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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童养郎-第3部分

小说: 童养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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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下山买东西。”古皓云说。 

  “我陪你去。”师徒二人异口同声。 

  “不成。” 

  “为什么,你一个人太危险了。”童笑痴道。 

  “不会的,我马上就回来,而且爹您隔了这么久才回来,一定急着要传授仲大哥更多的武功。” 

  “没差那一下下。” 

  “如果没差那一下下的话,您会那么按捺不住,天还没亮就拉着仲大哥练功?” 

  “这……”童笑痴辩不过,乖乖地接收王仲丢过来的白眼。 

  “就这么说定了。” 

  古皓云人虽温柔,但对已下决定的主意却也相当固执。 

  但古皓云那我见犹怜的容貌,充分散发着中性美,也正因他尚未成熟,使他看起来更像女性,一个美得令人无法忽视的少女,所以让他一个人下山实在太危险。 

  不是他们师徒过于担心,他们看着古皓云,映入眼帘那双灵活的翦水大眼,及那人如其名、如天上白云般的雪白肌肤,仿佛吹弹可破,美得教人不敢逼视,就连王仲虽然从小看着他长大,偶尔仍难免看得失神。 

  “爹,您难得回来,要好好地陪仲大哥练武,我去去就回来。” 

  童笑痴拗不过古皓云,呆呆地看着他远去。 

  “你看这样成吗?”他回过头欲找王仲商量,想不到却不见他人影,往前一望,他已在屋外。“你去哪?”童笑痴对着远去的人影喊道。 

  “采药。” 

  明明就是放心不下云儿,还编这什么烂理由。童笑痴笑看着跟随在古皓云身后的人影,心想,有仲的保护他就放心了,可以再回去睡他的大头觉。 



  ☆        ☆        ☆ 



  时值初春,寒意未尽消,微风吹来虽冷但未彻骨;暖阳下云雾尽散,登高可望万里远,山水连天共一色。步入森林,中间留有一条曲径,顺路而行,转过一个弯,在丛绿的枝叶间,阳光闪烁,好似在欢迎人们的到来;再转过一个弯,眼前有一巨木,据闻已然屹立百余年有,树间枝桠争向天际;再转数个弯,眼前豁然开朗,湖波水光潋滟。 

  林间花香鸟语,坡上苍松翠柏,湖间水波荡漾,空气中洋溢着清新的气息,在此山水间似乎容不下人世间一丝污浊,天色中飞舞着绰约一人影,如同仙人下凡轻舞衣衫,在此仙境中,更给人一种他或许就是仙子的错觉。有人在树梢上看痴了,也有人禁不住诱惑欲前去攀谈。 

  扰人的庸俗之辈正欲抬起脚步,寻向仙人处,啊!怎么被石头绊倒,跌个狗吃屎,没关系,爬起来再往前走,咦?怎么会被树枝打到,啊……仙子要走远了,迈开步伐往前冲,这次更惨,直往山坡下滚去。 

  看着那些为古皓云神昏颠倒的庸俗之辈,王仲冷冷地哼一声,继续尾随。 

  “咦?刚刚好像有什么声音。”古皓云四处望了望。 

  “大概是我多心了。” 

  他收起贪看美景的心,喃喃自语:“要买什么呢?天气逐渐转热,得帮仲大哥缝制新的夏装,多买些布料,顺便帮爹也缝一件,还要多买些补品,爹在外面一定没有好好地吃饭,仲大哥练功练得太辛苦,也该好好地补一补,还有……” 

  云儿,你怎么都没有想想自己,一身粗布衣虽不损于你的丽质天生,但总觉委屈了你,我知道你并不在意,如同你对我的好,我也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你,云儿……尾随着他的王仲心忖。 

  王仲年方十七,并不懂内心渐生的情愫,但一心只为对方好的思绪,从未停过。 

  好不容易古皓云终于买完所有东西,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但却与人撞个正着。 

  “啊!” 

