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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离别之殇-第26部分

小说: 离别之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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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残忍地肢解了她,将她像垃圾一样扔在了大街上。想此,他低眼靠在了小九的怀中,听到了一阵少女羞涩的紊乱的心跳,宇命便更加邪恶地将手探入了少女稚嫩的双峰之间,惹得小九一阵轻声尖叫。

楼下隐约传来了吵嚷的声音,宇命皱眉坐了起来向下张望。

只见一个一身白衣胜雪,低着头赤着脚,头戴斗笠,斗笠上垂下的白纱挡住了她的面容。依稀看去,只见那人头发凌乱地披散在身后,面容苍白毫无血色。

“我是来拿回我前几天落在这里的衣服的,你们将我衣服放在哪了?”那人冰冷僵硬的声音一字一顿地缓缓道出。

青花楼的老鸩只觉这人奇怪并且让人有种害怕的气息,于是便嫌弃地挥着手帕说:“去去去,这里没有的你的衣服,你快走不要妨碍我的生意。”说着,老鸩献媚地看着四面八方那些议论纷纷并同时嫌弃地看着这里的客人们。

那人这才抬起了头,一阵大风吹过掀起了她的头纱,人们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

“啪”,阁楼上的那位贵公子似将茶杯打翻。

而青花楼的老板娘自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面容苍白的姑娘用她朱红的唇透出湿冷的话语:“是吗?我的衣服,可是被一个叫宇命的公子拿走的啊。”

这时,阁楼上的那个贵公子终于忍不住揭穿来人:“虞婧!你何必装神弄鬼?”

面容苍白的姑娘将斗笠拿下,一头如瀑长发层层滑落拖地,又有几缕青丝挡在了她的面前,她闭着眼大笑:“你在说什么?我可是雪尽哦,雪尽的冤魂。我来拿回我的东西啦,宇命,你准备用什么偿还啊?”

宇命闻此,手已按在了腰间的匕首上。

面容苍白的女子嘴角浮起了如罂粟般危险的笑容,她一跃而起,竟一下跳进了那豪华的阁楼之中。

宇命只觉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白色的大影子,他暗叫不好然后本能地一闪,却还是未能躲过剑刃刺伤脸颊的触感。

满屋子的人见状纷纷尖叫了起来,狼狈地跑向了门外。

面容苍白的女子冷哼一声再次提剑刺向了宇命,这一次,剑的速度堪称飞箭一般。

宇命心知实在躲不过了,于是任命地闭上了眼睛,至今为止的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只是以后再也服侍不了那个人了。眼前似乎又浮现了那个一览天下的男人的背影。

但是,剑刃刺破空气的嗡鸣声一直在响,始终没用将那刺破心脏的痛楚带给宇命,取而代之的是温热的,人类的红色液体。

宇命缓缓睁开眼睛,目瞪口呆。

“小九?”

鲜红色的少女的液体侵染了那修罗一样双眼血红的女子,使她一袭胜雪的白衣看起来可怖之极。

她无情地冷哼了一声抽回了刀刃随手将染血的刀刃在空中一甩,血便被尽数甩了出去,只见她嫌恶地垂下眼睑居高临下地看着小九说了两个字:“下贱。”

宇命将小九紧紧抱在怀里:“小九,为什么?”

小九将染血的手慢慢抬起,张了张嘴:“因为我喜欢你很久了,宇公子,快跑。”话未说完,小九的手便垂了下去,双眼无神地看着白衣染血的女子。

面容苍白的女子抬起了刀刃,刀锋直指宇命:“呵,你这样的人,竟也配一个女子献上生命吗?”

宇命缓缓将小九的尸体平放在了地板上,他缓缓站起,双目因愤怒而泛起了血光。

“哦?”女子似乎对他怒极而爆出的尸族力量饶有兴趣,她看着宇命将那两把短刀直指向她轻叹:“你不是很喜欢千鹤沉枫吗?那我如今就成全你,顺便也带上那个叫小九的姑娘的份,你看如何啊?”

