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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岁月静好-第20部分

小说: 岁月静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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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一边说着,看着桌子上的菜,“你不会做幼稚的事情不会随便生气,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是成功的,理性的,成熟的女人,相较于她,你好太多了。”

“那你为何不选择我?”

“也许是我在商场这么些年,混到了这个程度,我也很想附庸风雅一回,我想要追求精神,她就像是精灵,可以带给身边的人活力,跟着她开心而开心,难过而难过,至少这样我还是有乐趣的,我已经不想生活过于平静了。”

“明白了,不说这些了,吃饭吧,尝尝这个?”

“恩,很好吃,以后谁娶到你真是很幸福的。”罗凌吃着曾荷夹进碗里的菜,笑了笑。

“不是心理话吧,该是谁娶到我谁会很无趣,这是你刚才的评价。”

“呵呵,好好,我错了,赔罪,今日喝几杯怎么样,我去拿酒。”

曾荷再度苦笑一番,她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但再强她也是个女人,罗凌怎么能这么坦白地说出来呢?有句话说得真对,不哭的孩子没糖吃。



正文 第三十九章 乌镇



乌镇真是个美丽的地方,暮暮记得第一次知道乌镇是看了刘若英和黄磊演的《似水年华》,剧情大概不是很记得了,但是那个书院,那个黄磊管理的书院却深深印在了脑海里,还有沿江而建的一排排房屋。

她们到达乌镇的时候还是早上,天气很好,找好住宿,便出发了。走到一条拱桥上,前后看都是满排的屋子,置身于江南水乡的感觉让她们觉得似乎回到了古代,桥底下一个老大爷撑着船沿江而走,水面很平静,看不出哪边是上游,因为她俩都是近视眼。

所有的房子就这样像是漂浮在水上,有些人家的窗户边还挂着许多衣物,暮暮还笑着跟小夕说,这样把衣物晾在水面上就不怕掉进水里去了,而且水面上的衣服容易干么?

慢慢的暖暖的阳光撒在房子边上,照在粼粼波光的水面上,就像是置身于一副水墨画中,江边的一些光秃秃的柳条垂在江面上却不显得萧条,一排排的房子中偶尔一两棵大树串出来,绿油油的,在阳光下显得明晃晃。

乌镇,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名副其实了,很安静,不似丽江的热闹繁华,有一种在大都市中隐士的感觉。以前她们看乌镇的照片时,就觉得这是个古老、安逸而静美的地方,

她们一起走过江南小镇的青石板,决定要去看看矛盾的故居,据说矛盾的青少年时期都住在这个地方,虽然没看过他写的文章,但是那田野三部曲还是听说过的。去看看那个一代文人的故居,用小夕的话说,“我们去感受一下伟人曾经住过的地方。”

“小夕,这时候你想起的是什么?”

“身在此处,我觉得,我之前的那些烦恼都不过是浮云。果真如传闻般美丽。”

“恩,我想起了许嵩的歌,在某个时代里,在我们才走过的那条桥边,也许有一对爱人在那里相遇,也许有哪个贵家公子小姐的刁蛮无理,骑着高头大马横冲直撞,把路人撞到水里去了,有或许……”

暮暮还没说完她的故事,就被小夕打断了,“钟暮暮,我是不是无数次地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暮暮睁着眼睛看小夕,装出一副无辜的摸样,让人看着就想打她一顿。

“你生错年代了吧?”

“哈哈,我一直都觉得我生错了年代。”

矛盾的故居她们逛了一圈就出来了,对于她们来说,外面的景色更加宜人,因为她们自己说,水平不足无法品评大家的东西,功力不够深厚,无法感受那里的氛围,重点是人很多,她们还是最原始的游玩吧,那就是感受景色。

故居对于她们来说,都差不多,高宅门第,朱漆大门,古人的房子蛮大的,房间也多,似乎是重修修整过的,放在现代,很少有人买得起那么大的院落了。

逛了大半天,她们便去找吃的,听说乌镇的红烧羊肉好吃,但是暮暮不爱吃羊肉,就觉得太过骚了,白水鱼好是好,就是刺儿太多,而且对于她们这些海边城市长大的人来说,鱼类似乎太过平凡了,最后选择了酱鸡。

乌镇酱鸡据说是选用本地农民当年放养的土种雌鸡作原料。加工时整体烧制,原汁浸烧,三次出汤;再放入上等酱油、黄酒、白糖和香料等佐料浸烧;出锅后又得涂上一层麻油,方告完成。

