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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重生之救赎-第56部分

小说: 重生之救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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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们都搬到别墅去吧,霍叔叔也打算在我们家旁边买一套别墅,我们两家就能成为邻居,以后霍阿姨来的时候,看两家人也方便一些。”郑安平又一次提出来,现在一家人分住在两处,每天郑安平一个人回家,特别没有生气,他们美国那边的生意需要妻子打理,儿子还在上学,国内的教育环境是无法与美国相比的,所以,他们只能两地分居。
“可是我上学就远了,哎……”其实,涂晶晶心里是高兴的,对她来说,在哪儿上学都是一样的,前一世,县城没有那么多辅导班可以上,上了大学,同学们才艺展示,她似乎什么都不会,学习好,在大学里并不是真正的优势。
所以,在高中之前,涂晶晶想多学一点东西,钢琴,古琴,画画,还有很多她想学的,怪不得人人削尖了脑袋想要留在大城市,大城市的优势,在农村,没有三五十年,是赶不上的,即便是三五十年之后,城市和农村,差距依然存在,或许,这种差距还在不断的拉大。
“晶晶啊,上学不是问题,大伯伯准备买一辆汽车,专门接送你和奶奶出门用,这样,你上学就不用担心迟到啦。”
“大哥,太浪费了。”霍容觉得不好意思。
郑明安倒不这么认为,他们兄弟俩赶上了最好的时机,挣钱很容易,那挣了钱,自然就是让家里过得更舒服一些,妈妈虽然喜欢晶晶,但是为了接送涂晶晶每天骑着小三轮车,他不放心,现在汽车越来越多,万一有个危险怎么办?
“大哥,你买汽车,我来出雇司机的钱,油钱也归我。”郑明安笑着说道。
郑教授这次站在了儿子这边,他同意儿子们给家里再添一辆车。
郑安平继续利诱,“爸,您要搬过去,等我们都住在一起,我就让霍叔叔单独给您弄出一大间做收藏用。当然,这要明安同意,毕竟这房子是他们夫妻的。”
“我当然没有意见,容容也不会有意见。”郑明安回答得飞快,新房子隔音效果好,不用在晚上小心翼翼的以防尴尬。
一家人都在等着盛舒玉点头,盛舒玉问涂晶晶,“晶晶啊,你说呢?”
“奶奶,我也想住别墅。”涂晶晶怎么会看不出来大家的意思,住别墅没什么不好,大家住在一起,会热闹很多,她喜欢热热闹闹,家里人越多越好,尤其是想这样注重亲情的家庭。
涂晶晶都同意了,自然盛舒玉也不会反对了,大家约定,春节的时候搬家,这段时间,暂时还住在家里。
郑明安笑道:“容容分的新房子,我们一天都没住呢。”
“那还不简单,你们想过二人世界的时候,就去那边住两天,或者,有一天你惹容容生气了,也可以去住上两天,你看,这就是房子多的好处,我在美国的时候,有时跟你嫂子生气,我就躲到地下的酒窖去,让她找也找不着,有一次我喝醉了,醉倒在酒窖里,你嫂子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我拖出来,我们为此冷战了半个月,你说我要是再有一处房子,想怎么躲就怎么躲,多好啊。”
一家人哈哈大笑,笑过后,盛舒玉责怪儿子,以后少喝一点,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喝酒。
做生意的人,哪有不喝酒的,求人办事要喝酒,客户来了要喝酒,可以说,喝酒的理由有万万千,很多人说,在国内做生意,十之八九,都要先在酒桌上达成意愿,才能有进行下一步的可能。
一家人回到家,霍容拿出钥匙开门,郑明安靠在墙上,望着媳妇嘿嘿傻笑。
盛舒玉扭过头,不愿意看儿子,幸亏没有外人在场,否则,她绝对不会承认这个傻大个子是她儿子。
“老婆,我想死你了。”一进了自己的卧室,郑明安搂住霍容,满嘴的酒气扑向霍容的红唇。
霍容飞快的出手,捂住他的嘴,“臭,先去洗澡。”
“我们一块去吧。”
“不行,等以后再说吧。”家里只有一个洗澡间,父母都在,郑明安如果没有喝酒,绝对不会这么大的胆子。
郑明安嘿嘿一笑,“所以啊,咱们应该听大哥的,都到别墅住去,这样啊,我们洗多久都没有人反对了。”
霍容白他一眼,推开郑明安到床边打开了被子,放好枕头,看郑明安还不动,推了一把,“快去洗澡,洗完了我们好睡觉。”
“是,洗了澡我们就睡觉。”郑明安意味深长的笑着。
霍容脸一红,瞪着郑明安不说话,郑明安丝毫不以为杵,亲了一下霍容,接过霍容递给他的睡衣,哼着歌儿去洗澡了。
霍容跟在他的后面,去看女儿。
涂晶晶回来以后先洗了脸,又端了一盆热水,坐在小凳子上洗脚,冬天的时候,涂晶晶每隔一天才会洗澡,这是以前养成的习惯,一直都不曾改变。
“晶晶,怎么又不洗澡?”
