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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锦绣医缘-第14部分

小说: 锦绣医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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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权气得鼻子都歪了,指着徐子煜骂道:“你闭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怕我为难她是不?”

徐子煜继续赔笑:“九哥说哪儿话呀,你这可冤枉小弟了。”

朱子权气怒不已,他如何不知这小子的心思,真真是气死他了,虽然他昨天是有些过分了,但,他也只是无心之过,这小子怎能还不依不饶?

……

沈无夜的病情得到控制后,锦绣也不敢掉以轻心,每日例行的问诊已是雷打不动了。

这日里,她依例给沈无夜把脉,发现门口停了好些豪华马车,便问:“今日府里又来了客人?”

小丫头道:“是的,是……”忽然想到主子的吩咐,立马住了口。

所幸锦绣也只是随意问问罢了,也没说什么,给沈无夜把了脉后,又示意他躺在床上,她附身听他的肺部,这沈无夜瞧着胸前这颗头颅,闻着一股青草香味,忍不住问道:“你用的什么洗头?闻着挺舒服的。”

“不要说话,闭嘴。”锦绣轻喝。

沈无夜连忙闭上嘴边,但很快又不满了,他可是堂堂韩国公府的世子,奶奶是鲁国大长公主,母亲是安阳郡主,身份尊贵,地位超然,平时候他打个喷涕都有人吓得腿软,就算京里那些太医在自己面前也是恭恭敬敬,哪里像她,居然丝毫不把自己放眼里,还时常喝斥,实在是胆大至极。

在锦绣起身之际,他扯住她胸前的辩子,“你可知本公子是谁?”

锦绣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轻佻轻浮之人,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道:“你是谁与我何干?”在她眼里,只有病人与正常人的区别。

沈无夜气得坐正身子,“我是韩国公府的世子,我奶奶是鲁国大长公主,我娘是安阳郡主,太皇太后是我祖母,当今的皇上是我舅舅。太子是我表哥。”然后一副得意的模样,等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花容失色,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导跪到自己脚下,说自己有眼无珠。

偏偏锦绣不过是挑了挑眉毛道:“原来是个二世祖,失敬,失敬。”

二世祖?这是什么东西?沈无夜一时间怔住了,又见锦绣面色平淡,又觉得不满,可又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你可知道,一般的奴才才见到本公子,可是要行叩礼。”

锦绣同情地望着一旁侍立的四名丫环及四名小厮,淡道:“做你的奴才真够可怜惜的。”

“你,你……”沈无夜气得差点从床上跳起来,所幸许太医及时赶了过来,陪着笑安抚道:“世子爷,锦绣不过是一介山野小民,如何知道这些规矩?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与她一番见识。”

沈无夜重重哼了一声,斜睨着一脸平淡的锦绣,这小丫头长得还真不赖,前阵子没有细看,今日里居然发现这丫头生得真不错,水灵灵的脸蛋儿,不大却又灿亮的眸子,像极了天上的繁星,带笑的唇角似有似无地浮现出两个梨窝,露出里头的两颗小虎牙,像极了奶奶养的小白免,可爱至极。

目光继续往下看,有些失望,初夏的季节,府里的人都穿上了薄薄的夏衣,好些身材丰富的丫头胸前已高高隆起了,而眼前这女大夫,基本上毫无看头,不由失了些兴致。不过瞧着这人脸蛋儿还真的水嫩,尤其那双似乎会说话的眸子,常常带笑的梨窝儿都异常吸引着他,顾不得徐子煜耳题面命的警告,不禁大脑的话再一次脱口而出。

“你治好了本公子的病,本公子要如何感谢你呢?”不等锦绣回答,他又道:“做我的小妾可好?包你穿金戴银,锦衣玉食过完下半辈子。”

一旁的许太医不禁怔住,韩国公世子的小妾,虽说做妾不光彩了些,但对于锦绣这个孤苦无依的孤女来说,也是鱼跃龙门了。而周围侍立的几名侍女则面色复杂,但对王锦绣却是没有丝毫嫉妒心思,毕竟人家医好了自家公子是事实,若是没有她,她们这些下人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而外头偷听人的人差点肺都气炸了,徐子煜暗骂这个表弟,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而与他一道的一个少年则用恶狠狠的光茫瞪着沈无夜,小声骂道:“败类,纨绔。”

徐子煜面色古怪地瞅他一眼,轻咳一声。那少年瞟他一眼,不爽道:“干嘛用这种眼神瞧我?”