成品酱鸡由于是原汁原汤反复烧制,鸡体内的水分已基本蒸发,所以特别容易保存,有”六月不馊,腊月不冻”之说。外观酱红油亮,入口脆嫩鲜美,后味无尽。在外人看起来,酱鸡制作程序并不复杂,但乌镇酱鸡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火候必须拿捏得十分准确,这就非有独门的烹制方法和多年的烧制经验不可了。

这些资料都是她们当年网上找来的,想着乌镇想太久了,而且K市人喜爱的是白切鸡,基本上不喜欢太重口味的菜,吃起来也别具风味。

两人正在对酱鸡大块朵颐的时候,暮暮的手机响了,原是暮暮家那个空中飞人落地了。

“在哪呢?”暮暮才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喂一声,贺晨在那边就语气很不好的质问了。

“在乌镇。你回去啦?”

“我不是告诉你了,我今天回来吗?”

“哦,是吗?我不记得了,我周一回去,家里我买好了东西,你自己将就着过吧,不喜欢的话就出去吃吧……”

又是挂断电话,暮暮还没交代完,那边贺晨已经二话不熟挂了电话,剩下暮暮茫然地看着手中的鸡腿再看看对面的小夕,努了努嘴巴,“嚣张什么啊!”

“他不知道你过来了?”

“恩,没说。”

“这就是你不对了。”

“我什么不对了,我每次出行都对他报告,他何时记得对我报告了?”

“怎么?生气了?”

“生什么气啊?姑奶奶心情好得很。”

“你们?相处得怎么样了?”

“就那样咯,还是那句话,真TM没劲。”

“行行行,咱不说这个了。我们明天去周庄吧?”

“哇,小姐,你真贪心。这么短的时间。”

“是啊,回去以后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来了。”

“干嘛那么伤感啊?你看,来一趟对么容易,不就是周末的问题么?”

“也是,哎呀,偶尔感慨下,你就不能捧下场嘛?”

“恩恩,好吧,这地方也真是伤感的,我配合你,哎,回去了就不知道何时再有机会再来了。”

小夕看着暮暮那副装出来的伤感样,忽而一下笑了。“我的项目准备结束了,就剩结尾了,不出意外的话开了庆功宴就回K市了。”

“感想如何?”

“怪平静的。”小夕知道暮暮不会是问她在上海的这段时间感想如何,而是问她回去后,面对K市的人,感想如何。

“哦,对了,上回你说的那个帅哥呢?”

“哪个?”这回轮到小夕茫然了。

“天,你耍我吗?”

小夕恍然大悟,又有点好笑,“你说那个啊?”

暮暮看着小夕的笑容,怎么都觉得很是奇怪,小夕接下来的话,暮暮倒是有点不好笑了,“你说我走的什么运,之前遇到个阿信也就算了,到了这边居然还给我遇到个JP,他居然大言不惭地叫我做他情人?情人知道不,传说中的第三者,这话没说出来之前我还是有几分欣赏他的,你说,这话是不是太有损他的气质形象了?”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般歹毒,将一切变成黑色幽默,于是我们顺水推舟地把自己变成那个黑色幽默里的主角。

傍晚的时候,她们再次出现在那座拱桥之上,看着夕阳打在江的一边,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很友好地对她们一笑,最后她们看见一对老夫妇互相搀扶着散步,想是晚饭后的休闲活动。

“啊,我又想起了一首歌,《最浪漫的事》,可是,这最浪漫的事情背后,谁看到了那些争吵与无奈呢?一起慢慢变老真的是最浪漫的事吗?我看未必。”

“暮暮,这么美好的景色,你能不能纯粹点欣赏,想些什么那么多。”

“纯粹的欣赏就是浪费,你应该看着这样美丽的景色,想象着那些也许在这个地方上发生的故事。”

“真静谧,我都不想回去了。”

“不如,晚年来这里安度吧?”

“晚年啊?太过遥远了。”

“恩 ,很遥远。”

“我快毕业了,你说我去哪里发展好呢?”