“妈妈,我洗脸刷牙了,再洗洗脚就行了,反正又不脏。”涂晶晶接过妈妈递来的毛巾,擦了脚,又给了霍容。
涂晶晶躺在床上,霍容给她掖好了被子,笑问女儿,“晶晶,你真的想搬到别墅去住吗?”
“妈妈,我当然是真的愿意,到别墅住多好啊,比现在的房间要大,还有大花园,大伯伯说,还有游泳池呢,妈妈,我想学游泳。我以后天天去游泳,就能长大高个了。”
涂晶晶的个子比同龄人都高,这一世,除了跟爷爷奶奶那段时间,她稍微吃了一些苦,基本上都很幸福,可以说,重生之后,她的生活越发的多姿多彩。
“好,我闺女想学什么都行,只是,你学这么多,妈怕你累着,四年级的功课,比一年级要重多了,等到了五年级,六年级,会更累,妈怕你吃不消。”
涂晶晶摇摇头,“妈妈,我不累,我现在挺好的,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幸福,我真的很幸福。”
霍容点点头,沉吟片刻,小心翼翼的问道:“晶晶,那妈妈问你,你觉得郑叔叔对你好吗?”
涂晶晶点点头,“好,我喜欢郑叔叔。”
“那你愿意叫他一声爸爸吗?他一直很想听到你喊他一声爸爸,当然,妈妈不会强求。”
涂晶晶也陷入了沉默,她回来时间不短了,一直都没有改掉称呼,爷爷奶奶,无所谓,一直叫得很顺口,大伯伯,也一样,所有的人,都没有改变。
只有郑明安,她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其实,她很想叫他一声爸爸的,郑明安的确当得起那声爸爸,为了妈妈,郑明安为她付出多少,她心中有数。
“妈妈,我愿意,只是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一直叫不出口,妈妈,你不要多想,我喜欢你和郑叔叔在一起。”
“好闺女,妈就是怕你不喜欢他,所以一直抗拒叫他一声爸爸。”霍容的心豁然开朗,她相信女儿是真诚的,不是敷衍她。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还有一更。我说了,就做了!
第五十八回 之原因
考完试之后,放寒假了,涂晶晶以全年级第一的成绩领到了三张奖状。
家长会之后,大家围着郑明安问来问去,想知道这个连跳三级的小姑娘,到底有什么学习秘籍,郑明安笑说,他的女儿,每天玩的时间,练琴的时间,远远多于上学的时间,家长们撇嘴,表示不相信。
郑明安心里高兴,决定奖励涂晶晶,问她想要什么,涂晶晶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自己缺什么,只要她张口,郑明安从来没有皱过眉,霍容觉得郑明安有点太宠她,说了几句,郑明安振振有词的说,晶晶这么优秀的孩子,就是上天去摘星星都不过分。
令霍容安心的是,女儿并没有因此而恃宠生娇,看到谁都是淡淡的浅笑,礼貌的招呼,大家都说,这是一个谦虚谨慎的好孩子。
霍光这个寒假终于有时间了,他交了一个女朋友,是学校的同学,他的女朋友学的是护理专业,人很温柔腼腆,嘴边有个深深的梨涡,笑起来很好看。
涂晶晶知道,这个女孩就是她的舅妈,霍光很专一,只交了一个女朋友。
霍家没有回老家,在省城买了别墅,就不回去了,反正想回老家,随时可以开车回去。
霍老太太说,她要带着孙子来省城过年。
除了平时里上的几个班,涂晶晶又报了一个网球班,整个省城,只有一个网球班。
之前她就很喜欢打网球,听说有了网球班,她怎么能错过。
孰料想,上课的第一天,她就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人,她发现了,只要她上的课,肯定会有商牧野的身影。
其他课程还好,大不了再重新选个学校,可网球班,只有一个。
而且,商牧野脸皮很厚,只要涂晶晶一出现,他就会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再涂晶晶身后,涂晶晶无语问苍天,这辈子,怎么会颠倒了呢?
