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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一女二三男事-第100部分

小说: 一女二三男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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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怕了,可以带领驼队,去世上任何一个国家。

十八岁那年,开始了第一次远行,途中见过各式各样的人和奇闻异趣,但我总没遇到让我心仪的姑娘。

我知道我是不同的,跟父亲一样,我俊朗的容貌让很多女子倾慕,但那些女人都不是我想要的。

直到一个姑娘在我的生命里出现,占据了我的全部心思。

第一次见面在在天鹰门的老君观里,当时被她奇怪的言辞所吸引,之后一些我从没接触过的,从见过的,都能在她身上能遇到。

我没想道她那样博学,能说出大秦和周边国度的历史和传说。

她知道我另外一个名字阿瑞斯的寓意,知道很多我不了解的东西,真令人惊奇。

这个奇怪的女子吸引了我全部注意。

又一次,她来到我开的酒楼。

我跟她在楼道里意外的相遇,并触拥到一起,她绵软的身子被我抱住,刹那间埋藏心底多年的情感在这一刻清晰起来,我终于懂了,她就是我一直寻觅的生命中另一半。

轻轻搂着她,克制住亲吻那张纯净的脸,但心底却发出由衷的叹息,人生最大幸福莫过于跟一个喜欢的女子天长地久,白头偕老。

我想一直抱着她,直到永久。

她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瞪着我,轻轻的挣扎走开了。

没关系,呵呵,我已经决定自己要什么了,接下来做的是积极争取。

我以为她还会来酒楼找我,毕竟我有最俊朗的容貌,女人不都是爱美男的吗?

但等待了很久,她再也没来过阿瑞斯酒楼。

我请师兄们带她来,也被她各种理由推拒了。

也许她意识到什么了,也许她不喜欢我,也许根本看不上我。

一直以来我仗着出色的武功和容貌,高高俯视那些纠缠不清的女子,碎了无数颗女孩家的心,现在是我接受报应的时候了吧!

无尽的相思折磨着我,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哪怕做个身份低级的仆人也愿意。

可是她没有爱上我。

我每天早起做得第一件事就是站在酒楼的二层,透过窗户遥望皇宫方向,一整片辉煌的建筑,哪一间有她的身影?

无奈中,我做了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我去找九五之尊的大师兄,请求他允许我入住长乐宫服侍皇后。

但得到的回复,要为我而和四师妹赐婚。

竟想晴天霹雳一样击碎我骄傲的心。

呵,四师妹,我一直对她没有感觉的,而且四师妹早已跟西苑国主乌古力成亲,过得很是不错,做侧夫我不在乎,但只想跟喜欢的女子在一起。

生活失去了意义,失去了目标,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我每天像个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最想做的,就是站在酒楼的二层遥望皇宫方向,渴望看见那一抹倩影,虽然从来没有看见过。

我发疯想知道有关她的一切消息,每天听她的名字和听说她的事情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知道她常常带着手下外出游玩,去过乡间,去过野外,去过大海上。

也许她永远不会知道,她去过每一个地方都有我的影子。

在赶集的小摊上,她买过我做的混沌。

在乡下的小路边,她从货郎担子里买过玩具。

她永远不会知道,卖东西的货郎就是我。

只有面对她,我才感到无比的幸福,看见她嫣红的唇瓣盈着浅笑,用柔和的语调说面人多少一个,麦芽糖怎么卖,这条帕子的绣工很不错。

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一个的神祗声音。

秋季到来的时候,皇后整整一个月没有出宫,从宫里得到的消息,她一条心爱的宠物死了,据说是一只黑狼。她和太子难过了很久,那只黑狼我见过,是一条颇具灵性的动物。

黑狼是死是活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我爱的女子快乐,听到她在难过,我的心情也不好受。

我以为黑狼跟我没关系,可是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今年的雪下得很早。

十月的第一天就飘起了雪花。

我像往常一样,来到二楼,推开窗户,遥望皇宫的方向,就在这时,一道光亮忽然笔直的飞来,我是精通武功的,就算再犀利的暗器也能避开,但在这道光亮射来的时候,竟然毫无招架之功。

刹那间,大脑一阵剧痛,我昏了过去。

不知多久,我有了点意识,手按着地板支撑站起身。一时之间,觉得脑子里纷乱浑浊,明明是我自己,却多了什么东西。有一种强烈的,带着悠远气息的物质在苏醒。活生生的把我的身体、意识和情感分成两半,一半是我,楚瑜,另一半是一个陌生的灵魂,它借助了我的身体得到重生,它有着人一样的思维,却有着原野一样的辽阔沧桑味道。

它是谁,为什么要占有我的身体?

