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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全能王妃,烈王不二娶-第100部分

小说: 全能王妃,烈王不二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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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暮雪见他们两个,当着轩辕烈的面揭她的底,恼羞成怒。她想捉小芋头,小芋头哧溜一下躲到了轩辕烈的身后。小黄识实务者为俊杰,果断的落在了轩辕烈的肩膀上,还用毛茸茸的脑袋去蹭轩辕烈的脸,讨好的用喙替轩辕烈整理头发。
轩辕烈一直温和的笑着,他对自己这次归来忐忑不安。他太了解司徒暮雪,她能坚持三年不肯露面,就意味着,她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除非她自己愿意,否则,谁也勉强不了她。
三年战争,每每遇到可以静心思考的时候,轩辕烈的脑子里都是司徒暮雪的身影。他冲锋陷阵时,也时常想着,假如有一天他真的战死在沙场,司徒暮雪得到他的死讯之后,是否会赶来见他最后一面。
想着想着,便有这条计策。
不是上策,但总比一丁点办法都没有好。
于是,死亡沙漠一战之后,轩辕烈密报轩辕凤天,追不到妻儿绝不回京。借着死讯,他一路装死,直到有离东溪镇的附近,打听到说雀跃村里有户人家很奇怪,男仆是巨人,又黑又高如宝塔,女主子却长得秀秀气气温温柔柔,生的娃却是地头蛇路霸天。
轩辕烈很肯定,那就是司徒暮雪他们。所以,浩浩荡荡的来到东溪镇,费尽的上演了一场死而复生的戏。
其实,小芋头偷偷跑到云来客栈打听消息时,元酆就认出他来了。小芋头长得实在是太像轩辕烈了,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是父子。
司徒暮雪捧着骨灰盒回来时,轩辕烈一直悄悄的跟在身后。当他听到司徒暮雪哭着说小芋头是他亲生儿子时,轩辕烈快乐的心都快要长翅膀飞出来。
司徒暮雪去埋他,他便吩咐元酆紧跟着去观察,自己则到了雀跃村与小芋头先行见面。
小芋头对他的态度很不明朗,他对这个爹既不亲热也不生疏。
至少,看起来,他现在是在帮自己的。
“姐姐,你相公回来了,你不用改嫁了。”小芋头说完,扭头对轩辕烈说:“隔壁花大婶想把姐姐嫁给他侄子,听说他总是赌博,赌急了就卖儿卖女卖老婆呢。你没死也好,到时候姐姐嫁过去了,把我给卖了,就惨了。”
轩辕烈听到小芋头这不正经的话之后,忍俊不禁。
他摸了摸小芋头的头,说:“紫钰,能让爹和你娘单独相处一会吗?”
小芋头敏捷的避开了他的手,不让他碰自己。他警惕的退后一步,指着司徒暮雪说:“我如果走了,姐姐肯定会跑走!你可要考虑清楚哦。”
轩辕烈犹豫了一下,他突然冲到司徒暮雪面前,趁她走神的时候,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司徒暮雪本能的运功,想挣脱他的束缚。但她身体里的力量与轩辕烈相比,差了很多,挣扎了许久,都不能逃脱,只好让他握着自己的手,不给他好脸色。

☆、第一百五十一章 很想她

“雪儿……我很想你。”轩辕烈的直白,让小芋头躲在一边,与小黄偷笑。
他这个小毛头,只有三岁大而已,却是人小鬼大。他不懂男女情爱,但知道有男欢女爱这回事。听戏的时候,每每见到有那些亲昵动作时,还会佯装害羞的扭过头去。
现在,眼睁睁的看着轩辕烈搂着司徒暮雪不放,还深情告白说想她,小芋头不但不扭头假装看不见,反而还看得津津有味,好象轩辕烈和司徒暮雪就是台上的戏子,正唱着一段情深义重的爱情故事。
司徒暮雪觉得好怪异,她和轩辕烈的重逢以一个假死为开端,然后在小芋头和一只鹦鹉的注视下继续着。她想出去,轩辕烈不让,她想躲开,小芋头又紧跟着。
这父子还真是一路货色,脸皮厚的像城墙,一点都不觉得难为情,这么害臊的情景,他们竟然能稳如泰山。一个表白,一个看,再加上一只多舌的鹦鹉,不停的啧啧有声。
“小芋头,你说为啥没有只母鹦鹉会说人话!如果它会说人话,我一定会像你爹那样,深情的告诉她,我想她!”小黄好死不死的感慨了一下,找不到知已的痛苦。
司徒暮雪真是要气晕了,她反拉着轩辕烈的手,低声说:“进屋再谈!”