徐子煜咳得更凶了,他再度古里古怪地瞟了他一眼,想说什么,最终顾忌这少年的身份,摇了摇头,没有往下说。

但少年却不依不饶,非要徐子煜说出来不可。

徐子煜被逼得无耐,只好如实说道:“顾世兄称我表弟为败类纨绔。可我好像听外头传言,顾世兄可是有小霸王的美誉,我表弟可没顾世兄这般……声名响亮。”

这少年便是顾东临,金陵城谨阳侯府的世子顾东临。被徐子煜这么一翻抢白,脸色由红转青,由青转红,再由红转白,他嘴巴张了张,最终却一个字都辩驳不得。

 第29章 宁做鸡首,不做凤尾

暂且不提窗外偷听偷看的人,单说屋内锦绣则眉毛都不动一下地道:“公子抬举了。”然后起身,把针放给许太医,“许太医,劳烦你了。”

沈无夜叫住她,“你还没回答我呢?”他见锦绣沉下脸来,不由扬眉,“怎么,你还不愿?”

锦绣扬眉,“宁做鸡首,不做凤尾。”

沈无夜嗤笑一声:“鸡首?鸡首算得什么?能有凤尾风光么?”

窗外的徐子煜听得大怒,再也忍不住,提了袍子进得屋子里,他前脚才踏进屋子,便听到锦绣声音冷淡地道:“人各有志。”

“呵,怎么,你以为救了我,就妄想……”

“无夜!”徐子煜厉声喝止了他,大步来到床前,“你这性子该改改了,怎能如此对待锦绣大夫。”

沈无夜不以为然,“不是付了诊金么?”

徐子煜忍着怒气道:“若无锦绣大夫超凡的医者之心,就算你再有金山银矿都捡不回你这条命。”他真的受够了,这个表弟早已被宠坏了,他也懒得与他说大道理,忍着怒火道:“等你的病好后,还是回京吧。令祖已经够担心你了。”

他现在真的后悔死了,早知表弟会是如此德性,当初他就不该听从母亲的话,把他带在身边。处处受制不说,还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他,如果他是三岁小孩子也就罢了,偏偏,他身份非比寻常,打不得骂不得,还得供着,生病了也不安份,与丫头胡来,甚至还对大夫无礼,真是不知死活。

沈无夜撇唇,再一次咳了半天的嗽,总算咳得差不多后,在小厮的侍候下吐了一口痰进痰盂,这才道:“好不容易离了京,肯定要好好玩玩才成。”

趁着他们说话的当,锦绣悄悄退了出去。出了院子后,仰头望天,长长吁口气。她拒绝许太医的建议是完全正确的。就一个沈无夜都是如此的放浪无礼,京中多如牛毛的贵族,哪一个是善与之辈?

虽说徐子煜给的诊金极其高昂,让她在短短十天时间内就变成小富婆一枚,但侍候这样的病人,若无良好的忍气吞生的本领,迟早要得内伤而亡。

回到家中,锦玉还在学堂里没有回来,开始准备做午饭,这儿因离学堂较远,锦玉来回吃饭不方便,所以锦绣在考察了那苏师娘的手艺后,便单独给了苏夫人一两银子,让锦玉中午就在苏夫子那吃一顿。

中午锦绣一个人吃饭,人就就变得懒散,现在她手上有银钱,也不在乎花那么点钱了。随便去外头买了个手抓饼填了肚子后,又开始整理药材及自己的药箱。

拜给成家庄的贵人治病所赐,锦绣的名气倒打响了出去,如今前来看病人的比往回多了不少,都是些小病小痛之类的病,抓两副药吃了便没事,当然收的钱也是极低的,也就几个十来个钱,虽说无法与徐子煜给的诊金相提并论,但靠医术挣钱,也是件不错的好职业。

如今病人比往回多了,自己采的药也不够用,锦绣也只能去药店买些药回去。

把要采买的药单交给抓药的伙计,锦绣坐站在柜台处,观望着这里头的坐堂大夫。

这楚氏医馆在金陵城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听说这儿坐镇着专攻骨腑的刘姓大夫,前来应诊的病人多如牛毛。她也一时猜不出哪位是妙手刘,便问那伙计,“刘大夫可在这儿?”

