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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明末无敌特种兵-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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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舰队渐渐逼迫上来,金军舰队则保持了基本阵势。

从武器装备上看,毛仲绝对有信心,因为,金军的战船上,并没有几门火炮,其士兵手里不是盾牌就是砍刀,弓弩之类,甚至连铜铳都很少配备,不由得想到了近代,清军装备落后的情景,看来,金贼军特别强调士兵的勇敢精神,不屑于,甚至反感武器的先进性。

毛仲暗暗高兴。

不料,正在明军紧逼,双方战舰就要接近到合适的距离,明军就要使用火炮轰击几下,以壮声威的时候,在金贼军的舰队上,忽然亮起了斗大的一面面旗帜,上面有的是金,有的是李字,尤其是在敌人战舰的中央,有一座舰,赫然亮着李的大旗。

“糟糕,李贼还活着!”蓝序惊呼。

“什么?”毛仲吃了一惊。“不可能!”

“那不?肯定是李贼!”蓝序指着那敌人:“李贼狡诈,一定使用了替身!”

“替身?”毛仲稍加思考就相信了,在古代,如果主将被击毙,其后果是异常严重的。“麻辣隔壁,跟老子躲猫猫使诈?”毛仲气坏了。

“我军进还是退?”蓝序显然对战胜敌军抱有恐惧。

“前进!用旗帜告诉后面的步枪军,瞄准敌人,在适当的时候射击。”

战舰上,马上有人向着后面打出了信号旗,发出了指令,而明军舰队,则整齐有序地前进,向着金贼军逼近。其意图是海上舰队决战,先歼灭了敌军舰队,然后再攻击岛屿。

明军官兵的士气,明显比蓝序这样的将领要高,思想也很简单,为了不影响舰队的指挥,才没有发出怒吼声,保持了平静。只是,一排排的长枪竖立在船头,盾牌和铜铳,也是坚决的象征。

轰!轰轰!

从北岛的树林里,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轰响,接着,尖锐而凄凉的呼啸声中,一颗颗乌黑的弹丸从天而降,砸到了明军舰队群中,虽然敌军的火炮是随意地打击的,毕竟明军舰队密集,居然连连击中舰船,实心弹丸之重,将一艘舰船打坏,数名士兵连同船板一起横飞。

一群士兵在炮弹的冲击下,哗一声,十几个人都被砸到了海里。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挣扎。

“继续前进!”对于敌人的火炮,明军是有准备的,虽然有了死伤,官兵们也没有撤退,毕竟在这乱战时刻,就是你退,也不能保证安全,很多人在心里暗暗祈祷上天。

划桨手们继续前进。

金贼军的岸基火炮并不多,第一轮轰击之后,很快就陷入了沉寂,接着,敌舰队呼啸一声,向着前面冲来。

明军并不惧怕金贼军的水师,毕竟,他们多是由汉人组成的,不是金贼军的精锐部队,所以,明军官兵也大声地开始了呼喊,将船逼近了敌人,在船边缘的官兵摇晃着盾牌和长枪,有的已经开始了射箭。

舰队接近了!

毛仲所在的战舰,依然在最前列,曾经的一颗敌人炮弹,就砸在船的前面不到五米的海里,将所有的官兵都吓了一跳,现在,敌人的炮弹不再有了,人人都感到了安全。那种根本无法判断的危险,实在让人太揪心了,现在,看着敌人逼近,反倒是一种幸福。

毛仲的眼睛,牢牢地套着敌人舰队的中央那艘大座舰上,那是敌人的中军指挥舰,敌人的军号和战鼓,就是从那里发出了指令的。现在,还有几个将领,得意洋洋地站在其中,指点江山,牛皮叉叉地小谈着。

金贼军的舰队规模明显大,估计有百十号战舰,人数能有两千五百到三千,比明军多两三成,如果有敌人从岛上赶来增援的话,总该还有千把人。

平日平静而空旷寂寞的辽东海面,现在成为紧张的主战场!

终于,明军舰队和金贼军的舰队接近了,更多的箭弩从金贼军的舰队上飞了出来,一群群恶魔般飞向了明军船上,其威力之猛,让毛仲都叹为观止。看来,金贼军的训练重心是箭弩,其士兵的这方面素养是相当强悍的。有好几个明军士兵,居然连着盾牌都被金贼军的弓弩手射穿,惨叫着载倒了。

终于,在锣鼓喧天,沸腾的舰队上,毛仲也听到了自己方面发出的声音,有的是铜铳,有的是件弩,有的则是清脆的枪声!