话音未落,“住嘴!”,宇命已冲了过来。
49。命运番外。离尘
犹记得,那些黑色的记忆。

说起来,他以前的名字并非宇命而叫离尘。寄托着他母亲的美好愿望:远离紫陌红尘,只远他平平安安逍遥自在风月无边地生活着便足够了。

但命运决定了他的歧途。

他,一个废物般存在的尸,从睁开眼的那一瞬间,黑色的瞳孔便换来了家族众人鄙夷的眼神。

“这个孩子的瞳色居然是人类的黑色,跟他母亲一样,真肮脏。”

他还尚在襁褓之中,懵懂无辜地看着家族的冰冷向同样拥有黑色眼珠的母亲伸出了幼稚的手掌。

那时候,只有母亲温柔地将他稚嫩的小手握在手里,默默替他挡去伤害。

母亲是尸王的宠妾,长得十分美丽:白得透明的皮肤,红的能滴血的嘴唇,油光的云发如绸缎一般被高高挽在头顶,有种世纪末般的美感,虽然总穿着一身简单的紫色纱衣,但在芸芸之中也是最夺目的一个。

可虽如此,父王对她的暴虐却从未减少过,真奇怪,明明是父王的宠妾,但父王却对她如此刻薄,既然不喜欢她的话,又为什么要去理睬母亲?或许虐待是因为母亲低贱的黑色眼珠,或许恩宠是因为母亲是少有的美女。

后来,渐渐地长大了,他终于懂得了那些兄弟姐妹们向他投来的不友善的目光称作鄙视。

至于为什么,他从母亲那里知道,在尸族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看一个尸的高贵低贱是从看瞳色来决定的。比如天赋强的尸族瞳色会是红的,并且越红代表天赋能力越强,其中最厉害的就是西方尸王继承人千隐风,恐怕尸族之中再也没有谁的天赋有他之高了。相反,瞳色越深越像人类的则代表天赋会越弱,像离尘的瞳色便是黑色,则代表他的天赋极其差。

“母亲,天赋到底是什么?”

母亲温柔的笑容缠绕着离尘的眼睛,她柔柔地回答:“天赋啊,就是指一出生便拥有的某种特长的东西。作为尸,天赋越强,所涉及的古老咒术就越多,最后几乎无所不能。不过没关系哦离尘,母亲不奢求你有多强,只希望你能快乐健康地成长!”

离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在母亲的怀抱里安心地闭上了眼睛陷入了熟睡。

离尘的父亲是东方尸族当时的君王,残暴不仁,并且还虐待离尘的母亲。

每当他站在尸王殿外听着母亲的惨叫和父王凶暴的声音他都默默地握着拳头默不作声。

离尘从来不叫他的母亲为母后,因为他觉得那样十分生疏,就像他经常面无表情声音冰冷地叫他的父亲为父王的时候他都觉得,那只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王。

由于他的黑色瞳孔,他经常受到同族兄弟姐妹的欺负,但母亲总是替他平息了纠纷,哪怕母亲自己被伤的遍体鳞伤。终于有一次,他忍无可忍地在与一个同伴打斗中失去了理性,愤怒使他咬断了那人的脖子,尸族冰冷的赤黑色血液流入了他的嘴中。他第一次尝到了鲜血的味道,那么甘甜,让他一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而在饮用的过程之中,离尘猛然觉得有一股隐隐约约的力量渗入了自己的身体,与自己融在了一块,美好的无法自拔。

而就是那一次的意外,让他无意中撞破了尸族后来一重要的壮大前提。

尸族靠喝血液可以增强自身的能力。

得知这个消息的他欣喜若狂,也就此开启了他的不归之路。

那之后,尸族王城里经常有尸神秘地失踪,或是尊贵的尸或是无名的尸

每当母亲担忧地提醒着离尘尽量不要离开寝宫,但离尘每次都只是微笑着点点头,然后用灿烂的笑容回应着母亲。

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一次,估计他会永远永远跟他的母亲怀揣着那个秘密走到世界尽头。

那一天,父王再次来找母亲,听着那一次次母亲的哀号,他终于忍不住了。

“砰!”,他一脚踹开了母亲紧闭的大门然后将一直施在眼睛上的幻术撤去,众人大惊失色。

因为他本来漆黑的眼瞳居然变为了浓重的紫色。

他不顾一切地御驾起了咒术,无数光刃在他指尖飞扬,然后他弹指之间刀刃奇奇射向他的父王。

残暴的尸王并起双手硬硬地接了这一招,可还是未能避免那其中凛冽的杀气,于是他捂住了胸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就在他洋洋得意的时候,母亲突然冲上前扬起手扇了他一个清脆的巴掌:“你这下贱的东西,居然敢伤你父王?滚!”那一声滚响彻大殿。

他不可置信地呆了几秒后脱口骂出:“你才滚,你才下贱!”