“你他娘的是什么东西,赶快滚出我的身体。”我愤怒了,任谁被占去身体也不好受。

“我是叶惠的大哥,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

一个声音在我的大脑里说着话,我惊悚起来。

“你放p,皇后的大哥我会不知道。”

皇后的大哥只有一个,就是张贵,一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前年被皇后安排在皇家护卫队当一个四品的带刀护卫。

“我是她前世的大哥,寻寻腻腻了一千多年才找到她,你不信也没关系,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

“你有什么要求?”世上没免费的午餐,它能帮我,自然有要求。但我管不了那么多,只要能让我跟心爱的女子在一起,就死了也甘愿。

“我不会伤害你,我们共同拥有这个身体,你可以前半个月,我后半个月,期间另一个要在身体的一角陷入沉睡中,都不知道彼此的秘密和作为。我知道爱一个人的痛苦,我能实现你的愿望,只要你付出生命中的一半时间,这样并不吃亏。”

“你有办法让皇后爱上你,不,爱上这具身子?”

我知道皇后是不会爱上我的,哪怕爱上我的身子也行,那样我就能跟她在一起了,别说跟皇后每个月有一半的机会在一起,就是一半的十分之一我也满足了。

“我会让小楠爱上我的,我发誓,我等待这一天到来已经花了太多的时间,呵呵,我是看着她长大,我的心爱的妹妹。”

这个意外的闯入者,我不太讨厌他。

我几乎怀着感恩的情绪期待着那个美好的到来,望着窗外的皇宫方向,像是看到我心爱的女子身影。大脑中的那个声音还在说话:“跟皇后第一次见面先由我出面,你需要沉睡,放心吧,我一定会让她留下我,如果不能实现,我情愿死去,来世投胎,再跟她见面,让她爱上我。”

宁愿死去,来生再聚,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能来世跟她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

但我仍然渴望今生,渴望能跟我爱的女子在一起。




、124大结局

“哥,我很高兴能给你生孩子;我们郁家的孩子。”叶惠小声说着这个姓氏;生怕被别人听到似的。

“小楠,这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不能姓郁;孩子姓楚。”

大哥亲吻的怀中的佳人的面颊。
她和孩子都是上天赐给他的最珍贵的礼物。

“可惜。”叶惠轻抚着他下面的突起,面色有点遗憾:“有了身孕,不能再帮大哥开心了;不过我想过了二个月,等到胎儿进入稳定期会好的。”

“小楠别说瞎话;难道大哥连这点忍耐力都没有。”
“我只想让大哥快乐,不过就算不行房,我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满足你。”叶惠的一双眼睛闪着温润、绵软、甜蜜的表情。

有亲人在身边的感觉真好,姑且不论她跟大哥之间是亲情还是爱情;但不管哪种,他们都深爱着彼此。

“我现在就让你开心,大哥。”今天是初一,昨夜之前这句身体还被楚瑜主导,半个月不见他,她已经被相思折磨着:“哥哥站起来,换个姿势我会舒服些。”叶惠坐在床上,把他的裤子扒下一半,低声道:“晋江已经大了。”

“小楠,你该休息。”

“不要,我喜欢触摸哥哥的身体。”叶惠不依,一手圈住他壮硕的腰围,一手在方寸之地撩拨,再埋头亲吻。

站立在她面前的男子,整个身姿都散发出美轮美奂的光彩,中欧混血的容貌堪称绝美二字。匀称的体魄,健美的肌肉,连最优秀的人体模特都甘拜下风,碧蓝的眼睛漾出水一样的温柔,低头注视拥吻自己的女孩子,呼吸变得急促,面色开始泛红,细密的汗珠沁了出来,神态迷离。

“啊……小楠,小楠,我亲爱的妹妹……”大哥脑海深处窜起一阵死亡般的快感,已经凝聚多时的东西猛烈的爆发出来,大口大口的喘气,全身都在抖索着,抱住下面那颗头颅。

叶惠搂着大哥的腰歇息了片刻,被他抱着躺在下来休息。

“小楠,好好养胎,以后切不可这样了。”

大哥在她身边躺下,一只抚在她的小腹上,想到这里面孕育着一个属于他的生命,蓝眸瞬间湿润了。

“大哥是我最亲的人,我腹中孩子父亲呢。”