“冯小夕?你没事吧?当然是回K市啊,那里有你的家,有我们的家,还有很多的朋友,我们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

“就是因为这样啊,难道你不想换个地方试试吗?那是我们呆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了。”

“我无限鄙视你,是谁说了要一起打天下的?虽然我们都没那份雄心壮志,而且,你认为我能走吗?我再懒散,我都结婚了。”

“哦,是的,我都忘了,你都结婚了。”

看着慢慢落下的夕阳,缓缓亮起的灯光,两人沉默了许久,小夕看了看身边的暮暮,好好打量了一番,“也不能怪我,我真没看出来你哪里像是结婚了的人。”

“呵呵,其实我也这么觉得,我倒像是婚前同居,哦,不对,应该像你说的,他不是在养老婆,像是养二奶。”

“呵呵,你要嫁的人,再也没有机会找到了。”

“是啊,再也没有机会找到了。”

以前总想着,要嫁的那个人,在他忙的时候,在他想睡觉的时候,自己都可以任性地捣乱,可以拖着他起来陪自己聊天,可以自己犯错他都不会责怪一句,可以陪自己看电视,不会嫌自己烦更不会讨厌。

其实每个女孩子,都不是真的要那么无理取闹的,要的不过就是爱的那个人的一点心甘情愿的宠溺。然后自己会心甘情愿的让他休息或者工作,不吵不闹然后安静围观。

可惜,不是每个男人都懂得的,于是,便有了女人爱无理取闹这样的说法,有些悲剧呢。



正文 第四十章



在乌镇之后小夕和暮暮去了周庄,那里是吴冠中发现的,对于她们美院出来的人来说,吴冠中是如雷贯耳的。

暮暮记得自己前一段时间才看了他的《我负丹青》,这位老先生老画家,很谦虚,我负丹青,丹青负我。暮暮很喜欢他的画,很写意,寥寥几笔便能让人明白要表达的是什么,她们都很喜爱这位老先生的画,安静平和,真正有水墨静谧的感觉,从来就不喜欢西方油画,有些焦躁。

在周庄她们看到了很多学生在写生,她们并不陌生,在大学四年,她们无数次外出写生的经历,去过中国的大江南北,见识过许许多多的古镇,两人兴趣一来,还跑上去请别人让她们画上一幅。

暮暮不知道明朝沈万三是不是周庄人,但是那里的特色饮食文化就是万三家宴八大碗,还有万三糕,当年她们还窝在暮暮家看过张卫健和范冰冰演过的一部电视剧,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演的就是沈万三。

她们没怎么逛,因为晚上还要赶回去上海,暮暮接着还要回K市,真是匆忙的一次出行,但是收获不错,听说周庄的酒不错,她们还买了一些带回去,即使两人都不是很会喝酒的人。

“贺晨,妈叫我们有时间回家去吃饭。”

“恩,你决定吧。”

“那你什么时候有空?”

“最近晚上的时间都应该有吧。”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啊?”

贺晨想了想,才确定近段时间晚上都没什么事。暮暮一段时间来心情都很不好,脾气有些烦躁,便又不跟贺晨说话了。在上海回来后贺晨也好一阵子不理她,互相之间就那样别扭着,哦,就是传说中的冷战。

在家里不说话憋着难受,暮暮约了同事一块逛街,企图利用购物来发泄心中的怨气,拿的还是贺晨的信用卡,抱着不刷爆不甘心的决绝,在商场里试了喜欢就买下,连标签都不看一眼。

“暮暮,你没事吧?这样刷下去你可要破产咯。”

“是啊,破产了好啊,不用回家了,直接露宿街头。”

“你怎么啦?”小佩看着暮暮这般疯狂购物,定是发泄来着。

“哎,没有什么事,就是憋着有点闷。”

“哦,对了,你听说没?那天我们看到一个女人来找我们老板也。”

“谁?”暮暮还是兴趣缺缺的样子。

“不认识,很漂亮,大家都说那是老板的女朋友。”

“耶?你说罗凌?”暮暮醒悟来有了点兴趣。

“对啊,不然我们老板是谁?”

“我还以为你说王经理呢。”

“哟,王经理啊,哎,又是一枚帅哥,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名草有主了。”

“有主就不能拈花了?不过他女朋友那么漂亮,也该要结婚了。”

“是该结婚了,像你们家的,都是早婚啊,呵呵……”

暮暮已婚在公司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只是大家都不知道她这位神秘的老公是谁,也没有多少人去打探,毕竟这些也没什么稀奇的。小佩也知道钟晓,比暮暮小一岁,觉得年纪那么轻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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