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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部分

燃烧的海洋-第642部分

小说: 燃烧的海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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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也与蒋博文的命令有关。

突击集群的任务只是帮助叙军守住防线,阻止以军突击霍姆斯,而不是在立足未稳的情况下发起进攻。

以当时的情况,进攻条件也不大成熟。

原因很简单:支援这两支突击集群的后勤工作还没到位,比如地面战平台就要撤到霍姆斯补充电能。

事实上,这一局面对接下来的战斗产生了严重影响。

现在,回过头来看,就能发现第七装甲旅在南黎巴嫩耽搁的六个小时有多么宝贵了。如果没有耽搁这六个小时,以军能在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到达,而叙军在这个时候根本没有构筑防线。也就是说,第七装甲旅能够在毫无阻挡的情况下通过霍姆斯河,在东面广阔的荒漠里作战。如果让第七装甲旅在霍姆斯河东岸展开,就算第十三集团军的两个突击集群能够及时赶到,也很难取得如此重大的胜利。因为以军有足够的预备队,特别是跟在第七装甲旅身后的第一八八装甲旅,所以以军至少能够在霍姆斯河东岸站稳脚跟,而鉴于叙利亚军队的表现,蒋博文将不得不动用留守大马士革的最后的预备队,而且没有足够的把握在霍姆斯击溃以军。

至于接下来还会产生什么影响,那就很难预料了。

问题是,以军在霍姆斯河的惨败,并没对巴拉姆的进攻计划产生影响。

严格说来,在第七装甲旅遭受惨败之前,情势一片大好,所以巴拉姆在下午六点下达了主攻命令。

根据以军的作战记录,在八点左右,巴拉姆曾经打算停止进攻,并且安排参谋给前线部队下达命令,但是在命令发出去之前,也就是八点刚过,以军先头部队就渡过了不设防的约旦河。

到这一步,是否停止进攻已经不重要了。

随后,巴拉姆撤消了停止进攻的命令,仍然让部队按计划行动。由此表明,巴拉姆至少还有一点政治觉悟,知道以军越过约旦河,等于把约旦拖下水,就算约旦不因此参战,中国也能借以保护中立国的名义进军约旦。

也就是说,就算以军不打过去,中国军队也会打过来。

显然,对以军来说,最佳选择肯定是进攻。

以军在约旦境内的行动非常顺利,十点不到,以军先头部队,即第一步兵旅的突击部队就控制了杰拉什,然后沿着公路线向北推进,在十一点抵达赖姆萨。因为约旦军队几乎没有抵抗,所以以军只分出了一小股军队向西扫荡约旦河东岸地区,主力部队则从赖姆萨向东推进,在凌晨之前控制了马弗拉克。这里,离约叙边境线不到二十公里,而且正好在叙军防线的左侧。

单纯从军事上讲,以军这轮进攻没有什么好称道的地方。

不是以军打得好,而是约旦军队没有抵抗。准确的说,约旦根本没有在安曼以北地区设防。当时,在以军推进沿途,总共只有不到一个旅的约旦军队,全都是步兵,而且分散在各处城镇。

事实上,约旦本身就是一个“不设防国家”。

在第五次中东战争之后,约旦开始奉行绝对中立政策,并且是中东地区唯一削减了国防力量的国家。约旦的基本政策就是以中立换取和平,不愿意得罪任何一方,也不对任何一方构成威胁。

可惜的是,约旦的中立政策没有得到好报。

因为以军在约旦境内的行动非常迅速,而且没有爆发激烈战斗,约旦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动乱,所以蒋博文当时并不清楚约旦境内的情况。直到十七日凌晨,收到由虞世辉从大马士革发来的消息,他才知道以军已经入侵约旦。所幸的是,到这个时候,以军还没有越过约叙边境。

事实上,如此快速的推进,也超过了以军的预料。

当时,巴拉姆甚至认为要到十七日上午,第一步兵旅才能到达约叙边境,因此订在十七日上午发动总攻。

结果是,第一步兵旅提前八个小时完成了任务

不可思议的是,第一步兵旅竟然就此停了下来,没有继续向北推进。

不然的话,蒋博文首先受到的肯定不是经虞世辉转送的外交消息,而是叙军前沿防御部队的战报。

第三十六章 急转直下

第三十六章 急转直下

以军入侵,让约旦别无选择。

十六日夜间十点,约旦国王召开了紧急内阁会议,在军方做出保证后,最终决定向以色列宣战。

半个小时后,约旦大使紧急会晤杜小蕾,正式提出约旦将在十二个小时之内向以色列宣战,希望中国能够提供力所能及的军事援助,帮助约旦击败入侵之敌,保护约旦的领土与主权完整。

