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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部分

燃烧的海洋-第559部分

小说: 燃烧的海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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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中国空军的J20与J22形成的高低搭配模式更加理想,只是中国海军开辟出了一条全新的发展模式,即用原本是低端战斗机的J25承担高端任务,让重型的J15承担低端任务。在此基础上,中国海军首先提出,应该以任务来区分战斗机,而不再是以制造成本来区分。

正是如此,原本应该是重型制空战斗机的J30/J32变成了中型战斗机。

接下来的几场战争,证明了这一设计思路的正确性,不管是在对日战争中,还是第五次中东战争中,J30/J32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在主要战术性能上,不比美国的F44差,甚至更加优秀。

也正是受此影响,J31/J33从一开始就被定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在适当兼顾制空作战的情况下,加强多用途性能,并且通过降低战术指标来控制制造成本。比如,J31/J33的最大机动过载只需要达到十二G,能够在空战中击败第四代战斗机就行了,不要求达到第五代制空战斗机的水平,仅降低机身机构强度就能把成本减少百分之十。

降低成本,意味着能够采购更多的战斗机。

如此一来,在国际市场上,也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订单。

事实上,绝大部分国家根本用不着J30/J32这样的纯制空战斗机,更需要的是多用途战斗机。

沈飞能够提前半年让技术验证机上天,应该是个好兆头。

第五十五章 两强相争

第五十五章 两强相争

因为在前几种战斗机上,只有一名竞标者进入验证试飞阶段,空军将在这个时候赋予新式战斗机正式编号,所以J31/J33项目进入验证试飞阶段,空军依然赋予了正式编号,只是在后面加上厂家后缀进行区分。

沈飞的是YJ31S与YJ33S。

这里的“Y”,表示“验证”,即表明是验证战斗机,而不是量产型。在量产前,还需要修改很多设计,甚至得做大幅度修改,战斗机的很多地方,包括外形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加以区分。

六月三十日上天的是YJ31S。

这也可以理解,空军是J31/J33的主导方,因此空军型是基础,海军型是在空军型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为了降低研制难度,飞机制造厂肯定会首先保证空军型,而不会首先保证海军型。

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

YJ31S的首飞非常成功,由沈飞头号试飞员驾驶,在升空后盘旋了十五分钟,其间没有收起起落架,以便随时迫降。所幸的是,没有发生意外情况。在初步检验了飞机的动力系统之后,首飞就结束了。

按照沈飞的安排,YJ33S将在七月一日进行首飞。

也就是说,沈飞同时完成了YJ31S与YJ33S的试制工作,并且同时生产了两架进行验证飞机。

显然,这与牧浩洋有很大的关系。

谁都知道,牧浩洋是海军大将,而且负责装备发展工作。YJ31S与YJ33S能否迎得军方的合同,还得由牧浩洋说了算。如此一来,沈飞的负责人自然不会怠慢海军,也就把海军型的研制工作提前了几个月。

与空军型相比,YJ33S验证机的主要改进之处就是加强了起落架。

因为机身结构强度达到了十二G,已经超过了海军着舰标准,所以没有必要专门加强机身结构。

与成飞不同,沈飞没有在YJ33S上耍手段。

当初,YJ25进行首飞的时候,成飞故意采用了YJ22的起落架,以减低试飞难度,在进行着舰测试的时候,才换上了海军的起落架。为了这件事,牧浩洋还给成飞开出了一百五十万的罚单。

这次,军方明确规定,验证机在首飞之后不得做任何改动,必须一口气完成全部测试。

YJ33S的首飞工作也很顺利,只是升空后不到十分钟就降落了,根据沈飞提交的首飞测试数据,应该是一组液压系统出了故障,为了安全起见,地面指挥中心提前结束了首飞工作。事后查明,是连接左前缘襟翼液压系统的光纤上出现了一道裂缝,导致信号强度降低百分之九十,计算机认为是液压系统出了故障,发出了故障警告。在更换了光纤后,J33S在三天后进行了第二次试飞。