  “那个混帐王八蛋敢撞本少爷,不知好死……咦?”好一个标致的姑娘。” 

  做贼的先喊抓贼,撞人的反而在叫嚣,一身锦衣的男子,一看就知是纨子弟,乍见眼前“美人”,惊艳得说不出话来,再仔细一瞧,原来美人好像是男的,没关系,不论是男是女,这种美人可是世间少有,养在家中,怎么说都赏心悦目。 

  “对不起,你有没有怎样?”古皓云连忙陪不是,毕竟是他不小心,只可惜他方才买的东西散落一地,有些还洒了出来。 

  “你弄脏了我一身衣服,这可是上好缎子做的,价值不菲,看你怎么赔我。” 

  “对不起,不然我帮你洗干净。”古皓云诚心地道歉。 

  “嘿嘿!小美人,你要怎么洗?”纨子弟笑得贼兮兮的,“不然你同我回府,我把衣服脱下来,我们一起好好的洗一洗。” 

  周围淫笑声四起。 

  古皓云看着他淫猥的邪笑及渐渐向他逼近的众人,这才感到事态不妙,早知道就让爹或仲大哥陪自己下山,他后悔地想着。 

  “我是男的。” 

  “没关系。”古皓云就知道会这样,从小到大,这种人多得如过江之鲫,以前总有爹或仲大哥帮他,这次该怎么办? 

  “小美人,你这么漂亮,我一点也不介意你是女的或是男的。” 

  “可是我得回去煮饭。” 

  “小美人,我怎么舍得让你干粗活,动手!” 

  “住手!”抢在王仲现身前,一个全身白得不像话的公子哥儿出现。 

  顿时,一群人好像变戏法般,淫猥的脸瞬间变得谄媚。 

  “上官公子,今儿个吹什么风,怎么有空出来走走?”为难古皓云的纨子弟一嘴令人作呕的语调。 

  “这位是我的朋友,有何得罪之处,还请赵公子看在我的份上,多多包涵。”他要不是存着息事宁人的想法,看到恶名昭彰的赵公子竟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早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咦?男的? 

  “不敢,不敢,既是上官公子的朋友,我又怎会同他计较,哈哈!”赵公子讪讪地笑了笑,带着众喽离开,可恶!到口的肉飞了。 

  “多谢公子相助。” 

  古皓云被这位上官公子看得浑身不自在,连忙低下身子,捡起掉落满地之物,心想还是快点回去,省得爹与仲大哥担心。 

  听声音果然是男的,可惜!“对不起,我失态了。”上官公子出身王公之家,基本的教养自是不缺,察觉自己方才猛盯着人家瞧,确实有失礼数,本想要帮他捡东西以聊表歉意,但看着在眼前舞动的纤纤玉指,竟情不自禁地伸手握住。 

  “我叫上官思贤,敢问公子名讳?” 

  碍于方才相助之恩,古皓云不好明目张胆地挣开被握住的手,却被他愈握愈紧。 

  “放手!”突然出现的王仲拉回他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里。 

  “仲大哥,你怎么来了?” 

  王仲捡起满地之物,二话不说便拉着他转身离去。 

  “仲大哥,不要走那么急,我的手好痛!” 

  王仲从愤怒中一惊,望着古皓云被自己握红的小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生气? 

  “仲大哥?”望着在自己前方不发一语的背影,古皓云着实纳闷,“仲大哥,我没事,你怎么也下山来了,你不是要练武吗?”他心思一转,仲大哥一定是不放心自己,心里不禁一暖。“仲大哥,东西重不重,我也帮你拿一点,仲大哥?” 

  仲大哥怎么都不说话,一定是还在担心方才发生的事。 

  古皓云心底高兴王仲如此地关心他,也就静静地跟在后方,不再发问,直到撞上一堵肉墙——原来是刚才缠上他的赵公子。 

  王仲的心思被自己搅得一团乱,正当他理不出头绪,非常郁闷时,这些混蛋竟然还敢跟过来,是仗着人多势众吧! 

  “云儿,你在这儿等我。” 

  语毕,王仲便将那些混帐修理得落花流水,平日他不屑与这种人动手,但现在他需要发泄,而他们正好自己送上门来,怨不得人。 



  ☆        ☆        ☆ 



  是夜,月光照着大地,王仲在这美好的夜里却无法成眠。他不懂为什么自己不是在气那些小混混的无礼,却是在气竟有别人胆敢握住云儿的手。只是握个手而已,自己为何如此激动,至今仍无法平息。 

  可恶!他恨不得将握住云儿的那一双无礼的手剁掉,除了他之外,他不允许任何人握住云儿的手。唉……他在想什么? 

