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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

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25部分

小说: 明末无敌特种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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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清军士兵,四个人小声地议论着包围过来,手里雪亮的刀,被突然从云层里滑出的鹅黄月光一闪,辉映出美丽的光晕。

清军的准备异常充分,警戒十分完备,即使以毛仲的感觉,还是出了差错,十几名清军,居然在城楼上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让他这名特战高手都上了当。

幸好,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

“只有一个?”

四名清军,说着古怪的东北话走上来,满汉话夹杂是那时满清军的特点。其实,每一个清军士兵,几乎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东北地区的民族融合程度,在努尔哈赤改变“恩养”尼堪(汉人)大肆屠杀之前,是“必须的”。

正因为只有一名敌人偷袭,而且显然受了伤,才使这当面的地名清军士兵麻痹大意起来,呈现出一个半环状,他们向前包围,用刀指着痛苦低吟的敌人。

“说老实话,你很牛啊!”一个清军士兵来到了毛仲的跟前,用刀拨弄着他的腿脚说。

毛仲尽到了最大限度的耐心,将做作进行到底,受了重伤的动作要领,就是严重到可以忍受敌人的戏弄。

“别动他,小心有诈!”一个士兵警惕道。

“诈个屁,在咱兄弟手里?”这士兵以刀相对,自然不太担心。

清军的话音并不高,惟恐惊扰了其他人,或者是幻想明军继续往上爬跌进圈套里?

就在这一刻,毛仲发威了。

他的三棱刺,无声无息地疾驰而出,弹射向仅次于前面的清兵,因为,那人的警惕性才稍差一些,攻击反最能凑效。

一百十九章,格杀

不管成功与否,毛仲的人已经弹身而起,箭一样射向了最前面的那个清兵,速度之快,匪异所思,砰的一声,那清军的脚踝就被重重地踹到,整体的麻木感和闪电般的筋脉刺激,使他不由自主地向着旁边摔倒。

这是毛仲预计里的方案,在特战大队里,他为此不知道进行了多长时间的训练,总算能够满足恶魔教官的要求,当然,到了后来,已经不是满意了,毛仲出色的体能和素质,已经让所有的士兵和教官叹为观止。

就连现代特种兵都感慨的动作要领,要对付古代侧重个人武技时代的精兵,结果很难预料,但是,如果加上了偷袭的前提,事情就明朗化了。

清军不是生手,就在摔倒的一刹那间,还奋力地朝着毛仲的方向劈斩了一下,使他的下一步动作受到了一定局限。

雪光闪烁,寒风刺骨,寂寞的章丘城头,杀机四伏。

毛仲迫不得已,放弃了连贯性的攻击,只得顺势将三棱锥捅进了士兵的胸膛里,那个位置,是心脏的地方,一点儿的偏差都不会。通常,只要这个地方直接被刀,那么,即使再强壮的人,也会因为瞬间的疼痛而下意识地将双手掩护那里,而鲜血的喷射,内压力的急速减小,都将吞噬掉人们正常的能力。

毛仲夺取到了士兵的军刀,沉实的军刀一旦到了毛仲手里,就有了别样的生动。

事实证明,毛仲的第一步攻击是有效的,那飞驰的三棱匕首,正击中第二名清兵的咽喉,锋利的匕首能够对清兵造成多严重的危害,并不是毛仲考虑的,事实上,只要能够造成阻止和停滞的作用,就相当不错了。

其余两名清兵也不是好惹的,突然的变化使他们稍一愣神,就立刻明白了危险,但是,老兵就是老兵,那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验总结,根本没有退却,反而进一步加快地进攻,两把单刀一左一右,插向毛仲,笨拙简单的动作,犀利的速度,带着死亡的气息,将毛仲包围了。

