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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阴阳灯-第44部分

小说: 阴阳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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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那个皮肤黝黑的年轻人笑着说道,“不会的,这阴阳玉在谁的手上都一样,我们只求安全进入这里,不过”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摸着鼻子说道,“你的意思是,让这个小家伙去打前站。”
“嗯,只有他能。”我坚定地说道。<a

、第六十三章交锋(一)

众人没有再说什么,我把江楚拉到一边,然后对他低声说道,“现在很多人都看到了你身上的玉,我让你去打前站,就是让你跑,带着玉,别让人发现,一旦有人发现,不要留情,”说到这里,我点了点头,不知道再说什么。
江楚只是“哦”了一声,便将手里的剑一挥,向着台阶下方走去。
众人都顺着江楚下去的方向看去,眼睛里满是炽热的光芒,如果不是我在跟前,或许很多人已经上去开抢了。
这时我走到众人的面前,“不死军团一定察觉到了这里的情况,我们现在都收拾好,地宫出发。”
众人没有再说什么,刚刚我确实露了一手,但是我相信,这一手镇住了当场的人,他们也都是人中龙凤,但是及不上白手摸玉,而白手摸玉没有做到的我做到了,他们便以为我更厉害些。人都是这样,对所谓的“强者”盲目崇拜。
这时白手摸玉走到我的身边,脸色有些不大好看,她对我低声说道,“白玉,冯书生可能不行了。”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句话什么意思。
“他是硫化氢中毒,不是这里的曼陀罗迷香。”白手摸玉说道。
她可能说对了一半,这里的香气绝对不是曼陀罗。我立刻跟着白手摸玉向冯书生那里走去。
冯书生正在墙边躺着,旁边是胖子和还没有醒来的kellin王,还有一个身材中等,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
这人看到我和白手摸玉走过来,叹了口气,“中毒很严重,我救不了了。”
冯书生正躺在地方,两只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的色泽,目光涣散。
我将冯书生扶起来,他只是张着嘴,但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心里那个着急,这活生生的一个人,前些日子还意气风发地,在平洲和犰狳打的不亦乐乎,这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
他的口水流了出来,手指不停地拍打着他的衣兜。
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意思。
“冯叔叔,你还能说话吗?”我对冯书生说道。
冯书生的眼睛忽然变得明亮了起来,一只胳膊死死地将我脖子卡住,我猛不防地被拉倒在地。
“快逃。”冯书生在我的耳边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道,但是声音却低得我差点没有听到。
然后冯书生身子一软,卡着我脖子的胳膊也耷拉了下去。
我立刻摇着冯书生的身体,“冯叔叔,你醒醒啊,冯叔叔。”
任凭我怎么摇他,他都不说一句话,也没有了任何的动作,胖子伸出手指在冯书生的鼻子处探了下,又摸了一下冯书生的心脏位。才拍了拍我的肩膀,“下世了,节哀顺变。”
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胡子已经长了很长,他再也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书生”,现在的他更像个爷们。
我对他的记忆也只有六年前,那时我才十八岁,冯书生的的名气如日中天,白子轩告诉我,在盗墓界,他是白家最好的朋友,他很喜欢白子轩,就像自己家的女儿一样地疼爱,此时此刻,白子轩如果看到了不知道会怎么想。她会不会很难过。
但至少我很难过,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深,但就是很难过,好像失去了什么。
冯书生的手临死都卡在了那个口袋上,这是白手摸玉蹲在冯书生的身边,将手伸进了冯书生腿边的口袋里。她从里边拿出了一个戒指,上边镶着一颗并不大的钻石,在昏黄的墓室灯光下,也没有什么色泽。
“给”白手摸玉将那枚戒指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递到了我的面前,“这是你的。”
我什么都没想,便将戒指揣进了自己的衣服里。
“白同志,你冯叔叔走了,我们还得活着,后边的守陵人就要来了,我们处理尸体吧。”胖子对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嗯”。
胖子将kellin王交到了我的手里,然后从队伍中弄出一罐汽油。
“化了吧。”我对手足无措的胖子说道。
胖子点了点头,然后将汽油浇到了冯书生的尸体上。我将打火机扔到了冯书生的身上,顿时火“轰”得窜了起来,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尸体味道。
