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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冤家宜解不宜结-第6部分

小说: 冤家宜解不宜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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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被教导诚实,他没有隐瞒,坦言道:「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做,她没有什么朋友,我不能不管她。」

「所以关心朋友,并没有错,你是错在让爸妈担心,还有处理过程糟糕了些而已。」言孟春点出问题所在。他一手教出来的儿子,他还会不了解吗?这点基本的信任他还有。

没等到预期中的责备,言洛宇愕然仰首。

领悟过后,他眼眶一阵湿润。一直到现在,他才体会到丁群英为何会羡慕他到痛恨的地步,他拥有的,真的好多好多!

他弯身,感性地轻搂了下父亲。「爸,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真的好幸福。」

言孟春耳根一阵发热。「你干么学你妈那招——」

「我怎样?」父子俩脸皮一样薄。叶初晴好笑地拉来儿子坐在身边。「那女孩到家了吗?」

「嗯。」他迟疑了下。「爸,妈,我可以继续和她做朋友吗?」

「你从哪里判断我会阻止?」言孟春摇摇头。「那女孩本质不坏,只是个性好强倔强了一些,如果没有人在旁边引导,未来可能真的会走岔路。小宇,你要是做得到,尽可能地帮她一把。」

「真的吗?」丁群英又猜错了!

「笨儿子,你爸年年带最难搞的问题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真以为他眼睛是看高不看低的啊!」叶初晴敲了他额头一记,为老公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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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洛宇还是天天在小公园见到她,与她一起喂流浪猫狗,不同的是,从那一晚过后,丁群英比较不会摆脸色给他看了,有时还和颜悦色得让他吓破胆。

不能怪他没种,而是从认识她以来,哪一回没让她又吼又叫的?至今还没尝过她拳头的滋味,连他都感到意外。

有一次她突然问他:「喂,你每天放学在这里跟我厮混,被你爸妈知道真的不会怎样吗?」

「不会。类似的话妳已经问过十八遍了!」这是第十八次的回答。

她淡哼。「我可不想再害你。」

「我爸妈没骂我,也没处罚,妳真的可以不必放在心上。」他知道她虽然嘴里不说,但那天晚上的事一直让她很内疚。

丁群英不答,抓起小白狗的两只前脚晃了晃。「小黑,你信不信?」

小黑兄极不捧场,鼻子喷了喷气,别开脸。她大笑——「你看吧!」

言洛宇面色如上。真是虎落平阳啊!

「是真的啦,我妈还要我转告妳,有空可以来我家走走,我爸煮的菜很好吃哦!」

「不要。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那是他的幸福,不属于她的温暖,她不要。

「妳干么要这样想?我们是朋友啊!」

这个词汇稍稍震动了她,她拾眼,近乎自言地喃道:「是吗?我可以把你当朋友吗?」

言洛宇也知道,她问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两人住的地方只隔两条巷子,街坊邻里之间的谈论多少有所耳闻,包括她的成长环境。以前不熟,也就不会特别留意,现在想想,渐渐能够体悟是什么造就她这样的个性。

对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她极度不信任,更不会轻易地接纳与付出。

那天之后,他又不死心地对她洗脑了好几次,但她就是不为所动,死也不肯踏进他家门一步,他担心他再多说一次,久违的拳头可能又要重出江湖了。

某天吃晚饭时,妈妈突然冒出一句:「丁群英的爸爸常常这样发酒疯,那她不是常常半夜被赶出家门,她有地方去吗?」

不要怀疑,那些三姑六婆的耳语,就是透过妈妈的贡献,不然他又不住丁群英家隔壁,哪会清楚那么多事。

妈妈说的,也正是他担心的,可是那天晚上陪她大高雄飙一圈,顺便进警局签个到此一游后,她就打死不肯再拨电话给他了,他也不晓得她会去哪里,大概又是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绕到筋疲力尽才回去吧!

