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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子夜吴歌-第13部分

小说: 子夜吴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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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麻烦。”阿琇茫然无知,司马颖却深知其中关窍,解释道,“按我朝律法,逃奴是死罪。收容逃奴也是要连坐受诛的,这就算是本王,也不敢轻易冒这样的险。”
阿琇大是愤愤不平,“这是什么臭规矩,让人为奴本来就是陋习,逃出来还要杀掉就更不应该了。”
刘聪苦笑道,“我给他讲清了其中关节,匐勒便拜了三拜,自是去了。我本以为此事就此了解,却不料半个月后,我从南市经过,见路中间诛杀几个死囚,我无意抬头望了一眼,却正好瞧见匐勒就被绑在断头台上。”
阿琇大惊失色,“他被发现是逃奴了么?”
“我起初也这么想,”刘聪摇头道,“便过去悄悄打听了一下,却得知这次是王衍的族弟王敦要杀他。原来那匹大宛马是王敦打赌输给王衍的,他瞧着王衍得意洋洋的又领了匹更好的狮子骢回来,心中生了嫉忿之心,就找了个由头,说匐勒相貌凶恶,空有奇志,把他抓了起来。”
“荒唐,荒唐!”阿琇气的脸都涨红了,“王氏兄弟亏得还出身于琅琊大族,怎么这样小肚鸡肠,荒唐可笑。”
司马颖叹道,“有时候愈是出身豪门大族的人,反而愈发的心胸狭隘,不能容人。”
刘聪说道,“我当时也想起王氏是琅琊郡的望族,便去求了琅琊王,这才留下了匐勒的一条性命,但经此之后,难保王氏兄弟不会再找匐勒麻烦。琅琊王也颇为喜爱匐勒,索性替他脱了籍,让他做了我的家臣。”
阿琇这才呼出了一口长气,拍手叫好道,“久闻琅琊王慷慨豪迈,如今听聪哥哥一说,果然名不虚传。”
司马颖脑海中却转过一个念头,琅琊王竟是常在京中的,怎么自己从未听说过此事。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瞧了瞧外面的天色,便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动身了。”

28。四马既闲
铜驼街以南,比不得御道的宽敞平坦,瞬时就窄了一半。然而市井之中,自有一番繁华景象,挑夫走卒、摩肩接踵,吆喝叫卖之声,充盈于市。
刘聪领着阿琇逛了两个绸缎铺子,便相中了两套换洗的衣裙,一套绛碧色的结棱复裙,一套鹅黄的纱榖双裙,都是素绢里子内夹丝絮的,穿起来又暖和又不显得臃肿。
阿琇换上了鹅黄的那套衣裙,只见裙边的香色百蝶绢的镶边恰恰垂到足边,更显得身姿苗条、足踝纤细,十分的好看。她转头只见刘聪正看着自己,目光中露出几分满意欣赏的神色,“这衣裙颜色正适合你。”
铺子的老板娘瞧着连连称赞,“你家大人真是细心的紧,挑的料子是眼下最时兴的,夫人穿上了实在好看的紧。”
刘聪笑而不语。阿琇双颊一红,低声道,“他并不是我的夫君。”
那老板娘瞧见阿琇并未改妇人装束,又瞧瞧刘聪行动对她颇有维护,恍然大悟,“你们还未成亲吧,那可要多选几套时兴的嫁衣。”说着又盛情推荐了好几套波斯国刺绣的绣樱双裙,价格都很是不菲,刘聪笑着让人的全都包下了。
两人拎了大包小包出来,阿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家老板娘很会做生意呢。”
刘聪随口道,“谁让她恰能恭维的正到好处。”
阿琇细细想了想他话中的意味,忽然又红了脸。
她无意中回转头时,忽然望见铺子里进去了两个青年男女,手挽着手,十分的亲昵,她有一瞬时的恍惚。刘从瞧见她神色有异,问道,“是你认识的人?”
“可能是瞧错了。”阿琇摇了摇头,到底忍住了没有再回头去看,心里却在奇怪,献容不是在皇后宫中了么?