二十多分钟,原地只剩下了一滩灰,还有没有烧完的骨头。
我将这些东西收起来,然后装进了罐子里。冯书生一生中只有一个女儿,三年前去了澳大利亚留学,可能她并不知道她的父亲从事着什么工作,也不知道现在她的父亲已经死了。
我只能将这些东西交给她的女儿,也顺便想好了编一个体面的谎言。
我打开背包将冯书生的骨灰放到了背包中。
“赶紧走吧,大队伍现在已经走远了。”我对白手摸玉说道。
白手摸玉点了点头,对我说道,“别太难过了。”
胖子嘿嘿一笑,“人生在世屈指算,总共三万六千天,房子再好,也是个临时住所,这个小罐才是你永久的家。”
这是赵本山的台词,每次说这句话我都能笑出来,这次,笑不出来,朦胧中找不到来由的情绪低落。
现在“关外七手”有两个已经不在了,现在白手摸玉应该排行第三了,我也成了第四,盗墓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便会有新的人进入这个排行榜,从事着不同的工作,经历着不同的故事。
这个排行中,总有人来总有人去,就像这个世界,也是总有人来,总有人去。人活一世,到底为了什么,赤条条地进入了这个世界,然后从一个孩子,到一个成年人再到落叶归土,一切就像是某人制定的某条规则,人们都在这么认为,也都能接受。
人一辈子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活着,人生本就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
路上白手摸玉一直没有说话,我们走出台阶一阵子的时候,kellin王也醒了过来,她看到所有人的脸上都多多少少有些愁容,很识趣地走在白手摸玉的身边,也不说话。
从青石台阶下去便是神殿了,这个神殿有多大,我还暂时不清楚,这里的光线也不是很明亮,能见度很低。
现在如果江楚已经安全地出去了,我来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接下来的事情,也是我心中的秘密。
我失忆的那次,就是在进入了藏王墓之后,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进入神殿之后的事情,在我的 脑袋里就是一片空白。
那年我二十一岁,同行的还有四个人,一个是沐风,另外的三个,最后没有活着出来。我记得我是出来的,但是不记得从我进入到出来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后来我是怎么去平洲的也是根本就什么都想不起来。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行程,我们赶上了大部队,这里距离神殿的后边已经很近了。
这些人也都在原地歇着在等着我们。
路上一直不怎么说话 的Kellin王走到我的身边,低声对我说道,“我听到了很嘈杂的声音正在向这里靠近,人数大约有二百多,他们身上有很沉的东西。”
我知道他们也应该来了,守陵的队伍远比我想象中海油厉害,还要快速。几千年来他们都在守着这里,对于他们来说,守护不仅仅是一个任务,更是一种信仰。他们对待擅入藏王墓的人只有一种态度,就是杀死,毫不留情。
这时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向上走的台阶,这里的空地相当的大,可能这也是这些盗墓者为守陵军团选择的作战地点,这里地势开阔,有利于施展身手。
我不敢说这些人的身手都比守陵军团的人厉害,但至少在打不过的时候,逃跑应该是可以的。
“大家都休息一下,不死军团应该快要赶到了,既然早晚有这么一战,就在这里吧。”白手摸玉严肃地对众人说道。
这时一个手里拿着流星锤的壮汉走出来说道,“玉姐,我们不是贪生怕死,来这里就是为了摸几个钱,咱们现在就要说一下东西怎么分。”
白手摸玉愔愔一笑,“诸位大可放心,这里的财宝,你们拿一辈子都拿不完,进去了都是你的,所以怎么分我就不说了,你们想怎么拿都行,但是,别自己人杀自己人,这里的秘密即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也没几个能拿到的,那些守陵人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厉害,他们的铠甲几乎覆盖全身,枪打不穿,各位也都是高手,我就不提醒了,记住,别为了钱杀人。”
在之后的十分钟内,白手摸玉告诉我,这些人其实都是北方的“游马”,常年打家劫舍盗墓,崛石平丘不在话下,她为了找这一批人,也是开出了很诱惑的条件才叫来的,这个诱惑的条件就是,无尽的财宝。
其实听到这个游马我就更加的知道,这个队伍的强大,在北方的江湖,规格最高的就是“关外七手”,在神父时代,这个“关外七手”分为“内七手”“外七手”。内七手干的是下家活,淘土摸金就是这个内七手干的活,外七手相当于倒腾东西的,也就是出手,后来古董市场越来越邪乎,内七手提供的东西,一般难以出手,道上的说法是货太硬,不光价格高,也没人敢收,拿上就是死罪,进局子喝茶那是小事,就地枪决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后来外七手也就这么没落。内七手一直从事着地下的活动,而我就是在这个内七手的排行中,虽然我干的活大多在地下,但不全是盗墓行当,但其他六人可都是因为盗墓出了名的。
作为一个地下工作者,混江湖这口饭,最高的梦想就是混到“关外七手”的某个排行位上。<a