那伙计一边称药一边道:“刘大夫出诊去了,是西大街的赵家。”

锦绣在杏林界混,当然知道这一行里有多少高手,除了楚氏药馆里的妙手刘,还有楚氏的当家人楚天雄父子,也是杏林界的佼佼者。除此之外,就属东大街的齐氏药房的齐如月兄弟,另外还有些规模较小的小药馆,总的说来,金陵城约有药馆十八家,而卖药和看病一手抓的药房则只有少数四五家,其中最大的一是楚家,二是齐家。但相对来说,楚家因为多与富贵人物打交道,是要比齐家吃香不少。但齐家能在繁华的金陵城占有一席之地,本身也有几下子的,除了过硬的医术外,就是稳定的货源,再来便是良好的医德。而一这方面,楚家就不如齐家了。

就在等伙计称药这一盏茶功夫,锦绣便看到好些穷苦病人因为太高的诊金而忘而却步,而这些坐堂大夫一个个神色高傲,对富贵人物巴结讨好,对贫穷人物百般冷落傲慢,不由暗自摇头,身为医者,爱钱本没错,但爱钱爱到势利了,就是违背了医者的职业操守了。

……

在许太医及锦绣的合力医治下,沈无夜的病也好的比较快,在第十天左右,除了仍是有些咳外,也别无其他症状了。但锦绣知道,肺炎最容易反复,所以时刻叮嘱他要好生休息。

沈无夜在鬼门关闯了一回,也知道这咳嗽的霸道,哪里还敢任性,乖乖地任锦绣搓圆捏扁。

锦绣每回过来,朱子权却是雷打不动地也跟着过来,大概是有了前车之鉴,就只是站到一旁,很少说话,锦绣大多时候都是装作没看到他。实在免不过样,才不得不敷衍两句。

徐子煜也不知道九哥还呆在这儿做什么,但又不好赶人,只得自己辛苦些,每回锦绣来了后,不管手头是否有事,都要立到一旁,名为关心,实则监视。实在是无夜这个表弟早被宠坏,就怕他又做出让人抓狂的事来而不好收拾。

至于朱子权,他更怕他趁他不在的时候欺负锦绣。锦绣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来的,若是在他的地盘上受委屈,他这个主人也难以辞咎。

看在徐子煜及白花花的银子的份上,对于沈无夜的百般无赖行径,锦绣通常是视而不见。至于朱子权,她尽量不去惹他,实在万不得已,才虚以委蛇。

反正这沈无夜被这回的肺病折腾惨了,也不敢托大,老打老实地呆在屋子里乖乖吃药,彻底忌掉生冷辛辣之物。

而这朱子权,最的也变得挺乖的,大多时候都只是立在一旁当雕像,她也懒得理会他,纯当作空气。

 第30章 知足了

第十四天的例行问诊,这沈无夜的脉相已基本平稳,不过咳嗽虽只是小病,也是怪折腾人的,沈无夜自小锦衣玉食供着,身子自是强壮,耐何这家伙在房事方面过于折腾,体内已有些亏空。但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她只负责治他的肺病。如今他的脉相已平稳,肺部也听不出任何杂音,除了还有些咳嗽外,病情基本上已大好。除了再吃几贴药,加上几味补品一道吃一阵子,自是没什么大问题。

今天例行的趴在他胸膛上听他的肺部,沈无夜因顾忌着表哥,又顾忌锦绣手头的银针,不敢动手动脚,但嘴上却道:“王锦绣,本公子忽然瞧中你了。跟我回京,与我做妾可好?包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屋子里侍候的人不料自家公子会是如此的蛮横,纷纷不知所措地望着锦绣,心里又艳又妒的。

而锦绣先是紧张,再来便恢复如常,冷冷地道:“多谢沈世子对小女的抬爱。若沈世子真心要感谢小女子的话,大可多给些酬金。做妾就大可不必了。”

胸膛传来轻微却又关锐的刺痛,沈无夜不得不松开她,这才发现她手上不知何时捏着银极为细小的银针,他悻悻然地道:“这阵子你与本公子治病,可得了不少赏钱。你要知道,这些赏钱,就算你医一千个病人都挣不了那么多银子。”

“沈世子提醒的是。不过,小女子也要提配沈世子一二,纵有家财万惯,权势薰天,也买不来一条命。沈世子身份尊贵,可再尊贵的人,少不得也要食六粮五谷,看尽人生百态,历经生老病死。”

真想不到,这丫头小小年纪,嘴巴还真利。没能占上风的沈无夜暗自磨牙,目光阴郁地瞪着锦绣平淡的脸,阴鸷道:“本公子瞧得起你,是你的造化,你居然还敢拒绝?”

妈的,又是顾东临第二。

锦绣真想破口大骂,她若是拒绝,誓必会让此人恼羞成怒,就像当初谨阳侯世子那般把她整得家破人亡。可若是同意,她的人生便是毁了,她一个人是无所谓,但绝不对连累无辜的锦玉。

心头电转之间,锦绣咬牙道:“沈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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