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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本色警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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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颊醪还D压炙疾慌挛一**她了,到了关键时候,说不定任人摆布的还是我而不是她。

5555555555,怎么说我也还是一个正常的健全的男人啊,而且还受过三个月的警队训练。我的力气竟然连一个貌似娇气的美女都比不过?我还要不要活啊?肯定是因为前段时间经常加班,把我的力气都消耗掉了,我早就说过,那段时间的加班早晚会让我患上腰椎间盘突出,肩周炎,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外加性功能衰退。一定是加班惹的祸,只是好像我在某方面并没有衰退,当我看到肖濛的白色蕾丝花边的时候,那玩意可是一下就弹起来了。

科学路444号?好衰的门牌号码啊。宋旭东?他干嘛不直接叫做宋死呢?这是一栋旧宿舍楼4楼的一间,而整栋楼好像都没有住几户人。还好,三楼有一家门窗里飘出了音乐,这让我们松了一口气。但也仅仅是一口气,因为我们很快发现那音乐从声音的质量,到歌曲的内容,都像是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在那种箱子一样大的收录机里听到的。肖濛或许都没听过,不过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小县城,那还算得上流行歌曲。

“在那路灯的下面,有一个小姑娘在哭泣……”如果换一个时候,我会觉得这首歌相当的具有怀旧风味,可是这时候,我觉得我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

更惨的是,楼上貌似有一个女人正在用上海话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却看不见人,那可是恐怖片里常出现的桥段啊。

我紧紧的抓住了肖濛的手臂,我真的腿软了,再这样下去话,说不定我还会小便失禁的。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二十二章 我让你摸别的地方

我经常为我做的事后悔。并且我也经常把事情做得比之前的糟糕。

那天去K市,我后悔为什么没有跟肖濛来找宋旭东,害得我差点被一伙道上的兄弟直接吓死。今天我比上一次的后悔更强烈,我后悔我为什么要跟肖濛来找宋旭东,而这一次,也许我会被许多看不见的东西吓死。

上一次受到惊吓之后我遇到了李莎,并且一起度过了一个温馨的夜晚……我YY你管得着吗?靠!

这一次呢?我不奢望别的,让我平安无事的回去上网游和公会里兄弟们一起攻城就行了。我以上帝主耶稣释迦摩尼太上老君以及我们古家的列祖列宗的名义发誓,下一次就算肖濛用她的**来做交换,我也不会在和她到这样的地方来。

肖濛看上去并不比我好多少,她的脸色煞白,在我抓住她胳膊的时候她的小手也抓紧了我的大腿,不是抓紧,应该是掐在了我大腿上。我很渴望她的纤细白嫩的小手再往上往左移动几公分,尽管这个时候气氛很不合适。

不要怪我思想太龌龊,至少这么一想,我比先前少害怕了一些。我鼓起勇气敲响了444的房门,这时候我看见肖濛看着我的眼睛差点哭出来了。

门开了,里面的灯光让我们精神为之一松。尽管这周围的一切显得过于陈旧和可疑,但是这灯光终究是我们熟悉的灯光。而我看见屋子里面的电视里正在播放的是前段日子炒得很火,后来高开低走的《团长》。世界一下变得真实起来。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雪白的老人,他身材高大,目光炯炯有神。看上去他的年纪还不应该有这样的白发,而他脸上那种英武正气的味道让我产生一种深深的崇拜。

肖濛这时候也恢复了她的干练和利落,并且毫不迟疑的在这位老先生面前展示那种后辈小女生的乖巧可爱,用微微有点嗲的声音说:“请问,您是宋旭东老先生吗?”这个小妖精,是个男的都会被她迷倒,看起来这位头发都雪白了的老先生也不例外。尽管人家可以说那只是爷爷辈对孙女辈的喜爱之情。

“你们是什么人?”老头虽然没有直接回答,但是没有否认他就是宋旭东。

“是这样。”肖濛说:“我是《光阴报》的记者,我叫肖濛。老先生您可以直接叫我濛濛。我是做法制报道的,现在我在做一个栏目,专门报道曾经在我市公安战线上奋战,对我市的安定团结带来了巨大贡献的老同志。我了解到在过去的朝阳区,您曾经被群众评为最受欢迎的十位民警之一,所以,今天冒昧的登门拜访,就是想对您进行一次专访。因为时间比较赶,所以这么晚来打搅您,真是非常的不好意思。”

