛上,忘记一切,不带一比牵挂,心如止水,身无旁鹜的舞动起来。

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温柔的她,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她。从她孤傲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柔情。

我不知道为何一个人可以如此反复无常,也不知道身为娘亲的她为何如此对我。

或许,像她说的,情能殇人。

那一舞,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她。

翌日早上,我看到她安静的躺在床上,安静平和,眼不阴阴霾尽褪透着温亮的光。走的及时,去的安祥。

从那天起,我接手了阎王殿。

我不知道她为何选择死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只字片语。唯独桌上做好了一碟的糕点,全是我爱吃的。而她如此简单的将我抛弃了。

那一日,我哭了。

那一日,我其实一点都不恨她。真的,我不恨她。

那一日,我想起了她的好。想起她做的糕点。

原来,她除了打骂我,其实也爱过我的。

只是,她的表达太迟了,也太晚了。

时光飞逝。

十五年的时间足够我变的强大,也足够消磨一些记忆。

红衣,红眸,红色油纸伞成为我魔殇的代号。

我喜欢一切红色之物。常常喜欢对着铜镜发呆,偶尔捏起笔画着眉,沾点粉,胭脂在脸颊上散开,配合着我这张谈不上娇媚的脸,似多了邪魅在绽放。

我时常在想镜中那个恬静温雅犹如小家碧玉之姿的红衣女子,红色艳丽若血的眸,白皙的皮肤,穿着红纱舞裙的到底是谁?

男儿女相。

我恨透了这个词。讨厌男人猥琐的目光,讨厌女人淫荡的注视。

我一直孤独着,一直找不到方向。只能将心中的空缺,心中的虚空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我顽劣、狠辣、戏谑人生。

直到在虞城遇到传闻中的魅宫五公子,听到他们随意的谈论着各自喜好,还有对我的评价这般悠闲,如此慵懒,我发狂的嫉妒。

万历1780年,三月初一,这一天,我记忆深刻,终身难忘。我就在魅宫五公子泛舟湖上钓鱼的那条般上做船夫。

公子祈指着水中的鱼来评价我,“他魔殇如何顽劣,也如同水中的鱼一般,他的眼泪流在水中,离开水,他将无法生存他很寂寞,因为他只能待在水中。一辈子困在水中,是他们永远无法跨越的屏障。而他习惯于玩弄世人,试问这样的人活性能改?”

其实不然,他公子祈是第一个懂我的人。我震惊之外甚至透着窃喜。此人合我口味。

公子峥同样也对我做出评价“他魔殇空有一副皮囊,不讨喜的性子,男儿这样活着,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