虽然约旦态度转变来得晚了一点,但是杜小蕾求之不得,当即就做出了保证。

在向黄瀚林汇报了之后,杜小蕾就去找到了牧浩洋,商讨派军前往约旦的事情。

这个时候,正好是战场时间十七日凌晨,牧浩洋在第一时间把消息发了出去,因此虞世辉才及时通知了蒋博文。

杜小蕾说两句话很简单,却难住了牧浩洋。

要知道,当时能够紧急援助约旦的办法只有一个:通过战略空运部署作战力量。

问题是,空军的运输机群正在向伊拉克运送空中力量,根本不可能抽调出足够多的运输机去支援约旦。

当然,牧浩洋没有让杜小蕾失望,当即表示将竭尽全力保护约旦。

不管怎么说,牧浩洋还有点政治觉悟,而且跟杜小蕾认识这么多年,或多或少对外交要领也有所领悟。杜小蕾在请示黄瀚林之前就答应为约旦提供安全保证,最主要的动机就是外交利益。说得直接一点,约旦参战将彻底改变阿拉伯世界的立场,让更多的阿拉伯国家加入到这场反抗以色列的战争中来,而以色列已经向中国宣战、而且是美国的美国,因此阿拉伯国家的行动,将在很大的程度上为中国加分。更重要的是,阿拉伯国家总动员,对中东战局极为有利。

对牧浩洋来说,就算办不到,也要想办法办到。

跟杜小蕾谈过后,他就跟母祁铁通了热线电话,询问了空军运输机群的情况。

母祁铁的答复很直接,能够飞到约旦的运输机都已用上了,除非伊朗答应开放机场,不然战术运输机飞不过去。显然,就算伊朗肯开放机场,也要在外交上花一些功夫,肯定难以立即满足约旦的需要。

只是,母祁铁没有让牧浩洋失望。

当时,他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加强部署在伊拉克的空中力量,让空军承担部分打击任务,以此削弱以军在约旦境内的作战行动,掩护约旦陆军巩固安曼的防御部署,争取到足够多的时间。二是在完成了向伊拉克部署防空战斗机的任务之后,也就是从十七日下午开始动用战略运输机群,向约旦空运一批地面部队。

牧浩洋没有立即做出决定,而是把戚凯威拉了进来。

显然,戚凯威支持后一种选择,因为这能让陆军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按他所说,在第十三集团军发动进攻之后,以军必然把重点放在约叙边境地区,不可能出动太多的兵力攻打安曼,只需要出动一支象征性的部队就能确保安曼无恙。其实,戚凯威甚至认为,只需要激励约旦军队的士气就行了,而且办法非常简单:派一支地面部队过去,让约旦军队相信正在与中国军队并肩作战。

当然,戚凯威不是盲目自信。

在阿拉伯国家眼里,中国军队、特别是中国陆军就是不败神话。

权衡利弊之后,牧浩洋采纳了戚凯威的建议,让他从第三三三预备集团军抽调一支部队派往安曼。

在向杜小蕾报告的时候,牧浩洋还提到,如果约旦军队需要,可以提供物资与装备。

显然,牧浩洋与戚凯威在这个时候犯了一个错误,即过分低估了以军的战斗力,也低估了以军的战略部署。

造成这一错觉的主要原因,肯定就是几个小时前的那场战斗。

两支突击集群在两个小时内就几乎全歼了以军王牌第七装甲旅,而且自身伤亡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让牧浩洋与戚凯威都对陆军充满了信心,认为派几千名官兵过去就能守住安曼。

牧浩洋与戚凯威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前方的战斗已经打响了。

拿到“放手干”的命令后,蒋博文立即派遣一支小型侦察部队进入约旦境内,控制了马弗拉克北面的贾比尔站,堵住了安曼到大马士革的高速公路。虽然还有一条普通公路经德拉前往大马士革,但是有足够多的迹象表明,以军的主力在高速公路这边,而且会以高速公路为主要行军路线。从地理位置上看,高速公路在东面,如果以军打算大包围的话,也会从这边进入叙利亚。