彼时立国已有六十余年,一扫魏时战乱连连,正值国运昌盛、天下太平之时。
阿琇与刘聪并肩随意而行,忽然望到前面南市中愈发拥挤,人人都欢天喜地的往前涌去,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阿琇好奇道,“帝都之中,日日都有这样热闹么?”刘聪算了算日子,笑道,“今日是腊日,城中百姓都出来结社享用胙肉,今日市集上便要更热闹些。”
“胙肉?”阿琇不免怔住,在宫里也食过胙肉,每到腊日,宫里便会用白汤煮好大锅的胙肉,分到各宫里,蘸以椒盐,吃起来滋味淡薄,宫中之人以身材纤细为美,而胙肉十分肥腻,人人畏之如洪水猛兽。
说话间两人便被人潮推到了市井之中,只见偌大的一个铜锅便在十字交汇的路口,那锅足有千斤之重,好几个人也合抱不过来,锅边有四五个小役在添柴翻烧,锅里面热腾腾的冒着白气。百姓们人人都拿着白瓷碗,排着长队兴奋地议论着。
刘聪一望便知阿琇的疑惑,解释道,“在宫外百姓们十分穷苦,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一次肉,因而对着胙肉十分的看中。”但他对这么多人排队来吃胙肉也十分惊讶,摇头道,“不过往年里胙肉都是各家各户一起凑钱买来煮的,怎么还有官兵衙役在这里煮肉?”
阿琇又是好奇又是惊诧,不知不觉就被推到了队伍之中,一个老者瞧着她茫然无措的样子,便递给她一个洁净的白瓷碗,乐呵呵的笑道,“姑娘,在后面排着吧。今年的胙肉是成都王府开锅煮的,格外的香呢。”
阿琇和刘聪相视一笑,想起十六叔平时外表严肃,但其实心地善良,最是体恤百姓。他们俩便乐滋滋的也排起队来。
满满一大碗胙肉,只是清水煮成,并没有半点调料,阿琇捧着碗就开始犯愁,这如何吃得下去。可她瞧着旁边的百姓都吃的十分香甜,不少人连碗底都用清水涮了喝了下去,十分满足的模样,就连刘聪也不以为意,和身边百姓一样大口大口的将胙肉吃了干净。阿琇迟疑的轻轻咬了一口,满嘴都是油腻的滋味,因为没有加调料,甚至还有点淡淡的膻味。
这时雪小了些,天上只是下着雪珠子,撒盐一般,细细的落在每个人肩上。众人在雪里吃的香甜,都不觉得寒冷。
只听适才递给她碗的老者对旁边另一个年青人说,“今年这胙肉这样的好,吃起来比往年的都要香些。”
那年轻人穿着一身布袍,袍角还缝补了几块,看起来却像是个清苦读书人打扮,他却说道,“老伯有所不知,满朝之中只有成都王最能体会百姓疾苦,可不比那当今圣上。”人群本来都是嘈杂的,听他提到圣上,忽然都安静了下来。
阿琇听到世人在说父亲,到底心中滋味复杂,追问道,“当今圣上怎么了?”
老伯连连摆手,“莫议国事,莫议国事。”
那个年轻人却十分刚强的样子,仰着头道,“有什么说不得的,这天下谁人不知道。前年发大水,民间淹死了多少百姓,许多人吃树根草皮都吃不饱,可消息传到我们圣上面前,圣上竟然问道,‘百姓吃不饱饭,为什么不吃肉糜’?”
他此言一出,百姓中都是一片啧啧之声,虽不敢高声喝骂,但人人都露出了激愤的表情。阿琇顿时呆住了,她想不到她的父亲是这样的昏庸暗弱,在天下人面前都是笑柄。她羞愧的低下头去,埋头便开始吃碗里的胙肉,眼泪却顺着滴到碗里,混在肉汤里,一时也辨不出什么滋味。
刘聪有些担心的瞧着她,却见她一口气将碗里的胙肉都吃了个干净,连汤底都喝掉了,再抬起头来时,已是满面泪痕。阿琇将白瓷碗洗了干净,恭敬的放到那老者手里。那老者胆小怕事,见煮胙肉的官兵都向这边看过来,赶紧收拾了东西走了。
刘聪不欲引人注意,于是带着她一口气走了很远,只走到南市的尽头的柳亭方才停了下来。这里已经毗邻城郊,不远处就是大片大片的菜地,只是因为正值冬日农荒,地里都是尺深的积雪,一个人影也没有。
29。有匪君子
柳亭是离京送别的驿站,常有人在这里设宴相送,折一支柳遥寄。如今寒冬腊月,却少有人远行。
两人坐在柳亭的石阶上,刘聪叹了口气,低声道,“莫听别人胡说,那些话也只是市井传言夸大之词,做不了准的。”他说虽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是信了那些市井之言的。阿琇抬起头来,一双发亮的眸子里都是朦胧的泪光,如只迷惘的小鹿一般小声抽泣着。他心下也有几分难过,伸臂将她揽在怀里。
阿琇身子微微一僵,顺从的依偎在他怀中,轻轻的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这是她自八岁起,就全心信赖过的人,她受了太多的惊吓,实在是太累了,只有在他身边才能感觉到安心。她如今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肩膀,能让她困顿一瞬,歇息一瞬。
她缓缓闭上眼睛,心中松弛下来,竟沉沉睡去。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
那时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有一天午后,忽然赤着双脚跑进太子的宫殿里,打断了太傅的讲学。当时自己还只是太子的陪读,坐在太子身后,静静的看着太子含笑把她抱在膝头,她忽然从太子的肩上伸出小小的脑袋望着自己,对自己笑了笑,五官精致的像个瓷娃娃一样,柔顺的齐肩发散开来,美好的就像是那天中午微醺的阳光。
这个灵动而美丽的生命却如同一个精致的花瓶一样,总是在受到伤害,仿佛时刻都要跌落的粉碎。他心中暗自打定主意,他誓要护她一世。
他凝视着她樱红的双唇,轻轻低下头去,吻住了她。
她惊醒过来,只是惊愕了一瞬,随即便羞涩起来。
她轻轻闭上双眸,接受他深深的一吻。
雪珠落下无声,只淡淡的在他们肩头覆上了一层清霜。
她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墨香,偷偷睁开了眼睛,打量着他俊秀的轮廓,心中忽有几分安定。
每个少女心中,大抵都有这样一个男子,英俊而有翩翩风度,落难的时候相遇,从此不离不弃。
飘飘洒洒的雪霰子中,升腾起薄薄的一层青烟,笼着苍茫的四野,如梦似幻。天地间偶有几只大雁穿梭,却只是一瞬就消失在烟雾里。
他望着天边的去雁,忽然言道,“阿琇,你瞧见过大漠么?”