、第六十四章交锋(二)

在北方,规格仅次于“关外七手”的,当数“军刀”,之前的章节说过这个组织,他们是军方的一个特务机构,很厉害,据江湖传闻,九纹龙之前可能就是“军刀”的头目,按照这么说来,这个组织的现任老大,其身手可能会比丈二和尚还要好些,而这个组织的人作战素质也是相当的高,我不敢肯定我的身手会比他们的头目强,甚至他们一个小队的队长就有我这样的身手,但毕竟这个组织的曝光率低了些,所以人们一直认为“关外七手”的规格高一些。
第三就是这个“游马”,这个队伍完全是由蒙古人组成的,即使现在的年代已经没有人提着马刀南下工程掠地。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英才,他们的身体素质本身就决定了他们是天生的战士,作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他们只要跨上马,提起马刀,就是一方天尊。说起来这个游马的历史还是很远的,据说早在八百年前,成吉思汗手下的大将军神哲别有一支特殊的部队叫“鹰眼敕勒蔑”,这支军队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他们都是神箭手,也都是近战的神将,在攻打伊朗的时候,哲别带领的就是这么一支军队,只有两千人,他们走过地方,只能用一个字形容,“惨”!铁蹄过处,寸草不生,比原子弹都狠。
这支特殊的军队被后来的历史学家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的骑兵,他们每人装备三匹马,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土地和封户,相当于一群地主老财,这支军队每人配有火枪,这种火枪当然是不怎么先进的那种,和后来明朝的神机营和关宁铁骑还是差一些。这支军队后来大元统一了中国也就解散了,但是这些人的传承还是保留了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传承便是,“金鹰令”。
盗墓有四大门派,摸金,发丘,搬山,卸岭。这支“鹰眼敕勒蔑”就和其中的卸岭门结下了不小的仇恨。
成吉思汗墓的陪陵被卸岭门人动过手脚之后,导致整个元朝的气数都没有挺过一百年就翘辫子了,所以元朝和卸岭门人的关系是不死不休,当时元朝颁布了一条“金鹰令”,就是召集全国的杀手刺客,对卸岭门的门人进行极其残忍的杀害,当然卸岭门人也一直在反击。现代人对卸岭门的看法是这是一群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凡是对汉人政权有威胁的组织或者其他政权,卸岭门人就会管管。后来八旗入关的时候,也出现过卸岭门人的身影。
当时元朝召集起来的这群人中,大多数都是当年这支被解散的“鹰眼敕勒蔑”的后人,这些人不仅武艺高强,而且都是清一色的蒙古人,对卸岭门有很大的执念,不死不休。所以这是一支复仇的军队,不完全是江湖中人。后来这支队伍在元朝灭亡之后,便都隐居到了兀哈良,阿鲁台,朵颜三卫。明朝初期,宁王朱权驻守辽东的时候,将这些人召集到了自己的麾下,便是明初最厉害的骑兵军团,“朵颜三卫”,后来朱棣造反,就是和朱权“借”了这支军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再后来这支军队便神秘的消失了,直到上个世纪初,这支军队的后人又出来了,在军阀混战的年代,这支队伍便成了土匪,他们主要活动在鄂尔多斯周边,以打家劫舍为生,而且他们有了自己新的名字,“游马”,他们有组织有纪律,有自己的营盘,而且也做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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