她记得那时候,商牧野不是这样对她的,商牧野和他的父母一样,都是高高在上,俯视看人,尤其是他的父母听说涂晶晶是妈妈一个人带大的,眼神更加轻视,他妈妈慢条斯理的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大多心里不健全,说完,看向涂晶晶的时候,就像是在看一个精神病。
她记得,那时候的商牧野,并没有为她说好话,当她问他的时候,他说,现在他们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在没有彻底了解之前,他不能为了她让自己的母亲生气。
是商牧野主动跟她说,要交男女朋友,而她,也是喜欢商牧野的,而且喜欢了很长时间,所以商牧野提出来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就算是商牧野说,他们之间要秘密的进行,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也答应了。
没有人知道商牧野是她的男朋友,追求商牧野的女生,多如牛毛,商牧野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所以,大家都以为商牧野是看不上省大的女孩,谁都知道,商牧野大学毕业就要去美国的。
就在从商牧野家出来以后,邓子欣提出和商牧野分手,商牧野冷笑,“你舍得跟我分手吗?你不是对上官云云说,我是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我来满足你这个灰姑娘的梦,你不应该感激涕零吗?”
邓子欣听到这番话,真如五雷轰顶,上官云云的父亲,是南山市的市长,年轻有为的市长,省内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所以,上官云云是骄傲的,她是省大的公主,而且,她的功课非常好,会跳舞,会唱歌,待人接物,和邓子欣绝对不是一个档次的,就算邓子欣长得再好看,也是不能和一身名牌的上官云云相比的,她身上穿的戴的,还不及上官云云的一个手包贵。
偶然的一次,上官云云邀请她去酒吧玩,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到社会上的灯红酒绿,接触到另一种人生,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复杂的难以用语言形容。
她喝多了,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反正,那次之后不到一个星期,商牧野就悄悄递给她一个纸条,于是,她开始了一段不算恋情的恋情。
说不是恋情,是因为他们最多只是牵手,商牧野从来没有亲吻过她,商牧野说,那是对她的尊重,后来,商牧野和上官云云一起去了美国,她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他们的笑料。
邓子欣从没有觉得那样幼稚过,从来没有那样恨过一个人,她小的时候,恨过爸爸,可是,在爸爸给了她难以想象的富贵之后,那股恨意就没有了。
如果说非要让她恨一个人,那个人,一定是商牧野,她觉得商牧野比父亲可恶多了。
之所以要上四年级,就是为了避过商牧野,孰料想,越想躲过的人,越是频繁的出现在眼前。她喜欢打网球的时候那股拼冲的感觉,可是,和商牧野一起学,她很讨厌。
家里大人也发现,只要商牧野在,涂晶晶就会变成一只炸毛的小狮子,随时都有爆发出来的可能。
涂晶晶从来不会这个态度对待别人的,更有甚者,商牧野的奶奶送他去上钢琴课的时候,见到涂晶晶也在门口等着上课,就和盛舒玉聊了起来,不知道怎么的,说着说着,两个老人就说给他们两个孩子定个娃娃亲,涂晶晶当时就炸毛了,冷笑着说,就算是这辈子嫁不出去,也不会和商牧野在一起,她最讨厌的人就是商牧野。
两个老太太都很惊讶,他们只是开玩笑,而且,涂晶晶一直是温顺乖巧的女孩,这是她第一次在人前这样不礼貌。
盛舒玉轻声的批评她之后,让涂晶晶给商牧野的奶奶道歉,涂晶晶很痛快的道歉了,但是,对商牧野的态度,却更加恶劣了。
商牧野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涂晶晶越不喜欢他,他越贴近涂晶晶。
现在,涂晶晶已经不在大院里住了,而且,他们不是同一个年级,按理说,没有任何交集了,可是,商牧野总是千方百计的打听涂晶晶,而且,直接去找涂晶晶的同学了解她,四年级的孩子,只把商牧野当做一个小屁孩看待,真正的,不会给商牧野说的。
涂晶晶在同学中的人缘很好,她学习好,文体好,却从不骄傲,不假清高,同班的孩子和她玩在一起,没有隔阂感。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独占情结,都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占有欲,那不是坏事,就像涂晶晶班里的同学们,他们觉得,涂晶晶是他们班里的小公主,他们不想有外人介入,时时觊觎他们的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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