阿琇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就出身在大漠边的水草地里,”他轻声道,“那里的景色很美,小时候我就和阿妈一起在那里生活,大漠荒原、戈壁连天,虽然很萧瑟,却总让人觉得温馨。”
“那定然是很美的。”阿琇遥想着他所描述的景象,心中勾勒出一幅长河落日的图景,一时间亦是醉然。
他含笑瞧着她,“这次回去,我就带你去瞧大漠好不好,阿妈若是看到了你,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阿琇羞红了脸,过了半晌方才轻声回应道,“你阿妈真的会喜欢我么?”
“当然,我阿妈最是和蔼不过了。”
“听说连你们匈奴女子都擅长骑射,我却连宫门都没出过几次……”
“我阿妈也是汉人女子,她性子很温婉的,也不爱出门,镇日里就在房中绣些花鸟帕子,”他话中渐有惆怅,“只是我已经十年没有回去过了,不知道阿妈还好不好,是不是头发都白了。”
阿琇想起他八岁就被送进洛阳做质子,再没有与父母相聚过,心下触动不已,轻轻的握住他的手,“不管去哪里,我都会一直陪着你的。”
他瞧着她的举动,心下欢喜到极处,执了她的手贴在心上,大声说道,“阿琇,你再说一次。”
她温柔的低下头去,声音细若蚊吟,“不管天涯海角,我都会陪着你。”
他人生从未有过这样的喜悦,舒展双臂将她举了起来。她吓得大声尖叫,他却不已为意,又将她揽入怀中,良久,方才低声道,“阿琇,这是我这辈子最欢喜的时候。”
她温存的埋首在他胸前,长发散落,如泄玉春水,延展在他襟前。
两人依偎着叙叙的说着话,心内辗转却觉温馨。
眼睁睁瞧着日头一点点落下,方才回去。他们俩回到客栈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暮色渐浓。
冬日苦寒,北风阵阵,直刮得脸上发冷,可两人手牵心暖,只觉竟如身在春朝,旖旎无限,都不觉寒意。
远远走到铜驼路的拐角处,天边忽然飞来一只白色的鸽子。阿琇瞧着新奇,“这个季节倒少见有鸽子。”刘聪面上露出微笑,伸手略一召唤,那鸽子便径直飞来,落在他肩上。
阿琇奇道,“这鸽子原来是你养的呀。”
“你若喜欢,可以送你几只。”刘聪笑道,伸手解下了鸽子足上绑着的一个小小的竹筒,又从怀中取出鸽食递给阿琇,“你可以喂喂它。”
阿琇自是欢喜极了,拿着鸽食在一旁逗弄起来。这鸽子并不畏人,全身雪白透亮,瞧着十分精神。
刘聪展开了竹筒里的薄薄纸笺,读着忽然面色沉了下来。阿琇转头瞧见,便问道,“这信里写了什么,可是有什么不妥当么?”
他面露几分尴尬,迟疑道,“一封家信而已,并没有什么。”
阿琇对他满心相信,自然也不疑有它。那鸽子贯是训练有素的,见食物吃完了,便昂着首望着刘聪。刘聪轻轻一挥手,它便摆了摆翅,飞上云霄之中,很快便成了一个小点,再也看不见了。
上元居里炭火烧的旺盛,到了入夜,北风呼啸,伙计们便热了暖腾腾的酒菜来,摆好了宴席又温好了一壶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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