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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迷雾-第4部分

小说: 迷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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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怎么回事?”
“买了座城镇。搬到亚利桑那州,在山里买了一座死城【死城,一百多年前,成千上万的人争先恐后到美国西部去淘金,那里建起了大量的城镇,非常繁荣,后来随着淘金活动的结束,人们逐渐离开了那里,这些城镇也就被遗弃了,变成了一座座死城。】。你想得出来吗?是不是你听说过的最他妈无耻的事?”
“他买座死城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他说他一直想要拥有一座城镇,现在他做到了,还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听说过的最他妈无耻的事?”
“这么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里?”
“他说时不时会去。大部分人在林间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里有座该死的死城。是不是你听说过的……”
“是。”我说。我还在摆弄着那个姓名卡,背面粘着的那张纸撕不下来。去死吧,我心里想。首先,我不喜欢姓名卡,其次,丹瑟尔并没有戴这个东西。我把卡放进外套口袋里,相信自己很快会忘了这东西。
丹瑟尔问道:“你不喝酒吗?”
“不喝。劳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说这里没有啤酒。”
“啤酒?今晚烈酒免费,你要知道。”
“我只喝啤酒。”
“别开玩笑了,为什么?”
这时一个穿着西部风格T恤、打着领结的大个子走了过来,使我免于解释自己的饮酒习惯。他正穿过人群走到我和丹瑟尔之间,估计是打算去卫生间,然而丹瑟尔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吉博【吉姆的昵称。】,”他说道,“停一停。来见一下我跟你说过的侦探先生。”
“好。”大个子答道,露出一丝微笑,这使他坚毅的面容稍显柔和。他大概七十岁,个子很高,站姿笔挺,双肩微张,脑袋高昂,看起来是个很骄傲的人,同时也是个很有活力的人,并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行动迟缓。他冲我伸出手,说道:“我是吉姆·博安农。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海尼·福斯特(Heinie Faust),下文提到的麦克斯·布兰德(Max Brand)的笔名之一。布兰德是二十世纪美国著名的通俗西部小说作家,擅长撰写西部小说。】的继承人,”丹瑟尔说,“新一代麦克斯·布兰德——西部影视节目之王。”
“都是些虚名。”博安农说。
“这是事实。差不多每个月都给利奥·马古利斯的《战栗》或罗格·特里尔的《流行》写一篇主打小说。你一共写了多少篇通俗小说,吉博?”
“哦,大概有一千篇。”
“太能写了。现在时不时还写一篇呢。肯定已经出版百十来本书了吧,嗯,吉博?”
博安农皱了皱眉,但仍然宽容地对待丹瑟尔,就像父亲对待吵吵闹闹、粗鲁无礼但仍不失可爱的儿子一样。博安农又看了看我,重新露出随和的笑容:“该死,你对博安农的统计数据肯定不怎么感兴趣。我知道,你们这些通俗小说收藏家最感兴趣的是悬疑侦探小说。可能我的小说你一个字也没看过。”
“我很感兴趣。”我诚实地答道,“而且我看过你的几本书。”
“哦?”
“真的。我看过你过去为《探险》写的那一系列小说,就是关于二十年代阿拉斯加那位治安官的故事。还有《短篇小说》上刊登的关于铁路侦探金凯德、巴克马斯特的系列故事。非常地道的侦探小说,写得相当棒。”
博安农笑得更开心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奉承我,但不管怎样,听你这么说我很开心。”
“不是奉承。”
“谢谢。有人记得自己的作品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大概你是这么想的,吉博。”丹瑟尔说,“但我不这样认为。谁会真的关心你出版了两千万字而我出版了一千万字?谁会关心我们写过的那些糟糕的故事和小说?这些书现在不过是堆在地下室和二手书店里的垃圾,等着烂掉。”
博安农叹了口气。很显然,他以前就听过这些话,或是差不多的论调,因此他知道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置之不理。我觉得自己应该帮他一把,换个话题。
“博安农先生,说起你和其他几位收到的那份手稿来信,”我问道,“你觉得这是不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敲诈案?”
“噢,我表示怀疑。可能是某些人开的玩笑。”
“那篇小说看起来熟悉吗?”
“恐怕我不熟悉。”
“风格是否熟悉?”