「要是这样,你把她带到家里来好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言孟春沉吟了下,说道。

「对啦,我床上没有野男人,可以分她一半。」叶洛希扒饭之余,附和一句。

他把家人的意思转达给她,她没说什么,他也不晓得她到底听进去没有。

直到某天夜里,寒流来袭,外面气温冷得可以把人冻成冰棍,他正和被窝缠绵得难分难舍时,意外接到她的电话。

「丁群英,妳人在外面吗?」

「……对。」

他二话不说,穿了外套出门。他告诉她,今天很冷,不适合飙车,否则到时一箱斯斯感冒胶囊都不够他们吞,坚持把她带回家。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家,一如她所想象的整洁宜人,温暖得刺痛她的心。

他告诉她,他们家有一间很大的客房,因为二叔、三叔,还有小叔一家人常常回来聚会,就把两个房间打通,设计成通铺,她来的话,不用担心没地方睡。

他还说,本来姊姊叫她跟她一起睡,但是他不想虐待她,因为姊姊是世纪大懒女,不会做家务,生平也无大志,唯一的志向就是嫁个和老爸一样的男人来帮她收拾房间,很了不起的志愿吧?没人会相信她是智商一九五的天才,连他都不信。让她睡在姊姊那种猪窝里她可能会怀疑他在报仇。

他又说,二叔生了一个女儿,叫言子苹,三叔的女儿言子萱她应该见过了,还有四叔的女鱼言子茗。很奇怪吧,上一代全生男的,这一代反倒阴盛阳衰,他这个言家唯一的男丁从小被包围在大小女人中,被蹂躏得很可怜,连她都笑过他娘娘腔,有一阵子他真的曾经质疑过自己的性别。

可能是家族遗传,男人们赌运超差,但是客房里麻将、扑克牌、四色牌、「十八豆仔」和碗公,凡是能赌钱的,什么赌具都有,因为他们家的女人超爱赌、也超会赌的,那几个女人凑在一起简直让他精神崩溃,改天地可以参一脚。

他还说……说了好多好多,直到两个人都累到不行,缠裹着厚厚的被子,各自在通铺两头睡得东倒西歪,最初的尴尬别扭,完全没机会发扬光大成失眠,隔天还是被言洛宇的父亲叫醒的。

他们一家人,都没有以怪异的眼神看她,态度自然得像是她早上在这里醒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还留她下来吃早饭。

「不了,我要先回去了——」总觉得自己的存在很突兀,她无法自在。

「时间还早,不急。」言洛宇的母亲坚决将稀饭塞到她手中,命令她吃完才可以走,还吩咐儿子顺便送她去上课。

言洛宇没骗她,他爸的厨艺实在好到让人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他的家人也全都很好相虞。

一次、两次、三次下来,时日一久,她逐渐适应这一家人给的温情,不再有最初的别扭。

混熟了之后,走他家反而像在上厨房,他们也都没拿她当外人看待。

有一次载她上课的途中,言洛宇突然问她:「妳现在还常常逃课吗?」

对厚,经他这么一问,她才发现,她这学期准时到可以拿全勤奖了耶!从第一天在他家过夜,隔天他送她上课开始,就算她没在他家过夜,隔天他也会到她家门前等她,顺道载她去上课,她已经很久不再有一节没一节地上课了,以前赶得及看降旗就不错了,现在却天天参加升旗典礼,谁教他太准时了!

「如果你觊觎的是我的全勤奖,我可以贡献出来给你。」

言洛宇把车停在她的校门旦刚,回头看她。「反正已经坐在课堂上了,如果可以,多少听一点课好不好?」

「知道了啦,你不要一副教官嘴脸好不好?我早饭才刚吃完,会消化不良耶。」捶他肩头一记,摆摆手打发他。「言教官。你上课快迟到了哦!」

「妳今天休假,不用去打工对不对?我爸叫妳过来吃晚饭。」

「好好好,你快走啦!」周遭「关爱的眼神」愈来愈多,他都没发现吗?他这身制服太招摇了,一流名校的书生型男孩跟三流高职的流氓大姊头站在一起,要不引起侧目也难。

打发他离去后,她进到教室,平时没什么往来的同学吃错药地围到她身边来挖八卦。「丁群英,那个每天载妳来上课的,是不是妳男朋友啊?」

「不是。」她拿出英文课本。就算看不懂也要做做样子,不然她会被烦死。

「少假了啦,你们态度那么亲密,妳还把手抱在他腰上。」

废话,早上车流量高,她不扶好难道要倒头栽,在大马路上被辗成肉饼?