可以说,YJ31S与YJ33S都顺利完成了首飞。

对此,牧浩洋也比较满意。

与J30/J32相比,YJ31S与YJ33S的最大特点就是采用翼身融合无尾气动布局,机身与机翼完全融合在一起,机翼的主结构由弹性复合材料制成、蒙皮由记忆材料制成,能够根据飞行状况自动调整外形与迎角,必要时也能由飞行员把机翼锁定在基本状态下,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气动效率,增强了机动性。

可以说,这个设计的优势非常明显。

在没有采用矢量喷管的情况下,YJ31S与YJ33S的最大机动过载能达到十二G。如果使用矢量喷管,则能提高到十五G,甚至有可能达到二十G,而J30/J32在使用双作动矢量喷管的情况下,最大机动过载也只有二十G,而前四批量产的J30/J32只配备了单作动矢量喷管,最大机动过载只有十五G。

当然,这个设计,也有较为突出的缺点。

最大的缺点就是价格昂贵,弹性复合材料与记忆材料都非常昂贵,而且整体成型技术的成品率还不是很高。就算大规模量产能够降低价格,但是也比采用普通气动外形设计的成本高得多。

针对这个问题,沈飞也提出了改进方案,即采用普通气动外形,通过安装矢量喷管的方式来提高机动性。按照沈飞的试飞安排,第三架YJ31S与第二架YJ33S就将采用普通气动外形。

当时,沈飞这么做,也是想让军方相信,即沈飞有能力研制高端战斗机。

此外,这也与沈飞的野心有关,即YJ31S与YJ33S的高机动性得到认同后,很有可能取代部分J30与J32,成为空军与海军的通用战斗机,在军方的第五代战斗机中占据三分之二的席位。

果真如此的话,高性能版的J31与J33就有望获得军方合同。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即J31与J33能赶在空军与海军扩大制空战斗机规模之前完成定型设计,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沈飞发力之后,成飞也不甘示弱。

八月底,YJ31C与YJ33C在成都完成了首飞。

因为初始设计来自J30/J32,所以在气动外形上,YJ31C与YJ33C没有太大创新,看上去与J30/J32几乎没有区别。这也是成飞坚持打“价格牌”的关键所在,即多用途战斗机首先是一种买得起与用得起的战斗机,其次才是一种高性能战斗机,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性能。

事实上,这也更对牧浩洋的胃口。

虽然空军与海军对沈飞方案表示出了更加浓厚的兴趣,但是牧浩洋却知道,YJ31S与YJ33S很有可能成为一种价格昂贵的战斗机,而空军与海军根本没有足够多的经费来大批量采购。

如果以一架战斗机服役二十五年为准,成飞方案的成本优势就更加明显了。

按照成飞给出的报价,YJ31C与YJ33C的采购成本只有沈飞的三分之二,而且长期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二分之一,还可以通用J30与J32的保障维护设备,综合算下来,总体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一半。

也就是说,用同样多的钱,可以多买一倍的战斗机。

对空军与海军来说,这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为了增强吸引力,成飞还明确提出,YJ31C与YJ33C能够加强机身机构强度,即可以通过后期改进达到J30与J32的水准,成为一种具备与第五代战斗机进行空战的多用途战斗机。

当然,这只是飞机制造厂的说法。

要成为典型的制空战斗机,除了需要足够高的机动性,还需要大量配套设备,而这些设备都很昂贵。

事实上,成飞一直在掩盖一个事实:YJ31C与YJ33C的改进余地并不大。

要知道,J30与J32的基础技术是二零年代的水准,因此YJ31C与YJ33C的基础技术也只有二零年代的水准,而沈飞的YJ31S与YJ33S采用了三零年代末的技术,整整领先了十年

别的不说,弹性复合材料与记忆材料就是三零年代末出现的。

如此一来,空军与海军采用成飞方案的话,就不得不在十年、最多十五年之后,考虑装备第六代战斗机。

显然,一种战斗机只用十年,哪怕是十五年,也是极大的浪费。

如果沈飞方案能确保服役二十五年,并且有能力取代J30与J32,那么成飞方案在综合成本上就没有多少优势了。

事实上,再过几年,第一批服役的J30与J32就将退役。

不是这些战斗机达到了服役寿命,而是在对日战争中使用强度过大,机体机构已经达到了疲劳强度的极限值。

当然,也可以通过改进来延长服役寿命,只是改进的成本也不是很低。

如此一来,YJ31S与YJ33S的高配版本成为了空军与海军替换首批J30与J32的最佳选择。如果采用成飞方案,即便YJ31C与YJ33C能够达到制空战斗机的水平,也等于是采购更多的J30与J32。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做出选择的问题。

