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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第14部分

小说: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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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报社的编辑。”老头儿快活地说,并示意我坐下来,“她在报社专门负责情感热线,是一个有激情有见识有情调的女人,我很欣赏她。”跟着,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人家还比我小上十几岁呢。”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这位师母啊?”我说,“我真奇怪,她怎么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老书呆子改造成一个大摩登的。还是毛主席英明,早就说过要警惕赫鲁晓夫式的人物睡在我们身旁,你看,印证了吧!”老头儿畅怀地大笑起来,非拉着我立马去他家,说让他夫人备些酒菜,喝一盅,还说,“我常跟她谈起你,她也想认识你一下。”
  “现在去恐怕不合适吧,我连礼物都没准备呢。”我说。老头儿一个劲儿说没那么多穷讲究,我还是给罗素打了电话,让她在书店打烊以后买一对景泰蓝花瓶送来,正好一起坐坐。
  许伯母确实不同凡响,特BoBo。一头剪得短短的头发,有那么一两绺染成金色覆在额前,挺俏皮;勉强还够得上的魔鬼身材着一套苹果牌牛仔,掐腰,衬托出成熟妇人凹凸的情致;白皙的肤色,不细看很难发现到明显的皱纹;脸庞则酷似长大了的容祖儿,尤其是那一对性感的唇。
  让她跟线装书一样的许佩祈站在一起,总有一种搭错车的感觉。不过,见他们时不时眉目传情的样子,显然是蛮合得来的。“我最喜欢老许身上的那种内在的书卷气。”她说。
  她又问了我许多问题,特别是情感方面的问题,我知道她为何这么关注这些问题,因为这是她的职业病。“你年龄也不小,该成个家了。”她认真地说。
  我比她还要认真地说:“是,我也这么想来着。”我冲她笑笑,又冲老头儿笑笑,他们便也冲我笑笑,“耐心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吧。”我说道。
  这时候,罗素来了,罗素是带着礼物来的。几乎是没有任何铺垫,眨眼之间,罗素就和许师母打得火热,话题紧紧围绕着穿戴呀化妆呀以及穿戴和化妆如何能使自身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什么的。我和老头儿只能听着,插不上话,甚至听都听不懂,还插什么话!
  她们的谈话从客厅持续到厨房,又从厨房持续到饭桌上,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特无厘头。
  因为两个女人仿佛根本意识不到在场的还有两个男人的存在,以至于两个男人也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直到女主人想起给两个男人布菜的时候,两个男人才恢复了意识。老头儿悄悄问我:“你对你师母的印象怎样?”
  “不错,不错。”我回答道。在这种场合,除了这样的回答,我没有别的回答,即使这样的回答有那么一点儿言不由衷,我也只能这样回答。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些书,原来就一排排地摆在这间屋里的,满满当当一下子,现在呢?现在都杂乱地堆在过道和楼梯间里,一个挨一个紧摞着,简直不留一点儿缝隙,要取书怕是不可能了。
  “其实,要我看,你们俩挺配的。”许师母说,“张爱玲不是说出名要早吗,结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我,四十好几才成家,想要个孩子都难了。”她又掉过头来问许佩祈,“老许你说是不是?”
