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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苦行记 樱桃版-第5部分

小说: 苦行记 樱桃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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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的车夫我们急于摆脱,而我们渐渐喜欢,开始交往而相处友好的,我们又不愿离开。于是,每到一站换车夫时,我们问押车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是哪个?”这句话的语法大概是错的,但当时我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它还会上书呢。只要诸事顺利,大陆驿车车夫的日子还十分好过。一旦有个车夫得了暴病,这就麻烦了。因为马车一定得开动,于是,这位在长夜中同风雨进行了搏斗正要下车去美美睡一觉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宝座,顶那个病人的班。在落矶山区,有一次,骡子们又象通常那样不要命地飞奔着,车夫却在车箱上呼呼大睡。押车说别管他,没有危险,他干了两个人的活——他已经在一辆车上赶了七十五英里,没有打个盹或睡个觉,又得赶着这辆车回去。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这六匹恶狠狠的骡子,不让它们去爬树,这真不可思议!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么说的。
  驿站看守和马夫之流,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是些粗野下贱的家伙。从内布拉斯加西部到内华达,可以不算冤枉地说,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们最安全的避难所就是这没有法律和甚至连冒充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乡村。“处长”完全懂得,要对这样的家伙发号施令得用六响左轮手枪。于是,他一贯“收拾”他们,使一切正常运转。有时,本来用棍子就可以教会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况和环境不同,“处长”却不得不用手枪打碎他的脑袋。但是,他们都是些精明能干的人,当那些处长想教训下属的时候,下属们通常是“用脑袋来接受的”。
  这部庞大的机器的一大部分——数以百计的人和车,数以千计的骡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这个行当全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时的一件事,和这有关。下面就是我在圣地时所写的日记里原原本本的记载:
  无疑大家都听说过本·哈利德——一个精力盖世的人物。他把邮包和乘客装在马车里,象一阵旋风一样送过大陆——十五天半接力运输两千英里。但这一节记载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个名叫杰克的纽约小伙子,他和我们这一小队朝圣者在圣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陆马车到过加利福尼亚,他从来没有忘掉过那次旅行,或失去对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杰克十九岁,是个本性善良,一贯好心肠的小伙子,在纽约城长大,虽然聪明,懂得很多东西,却根本没有受过圣经教育,他对此十分无知,以致对圣地的历史毫无了解,对所有圣徒的名字都闻所未闻,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钻进他那处子般的耳朵。我们这一组里还有个和杰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晓教义,并且态度虔诚。他是我们的百科全书,他的言谈我们百听不厌。从贝兴到伯利恒,每到一个有名的地方,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发表一通演说,为该地增光添彩。有一次,我们在杰里科遗址旁歇下来,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绝地谈出下面的一番话来:
  “杰克,你看见那环绕约旦河谷的山脉吗?那是莫亚山脉,杰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亚山脉,在圣经史上是极有名的!我们正面对着这些辉煌的悬崖和山峰——就我们所知。”(他意味深长地压低了声音,)“说不定我们的眼睛此时此刻正盯着神秘的摩西之墓那个地方呢!嘿,杰克!”
  “摩西,是谁呀?”(音调变低)
  “摩西,是谁呀!杰克,你应该感到害臊——你应该为这造孽的无知而害臊。啊,摩西,伟大的导师,战士,诗人,古以色列的立法者!杰克,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到埃及,有一片三百英里长的可怕的沙漠——一那个非凡的人把以色列的孩子们领过了那块沙漠!就从我们看得见的那个地方,他以无穷的智慧指引着人们,历时四十年,终于平安地穿过了那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和那艰难重重的崇山峻岭。就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他们唱着欢乐颂,进入了希望之乡。这真是个奇迹,奇迹呀,杰克,嘿!”
  “四十年吗?只有三百英里吗?哼!本·哈利德只要三十六个小时就可以把他们送过去了!”
  这小伙子不是恶意的。他不知道他说了错误的或冒失的话。所以谁也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谁觉得受了冒犯,没有谁会这样,只有那些心地狭窄,连一个小孩的童言戏语都不原谅的人才会。
  第十五天中午,我们到达“南普拉特渡”,即“尤尔斯堡”,或“大陆城”。这是我们没有见识的眼睛一直渴望一睹,一直感到惊奇,最古怪、最稀奇的边区小城,此地离圣约瑟夫已有四百七十英里。


第七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啃掉了几根马尾(我是这样猜想,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忙不过来),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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