毛仲对这气息是熟悉的,不仅仅是刀气,剑气,箭弩的气息,还有硝烟的味道,其实,对于直觉敏锐的老兵来说,每一种东西都有它特有的气息,能给人带来不同的震撼。

清兵们其实在毛仲等人预先埋伏于雪堆下时,可能就有预感,老兵们的经验是很可怕的东西,虽然不能明说,却有很厉害的预见性。不过,毛仲等人反穿皮袄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缺陷,可惜的是,吊桥的存在,最终还是使毛仲选择了借助攀登,而清军就是在这时发现毛仲的,没有人会想到借助吊桥攀登,因为他很容易造成吊桥的震撼,摇晃,一百多斤重的人,肯定能叫沉重的大吊桥发出难听的嘎吱声。而且,铁索上的动静也不会小,毛仲偏偏选择这些,已经让清军非常震撼,当他们观察铁索以侦察毛仲时,非常小心。

清军绝对不相信只有一个人来攀登吊桥和城留言,通常,只有大规模进攻偷袭时,才有可能这样,所以,清军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到了城下而不是毛仲这个率先登顶成功的人。

这就便宜了毛仲。

雪地里的翻滚,因为月光骤然又被云层吞没,一刹那间的黑暗,显得很浓郁。身披雪白羊皮袄的毛仲,尽管在清军的视野之内,却又忽然一闪,离开了那个位置。

两名清兵骇然一退,希望能够阻止这名狡猾敌人的进攻。同时,改捅插为朝地面连刺。

毛仲的弹跳能力是超级的,从地上拔地而起,斜着几乎四十五度角弹出去,是困难的。而他,做到了。所以,两名清军被震慑得步骤大乱。

左面的清军稍微安慰了些,因为,这个鬼魅一样的敌人,忽然用刀砍在了自己的刀刃上,对于老兵来说,这意味着安全。

当然,他是安全的。不过,另一个家伙却倒了大霉。

毛仲闪跳的速度惊人,甚至赶在了两人的意识之前。那个右面的清兵,正在乱捅军刀的前夕,不,应该是在乱捅的过程中,忽然感觉胸膛上一凉,随即,浑身上下充斥的力气,神奇地象捅漏了大口子的皮球,迅速消失了。

老兵的身上,有无数伤痕,不过,他却从未体验过这样深重的灾难,那种刺骨的麻凉,好象从雪地里涌来,一起迸射进了他的胸膛里,将他冻僵了。

他感到自己的胸膛里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声,不不,那是错觉,显然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和鲜血的流淌泄漏之快,简直让他难以置信。

就在那中刀的一瞬间,他就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顺势一软,双腿弯曲,前面跪坐了。

毛仲站起来。

清兵也急速地向后面倒退两米,两人正面相对。

在阴森森的暗雪之夜,十数名清兵正依托着城墙,敏锐地观察着下面,而这边,四名清兵已经被可怜的被包围的明国奸细给崴掉了三个。

两人的目光,冰凉地对峙。

毛仲一转身,朝着城墙的内里一面飞身纵下。

非常珍惜尊严和面子的清军老兵,并没有及时地呼唤其他人,而是很得意地将军刀挥舞着,向着城墙内壁观察,他希望看到这个勇敢的鬼魂一样的明国刺客,是如何无畏地跳墙死亡的。三丈高的城墙,就是有厚厚的积雪,也绝对要重伤的,折胳膊断腿,都是最寻常的结局。士兵相信,这个家伙终于胆怯了。竟然愚蠢地选择了自杀。

忽然感到一丝的不妥,清军士兵在凑近了城内垛的时候,下意识地将军刀挥舞着,这家伙既然能够徒手空拳攀登城墙和吊桥。就一定有非常的技能,也许,他能摔不死?