然后他便不顾一切地奔出了大殿,再也没有回头。

逃出了尸族的王城,他回首仰望着这他待了无数岁月的黑色的城忽然想哭。

为什么,他好不容易用那么多尸的血灌溉出了这副还差两次变化便能成为尸族强者的眼眸,可母亲居然让他滚?

就是这一次,从此他再也没有回过这座城。

多年之后,他成了一名出色暗杀者,经常喜欢将自己的眼眸用幻术变成浓浓的黑色,就像人类一样。而他也改名为宇命,宇,是为王者的意思,宇命则就是王者之名。从此这世上再没了那个风月无边的离尘而多了一个想用一身技艺来称霸尸族的王者——宇命。

每当他撤去幻术露出自己浓重的紫色眼眸时他便会想起他的母亲。

他预测的不错,他确实走不出那个城了,这么多年他以为足够可以忘掉他的母亲,那座黑色的城,但他却始终能想起,并且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吸过同尸族的血,有的只是因为受了很重的伤需要血液来愈合伤口。

当他再次回到那座城的时候,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当初那庞大奢华的王城现在已改变成了稳重简单的一座宫殿,原来是因为终于有人忍不住推翻了他父王的统治杀了他的父王。得知消息的他急急打听他母亲的消息,这才知道,原来当年他离开的第二天他母亲就因为教子无方和尸族同胞失踪的同僚这些罪名而被处以死刑。那一天,倾世的美人在锋利的刀刃之中化为了风中之沙。

一切都变了,他的心也从此死寂了,那个唯一能给他温暖的人都不在了,功名,成就还有何用?

行尸走肉走了多年,细细算来,原来已过两三个世纪那么漫长。

终于,在第五个世纪,一个风轻云淡的男人用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他一字一句落下:“真该为你的母亲感到悲哀,她养了一个笨孩子。当时你的母亲为你背负了所有罪名,而你就这么绝情。”

一句话让他无力地瘫倒在地,他走了五个世纪那么漫长,可眼前这人用犀利的眼光洞穿了他五个世纪以来的梦魇。

“在下宇命,愿为公子赴汤蹈火,公子可愿收留在下?”

男人叹了口气道:“也罢,只是我无所追求,让你跟着我恐怕是要虚度你的光阴了。”

“尸族的时间从来只是虚无,只有生死。”从此,他效忠于了那个人。
50。命运沙
我轻松地接过了宇命刺过来的这一剑,淡然地看着他因愤怒而略显扭曲的脸颊。

宇命的剑与我的剑激烈地碰撞出了火花,他怒视我说:“这是我们之间的战斗,为什么要牵连无辜?”

我清冷地扬起嘴角说:“这从来不是你我之间的战斗。”

宇命的声音愈发深沉:“什么时候,你居然变得如此冷漠残忍?”

我笑着说:“尸这种没有感情的东西需要善良纯真吗?可笑啊可笑,宇命,你和千鹤沉枫一样,都是痴情人啊。不过也罢,痴情的人都是命短,就像他一样。”说到最后,我的声音已飘然淡去。

我一挥手,宇命的剑发出了一声剑鸣后断成了两截,然后,他的身体在我闪电似的快剑中直直地被穿透了。

“嗤”

剑匀速地穿过了他的身体,他冰冷的赤黑色血液溅了我一身一脸。

他黯然的眼神中渐渐显露出了一道光芒,光芒过后,我清楚地看到了那幽深的紫色,他低头,那把穿透了他心脏的剑映照了他的脸庞。

我稍稍感到惊讶,原来宇命的天赋如此之高,可为何之前一直用幻术将自己的眼珠幻为黑色。但,我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轻抽剑刃,一声惊雷落下。

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的目的达到了。

转过身后,我拂去了剑上他赤黑色的血液。

宇命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无奈尸若是被贯穿了心脏那便是死路一条。

数次挣扎均无效,“你成长了啊。”宇命地无奈轻叹。

我顿足默然彷徨,成长吗?我握了握我的手,如果这么算来,从我在现代被克隆出来的那一刻算起来,我今年也不过十几岁。

因为那时候,我的内在年龄只有一岁,而我在三岁在美国被杀的时候才遇到了渺魂穿越了过来。时光原来如斯飞流。

我转头望着他的脸。

宇命以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我说:“不过两年多的时间,你便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王后,到底是什么可以给你这么大的改变?是因为风夜九歌吗?”

我心头一颤,缓缓地蹲下神俯视趴在地上的他问:“那么你呢?现在的颓废是因为千鹤沉枫吗?”

宇命的眼神越来越暗,他说:“在我捏碎她心脏的那一瞬,我和她的感情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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