小女生这么谦虚。这么客气地告白显然是不好拒绝地。老头打量了我们好一下。终于说:“先进来坐吧。”

我估计肖濛地话也不是胡吹地。她干地就是这个行当。而且这可能也是她关注这个案子地原因之一。但是我觉得这绝对不是最重要地原因。理由我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了。

接下来就是肖濛发挥地时间了。我觉得她做记者倒也有几分天才。她不声不响地按下了录音笔。然后像聊天一样地和老头扯开了。而很快地肖濛就让老头放松了之前地警惕。他跟肖濛说楼上确实住着一个上海女人。因为丈夫不久前出车祸死了。神经就变得有点不正常。常常一个人蹲在他们家门口对着空气说话。而楼下住着地据说曾经是一个很有名地诗人。老头说那个诗人出名地时候你这丫头恐怕还没出生呢。后来诗人被人们遗忘了。就总喜欢找一些旧东西来帮他回忆过去地光荣岁月。

这一老一少地聊得似乎很开心。至于我。对他们而言好像完全变成了空气。我不满。我愤怒。就算你们再鄙视我也没关系。可是把我当做空气对待那算什么呢?难道我被我妈生出来就是被别人当做空气地?真是太过份了!

老头也并不吝啬和肖濛谈起自己退休以前在朝阳区刑警队所经历地各种大案要案。并花了一点时间怀念他当时地战友们。他地战友有地已经高升到市局领导岗位。后来从领导地岗位退下去。享受地待遇可就不是他能比地了。还有地已经牺牲。其中以为战友地牺牲在当时被广为赞扬。很多中小学生都由老师组织参加了他地悼念仪式。很多女青年为他泣不成声。当时地媒体还把他称为“新一代最可爱地人”。当然。还有更多地。像他一样兢兢业业地走完了自己工作地最后一程。退休回家。不过很多人都搬离朝阳区到别地地方住了。

老头现在住地这地方是他老伴以前分配地职工宿舍。他老伴是纺织厂地工人。因为职业关系染上了肺病。后来转变成肺癌去世了。他们有一个可爱地女儿。可是还在读幼儿园地时候。就遇到交通意外死了。

老头说到这里的时候很悲戚,但是没有老泪纵横的样子。不愧是我们警队曾经的精英,给我的感觉还是非常硬气的,虽然老了,却没有减掉那种冷峻和清醒。不过我也没什么好惭愧的,我只是个文职警察,大家革命分工不同,而且我们这一代人跟他们也没法比。我知道自己是在为自己刚才差点吓得小便失禁开脱。人就是要懂得为自己开脱,这也是门艺术。

可是,不管肖濛表现得怎么口齿伶俐,讨人喜欢,我都预感到她在关键的地方会被卡住的。果然,当肖濛尝试着问起当年红星机械厂那个女工自杀的案件的时候,这老头立刻换了一副表情,冷冰冰的说:“这件事没什么好说的。”

肖濛装作若无其事的说:“噢,这不要紧,我已经很感谢老先生给我提供了这么多的材料了。我回去好好整理,到时候报纸刊登这篇专访以后,我再给老先生送来。其实刚才那个案子我也是无意中想起的,好像前阵子市里发生了一起很相似的案子。唉,这些人也是,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呢?”

老头不为所动,没有接她的话。

肖濛看了我一眼,我扭过头去,我才不帮她呢。这件事够烦了。到此为止最好。我再看她的时候,她显得有些气恼。但是转而她又和颜悦色的对老头说:“那既然如此,很晚了,我们就告辞了。谢谢你,老先生。”

老头的脸色似乎还是不怎么好看,甚至都没有起来送客的意思。

我们只有自己出门,回到车上,肖濛说:“他肯定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内情。”她还是让我开车,自己放倒了座椅半躺着休息。唉,真是个撩人的姿势啊。那身材的起伏太惹眼了。

我也只得说:“对,他最后其实并不是在生气,而是在沉思。看来你把他带到一个不愉快的回忆里了。”

肖濛得意的一笑说:“不担心,我把录音笔藏在了他门家的沙发下面。我的录音笔可以不间断的录制48个小时的音频文件。两天后我们再来,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我问:“带着刊登你的专访的报纸来?”