只是,牧浩洋不用急着做出决定,因为验证试飞还要进行大半年,到二零四二年六月底才会结束。

在与母祁铁、晏鹰搏商量后,三人都认为,如果沈飞能够解决工程阶段的麻烦,保证顺利量产,YJ31S与YJ33S是最佳选择,而且空军与海军都将采购部分高配型,以取代部分J30与J32。

问题是,验证试飞并不涉及工程制造问题,而是用来解决技术问题。

说得直接一点,在验证机上行得通的技术,在大规模工程制造阶段不一定行得通,说不定还会成为致命问题。别的不说,F35系列战斗机数次推迟量产时间,就是在工程阶段遇到了重大技术难题。

如此一来,军方只有一个选择:让两种战斗机都进行工程试制,即首先以小批量量产的方式制造一批原形机,让飞机制造厂借此机会解决工程制造上的问题,军方则能通过工程试制来确定哪个方案更有可行性。

可惜的是,在军费预算中,没有这笔拨款。

为此,牧浩洋不得不让成飞与沈飞进行肉搏,即由飞机制造厂承担工程试制费用,胜出者将在大批量采购阶段获得军方补偿。说得直接一点,飞机制造厂必须为了军方数千架的巨额订单赌上一把。

当然,这是二零四二年下半年的事情了。

虽然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非常重要,关系到中国军队能否在未来战争中掌握制空权,但是军备项目不仅仅只有战斗机。

当时,最紧迫的军备项目是陆军的“未来地面战平台”。

不是这个项目的研制难度过大,而是制造规模极为巨大,因此必须在二零四一年底拿出工程方案,才能确保在今后三年多内,能够生产出为陆军八个集团军换装的全部装备,不然时间上肯定赶不及。

第五十六章 创新之举

第五十六章 创新之举

在二零四一年,全球各国的主要军备项目中,最受关注的就是中国陆军的“未来地面战平台”。原因很简单,这是全球第一个真正进入了军方订购目录的地面综合平台项目,也是中国陆军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内,开出的第一个综合性军备项目,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第一个大型军备项目。

该项目完全实现的话,总花费将在十五万亿元以上。

毫无疑问,这是当时中国、甚至是全球最大的军备项目。与之相比,J31/J33项目的总预算也只有十二万亿元,而美国的YF52/YF53项目的总预算为二万四千亿美元,即便是预计建造十艘的C3航母项目的总预算也只有六万亿元,而美国的“美国”级超级航母的总预算仅为二万二千亿美元。

不可否认,J31/J33也很有吸引力,特别是在YF52/YF53项目的衬托下,把中美军备竞赛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上。在陆军方面,美国却没有能够与“未来地面战平台”匹敌的综合性项目。准确的说,美国陆军的综合作战平台项目进展迟缓,研制费用严重超标,一度面临下马威胁。

当然,“未来地面战平台”的顺利推进,也使美国陆军获益匪浅。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中国陆军的“未来地面战平台”项目刺激了美国,让美国国会没有砍掉美国陆军的类似项目。

二零四一年底,“未来地面战平台”取得了第一个重大进展:基础平台定型。

前面已经提到,陆军在招标的时候就明确要求,尽可能的采用综合电力系统,底盘最好是纯电力驱动。

对参与竞标的三家公司,即中国北方重型工业集团、中国南方机械工业集团与衡泰重型工业机械集团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关键不是没有合适的电动机,而是纯电力驱动带来的能量储备问题。

要知道,这意味着,底盘里没有内燃机,而是由蓄电池为电动机供电。

三家公司中,前两家为国营企业,也是国内最大的两家重型工业集团,衡泰集团则是国内最大的民营重型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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