毛仲的步枪,则牢牢地瞄准着敌人的旗舰上。终于,他把握到了时机,在敌人的旗帜错落,士兵往来遮掩的时候,看到了那个狡诈的金贼军现任海军的司令官大人!

“老子看你还有几个替身!”毛仲一枪抠动,立刻压入了新的子弹,瞄准了另外一个军官。

步枪作战的关键是,猎杀敌人的军官,使敌人失去有效的指挥系统,最终达到崩溃的目标,而要普遍地杀伤敌人,则有新的武器来出场。

毛仲训练的特战军,步枪军,分乘几艘战舰,冲到了前面,开始了对金贼军的猎杀行动,毛仲在一分钟之内,就猎杀了三名金贼军的军官,使之个个脑门上冒血,呜呼哀哉,也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死伤,让周围的金贼军惊呼起来。混乱起来。

毛仲的手,将步枪放下了,既然敌人的几个军官已经被击毙,再使用稀罕的子弹,代价太过昂贵,该重型武器出场了。

毛仲的手里,将一颗手榴弹抓起,信手一揪,取掉了引线,然后,等待着机会,呼一声,扔向了前面的金贼军战舰上。

轰。

一声爆炸,十数名金贼军惨叫起来。烟雾和火焰,都让那里成为可怕的所在。

明军官兵,得到了指示,纷纷开始投掷手榴弹,这种武器,主要用于海军的近战,是目前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武器,所以当一群群手榴弹落到了金贼军的战舰上时,金贼军顿时大乱!

毛仲估计,这一轮进攻,明军消耗的手榴弹,是一百五十枚左右,也许更多,达二百枚,反正,面对真正的金贼军,明军官兵是毫不犹豫,毫不吝惜的。

一颗颗手榴弹在金贼军的战舰上爆炸,将敌人打得晕头转向,死伤惨重,好几艘敌船上已经燃烧起了火焰,于是,就这么短短的三五分钟,战役就决出了胜负。

金贼军的战舰,出现了巨大的混乱,许多后面的舰只,开始转向溃退,而更多的战舰,已经混乱到到处乱窜,不管敌我的菜鸟地步。

这才是最关键的时刻,因为金贼军忙于逃跑,攻击力几乎停顿,就成为明军常规力量发挥的重要时刻,明军开始使用最普通的箭弩对金贼军进行攻击,一群群的箭弩,射进了金贼军的群落里,将不少敌军射死射伤。

金贼军的舰队眨眼之间,就大败而逃,向着港湾里冲去,而明军舰队则紧紧地追逐之,一点而也放松。

金贼军以破坏了的战舰为阻挡,部分士兵跳海逃生,一些后面的战舰迅速从港湾的另外一头逃走,向着茫茫的大海深处逃遁而去。

明军将残余的金贼军大部狙杀,将其破坏了的战舰俘获,然后,登上了北岛。

四章,砍翻布兰泰

北岛之上,金贼军数量并不多,从军营中出来,不过一百来号人,却结成了一个圆形的战阵,牢牢地钉在岛屿的中央位置,虎视眈眈。

明军登陆的部队,是核心的步枪军,其任务是彻底扫荡岛屿残敌,既然在海上作战,因为船队速度的问题,不能追捕敌人,陆战的优势总不能不利用。

现在的步枪军,四百人,其中一百人拥有步枪,三百人是贴身护卫队,用常规的弓弩刀枪盾牌,保证步枪军的安全。这些人,是毛仲现在的亲信部队,当毛仲回头检阅自己的部队时,暗暗笑道:“现在我是营长了。”

按照明军正规的建制,一个实授的参军将军,部下应该有五千人左右,相当于一个卫单位的指挥官,早期的卫所制度,一个卫有十个所,总兵力达五千六百余人。现在的毛仲军,不过有其十分之一。

明军行动谨慎,决不轻易冒险,就是面对百十号敌人,也采取了步步为营的策略,分部队为两翼,毛仲左翼,牛雷为右翼。

当部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毛仲下令,要一名士兵上前,呼喊敌军投降。

“赶快投降,否则,我天朝神枪军,将你们打得屁滚尿流!”士兵得意地吼道。

现在,毛仲军连克长山叛军,石城之敌,击溃金贼军的海上舰队,士气异常高涨,每一个士兵都充满了自豪,感觉这天朝上国的威风,又回来了。

金贼军的旗帜,让毛仲军非常谨慎,因为,那是真正的金贼八旗部队,打着镶红旗一面,五十余名骑兵,个个手执长弓硬弩,岿然不动。从其气势来看,一定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杀人如麻,这才冷气森森,临危不惧。

明军的子弹,消耗了不少,但是,看到敌军顽固,不为所动,也准备射击了。

“装子弹,准备攻击,记住,先射那些骑兵,绝对不能使敌人一个漏网!”毛仲指挥士兵,继续前进。

一名金贼军上来,骑着枣红色的战马,威风凛凛,往来如电,“站住,明军听着,我家佐领巴图大人,要和你们将军决战!”