“也不熟悉。”博安农答道,咧嘴一笑,“我对维多利亚风格的情节剧不怎么了解。我喜欢西部片。”
“又是二十年过去了,”丹瑟尔说,“再没有什么让人喜欢的西部片了。甚至连色情小说都没什么好的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原文为西班牙语。】。”
“可能是没有了,罗斯。不过我告诉你,二十年过去了,现在依然有样东西到处都是。”
“什么东西?”
“蠢货。”博安农说。
这是句非常好的结束语,博安农知道这一点。他冲我点点头,笑了笑,转身离开。丹瑟尔瞪着他的背影,脸上却没有怒色。也许,他喝醉时只有弗兰克·科洛德尼才能激怒他。他耸耸肩,举起杯子看了看,发现杯子已经空了,不由皱了皱眉。
“我得再去倒杯酒。”他说道,似乎很惊讶自己怎么才发现杯子里已经没酒了。
“现在还早得很,罗斯。”
“非常正确,”他说,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来呀,咱们再去喝两杯。我会把你介绍给通俗小说帮其他几个人。”
他转身朝吧台走去,脚步依然稳健,我跟着他过去,看他让吧台那个年轻人给他倒了加冰的双份威特基【威特基(wild turkey),一种非常柔和,但酒精含量很高的波本威士忌。】。屋里还是没有啤酒。丹瑟尔对此很是不满,不过我跟他说没关系,我不渴,边说边把他拽到了旁边。
但我拽得有些太用力了,丹瑟尔一下撞到了旁边一张沉重的红木咖啡桌,被桌腿绊了一下,杯子里的酒也洒到了桌面上。桌子后面的维多利亚式长毛绒沙发上坐了两个女人,她们跳了起来,避开洒出的酒水。其中年纪较大的那位女士伸手按住放在桌角的手包,没让包掉到地上。
丹瑟尔重新站稳了脚步,露出大灰狼般的笑容:“抱歉,女士们。出了点小意外。”
“你在场的时候总会出点小意外,罗斯。”年纪较大的那位女士答道。
“噢,甜妞,别这么刻薄。”
那位女士低声说了句什么,但我只顾盯着那位年轻的女士看,没听到她说的话。这位女士就是刚才我差点撞到的那位身材高挑的红发美女,从近处看她显得更漂亮。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依然美丽动人:面孔生气勃勃,线条柔美,轮廓分明;大大的嘴巴,圆润的下巴,乌黑的双眸没有化妆,也不需要化妆。手指修长,齐肩长发飘逸时尚,身材苗条,穿着一身深绿色套装。她大概三十五岁或是四十岁左右,不过这点并不重要。
她也看着我,并没有露出生气或受到冒犯的样子,抑或故作谦虚。她从容地看着我,从她的神情中可以看出,她很享受这种欣赏。这不是那种色迷迷的眼光,而是真诚的赞赏。“让我猜猜看。”她开口说道。她的声音也很性感,就像劳伦·巴考尔【劳伦·巴考尔(Lauren Bacall,1924),美国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著名女影星,以冷漠的神情和性感低沉的嗓音在好莱坞独树一帜。】。“你是那个私家侦探。”
“是的。你是?”
“凯莉·韦德。”丹瑟尔说道,“这位是西比尔·韦德。韦德一家三分之二的成员都在这里,老伊万肯定也在附近。”他斜瞥着那位年纪较大的女士,“老伊万总是在附近,不是吗,甜妞?”
“别这么叫我,罗斯。”西比尔·韦德说。
“为什么?这么叫跟你很相配。”
他说得很对。她的一双茶色美目又大又亮,真诚坦率,甜美动人。再加上一对酒窝,跟她女儿一样的红发和苗条身姿,还有灿烂的笑容,这让她带着一股天真气质,就算已经年过六旬依然未曾磨灭。凯莉·韦德充满魅力,而西比尔·韦德则是美丽非凡。年轻时美丽非凡,现在依然美丽非凡——一位身着白色绸缎长裙的六十岁美人。
我跟她和她的女儿握了手,彼此寒暄说非常高兴见到对方。我觉得凯莉的手在我手中流连了一会儿,但可能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感觉罢了。与西比尔甜美纯真的外表不符的是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比凯莉的声音还要性感。
“很难相信这个洋娃娃般的美人能写出马克斯·鲁夫系列私家侦探小说吧?”丹瑟尔说,“我从来都没想明白这件事。写出来的东西像个男人——鲜血、暴力、性爱。”
“不仅仅是像个男人,”我说道,“几乎比所有男人都更棒。”
凯莉依然盯着我,目光中闪耀着一些特别的兴趣:“你看过很多西比尔写的通俗小说吗?”