紧接着,便把轩辕烈拉到了卧房里,反后,把小芋头和小黄关在了门外。
司徒暮雪刚把门闩给闩好,突然,只觉得后背一重,轩辕烈的虎躯整个压了上来。
“雪儿,我知道你原谅我了!”轩辕烈誓死要厚脸皮到底:“你恼的那个轩辕烈,已经死了。现在站在你身后的,是你的夫君。你忍心看着小芋头没有爹吗?”
“你放开我!”司徒暮雪被他顶在门上,根本动弹不了。
轩辕烈的唇,就在她的耳边,每说一句话,都吐出炙热的气息,撩拔着她耳后敏感的神经,细腻的耳垂,被他挑。逗着,佯装无意的碰触,有意的细啃轻含,弄得司徒暮雪全身酥软,无法把持。
“雪儿,你是我的妻,小芋头是我的儿,你怎么舍得把我扔在战场上三年,不管不顾。你还天天咒我死了……唉,我若死了,你当真要把我埋到那么远的后山去,不让小芋头见我一面?”
轩辕烈的嘴,不知何时变得这样碎,就像小芋头和小黄的对话似的,要多无聊有多无聊,要多厚脸皮有多厚脸皮,哪里有半点大皇子的气势,简直就是个地痞*。
偏偏他说的,司徒暮雪都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与他暗自较量了几下之后,都败下阵来,她也算是心服口服,索性不负隅抵抗。
“你真的想我?”司徒暮雪扭头问他,望着他熟悉的脸,面容因为风沙而变得粗糙,尽管他油嘴滑舌的,但坚毅的五官仍然昭示着他的威严。
他并不是一个随便又圆滑的,可是为了讨好她,害怕被她生硬的赶走,他不但纡尊降贵,还有意的隐藏了自己的个性,想通过死缠烂打这种下三滥的办法,留下来。
事实证明,好女怕缠!下三滥的办法,往往出奇制胜,挺管用的。
司徒暮雪素手纤纤,轻轻的抚在他的脸上。轩辕烈见她态度没有像刚才那样生硬,这才放开了她,将她板了过来,轻轻的搂着她的腰,柔情似水的望着她。
许久,他才说了实话:“我确实死过……只是每次死之前都想起,没有得到你的原谅,我死不冥目。”
司徒暮雪的心咯噔一下,她本来想先软下让,让他失了防备心之后,再想办法逃走。这个时候,她暂时无法平静的面对他。
可是,听到他刚才这句话时,司徒暮雪犹豫了。
轩辕烈拉着她的手,牵引她,将她的手带进入自己的衣袍之中。他不知何时解开了衣襟和腰带,宽大的衣袍之下,是他久经沙场的身体。
里面,伤痕累累。
“这一刀,是被燕军用大刀从后面砍下来的,从右肩到左腰,是我身上最长的伤疤。我躺了足足半个月,才能下*活动。每天昏厥中我看到黑白无常时,我都哭着跪在他们的面前,求他们放过我,因为我还想再见你最后一面……”
司徒暮雪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探到了他的右肩。她看不见,但能摸着那奥凸不平的伤疤,长长的蜈蚣脚似的,直直的,如刀锋一般,从右肩直劈到左腰。
这道伤疤,一定很深很深,深的可以看到森森白骨。否则,轩辕烈如此强壮又不肯服软的人,又怎么可能躺在*上半个月动弹不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尽管是在梦境里哭泣下跪,司徒暮雪也能感觉到,他当时的绝望和痛苦。
在他最受伤的时候,她和小芋头都不在他的身边。
司徒暮雪的手,在微微颤抖。眼眶泛红,湿湿的,润润的,苦苦的,涩涩的。
她以为,她离开之后,轩辕烈会像任何一位皇子一样,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
娶一门妻,纳两个妾,生三个儿子,养四个知己,培养五六个心腹,结识七、八个重臣,酒不离手美人不离怀。做个十全十美的皇子,过长长久久的生活,活到八十不嫌老,说不定七十还能再收几个通房丫头,六十岁时儿孙满堂,五十岁照样*天下,四十岁早已跨上人生颠峰,三十岁春风暗,更何况他现在才二十多岁,还怕他一无所有吗?