“决战?笑话,你们赶紧投降!”明兵嚣张地说。

“那才是笑话,我镶红旗什么时候有人投降过?”金贼军爽朗地大笑,勒住了战马,“别看你们打败了我们的舰队,那不过是些汉人,统统都是废物,而我们,才是真正的大金勇士!你们区区三四百个汉子,就想要打败我们?简直是做梦呢!”

“哈哈哈哈!”金贼军笑得异常得意,好象他们才掌握着战场的主动权。

这些人的确是女真人,标准的纯种的女真人,这是部下一名士兵对毛仲提醒的:“将军,他们都是金贼军,真正的靼子!

“这有区别吗?”毛仲问。

“有啊,将军,军中传言,说,一个靼子,可以打败十个汉人。靼子一过万,绝对不能战!”

“为什么?”

“靼子强悍啊,您看,他们的身材魁梧,一个个黑铁塔似的,咱大明的官兵,看着心里都发怵,靼子善于骑射,百步穿杨,箭无虚发,我军确实不是对手。”

“你说什么?”毛仲愤怒了。

“哦,将军,不对,我是说,单打独斗,我军确实不行,现在咱有了步枪和手榴弹,靼子根本不行了!嘿嘿!”见毛仲吃人的眼光,士兵赶紧抹着额头的虚汗。

明军两翼部队,停滞下来,距离太近了,三百米距离,估计敌人的强弩都可以射到,那些护卫队赶紧将盾牌遮掩在前面,有些人张开了弩箭,以为保护。

“哈哈哈哈,明国的汉子,你们怎么不敢上来决战?”最前面的那名金贼军非常嚣张,骑着马,往来如风,身上背着一张弓,手里挥舞着一把刀。枣红马铁蹄狰狞,飞溅起一团团烟尘。

“大家听着,谁去给我砍翻了那名金贼?”毛仲喝问。

敌人的气焰实在太嚣张了,就是用步枪一枪打一个准,统统给灭了,也不解气,毛仲决心煞煞敌人的威风。同时,也练练特战部队的能力。

话音刚落,就从身边闪出一名士兵,手里挥舞着钢矛:“将军,我试试看!”

原来是一名特战士兵。

“好,如果能杀了那贼,你是第一功!”

“知道了,将军!”

那士兵一咬牙,向前冲去。而金贼骑兵一见这面有人,也跳下了战马,将身上的弓弩放下,只摇晃着一把短刀,前来迎战。

很快,两名士兵,一矛一刀,在两军阵前打成一团,你来我往,刀枪相见,殊死搏斗。

哧!

明军士兵戳了金贼军一枪,中其肩膀,不料,那儿正是金贼军士兵的得意之处,设、设计的破绽圈套,就在这一刹那间,金贼军翻转了身体,神奇地一抖,腰刀在明军士兵的脖颈间闪过。

明军士兵丢弃了钢矛,慢慢地向着后面翻倒。金贼军士兵往前一探,钢刀再次飞过,将明军士兵枭掉了首级,提在手里,放声笑了笑,纵上战马。

金贼军大声呼叫,庆祝胜利,而明军两翼部队,面面相觑,毛仲也终于见证了金贼军的骁勇善战,以自己特种士兵的强化训练,还是挑选出来的精锐,都不是敌人的对手,可见敌人的搏斗技能,如何了得了。

毛仲气急败坏。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失败,他最后悔的就是让士兵上场,折了面子,丢人啊。

“来人,你,王海生,负责这里的部队,等候情况,不管我是输是赢,最后都将敌人给我灭了!”

“将军?你不能去!不能去啊,要不,我去吧。”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们!”

毛仲气哼哼地出来,手里一把单刀,什么话也不说,径直朝着那金贼军走去。那金贼军正在得意,回头看了看毛仲,将马肚子一夹冲过来,“小子,你也来送死啊?”

“哦,随便你说吧,我问你,你是要在马上还是马下?”

“嗯?”金贼军一愣。

“我问你,你是步战还是马战,是在地上死还是在马上死!”

“哈哈哈哈!”金贼军狂笑不已,将明军士兵的首级悬挂到了马鞍桥上,用刀涂抹着那些血迹。“又一个来送死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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