当然,以军不见得会沿高速公路发起进攻。

要知道,中东以沙漠为主,非常适合机械化部队野外推进。只要有足够的目的,以军就会在野外行军。

凌晨一点半,控制了贾比尔站的侦察部队主动南下。

半个小时之后,中以军队在马弗拉克北面遭遇。

双方都是规模不大的侦察部队,因此这场遭遇战并没打出个名堂来,在纠缠了半个小时之后各自撤走。

这场战斗,也让以军得知,中国军队已经进入约旦境内。

摆在巴拉姆面前的问题非常严重,因为他并没料到中国军队会如此迅速,更没想到中国军队会主动出击。

更严重的是,中国空军的战斗机已经出现在战场上空。

在凌晨一点半的一场空战中,以色列空军损失了十八架战斗机,对方只损失了三架,而且以军飞行员发现,与他们交战的战斗机不属于叙利亚,而且明显是一种与J30完全不同的新式战斗机。

显然,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中国空军的J31。

以军的判断没有错,当时第一批参战的确实是J31,而不是通常被用来执行制空任务的J30。原因很简单,中国空军的J30全部被安排在了其他战场上,其中大部分都在执行本土防空任务。在十六日夜间,空军只能调动J31,而且在四支战斗机联队中,部署在巴基斯坦的配备的就是J31,而这个联队离伊拉克最近,最先到达,因此在十七日凌晨执行了第一轮防空巡逻任务。

当然,这些J31的制空作战性能并不差。

虽然在最初采购的时候,J31都是多用途型号,以弥补J22大规模退役后产生的打击力量空缺,但是在二零五零年,空军的经费紧张问题有所缓解之后,就转为采购制空能力更强的J31,并且逐步对原有的J31进行了改进。当时,纯多用途的J31基本上都部署在国内,派往国外的都是制空强化型。

也就是说,这些J31的制空作战能力不但不比J30差,还更加突出。

当然,以色列空军在空战中惨败,与轻敌有关,或者说与情报有关,因为在此之前,没人知道中国已经向伊拉克派遣了战斗机,结果以色列空军飞行员在空中遭遇对手的时候,还以为对方是叙利亚的战斗机。加上空战在夜间进行,夜视仪上的战机轮廓非常模糊,等到进入格斗阶段的时候,以军飞行员才发现异常。

与J31格斗,以军战斗机没有任何胜算。

根据中国空军的测试,制空加强型的J31的格斗能力超过了J30,能在机动中短暂达到二十G的最大过载,而最新式的J30的最大过载也只有十八G,而以军的F44C只能达到十五G。

至于飞行员的素质,以军更不具有优势。

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才过去七年,当初参战的飞行员大部分还在服役,而且正处于飞行员的黄金年龄段。

更重要的是,这支J31机群来自巴基斯坦,是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的主力部队。

当时,在这个联队的九十六组飞行员中,有十二组是王牌飞行员,其中战绩最多的达到了十四个。

相对而言,第五次中东战争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当初参战的以军飞行员中,大部分已经退役,没有退役的也离开了一线部队,只有极少数还在战斗机部队服役,经验显然远远比不上中国飞行员。以军飞行员唯一的优势,就是提前十多天参战,在跟埃叙空军的战斗中获得了一些实战经验。问题是,埃叙空军根本无法与中国空军相提并论,这些经验在很多时候根本用不上。

可以说,巴拉姆当时非常清醒。

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巴拉姆在十七日凌晨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向前线部队下达新的作战命令,而是给以色列总理打了电话,要求总理亲自出面,让美国尽快派遣部队、特别是空中部队参战。按照巴拉姆的说法,如果美国不立即派遣空军参战,以色列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丢掉制空权。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丢掉制空权意味着什么。

只是,巴拉姆有点高估中国空军了,因为当时参战的,全是制空战斗机。就算J31是货真价实的多用途战斗机,即便是制空强化型号,也拥有完备的对地打击能力,可是中国空军并没有向前线运送对地打击弹药。考虑到随后要向约旦运送地面部队,以及大规模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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