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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历史的经验-第28部分

小说: 历史的经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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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仲死而齐乱。伍员强吴,员死而吴亡。是皆辅者强而国安,辅者弱而国倾也。犹屋之梁柱已朽,屋岂可得以全乎?
    足寒伤心,人怨伤国。
    道家言人之生理状况,曰:“至人之息以踵。”盖阳气达乎四肢,则人安体泰。中气不充,则足易受寒,以人贵头面而轻手足,犹国之重君而轻民也。
    是故足为人之根,人为国之本,人无足不立,国无民不成。所以孟子以民为重,君为轻也。昔魏微之谏太宗:“怨不在天,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犹此理也。故秦之亡,民怨所积也。新莽之溃,民心思汉也。“得人者昌,失人者亡。”此治乱之根本也,故生天下者,天下德之。
    山将崩者土先隳,国将衰者人先毙。根枯枝朽,人困国残。
    本节承上文,再申“民为国本”之义。夫芽之未萌,其土欲绽。形之欲现,其兆光窥。故山之将崩也,其基必先裂隳。国之将倾也,其民必先凋疲。枝之朽也,乃因根枯。国之破也,缘于民困。故始皇之营阿房、筑长城。隋炀之广离宫、开运河。此皆尽天下之力,竭天下之财,民不堪其困。未有不倾破者也。
    与覆车同轨者倾,与亡国同辙者灭。见已失者慎将失,恶其迹者预避之。
    本节言历史经验,所以证古知今,通情达故,以趋吉避凶也。
    昔桀纣以女亡国,幽王亦宠褒姒而灭。武穆迎二圣而见嫌于高宗,于谦立景帝而被疑于英宗。此皆同轨者倾,同辙者灭也。智者以史实为经,以成事为验。袁绍、刘表,皆以废长致乱。曹操幼子植,文才赡敏,独得操宠,欲立为嗣。询之贾诩,诩不答,再三诘之,诩曰:“适有所思,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耶。”操乃大笑而罢。明太祖立碑禁宦官干权,清世祖立制防妇后预政。故见已失之例必慎之,恶与同败而预避也。
    畏危者安,畏亡者存。夫人之所行,有道则吉,无道则凶。吉者百福所归,凶者百祸所攻。非其神圣,自然所钟。
    本节总结上文,论祸福存亡之道也。始皇一统天下,鉴周因分封而乱,乃集权中央,意图永保。不意高祖起布衣,提三尺剑而灭之。西汉以秦孤立面亡,乃非刘不王,而七国乱之,外戚篡之。东汉因之而抑后党,而宦官倾之。宋之鉴唐亡于藩镇,杯酒释兵权,而辽金寇之。以唐太宗之明,犹遗武后之失。明太祖之慎,终不免燕王之亦。祸福同源,吉凶相依。惟居高思危,处逸思劳,满思溢,盈思亏,常自惕励,所以转祸为福,常安而久存也。
    故行合乎道,履安乎礼,此百福之所眷顾,吉祥长相随也。反之则百祸所攻,百凶相应。此中无主宰,非神非圣,乃自然之理数因果,是故成败在谋,安危在德,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务善策者无恶事,无远虑者有近忧。
    本节承上文,论立身处事之大端,回应祸福存亡之理也。
    孔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故古之明君贤臣,惟善为务。文王之泽,汉文之俭,光武之度,唐宗之仁,陶侃之勤,诸葛之慎,师德之谦,文山之忠,或举而不伐,或任不避嫌。此皆惟善为亲,乃立身之根本也。
    战国七雄争霸,以齐楚之势,非不及秦也,而六国终为所并。汉之末,拥众据城者数十,二袁之众,倍于曹操,而悉为操所平。此苟安一时,无复远虑者也。故谋深计远,乃应事之常经也。
    同志相得,同仁相忧,同智相谋,同恶相党,同爱相求,同美相妒,同责相害,同利相忌,同类相依,同义相亲,同难相济,同道相成,同艺相窥,同巧相胜。止匕乃数之所得,不可与理违。
    本节泛论人群利害分合之势,总君臣之道,不可不知也。
    颜渊之师孔于,同游于道也;张良之投沛公,共志倾秦也。其交以道。故日同志则相得也。