「只、是、朋、友!」她字字清晰地辟谣。

「男朋友就男朋友。干么否认啊?雄中耶,这样妳不是很有面子?」

口气酸得咧!妳以为人人如妳,虚荣得要死啊?

「说啦,妳偷偷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同学凑上来,一副讲悄悄话的架势。

有没有搞错?她们交情几时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了?

她又不是脑袋坏掉,告诉这个「行动扩音器」。不出一天,全校都会知道了,而且还会被加油添醋一番!

「真、的、不、是。我有喜欢的人了,而且他也不是我会喜欢的型。」

「那妳喜欢哪种型?」

「英武、果断、有魄力,有大哥风范的那种人。

「是哦,好可惜,他很帅耶!」喃喃自语了一阵,突然若有所悟地瞪大眼,指着她咿咿唔唔。「难、难道妳——妳喜欢的是裴、宇、耕?!」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妳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学像发现新大陆,兴奋地跑开。

丁群英头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学之前,大姊头丁群英倾慕校园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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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群英、丁群英!」一连喊了数声,发现她的神魂还在周游列国,言洛宇只好劳动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作招魂仪式。

「抖什么抖?你中风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过没三分钟,又掉回列国神游,爹叫不理,娘喊不应,连爸爸端来她最爱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没反应。

言洛宇无奈,坐到她面前。「妳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吗?」

「是有一件……」她随口漫应,还在托腮哀哀叹叹。

「要不要说来听听?」

也好,朋友是干么用的?当然就是玩乐打屁,有事时出出馊主意用的。

「欸,我问你哦,追男生要怎么追?」

言洛宇差点跌下椅子。「妳有对象了吗?」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动地暗恋而已,从没想过要有下一步动作。

好啦,她承认,她就是孬种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争取,要不是言洛宇这怪胎骂不走、吓不怕的,她可能连这个朋友都没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样,如果不是被那个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尽皆知,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去思考行动的可能性。

「可以说说是怎样的一个人吗?」言洛宇好奇地追问。

「他哦——」偏头思考了一下。「他个性很狂,想做的,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谁来劝都一样。逃课永远比上课多,校规完全不看在眼里,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简直迷死他了,在来我们学校之前,也不晓得他转过几所学校,听说由北到南都读透透了,没人敢收这匹脱缰野马,他老爸头痛得要死。他习惯靠拳头解决事情,可是绝对不欺凌弱小,大哥风范和地痞行径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园里海个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会儿。「听起来和妳好像。」

「你也这样觉得?」她兴奋地坐直身子,很高兴得到他的认同。「我就说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嘛,我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可是,他知道妳的心意吗?」

「现在校园里传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没聋应该听到了。」

「那不一样,这种事,还是要亲自去说比较有诚意。校园传闻很多啊,像以前我们学校不是就传校花喜欢我,其实根本也没那回事。」

「谁说没有?」还让他差点被一群人整死,这二百五不会到现在还以为那是谣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频传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经残废了还是怎样?居然一点都感受不到!」

「咦?有吗?」他后知后觉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个不重要。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妳的告白。」

「告——告白?!」她抓抓头,这可难倒她了,叫她打架还比较行,告白?一辈子没告过。「要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用写的,这总容易多了吧?」

「写情书哦……呵、呵呵!」她尴尬地傻笑,同样一辈子没写过啊!「我文笔……不怎么好耶。」

「没关系,尽量真诚地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就对了。」他从抽屉翻出一叠信纸塞到她手上。「不够的话我姊那里还有。」

于是,这厢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那厢振笔疾书,埋首写情书。

一个钟头后——

「好了!」丁大侠女豪情万千地扬扬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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