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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

明末无敌特种兵-第83部分

小说: 明末无敌特种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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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立刻明白了,她既然在皇太极的身边,就连出兵打仗也带着,肯定不是寻常女人,而且,从她的俏丽和胆略上来看,从她能够引兵诱惑追敌的方式来看,必是大玉儿!

毛仲的心田里顿时一热,这可是个野味十足的绝代佳人啊!

毛仲最担心的是大玉儿会自杀,不料,她却挥舞着战刀,朝着毛仲杀来!

毛仲大喜,一踢马刺,朝前冲锋,不想,身边有明军担心毛仲的安危,居然率先动手,步枪一举,朝着大玉儿冒出了一骨都青烟儿!

砰,大玉儿应声落马!

毛仲从地上抄起了大玉儿,吩咐明军:“立刻转向,追赶皇太极!”

毛仲检查着大玉儿的伤势,发现伤在右臂上,也就是举刀的那只,急忙扯了她的一些衣服,紧紧地勒在那里,虽然子弹在近距离将她的手臂贯穿了,可是,摸摸居然没有伤到骨头,实在是侥幸。

大玉儿一入毛仲的怀里,就是一阵清幽的芳香,沁人心脾,让毛仲爽得浑身一阵颤抖,虽然她还穿着铠甲,却能够给他感受到流畅的身体线条和曲线。于是,他很无耻地将这个特殊的战俘搂抱在怀里。

战马颠簸之中,大玉儿也从中枪的震撼中惊醒,开始了顽强地反抗,这让毛仲很恼火。“动什么?”

“明贼!放开我!”大玉儿愤怒地吼道。

“放你干什么?难道你想自杀呀?”毛仲笑嘻嘻地说。

五十九章,灾难

大玉儿果然不是寻常人等,在马上挣扎得厉害,东扭西晃,边用肘部猛捣毛仲,因为左脚曾经在马蹬里别伤,现在还红肿着,肩膀上也遭到过多尔衮的袭击,戳透了铠甲,伤及了皮肉,刚才,猛追猛打,一路颠簸,精疲力竭,被她这么一折腾,顿感困难。

那边,残余的两个女侍也被明军俘获,倒捆了双手,横在马鞍上作为战利品带走了。明军十余骑兵,簇拥在毛仲的周围,保护着他,其实,也是在观赏大玉儿,她的声音和挣扎,活脱脱一个绝世美人儿,让许多明军官兵的魂魄都飞舞起来。

毛仲不由得有些尴尬,只好痛下心来,在大玉儿的太阳穴上敲了一下,使之昏迷,然后从地上敌人尸体身上取些衣服扯成布条儿绳索,将她捆绑了。

明军一路猛冲,就是战马也受不了,速度自然缓慢了许多。想想三岔路口的方向,也不知道哪一个是正确的。犹豫间,牛雷已经将那个捆绑的女侍翻转了身体,抓住其胸:“说,皇太极从哪一个方向走了?”

那女兵咬牙切齿,目光凶悍,一声不吭。

“呀?不说?”牛雷挥舞起了拳头。

那女兵突然一张嘴。噗。

牛雷的脸上,好象下了一场倾盆大雨。

周围的明军个个发呆,随即哈哈大笑。想不到满清战俘女兵,这么凶悍,都有点儿佩服。但是笑过之后,又纷纷凶神恶煞起来:“麻辣隔壁,现在还猖狂啊?”“对,敢跟我们的牛千总横?老牛,玩死她!”“喂,贼女娃,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的牛千总好象大内总管的模样?不能把你怎么着?我告诉你,他的身体棒着呢!能叫你生不能,活不能!”“你再不说,看我们兄弟轮了你!”

毛仲一看,自己的部下怎么都这样啊?一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好象饿狼见了喜羊羊,这可是战场啊,想想自己刚才对大玉儿的坏心思,也不能责怪大家:“别问了,她不说也没有关系,你们想想,这时候了,皇太极早就跑出十来里外了,别说逃走,三绕两跑,回到了盛京沈阳城也差不多了。我们就是问清楚了,又能怎样?走!回抚顺关。”

“不行!”牛雷道,“我们好不容易追了出来,都快摸着皇太极的毛儿了,怎么能丢?一定要追!”

许多官兵也狂呼乱喊:“对,追呀,追下去!”

见官兵们士气这么高,毛仲心里其实也挺感动的,本能的,他也是个胜利狂,很想将皇太极一战活捉,了结了战事,成就无比的功勋,眼看着皇太极在眼皮底下逃走,心里实在憋屈:“也好,那我们就分头去追,注意,牛雷,你和王海生一路,带领八十人马从这儿斜插过去,一旦截击到另一道路,就可着劲儿追,罗汉,秦铁汉,你们几个带七十人从这里往东插过,剩余的人,跟随我返回三岔口,等待两路追兵消息,作为策应,注意,牛雷,王海生,罗汉,千万不要死追,看看情况不对,立刻返回,注意,尽量在路上寻找些满清军的衣服,扮演成他们。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得令!”几个部下草莽英雄般豪迈地答应一声,就清点了人马,带着各自去了,毛仲带领三十几个人,慢悠悠向着三岔口走去,路上,他们才发觉,尽管追赶时大家紧紧地靠拢,部队还是少了十几个人,也许,是在战斗中牺牲了吧?

牺牲十几个人就挂掉了敌人数千兵马?还逮到了满清国的皇妃大玉儿?这工作怎么都划算,一路行来,毛仲等人很快就到了三岔口,不过,他们傻了。

成千上万的清军步兵的队伍,已经聚集在这里,一些骑兵正在游弋,将附近的树林和高梁地都踩得稀烂。

“喂,你们什么人?”对面喊。

“我们?是你大爷!”

