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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蜀红-第4部分

小说: 蜀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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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门。”是女鬼般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着。
锦绣打开门,苏九久对她惨淡地一笑,说:“我给你带了瓶红酒来,美容的哦。”
苏九久什么也不说,一直喝着那瓶红酒。也许来之前她是准备要和她说点什么的,但是现在她只是沉默。她喝完了一整瓶,锦绣在旁边看着她。见她有些醉了,女人喝醉了要么很美,要么很狼狈。她是后者。她盘腿坐在沙发上,头往后仰,眼泪就顺着眼角滑落下来,她也不擦,胸口一个劲地抽气,像风中颤巍巍的花。猩红色的沙发衬得她格外的白,白得耀眼,刺痛了锦绣的心一下。锦绣在她的对面坐下,故作沉痛地问:“还是那个人?”苏九久闭上眼睛,说:“他去了云南,他说这次要走很久。”锦绣以为她是想他想入了心,疯起来买醉,有点小题大做,又不好置之不理,手指插进发里往下梳,说:“又不是不回来了啊。”苏九久说:“就在刚才,我路过一家超市,那家超市的门口停着一辆雅阁,像极了他的车。我不记得他的车牌号,只记得他车上有一瓶BOSS的汽车香水。那上面也有一瓶。我下意识地走进超市,我的预感很坏,双腿都有些发软。果然,我一进去就看见他,他站在酒架的面前,说:‘你喜欢喝哪个牌子的酒?’我才发现离他不远的地方站着的一个女人是和他一起的。我从上到下地打量了那女人好几遍,那女人一点不如我,穿着黑色渔网袜,我最见不得穿黑色渔网袜的女人,我竟然输给了这样的女人,实在叫人气愤。我站过去,随手拿起他正在看的酒,我说:‘原来你在这儿,上次你搞了我还没给我钱呢。’他望着我傻了眼,那女人也傻了眼,转身就走,他也不知道要不要追,窘得要死。我说:‘一个美丽又有格调的女人,你值得拥有,去追吧。’”苏九久说到这里住了口,坐直了身子,跟锦绣要烟。锦绣把藏在衣柜里的烟拿出来,点燃一根递给苏九久,苏九久也不抽,只是看着它发呆。锦绣说:“后来呢?”苏九久看着她,一眼空洞,说:“后来,后来就来你这里了。”
锦绣洗了澡出来,看见一地的烟头。苏九久还是坐在沙发上,手指上夹着烟,在她的周围绕,她看见锦绣在看她,笑呵呵地说:“像他的味道。”




蜀红 四(4)