肖濛说:“那是啊,你以为我瞎吹啊?”

我耸耸肩,不管怎样,我的任务完成了。

谁知肖濛就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说:“你休想,到时候你还要陪我来!”

“我就是摸了一下你的腰而已。”我愤愤的说:“就算你的腰很值钱,这一次也够了。”

肖濛依然是那么半躺着,微微转过身,带着一种妩媚的笑容看着我说:“大不了,再让你摸摸别的地方咯。”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二十三章 盗版西施

我明明知道我在肖蒙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的,可我还是神魂颠倒的上当了。她所说的“另外的地方”,只不过是她的裸露的手背。比起上次来,这种待遇简直就是严重的倒退。因为我事先也没来得及说清楚,到头来好像她又吃了很大的亏似的。

我是猪,认了吧。

可是我并不认为既然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到。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有的超出能力控制范围的事情就算办不到也不会有人责怪你的,厄,至少我不会这样责怪自己。

回到市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毫不客气的把肖蒙的207CC开到自己家楼下然后跟她说拜拜。肖蒙恨得咬牙切齿,她应该早就想到的,怪只怪她贪图在路上睡得舒坦,让我来开车。反过来,我猜想要是她开车的话,也一定会把我仍在路上。那我就比她惨了,她现在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车是她自己的,她只不过还需要开车回家而已。要是我被她丢在路上了,那才是欲哭无泪。

肖蒙说她两天后还要去找宋旭东,这一点我丝毫都不怀疑。说实话几个小时前在朝阳区科学路那里我们受的惊吓都不小,可是她冒险的精神和勇气除了让我赞叹之外,实在也很难激发我奋发勇敢和她携手共进的雄心。

我回家洗了个澡以后并没有觉得很疲倦,毕竟我睡了一个白天。回想起来,朝阳区那边太恐怖了,还是市区好。我又跑到楼顶上去,首先看了一下李莎的屋子,关着灯,大概是睡了。然后我又把目光头像***通明的街道,都市的夜景总是那么美的。我这个人比较……嗯,低调,但是我也懂得欣赏美的。离我住的地方没有多远就是光大的校园,那是我没有留下任何光彩记忆的母校。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也不会得到这份目前为止我还比较满意的工作,但是,我估计也不会让我连着遇上这惊心动魄的事情。

明天就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了,我估计肖蒙可能会在家里写稿,拿到后天《光阴报》她负责的法制专栏去发。我对此毫不关心,我打算明天去一趟新世界数码城,去给李莎买一个OPPO的MP4。我没有忘记她给我的希望,尽管我也懂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突然间我脑中闪过一道亮光,我可以不可以在李莎那里躲两天呢?到时候肖蒙来找不到我,不就没我什么事了?其实朝阳区也就是破旧一点,我们觉得恐怖那也只是我们自己恐怖片看多了,人家那里的居民还不是照样生活,说不定那边治安还好得多呢。这很有可能,因为我要是贼,也会觉得那边没有什么油水。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好,说句大实话,我真的不愿再去了。我和肖蒙没有什么交情,最多就是这一次她让我摸了她的手,那是她自己让我摸的,管我什么事?

一方面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不错,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在想,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就算我一无是处,答应过人家的事情总是要办到吧?既然我都可以把朝阳区理解为仅仅只是破旧而已,那我又何必那么害怕呢?要是我真的躲起来让她一个人去,那会不会太下作了一点呢?

生存还是死,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去还是不去,这是我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至少会困扰我一个晚上,但实际上我带着这个问题上床后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还是睡得很好,没有做什么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到了**才起床。想着明天就要上班了,我也格外的珍惜这个懒觉,我甚至差点连给李莎买MP4的打算都忘了。

我一点也不知道明天肖蒙来找我地时候该怎么办。这让我感到烦躁。我拼命地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终于证明睡着不起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地事情。我只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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