“明军!”

双方一见面,清军就呐喊一声,朝着这里猛射箭弩,随即,步兵的大队就气势汹汹地挤压过来。更多的骑兵,也咆哮着,铁蹄狰狞。

“杀,杀呀!杀了明狗!”

“明国的贼兵在这里!”

清军不是被击溃了吗?怎么又冒出来这么多?难道是其他清军赶来增援皇太极大的主力?想这些已经无用,毛仲立刻吩咐:“战斗!”

明军在大胜之余,都有些得意忘形,准备不是多充分,稀里糊涂就被人家的弩箭射倒了好几位,从马上倒栽了下来,不过,这些负伤的明军也不是好惹的,立刻取了步枪,冒着更多的箭弩,开始射击,同时,其他人也迅速地扔出了手榴弹,一面将大批的清军炸晕,一面也利用硝烟弥漫的机会,赶紧掩护着撤退。

出城以来的一系列战斗,步枪子弹和手榴弹的消耗极大,看看子弹,还有每人十颗左右,手榴弹,不过三四颗,在毛仲身边的人马,不过三十余人,满打满算,三百颗子弹,百十手榴弹,要对付这么密集的清军大队,实在勉强。

别的不考虑,明军立刻乱投手榴弹,将一片片的清军炸死炸伤,不过,清军人数很多,而且,也非常骁勇,可能发现了明军不过数十人,胆量大了,稍稍停歇,继续追来。

明军不能顺着大路跑,否则,精力不足的战马难以逃开,于是,在毛仲的带领下,大家向着没有道路的地方乱窜,一片片的稀疏树林,成为很好的遮掩。

不过,清军追赶得很猛,尤其是那些骑兵,一面狂呼乱喊,一面紧紧地粘上来,毛仲勃然大怒,步枪连连射击,将前面的打掉了三个,吓得其他贼兵才放慢了脚步。

“撤退!不要恋战!”毛仲紧急命令部下向着无人处逃难。敌人太多,虽然在遭遇之时就被干掉了一百多个,可是,根本无济于事,源源不断的敌军从北面压迫过来。

就这样,因为掩护失去了战马的士兵,毛仲等人也无法加快,于是,他下令:“化整为零,分散突击。必要时候,将步枪砸碎!”步枪是明军的宝贝,绝对的军事机密,不好能让敌军知晓。

“将军,将军,您快走!”几个士兵焦急地请求。

“你们走吧,来,骑上我的战马。”

“不行,”士兵哭了。

“你们把敌人给引开!让我轻松一会儿!”

“不行!”

“那好,我们走吧!”

在危急关头,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几个没了战马的明军,只好钻进树林草丛里。其余明军,向着南面溃退。

毛仲心里那个懊恼啊,怎么这么大意呢?穷寇勿追的道理,怎么就忘记了呢?要知道,城外的清军四路围困,至少三四万人,就算皇太极这一路崩溃,其他敌军来援助的话,自己的二百官兵也可以勉强应付,可是,三岔口,三岔口,一分兵,剩下三十几个,还怎么打?

“杀呀!杀!”虽然清军追赶着,可是,因为明军乱逃,将清军也引得分散了,加上乱七八糟的树林丘陵沟壑的地形,清军追兵,愈加分散,看看身后,不过数十骑兵,其他步兵的追赶,隐隐约约,几乎不可闻声,虽然情况好转,可是,在毛仲的身边,只有三名士兵了,而且,战马都疲惫不堪。

“将军,我们引开敌人!”三名士兵发现敌人已经冲到,大喊一声,向着树林那边走了。

毛仲正要打马而走,不想,因为驼着他和大玉儿两人,战马已经到了极限,居然一软,栽倒了!

毛仲无法,只得迅速拉出被压的腿,咬牙忍耐住新的疼痛,将大玉儿一抓,掖在右臂下,看看前面的树林深处,一瘸一拐地钻了进去。

真倒霉啊。在树林的茂密枯草里,毛仲心里连连哀叹。想不到刚才还威武拉风,追得皇太极满世界乱跑的英雄人物,也成了别人的猎物。

毛仲呼呼狂喘着,为自己的三路部下担忧,好端端的二百骑兵,一百余步枪兵,居然这样被毁灭了,真是大意失荆州啊。

将大玉儿放到了草丛里。自己摸摸身上,嗯,还有三颗手榴弹,很好,当官儿的就能多吃多占,步枪还在,子弹四发。匕首也在。

清军的骑兵追了过来,显然,被那三名骑兵的行踪吸引了,同时。毛仲放弃的那匹马的缓慢逃走,又让清军开始怀疑起来。就这样,一部分清军去追赶三名明军,留下了几个人在周围搜索。

“不会有人吧?”在几里古鲁的满洲语中,有人说了汉语。

“哼,有马在这儿呢!没人也要看看!”

五名骑兵。一个个剑拔弩张,非常警惕。

忽然,那边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随即,清兵的惨叫一迭声地飞扬。

“呀!那儿怎么了?”

“快追!”

又赶来了一群清军骑兵,循声往那面去了,这面的敌人士兵,不少反多!他们乱七八糟地在树林里乱闯。

毛仲感谢皇太极们,由于长期的残酷战争,辽东地面人烟稀少,树林杂草丛生,这才有了他的隐身之地。

六十章,杀机重重

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来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来,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手榴弹。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来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没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没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来,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手榴弹?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来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来。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来,将手榴弹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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