苏九久很早就醒了过来,坐在书桌上写字,写了满满一页信纸。锦绣逆着光看她,她脸上细小的绒毛被照得晶盈盈的。锦绣问:“你在写什么?”苏九久羞涩地抿嘴一笑,说:“没什么。”然后把纸揉成一团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筒。苏九久说:“我决定离开成都一段时间,很快就会回来。”锦绣问:“去哪里?”苏九久说:“有海的地方。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苏九久走后,锦绣从垃圾筒里找到那张纸,摊平,发现上面全是一个人的名字,她想,应该是那个人的。
锦绣有那么一个女朋友;从小一起玩大;表面上亲如姐妹,暗地里相互诋毁,以对方的幸福为耻、痛苦为荣。其实女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友谊,用他人的伤痛来聊以自慰,是女人的卑鄙之处,也是可爱之处。有一天她收到那女朋友发来的请柬,没想到她竟先她一步踏上红地毯。她一直以为自己要比她聪明得多,光从她高考落榜就足以证明,更何况她胖,胖人一般显蠢相,张爱玲说的。锦绣想不通,打电话问其他朋友可曾见过那新郎,都说没有。她挂上电话,不敢掉以轻心,脑子快速运转,想参加婚礼应该穿什么,定要抢了她的风头,才可灭了这把妒忌的火。但是,与那纯白色的婚纱比起来,时髦的显得艳俗,休闲的显得邋遢、文艺的显得矫情,如同公主遇到了女王、蚊子遇到了苍蝇,横竖都不对。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张正勋不忍看下去,他夹了一粒花生放进嘴里,说:“和我吃个饭就这么痛苦么?”锦绣勉强一笑,说:“不是的,一个女朋友要结婚,心里不是滋味。”张正勋问:“为什么不是滋味?”锦绣叹了口气,用筷子挑拨着菜,哀哀地说:“从小一起长大的,眼看着就嫁人了,有点接受不了。”张正勋说:“看你的样子,倒不像是因为这个。”锦绣说:“那因为什么呢?”张正勋收了口,嘴角眉梢都是取笑,不言语倒像是在为锦绣留点脸面。锦绣放窄了眼皮,稍有片刻地僵持,说:“你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对女人倒是很了解嘛。”张正勋搁下筷子,拿起桌上放的烟,抽出一根,用烟嘴在烟盒上敲了几下,说:“我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你信不信?”锦绣惊诧道:“真的?”张正勋说:“是的,我上辈子是个女人,所以我懂女人。”锦绣甩了下头,说:“你就贫嘴吧,我贫不过你。”张正勋拿出火机点烟,点的时候脸朝一边偏一些,用另一只手护着火,浓烈的男人味随他口中吐出的烟弥漫开来,混着泡菜坛子里散发的辛辣刺鼻的酸味,上演着一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好戏。张正勋说:“我陪你去吧。”锦绣想,你又不是帅哥。嘴上却道:“你陪我去又有什么用?”张正勋指指玻璃窗外,锦绣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定神一看,笑得把嘴角都拉到了耳根,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有些俏皮地皱了下鼻子,说:“你真的是很好的人。”
窗外的保时捷无论何时何地看起来,都那么洋气。
婚期来临,张正勋如约而至。她坐在他的车上,满脸都是喜庆,张正勋说:“看样子像是你结婚。”锦绣打了一下他的手,撒娇的成分居多。张正勋说:“为了不让你丢脸;我还特地去洗了车、打了蜡,您看什么时候把这费用给报了?”锦绣说:“多少钱?不但给你报了,还多给你几个tips。”张正勋说:“一千三。”锦绣信以为真,想这人情欠得太大了,愧疚地说:“其实没必要的。”张正勋语重心长地说:“我是怕失你的身份。”锦绣见他眼里藏着笑,才知道被戏弄了,说:“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不过这条命不值钱;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拿去也没用。”张正勋瞄了她胸部一眼,说:“我看挺有用的。”锦绣涨红了脸,她最不能忍受别人这样窥视她的身体,比直接扒光她的衣服更来得下流。她屁股往外挪了挪,假装听不懂他话语里的潜台词,脸朝向窗外,风在耳边吹得呼啦呼啦作响,不知是他车开得太快,还是今天天气不好。倘若是天气不好,那么那女朋友定不会交什么好运,都说结婚那天天气不好往后日子也不好,锦绣不承认这是一种“阿Q精神”,但内心确实平衡了些,并且虔诚地向上天祈祷着,上帝啊,快快下雨吧。张正勋伸过手来搁在她大腿上,她穿的复古圆点裙不及膝盖,指尖正好能碰到一截肉,她的身体顿时炸开了花。她低头看他的手,她在二十四岁那一年,曾经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蜀红 四(5)