    武王师姜尚,刘备礼诸葛,君臣抱忧天下之心,其交以义合。故日同仁相忧也。
    智术相敌,势必为谋,如曹操之谋刘备,李斯之谋韩非。故日同智则相谋。
    汉末之十常侍,结党聚敛;万俟囗附秦桧,此皆遂私心而结党。故日同恶相党。
    秦武王有力,任鄙、孟贲依之;始皇好仙,卢生、徐市干进。故日同爱则相求也。
    杨贵妃以色而妒江采苹,赵高争宠而忌李斯。故日同美则相妒也。
    董卓伏诛;李、郭交恶;太平军据南京,韦、杨相谋。此皆势相轧,而不能容。故日同贵则相害也。
    钟会之图邓艾,廉颇之屏相如,皆因其利而忌其功。故日同利则相忌。
    钟子期死,伯牙碎琴;陈胜一呼,刘项响应。此皆所谓同声相应,同气则相感也。
    秦之强,六国合而拒之;魏之盛,吴蜀连而抗之;智氏之霸,韩赵魏比而分之。此中徒以利害分合。故日同类则相依,同义则相亲,同难则互济也。
    公孙杵、程婴之全赵氏;三杰之辅汉。其才不一,其用不同,然相辅相成。故日同道相成也。
    后羿善射,逢蒙尽其技而弑之;自古文人相轻,武夫相薄。故日同艺则相窥也。
    晋武帝时,上下竞尚奢侈。王他用馆沃釜,石崇以蜡代薪。王以椒涂屋,崇则以赤石脂相代。夫百工行业,莫不以巧争新。故日同巧则相胜也。
    此乃数之所得,不可与理违。
    以上所揭,非人力为之,乃理数之所因,形势之所趋也。故聪明睿智者,顺则因其理,随其形。逆则导其势,变其数,运乎一心,斯用无穷矣。
    释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难从,顺者易行。难从则乱,易行则理。
    本节总结全文,与原始章第一论道德相呼应,以谋略之用,始终不离道德也。
    故凡居上位者,宜严己而宽人,正己以化人。身正则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从,以德怀人则顺,以力取人则逆。顺其势则行,逆其理则冲;行则理,冲则乱。故孔子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此为政领之大要也。
    如此理身理家理国可也。
    盖天地之道,日易日简。易者易知,简者易从。夫修齐治平,术则千端,其理则一。惟人情性,至难测也;或惑于智虑,或陋于识见,或困于物欲,或泥于身执,或迷于虚名,或贪于权禄。是以塞其聪明,蔽其心智,随境流转,委诸天命,其愚也甚矣!此六章所述,修齐治平之道,靡不悉备。藏则随处逍遥,用则可运天下于掌也。
                                太公兵法
                                  上卷
    夫主将之法,务揽英雄之心。赏禄有功,通志于众。故与众同好,靡不成。与众同恶,靡不倾。
    本文三卷,虽颜日《太公兵法》,实工者师之学,非泥于兵法一途也。上卷论政(治国之原则),论军(兵法,将才),皆统领之大要,权经之用变也。
    “为政在人”。故本文先标宗旨,得人之要,首在得其心;如何得其心?则因人而异也。刘备之得诸葛,动之以义也。曹操之得庞德,养之以恩也。齐桓得管仲,示之以礼也。魏文侯得吴起,利之以禄也。高祖之用韩信,饵之以爵也。故“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下续论取天下之机,牧民之理,领众之要。昔纣竭天下之财,武王散之。秦刑天下之民,高祖宽之。武王、高祖以此取天下,与民同好也。汉、隋之末,天饥民穷,复厚敛之。此与众同恶,所以倾覆也。古之明君名将,用此理国而国治,以此治军而军振。昔田穰苴、赵奢、起、牧、广、飞之将,靡不与士卒同甘苦,是以万众一心,战而不殆。故与众同好,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
    治国安家,得人也。亡国破家,失人也。含气之类,咸愿得其志。
    本节承结上文,言人才之于国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倾。昔魏用吴起,秦不敢窥西河。赵用李牧,匈奴不敢犯边。吴斩子胥而国亡,越走范蠡而国弱。历史之径途,在乎二三之人才也。“君子乐得其志,小人乐得其事。”君子藉事以伸志,故孔子云:“我待沽者也”,是用之在人也,故昔之贤主,莫不以求才为尚。