  不懂得这就叫独占欲的王仲,为了使自己能冷静下来,在冷清的夜里兀自练功,直至深夜。 




第二章
 
 




  离开王家多年的王仲终究还是回到这充满儿时梦魇的地方,回到这对他可说是魔域之境的地方。 

  是的,只要是人,就有“魔”存在于内心深处,当心底的魔不再受压抑时,人便会变得比魔还恐怖、还可怕,王仲在小时便尝过那种滋味。 

  近日,王义理积劳成疾,似乎已病入豪肓,在王父思子心切下,王仲禁不起父亲的苦苦哀吝求,偕同古皓云回来王家。 

  古皓云是王仲的贴身侍童,他在王府被如何排挤,便会更加倍地加诸于古皓云身上;王仲知道那些只敢在自己背后说的冷言冷语,都会直接传入古皓云耳中;那些无法叫他做的粗活,都会叫云儿做,还有许多更低劣的手段。现在自己虽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保护两人,就怕暗箭难防,自己只能尽力地保护云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        ☆        ☆ 



  “云儿,不许你去做那些家务,他们认为我们是客人,热情招待或冷言对待都随他们。” 

  王府训练出来的佣人极其势利,他们会依不同的客人而有差别待遇,他们看主人并不是很重视这两个人,也就跟着怠慢。 

  王仲心想,他对这个家的期望原本就不高;而且他也认为,纵使仆人们知道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竟是二少爷,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因而转好,人总是会靠向权势的。 

  回王府数日,见不着父亲,又不好离开王府,王仲乐得与古皓云在这假山假水间当食客。 

  “二少爷……” 

  “不许叫我二少爷。”王仲很坚持这点。 

  “云儿今日是在王府,并非在山中石屋。” 

  看着古皓云眼底的坚持,王仲只好妥协。他知道云儿平时十分温柔,但有时却会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特别坚持。 

  “好吧!人前准,但人后绝不许再唤我二少爷。” 

  古皓云点了点头,续道:“仲大哥,将您伺候得服服帖帖是我的乐趣所在,请不要剥夺我在王府中唯一的乐趣。” 

  王仲被他那正经八百的模样给逗笑,在叮嘱他不可过于劳累后,也就随他。 

  古皓云心想,自己终于融化仲大哥回到王府以来,数日未曾解冻,如寒冰般的表情。不过,为何老爷召二少爷回家中已数日,仲大哥却至今尚未见着老爷,原因想必是出在夫人身上。 

  他心底感到疑惑,明明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夫人对仲大哥为何恨之入骨?难道真如下人间的传闻,仲大哥并非是夫人的亲生儿子?他不知其中端倪,只能在心中为仲大哥抱不平,他不曾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探问仲大哥的隐私,这是两人间的默契,古皓云知道只要他开口问,仲大哥必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不忍,他只要仲大哥是仲大哥就好,才不管仲大哥的身世为何。 

  其实,就连王仲本人也仅是隐约知道自己似乎不是母亲所生。虽然儿时幼小心灵也曾怀疑过谁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自从有了古皓云后,他的感情世界全被古皓云填满,除了他之外。可说是一片空白,他只要有云儿的陪伴即可,其他什么都不在意,对亲情淡泊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古皓云是王仲小时黑暗世界中的一道曙光,如今这道曙光成为耀眼的阳光,使在他之下的阴影显得微不足道。 



  ☆        ☆        ☆ 



  是夜,王仲收到一封密函,要他在子时至凌霞居。 

  他知道凌霞居是父亲养病的住所,看来父亲终于暂时支开母亲,要与他一谈。他打算在见完父亲后,随即带云儿回山中石屋。 



  ☆        ☆        ☆ 



  子时,王仲施展所学,轻巧地避开仆人,来到凌霞居外。轻敲房门数声后,屋内传出“进来”二个字,打开房门,果然只有父亲单独一人。为何要如此谨慎,令王仲觉得很不寻常。 

  “儿,坐吧。” 

  王义理满脸倦容,大病未愈,显得苍老许多,儿时记忆中,父亲那高大威严的样子似已然不复存在,让王仲不禁心头微酸。 

  “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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