可是眼前的轩辕烈,仿佛除了这一身的伤痕,真正是一无所有。
轩辕烈感觉到司徒暮雪纤纤玉指,在他背上的伤疤上,轻轻的抚摸。她不肯抬头看他,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不安。轩辕烈一句话都不用说,仅凭着手中的触感,司徒暮雪就能感受到,沙场上刀箭无眼的残忍。
多少男人战死在沙场上,尸骨未存。家中亲人整日以盼,却盼不到月圆人团圆。而她,待在这无风无浪的雀跃村,却整日告诉别人自己的相公已经死了——这诅咒,是有点过分。
手指,顺着肩上的伤疤,再次滑落到轩辕烈的腰间。轩辕烈反手握住司徒暮雪的手背,带着它,再往下移了移,就在腰窝的附近,那里有一个鸽子蛋大的疤痕。
“这个,是在一次偷袭时,被冷箭射中。”轩辕烈一边说,一边又将司徒暮雪的手,引到了身体的前方,就在与之对应的地方,也有一个鸽子蛋大的伤疤:“那箭,射穿了我的身体,所幸上面没有淬毒。”
“我见过箭,若只是箭伤,怎么可能这样大。”司徒暮雪到底出声了,她心疼的,用掌手捂着那个伤口,一想到当时轩辕烈所承受的痛苦,她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轩辕烈的掌心,按在司徒暮雪的手背上。有她的心疼,他此生足矣。
“那箭是特制的,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对称的倒刺。无论是拔还是推出箭,都会把体内的内脏全部划烂。”轩辕烈轻描淡写,他不想让司徒暮雪再了解的太多。
这箭伤,是所有伤里最厉害的一次。内脏受损,绝对不是一两个月能恢复的,就算华陀再世,他也是丢了半条命。
连续一个月,时高时低的发烧,时而清醒时而昏厥,他的脑子里,只有司徒暮雪抱着小芋头与他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坚信,司徒暮雪是爱自己的,就像他坚信小芋头是他的孩子一样。他尊重她,让她选择了离开,他要坚持等下去,等到自己能全身而退,活着找到她的那一天。
全靠这样的意志,他才能忍受地狱般的煎熬和痛苦,才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不在乎身上有多少伤,多少血污,哪怕枯死成木乃伊,他也要在看到司徒暮雪最后一眼,才肯咽气。
司徒暮雪将头顶在轩辕烈的胸口,终于哭出声来。
她在医书上看过,但凡遇到这种带着倒刺的利箭,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取出来,那就是要功力深厚之人,通过隔山打牛的内功,将那箭上的倒刺全部震裂,然后,再缓慢拨出。止血的同时,再用一把特制的钳子探入体内,将卡在里面的倒刺全部拔出来。
很多人,熬过了拔箭的痛苦,却无法忍受挑出倒刺的那个漫长的时间。哪怕有着铁一般意志的人,也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这样的痛苦,而活活的痛苦。
就算老天眷顾,熬了过来,一把箭上少说有二十根倒刺。如果留下一个在里面,伤口痊愈之日,不是喜,而是亡。如果留在内脏里,别就根本不用等到伤口痊愈,三天之内,一命呜乎。
那把箭头上不抹毒药,是因为制箭者信心满满,不相信中箭者还能存活于世。
轩辕烈,竟是个奇迹。
“不要说了……”司徒暮雪伸手抱轩辕烈时,手掌触及之处,大大小小全都是新伤旧疤。她嘤嘤的哭了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只是想哭,因为现在她除了哭,什么都不会做。
轩辕烈的本意是希望她通过他身上的伤疤,让她了解他这三年的生活,借此告诉她,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没有忘记她和小芋头。
司徒暮雪的哭泣,是轩辕烈始料未及的。
他对她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三年前,那个高傲聪慧的女子,把自尊和自由看得比他重要的女子,一个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一切的女子,一个抛弃了他三年狠心不出现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竟然为他哭了,轩辕烈悲喜交杂。
轩辕烈喜欢她在乎自己的样子,但他害怕她哭:“雪儿,小芋头在外边呢,若让他听到了,还不知道又有什么想法呢。”
这话,真的很有效果。司徒暮雪立刻止住了哭声,还用的捶了他两下。
轩辕烈把她搂的紧紧的,整整三年啊,他的身边连个奴婢都没有,整天在军营里跟着那些士兵摸爬滚打。轩辕凤天下了至少十道圣旨,要他回京休养,轩辕烈都不肯。
哪怕是打了胜战之后,他也宁愿驻扎在大本营里,过着缺水少衣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去。
京城没有司徒暮雪,他不知道回去还能做什么。
轩辕枫在京城尽孝,他留在边境保安卫国,一切都这么自然,不知不觉的过了三年。
终于抱住了司徒暮雪,将她柔软的身躯拥在怀里,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轩辕烈突然将司徒暮雪打横,所着她,两人和衣躺了下去。
屋里没有点亮蜡烛,黑暗中,司徒暮雪的双眸,亮如星辰。
轩辕烈取下黑色瞳膜,如水波流动的紫色眸光,情深一片,盯着司徒暮雪,不肯挪动半分。
司徒暮雪被他看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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