  老头儿连连说是,说男欢女爱毕竟是年轻人的专利嘛。许师母娇嗔道,“这话说得极不准确,那我们俩算什么?”我跟罗素就相互做着鬼脸,偷偷摸摸地笑,罗素还在桌子底下拿脚踩我,我也予以还击。
  “你们俩有没有结婚的计划?”许师母问道。我和罗素都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反正我还没想过这个,估计罗素更没想过,只好搪塞道,“我们正在考虑,考虑成熟了再说。”不过,独身是独身者的通行证,结婚是结婚者的墓志铭。
  “那好吧,你们考虑成熟了可要告诉我们。”许师母说得那么郑重,倒弄得我跟罗素像是恋爱中的宝贝似的,可是,看许师母给老头儿夹菜,还非得直接喂进嘴里的亲昵样子,我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恋爱中的宝贝呢,而且是一对老宝贝。
  许师母在饭桌上还讲了不少故事,她曾从她采访过的男男女女那里听来不少的故事,故事的主题就是有没有缘分。林青霞和秦汉吧,世人都认为他们般配,但是有缘没分;李亚鹏和周迅呢,也有人认为他们是郎才女貌,却又是有分无缘;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倒是终成眷属,圆了大家的一个梦,结果呢,也没像人们所期待的那么和睦那么圆满……罗素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说:“师母简直太博学了,真算得上是恋爱专家啦。”
  “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了?我是个记者,而且是个负责情感热线的记者。”许师母不无得意地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我很敬业,每天我都要接待无数个前来诉说自己不幸遭遇的倾诉者,我不但得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还要以最恰当的表达方式来解劝对方。”
  “这么说,您就是个知心大姐了,”罗素笑嘻嘻地说,“以后我不开心的时候,也找您,把心里头的种种垃圾都倒给您,我就轻松了。”
  “行啊,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尽可以跟我讲,毕竟我比你的阅历多,能给你一些好的建议。”对她所从事的行当,许师母显然不以为苦,而乐在其中。“实践证明,我的建议总是行之有效的,不信你试试。”她说。
  “小万,她们说她们的,我们来喝酒。”老头儿大概见我只能像木乃伊那样的听人家说,而自己默默无语,有点儿犯傻,就主动跟我搭讪。“喝一个。”我把一杯酒一饮而尽。酒是好酒,是老头儿珍藏了三十多年的汾酒,味道特醇厚特有沧桑感,不上头。
  “好酒!”我说。
  “喂,你们二位可不能太放纵了,只许喝三杯,一个懂得节制的男人才是好男人。”许师母警告我们说。
  “你是不是觉得许师母很有意思?”告别了许佩祈夫妇,走在大街上,罗素对我说。
  “我也认为她有意思,但是又说不清她什么地方有意思,你呢?”我反问了罗素一句。
  “我也说不清,”罗素耸耸肩膀,说道,“有意思就是有意思,管她什么地方有意思呢,反正我觉得你这么爱钻牛角尖,就特别没意思。”
  其实,我也觉得特别没意思,老头儿跟我是忘年交,按说,他结婚我该高兴才对,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高兴不起来。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谈的都是书,书能够给我们莫大的快乐,而今天,老头儿说了那么多的话,却只字没有提到书,这是不正常的……
  连续好几天,罗素一直都吵着要去郊外抱石。罗素就是喜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抱石是什么东东我都不知道,还多亏罗素给我启蒙,才懂得抱石就是攀岩。郊外有一座小有名气的山,山上也有古刹苍松,便能招许多人来揽胜,罗素说她有个师哥就在那里的抱石俱乐部,近水楼台,行个方便是没有问题的。
  实在拗不过她,只好随她去。“会不会有危险?”在去的路上,我一再问她。她拍着胸脯说绝对没问题,攀登的时候有绳索有安全带还有专人保护,万无一失,她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切包在她身上,叫我尽管放心好了。
  到了地方才知道满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昨天刚下过雨,岩石湿滑,俱乐部今天根本不开放,据罗素的师哥讲,抱石跟攀岩也不是一码事,抱石是没有任何保护性设施的,就是徒手登攀,最多手上擦点儿镁粉。听人家这么一说,我就打退堂鼓了,而罗素说既来之则安之,总不能白跑一趟吧!