    军谶曰:“柔能制刚,弱能制强。柔者德也,刚者贼也。弱者,人之所助。强者,人之所攻。”
    本节引古谶纬军志之言,谓柔可克刚,此论理事之法也。老氏云:“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又云:“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上论柔弱刚强之理尽矣,故刚为贼,人之所共弃。柔者德也,人之所附也。
    柔有所设,刚有所施,弱有所用,强有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端末未见,人莫能知,天地神明,与物推移。变动无常,因敌转化,不为事先,动而辄随。故能图治无疆,扶成天威,康正八极,密定九夷。如此谋者,为帝王师。
    本节承上文,论柔、弱、刚、强之用,能兼此四者,相互为用,则奇正相生,变化无穷矣。其变无穷,则朕兆可隐,神而明之,因致而变化也。昔张良烧栈道,用柔也。韩信出陈仓,用刚也。赵奢破秦,吴起破齐,皆示之以弱,项羽破秦,韩信攻赵,皆形强而下之。善用之于兵也。刘邦降黥布,先以做下其势,再以恩结其心,此用之于将也。故善用之者,取天下可得,理国则治,用兵则克,定四方,抚边夷,无不应心。此乃王者之秘学,得之者,可为帝王师矣。
    故曰:“莫不贪强,鲜能守微,若能守微,乃保其生。圣人存之以应事机。舒之弥四海,卷之不盈杯。居之不以室,守之不以城郭,藏之胸臆而敌国服。”
    本节承上文,再伸柔、弱、刚、强之用。老氏云:“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盖人之性,莫不以贪强好刚为事,鲜知守弱用柔之微妙也。若知柔弱之妙,则可养身,可以全生,可以保国。是故惟圣者能知此微妙,应机而立事,故《庄子》有言:“是其尘垢批糠,将犹陶铸尧舜者也”。其为用也,至矣!舒之则四海莫为大,退藏于密莫能小。视之无形,听之无声,搏之不可得,而其用变无穷也。
    军谶曰:“能柔能刚,其国弥光。能弱能强,其国弥彰。纯柔纯弱,其国必削。纯则纯强,其国必亡。”
    本节引军志之言,必刚柔互济,不可专执也。昔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此用柔也。至牧野鹰扬,孟津观武,此用强也。项羽用兵垓下,夫差争霸黄池,此纯刚而亡。晋和五胡,宋偏江左,此纯弱而削也。复次,谀信《哀江南赋》有言:“……于是朝野欢娱,池台钟鼓,里为冠盖,门成邹鲁。连茂苑于海陵。跨横塘于江浦,东则鞭石成桥,南则铸铜为柱,橘则国植万林,竹则家封千户。吴(俞欠)越吟,荆艳楚舞……天子方删《诗》、《书》、定礼乐,际重云之讲,开士林之学。……”此亦萧梁所以纯柔而覆也。
    夫为国之道,恃贤与民,信贤如腹心,使民如四肢,则策无遗所。适如肢体相随,骨节相救。天道自然,其巧无间。
    以上论以权应变,本节育以经理常。夫国以民为本,故推恩足以保民,此理国之大经也。而保民在任贤,任用之要在信。史尝论崇桢,以君非亡国之君,臣实亡国之臣。此任不得贤,思所以不下于众也。贞观之治,太宗任臣如腹心,故上下如指,政通人和。此乃天道自然之理,用兵之道,亦如是也。故能万众一心,攻坚不溃,遇强而不乱。
    军国之要:“察众心,施百务。危者安之,惧者欢之,叛者还之,冤者原之,诉者察之,车者贵之,强者押之,敌者残之,贪者半之,欲者使之,畏者隐之,谋者近之,诡者覆之,毁者复之,反者废之,横者挫之,满者损之,归者招之。获固守之,获扼塞之,获难屯之,获城割之,获地裂之,获财散之。敌劝伺之,敌近备之,敌强下之,敌佚去之,敌陵待之,敌暴绂之,敌悖义之,敌睦携之。顺举挫之,因势破之,放言过之,四网罗之。”
    本节所言,乃理国治军之要领,亦承前文,阐刚、强、柔、弱之所变也。夫为政者,必察民心之好恶而措施,昔管仲之论四顺:“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戳不足以服其心。故刑法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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