“看了很多,足以把她和钱德勒、汉米特置于同一高度。我还能背上几句。”
“真的吗?”西比尔问道。
“真的。我是五六年前看的,一直没忘。‘他的脸好似黑夜里的墓园——又冷又空,还有些骇人。他一张嘴,你就能看到几颗残缺的牙齿,像墓碑一样七零八落。’”
她瞪大了眼睛:“我的天哪,你确定这是我写的吗?”不过听起来她很开心。
“肯定。我忘了这篇故事的题目,但是作者的确是萨缪尔·莱瑟曼。”
丹瑟尔说:“你一向特别擅长运用这种该死的比喻,甜妞,写出来的东西跟男人一样。不过,有一件事,你写得永远没有我这样的男人写得好。”
“什么事,罗斯?”
“老二被人踢了一脚。”丹瑟尔说,“只有男人才知道老二被人踢了一脚是什么感觉。”
他似乎期待得到一些回应,但我们的反应显然辜负了他的期待。我和凯莉看着他,是宴会上听到有人说了特别粗俗的话之后那种眼神。一丝嘲讽的微笑爬上西比尔的脸庞,她伸出手拍了拍丹瑟尔的胳膊,就好像拍小狗脑袋一样。
“对此我不能确定,罗斯。”她说,“要不我给你的老二来上一脚,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丹瑟尔显然并不希望这样。他瞪着她看了半天。我走近他,以防他突然做出什么让人尴尬的举动。但他很快放松下来,摇了摇头,哈哈大笑。
“随时都可以,甜妞。”他说,“或许会很有趣。”他笑得太过用力,又撞到了咖啡桌上,手里的酒洒出更多。西比尔的手包又被撞了一下,这次没等西比尔伸手去抓,手包已经掉到了地上,摔开来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西比尔弯腰去捡:“该死的,罗斯。”我伸手去帮她,但她摇了摇头,自己收拾了起来。
“非常抱歉,”丹瑟尔说,“又是一次小意外。”
西比尔站直身子,没理他,把手包夹在了胳膊下面。“我要去趟化妆间。”她跟凯莉说完,冲我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门口。
凯莉冲我淡淡一笑,这一笑也许充满意味,也许毫无意义。随后她转身走向吧台。我目送她远走——婀娜动人,摇曳生姿,好似一只优雅的猫。不过,我只有一半心思在她身上,另一半现在正在思索另外一件事:从西比尔·韦德的包里掉出一样东西,在她装进包里之前被我一眼瞥到。
像她这样甜美可人的女士在宴会上带着一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短手枪干什么?

第04章

我还在思索为什么西比尔·韦德会带着把抢,突然听到丹瑟尔叫我。不过他并不在旁边,而是在屋子对面。他走到那边,跟三个男人站在一起,冲我招手示意。于是我走了过去,以免他又开始大叫大嚷,或是做出别的什么举动,让自己显得像个傻瓜。
“想让你认识一下其他三个通俗小说帮的成员。”我走过去之后他对我说。然后他眨了眨眼,带着几分醉意,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惊喜:“哈!‘三个通俗小说帮’,上帝啊。这个书名怎么样?”
我什么也没说,另外三个人也没说话。他们大概都在六十五岁左右,不过从外表看来,他们三个除了年纪之外别无其他任何相似之处。丹瑟尔左边那人个子很高,头发灰白,看起来脸色略显惨白。他穿着一套深色西服,系了条蓝色领带,上面的黄色椭圆形图案看起来好像一只只眼睛。中间那位比他矮了一头,身材较胖,一头红发,发型颇似塔克修士【塔克修士(Friar Tuck),英国传奇故事罗宾汉系列当中主人公罗宾汉的同伴之一,身材健壮肥硕。】。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绿色高领毛衣,一条李维斯牛仔裤。而我右边这位身材中等,带着股运动员的帅气,一头棕发,蓄着一撇整齐的黑色胡子。他穿着一套休闲运动装,显然价格不菲。
丹瑟尔又用他那种稍显无礼的方式做了介绍,手中的酒居然没洒到任何人身上。如果事先让我根据这三人所写的通俗小说和后期成就来猜测谁是谁的话,我觉得高个子应该是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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