“这女人渴望变成一个美男子。她需要选择一具男子的肉体把自己的灵魂与爱情一并驻扎进去,唯一选择的标准便是他必须拥有修长的手指。她迷恋手指修长的男人,修长的手指掠过她肌肤的时候她总是会目光涣散,她甚至可以嗅见他们手指缝隙里散发的迷人的芳香,十根指头比舌头更加的柔软与有力。她不是一个色情的人,但没有比这更加色情的事了。”这个“她”当然是写的她自己。用第三人称写日记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惟恐有人打探到她的心思,要是谁无意看了,她会一口咬定那是一篇小说。
张正勋的手指虽让锦绣失望,但也不绝望,至少它具有一触即发的能力。后来锦绣才知道,这不是手指的缘故,而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被人碰过了,触觉精神异常敏感,误以为这是爱情。
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的爱情。都是欲望惹的祸。
保时捷果然为锦绣赚足了面子,那女朋友都不拿正眼瞧她。锦绣积极地应酬,张正勋在一旁小声地咳嗽,意思是适可而止。锦绣方才有些收敛,找地方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对张正勋解释道:“我以前不这样的。”张正勋搂了搂锦绣的肩膀,好似让她放宽心,他都是理解的,他说:“点到为止即可,若一直张扬下去,别人只说你喧宾夺主不会做人。”锦绣觉得他说得是,忙点点头,说:“教育得对,你就是应该多多教育我,使我也成为一个优秀的、有保时捷的人。”张正勋笑,说:“耍嘴皮你倒是厉害。”他拿着筷子,不晓得该对哪盘菜下手,清汤寡水的,有些倒人胃口。他搁下筷子,说:“真是喜宴变丧宴!就这水准,我开奥迪来就行了,保时捷反而给他们赚了面子,失误了。”“啊?你还有奥迪?”“嗯,”他说,“一直没开。你会开车么?要不你拿去开。”锦绣真想马上就答应下来。但内心的自尊心不允许她这样做。该死的自尊。她说:“无功不受禄。”张正勋说:“当然你不能空手套白狼。”她瞪了他一眼,说:“你还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就是想把她骗上床。他说:“那当然,我是生意人嘛。”看来他早就在计划她。她说:“跟我做生意,你会亏本的。”只是吓吓他,一只纸老虎。张正勋坦荡荡地说:“没关系,生意嘛,哪能没有风险,风险投资,反而赚大钱。”关键还是他有钱,才敢说出这样的话。她没钱,只是默然。
那天以后,锦绣一连几天没有张正勋的消息,有些怅然若失。可气最近没有节庆,可以借故发去一条祝福的短信,以便提醒他她的存在。她看不进书,吃不下东西,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朋友看见她说她的背影很落寞,她只是笑,还能说什么。苏九久打电话来,说她在南方,第一次看见了海,海水随时都在改变着颜色,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锦绣想把自己的事情对她说说,但还是忍住了,只叫她注意身体。苏九久说:“看着海,觉得一切都不是那么坏,人只是大自然的一小撮,当然违背不了大自然的规律。”锦绣觉得她讲得晦涩难懂,说:“你现在成哲学家了。”苏九久说:“你以前说我是阴谋家,现在说我是哲学家,人与海,有什么分别。”锦绣说:“不就有句话叫做‘人心似海’么。”终于在一天深夜,张正勋突然打电话来,说:“汇报一下你这几天的情况吧。”锦绣心里有怨气,又不能发作,一发作就说明自己在乎他;男人在感情方面是一点不能得志的;得到点志;就得意忘形了;她笑着说:“还是老样子。”张正勋问:“你想我没?”锦绣说:“差一点。”张正勋笑笑说:“来我家吧,我想见你。”锦绣有些诧异,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一点,她想说太晚了,但话一说出来就成了“不太好”。张正勋收了笑,正儿八经地说:“你来吧,我让你知道我是一个好男人还是一个坏男人。”锦绣的意志力正在疾速地崩溃,她想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她对自己的这一想法吃了一惊,心里反问自己,怎么会是他?他似乎太大了些,虽然一点也不出老,还是小伙子的模样,风度又比一般小伙子要好些。张正勋见她不说话,说:“二十分钟之内我见不到你,后果自负。”随即挂掉了电话。




蜀红 四(6)

锦绣急忙地化了个妆;换上了米色的碎花裙。在赶去他家的路上拼命想找出去见他的理由来说服自己。结果是,她欠他一个人情,必须还。难道是用肉体还?锦绣不敢想下去,觉得什么理由都不足以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住在“温斯莱堡花园别墅”,进去才发现里面要命的大,竟迷了路。她打电话过去问,张正勋指导着她走。他说:“左拐。”她就左拐。他说:“右拐。”她就右拐。他说:“站在五号楼下面。”她就站在五号楼下面。他说:“我现在是一个狙击手,一枪就可以毙了你。”她抬起头,看见楼上的窗台边站着一个人,穿一件咖啡色的绸缎面睡袍,脸上的笑似是而非。他对她勾勾手指,说:“上来。”
锦绣进到他家,发现他未开灯,心想糟了,莫不是中了他的圈套。突然头上一盏灯打向前方,映照在一块白布上出现影像,她失声尖叫,说:“你真换成了投影?”张正勋“嘘”了一声,说:“女孩子家家的,声音这么大。”锦绣注视着他,心想;挨他的鞭子;也认了吧。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影,肩并肩,中间故意留着一条缝的距离,张正勋装着伸懒腰,手在空中划出个半圆,下落的时候自然就搭在了锦绣的肩上。这样一来,她就彻底地被圈在了他的怀里。电影是意大利的《美丽人生》(La Vita e bella),锦绣上回提过这部电影,张正勋把它给记下了。他是个有心的人。锦绣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专对她有心。她不敢往下想,一想就生气,她只会往坏处想,她向来没自信,尽管有时她会神经质地褪下衣服站在镜子前长久地打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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