将脑袋伸出下面观望的一刹那间,这清兵看到了一幕奇异的景象,一道寒光在他的眼前无声无息地弥漫而来。

毛仲就悬挂在城垛下,等待着好奇的敌人,这种好奇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的,而且怎么的经验和教训都无法改变,这也是他算计敌人的一招。

鲜血,喷灌得毛仲满脸都是。

伤口在脖子,脖子的长短和人们的好奇心大小有直接关系,正比例的关系,毛仲改用三棱锥,几乎将那家伙的脖子完全切断,耷啦着横在城垛上。

毛仲一腾身,又回到了城墙上。

四名包围自己的敌人,就这样惊险地送掉了性命。

毛仲微微喘息。

清军的素质果然高,如果是明军,或者是新军,一定被一两个敌人惊得乱喊乱叫了,那样的话,虽然也可以惊醒大家来对抗,可是,最直接最常规的效果是,将全军惊扰,人心大乱。

不过,清军的训练有素,反而对毛仲很有利,因为,敌人分工协作的时候,太过自信,其余的士兵很少注意到这里。

毛仲喘息一定,就纵身而上,瞄准近前的清军背后,就是狠狠的一刀。

无论明军的铁甲,还是清军的多重甲,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急切之间无法攻击的话,精确打击的效果就大大提升。

几乎是庖丁解牛的才能,也许有炮丁解妞的技艺,毛仲的匕首,在敌人的甲胄间隙透入,狠狠地一搅拌。

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来,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来,而断裂出来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没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

一百二十章,二十七具尸体

一连扭断了五名清军的脖子,捅伤两名,才使剩余的清兵发觉了自己的危险。于是,发一声喊,三名清军朝着毛仲杀来。

近身搏斗,只有刀才是最佳的武器,清军擅长的箭弩,毫无用武之地,当然,他们的刀法,也相当精湛。

后面,又有五名清军赶了过来,八名清军,象一群饥饿发狂的狮子,来追杀一头巨象,这种在非洲草原不时能够遇见的景象,是一个合适的比喻。

就算毛仲实力再强,如果稍不小心,就可能被清军格杀。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

他当然紧张,这毕竟不是现代,他身上随时随地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武器,可以对付绝大多数的普通士兵,比如在索马里,他曾经潜伏进入一伙海盗的营地,在敌人发觉了他以后,他以毒气弹将敌人全部熏晕,然后顺利地将敌人十三人全部逮捕。在伊拉克执行雇佣兵任务期间,也能用数发肩扛式火箭弹,将追兵打得死伤惨重。甚至,在某一次进入国际贩毒集团的核心堡垒时,他还夺取了一辆坦克,结果,不仅冲了出来,还将贩毒分子搅拌得乱七八糟,炸死其二号人物。

在古代的兵器场合,特种兵的作用不是放大,而是大大地缩小了。

毛仲哀叹没有炸弹和其他威力大的东西,只能在敌人左右夹击的困难窘迫里,向着旁边撤退。

毛仲在前面跑,清军在后面追,几个人在城上展开了一场短跑比赛。因为积雪厚达四指,要加快速度,最好的方案是跳跃,所以,九个人好象在跨栏。

毛仲重施故伎,纵身飞下城抖,这一次,是朝着外面。

清军难以置信地看着毛仲的身影消失,一个个有些呆。面对这样出色的敌人,他们都敬佩极了。因为通常的情况下,这家伙要摔死了。

几个人一起来到城墙边观察。

没有人!

雪地,一片白璧无瑕的雪原,在阴森森的夜幕里遥遥铺张着,纵横起伏着。

“杀!”

突然,一声断喝,让所有的清军都大吃一惊!

大家都往左面观察,因为喊声是从这里爆发的。

一名清军已经向着城面地下重重摔倒,笨重的铁甲,发出了悦耳的声音,即使是雪地,也都不堪重压。

大家的眼睛,似乎发现了一个雪白的影子一闪,就不见了。还没等大家迟疑过来,紧挨着受伤士兵的第二名清军士兵,又发出了迟疑的,怒吼般的压抑声,痛苦使他的声音都变形了。

不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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