  “走吧,傻孩子。”罗素撅着个嘴,牵着我的手一摇一摆地撒娇,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一招,除了跟着她走,就别无选择了。明明心里胆怯,却还要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模样,特他妈的孙子。
  罗素对她的那位师哥的劝阻置若罔闻,非要爬最陡的那座山峰,说越是艰险越向前才够刺激。不管怎样,我是个男人,只有我走先,她在后面押着。虽然手上抹了不少的镁粉,还是挺滑,爬到三分之一处时,我的手腕子和脚脖子就酸疼酸疼的了。
  越往上爬就越心慌,有一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冷汗便噼里啪啦地滴落下来,加上罗素在后边时不时地尖叫几声,我更是手忙脚乱。一场雨后,岩石上长满了青苔,一抓一出溜,须十分小心才是。
  罗素的那位师哥还算义气,在山下指挥着我们行动,凡是危险地段,他都要提醒我拉罗素一把。这时候,罗素反倒显得比我镇定多了,虽也是汗流浃背,但是特兴奋,兴奋得像吃了摇头丸,两眼放光。
  “为了新中国,前进!”罗素用老电影台词来激励我,她是那么的快活。也许是为了让她更加快活,我拼命地往上爬,距离山顶上的那座小亭子仅有十几米了,那座小亭子是明末的建筑,还立着一块石碑。
  大概是太匆忙了,脚下一滑,一只攀岩鞋滚落到山下,我突然失去了重心,身体一下子就栽下去,幸亏下面不远处有两块巨大的岩石挡着,才不至于跌入深渊。糟糕的是,我被夹在两块岩石的夹缝中间,动弹不得,手上脸上和脊背上也都是擦伤,看我血流满面,罗素吓坏了,苍白着脸,一个劲儿招呼她的师哥快来救我。
  最后还是她和她的师哥一起把我拖出来,可能是脱臼了吧,我站都站不起来了,活动一下,疼得要命。这会儿,我已经顾不得装孙子了,我也装不成孙子了,我只觉得疼痛,疼痛得天旋地转。
  躺在山下的医院抢救室里,折腾一个够,又是照胸大片又是透视,结论是只是皮肉伤。罗素一直嘤嘤地哭,像一只被猎人捉住关在笼子里的小狐狸。
  医生给我包扎伤口的时候,我仰面朝着天花板,凭空有一种迷惘的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躺在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多年以前,一个穿着灯心绒或是帆布裙子、宽松的短上衣束在裙腰里、还常常罩着一件马甲的美国女人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那个女人就是格特鲁德·斯坦因。其实,我们也是迷惘的一代。也许所有的人都曾迷惘过,特别是在成长中的某个阶段。
  知道我伤得不重,罗素放心了,埋怨我说,“你真笨,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听她这么说,我很难受,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伤害,我也从伤害中得到了体会。罗素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情绪变化,还是没完没了地唠叨,还是她的师哥阻止了她,她的嘴巴才得以休息。
  尽管没伤筋动骨,但经医生的一番乔装打扮,照照镜子,我缠满绷带的脸已经面目全非,跟他妈的战俘营里的残兵败将没什么两样。
  “是不是很疼啊?”在回城的出租车上,罗素抱着我的脖子,幽幽地说,“我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不然我就不会逼你抱石去了。”说着,吻吻这,吻吻那,好在能吻的地方不是很多,除了两颊,其他地方几乎都裹着绷带纱布。我发现司机老是像看西洋景似的偷看我们。
  到了家,我喝了满满一缸子水,抹抹嘴,就靠在沙发上发愣。罗素依偎着我,问我在想什么,我说在想我俩好了多久了,罗素说有三个多月,我就记起罗素曾说过的她对男人的感情投入总是以三四个月为限,心里就有点儿沉重,像压上了一块大石头。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罗素央求我说,“你只要躺一会儿,亲爱的,我在旁边给你读书,照看着你……”对罗素的温存体贴我不能不领情,我便照着她的话去做了,我不照她的话去做的时候其实很少,我似乎已经习惯照着她的话去做一切事情了。
  我和她能否长久地好下去吗?我想着,我总是想这个,这想法于我来说简直成了一种负担,我又永远无法摆脱这种负担,我还得尽可能地不让罗素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也不知道罗素知道不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闭着眼就这么胡思乱想,我甚至都没听见罗素给我读的是什么书。
  也许是实在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忒他妈的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嘿,老弟,别来无恙啊。”不知睡了多久,柳彬的电话把我从乱梦中惊醒。
  “你的狗腿怎么样了?”我问。半月以前柳彬曾拄着双拐来过书店。罗素说他剃掉胡子挺像性格演员的,比如跟姜文就有几分相似。
  “腿好多了,可以说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我走路已不用拄拐了,”柳彬瓮声瓮气地说,“躺上几个月,下了地绝对还是一条好汉。”
  “你准备什么时候到我的书店来报到,我正缺一个店员呢。”我揉揉眼,醒醒盹,说道,“朝九晚五,保证出勤,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怎么样,不算过分吧?”
  “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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