叶惠眼里闪着笑,手放在他的晋江上,微笑的入睡了。

大哥对着她的脸颊亲了又亲,吻了又吻,很久都不舍得合眼。

………………

九月的天气依然很热,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太阳一动不动的高悬在当顶,烧灼着青草,微微的风吹拂过原野,空气始有了一丝微凉。

“姐,我进入国子监都三年了,四书五经,诗词歌赋都有一定成就,就连十叔和十一叔教的拳剑之术也学个十之八九。”

已经二十五岁的叶翔长得偏偏佳公子一样,俊美的五官,温文儒雅的姿态,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还是武功高手。

“翔弟不是打算参加明年的科举考试,当状元。”

“状元我是不想当的,我想当大将军,指挥千军万马,名扬塞外。”叶翔手按着腰侧的剑柄,眼睛晶亮:“文官有什么好,还不是朝堂上玩心术,斗个你死我活,哪有大将军的气派,八面威风,气吞万里如虎。”

“当将军上战场会很危险,叶家只有你一个男孩,母亲会不同意。”

“所以请姐姐把我说服母亲。”

“这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差事,翔弟真会给我出难题。”

叶惠一边跟兄弟聊着,一边瞅着原野上的一群骑马射箭的孩子,最大的恒廷都十六岁了,骑着一匹青骢马,带头奔在最前,后面跟着一众兄弟。

六岁半小女儿楚乔,被父亲楚瑜抱在怀里,发着脾气要跟哥哥们去射箭,被楚瑜一直好性情的哄着。

那一年她生下楚乔,正好轮到楚瑜控制身体,亲眼看见心爱的女儿降生,没让大哥陪着对她来说有点遗憾,不过大哥对待楚乔根本是看做了血脉相连的孩子,又让她感到欣慰。

今天是九月十五,等到了夜半,又该跟大哥聚首了!

叶惠想着想着眼底不觉湿润起来,说到底比牛郎织女强很多,那对传说的情侣一年才能隔着天河相望一次,自己只有半个月的分别,上天已经在照顾她了。

而且楚瑜是一个不错男人,她应该感恩的。

叶翔又跟姐姐聊了一阵,便被一个穿着铠甲的十几岁小姑娘叫着一同骑马打猎去了。

叶惠认得那姑娘,名叫沈敏,父亲是边疆的守将,母亲叫王小丫。

当年在萍州,她还跟王小丫有过一段知己之交。后来王小丫随父亲回到帝都,王德全就把女儿嫁给一个很有名的年轻武将,第二年生了女儿,叫沈敏。

这沈敏从小就跟男孩子一样,爱舞刀弄剑。

但叶惠没想到自家弟弟能跟她走到一起,怎么说弟弟也比人家姑娘大了十几岁吧!

用古代的话叫做吹残幼苗,用后世的话叫做老牛吃嫩草。

“娘子,起风了,要注意身体。”

李伟晨拿了一件披风过来,披在妻子的背上。

“皇上呢!”叶惠问着,早晨就见皇甫泽端带着一群武将往西山狩猎,这会儿这太阳都快落山还没见回来,他都四十几岁了,还像小年轻的一样争强好胜,好没来由。

“皇上和秦公子已经回来了,带着一群武将就在前头的山坡上,他们两个比所有武将都强,骑马冲在最前面,猎到了不少好东西,有几条雪兔,还有一只麋鹿。现在正指挥御厨架火做烧烤,说是烤熟了鹿肉,亲自给娘子送一条鹿腿过来。”

“说过多少次了,雪兔和麋鹿是珍稀物种,你们怎么不知道爱护大自然?再一直猎下去,等到森林里变得光秃秃,鸟鸣听不到,动物影子都看不到,我看你们还怎么活?”

叶惠蹙着眉,最近几年她一直提倡保护珍惜野生珍稀物种,看来做得不够好,连自家的人都不遵守纪律,何况外人。

李伟晨鬓角的汗流下来,他不认为猎几只动物就不对了,反观妻子话挺雷人的,是雷人没错,妻子常用的口头禅。他讪讪的道:“那个……娘子,我去看看孩子们都跑哪去了,你一个人先坐会儿。”

李伟晨生怕妻子再念叨,急忙找个借口躲开。

“这人怎么回事,我才说几句就不耐烦。”
叶惠有点着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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