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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王羲之评传-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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拢朱浠忌㈤⒂浮'散者,寒食散之类。散中盖用礜石,是性极热有毒,故云深可疑也。刘表在荆州,与王粲登障山,见一冈不生百草,粲曰:'此必古冢,其人在世服生礜石,热蒸出外,故草木焦灭。'凿看果墓,礜石满茔。又今洛水冬月不冰,古人谓之温洛,下亦有礜石。今取此石置瓮水中,水亦不冰。又鹳伏卵以助暖气。其烈酷如此,固不宜饵服。于敬之语实然。〃②① 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
② 《世说新语·伤逝》:〃法护,珣小字〃。
① 《晋书·王羲之传》。
 

第二章 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一、变通古法的创作思想
王献之在父亲的辅导下学习书法,为后来学张芝的草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王献之没有就此满足,他深知学习别人、学习古人并不是艺术的最终目的,借鉴别人、古人是为了艺术创造,进行艺术创造就不能拘于古法。早在王献之年轻时,他的这种创造意识就非常强。
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令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①张怀瓘在《书议》中也讲述了这件事,所不同的是〃大人宜改体〃下面没有〃逸少笑而不答〃这句话,而增加了〃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等语。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王献之对父亲所写的章草,感到不满。〃在王献之看来,羲之的字不够阔舒(宏逸)、不够简括(伪略)、不够恣纵(草纵之致),有点局促而矜持(局而执)。〃①所以用劝说的口气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大人宜改体〃。
《书估》认为:小王书所贵合作者,若藁行之间有兴合作者,则逸气盖世,千古独立,家尊才可为其弟子尔。
王献之劝其父改体,态度是严肃的,真诚的,积极的,是从发展书法艺术出发的。
王献之所说的〃藁〃,张怀瓘有个明确的解释,〃藁〃亦草也,因草呼藁。所谓〃藁行之间〃的书体,即指行草书。这种书体能与〃往法〃保持相当的距离,以新的面貌出现。王献之不但在小时候临习过张芝的作品,而且一直潜心研究张芝的一笔书,能〃明其深指〃。张芝的今草〃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而隔行。〃〃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就是对一笔书的特征而言的,主要指气脉贯通。所谓〃伪略之理〃,〃伪〃就是不求符合六书的规范①。
〃略〃,就是省略合并点画曲折。〃伪略〃、〃草纵〃实际上是张芝变章草为今草的主要之点和表现形式,因为一笔书书写速度快,不可能符合六书规范,许多点画也只好省并,甚至点画的形态和位置也要改变。王羲之写了大量的行草书,这种书体字字独立。王献之的行草书是吸收了张芝一笔书的草纵样式,加以改造,这就是合〃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于〃藁行之间〃的新型书体。这种书体既有别于其父王菱之,也规避了张芝一笔书的今草。〃法既不定,事贵变通〃是王献之书法艺术重要的创作思想。变通指不拘恒常。《易。系辞下》云:〃变通者趣时者也。〃趣时即趋时。《南① 王玉池:《王羲之》,紫禁城出版社1991 年第1 版。
① 六书即文字声音义理的总汇。
(一)汉许慎《说文解字·叙》:〃《周 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 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周礼·保氏》郑 玄注〃六书〃则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六者。以后各家虽 互有异同,然不外宗班述许,宋郑樵《通志·六书略》所言甚详。
(二)王莽时 使大司空甄丰校六书之部。改定古文时有六书,即:古文、奇字,篆书、左书、 缪篆、鸟虫书。(转引自《书法辞典》)齐书·刘休传》云,〃羊欣重王子敬正、隶书,世共宗之。右军之体微古,不复贵之。休好右军法,因此大行。〃说明王羲之书法带有较多成分的古意。东晋书法艺术发展很快,书法审美观点不断变化,以追求新妍为时尚。王献之认为王羲之的书怯应该改变那种〃微古〃的面貌,随宜变更,符合时宜,用现代画家的话说便是〃笔墨当随时代〃。
法则、规范是人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无视和盲目地违反破坏法则、规范不利艺术创作。王献之非常重视法度。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引张怀罐《二王等书录》:献之尝与简文帝(司马昱)十纸,题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作,愿卿存之。〃王献之十分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书法作品符合法度(合作)是值得珍藏的。但是法度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们是发展的,辩证的。要创新,有时必须突破某些法则和规范,墨守成规在艺术上不可能有所建树。秦牧在《辩证规律在艺术创作上的运用》一文中说:〃墨守成规,不敢于创造也决然和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不相容的。〃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反经〃才能〃合道〃。
艺术史告诉我们〃法〃总是不定的,所谓〃丹青无定法〃也是这个意思。〃法既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信手涂鸦,而是要创造,要变,通过变化使之通达。自由和法则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石涛说:〃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劝于化。〃我们在了解规矩(经)的同时,必须懂得规矩的变通性,在了解法度的同时必须知道运用法度的灵活性。这一观点,正是王献之〃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的理论的发展与具体化。王献之的书法学王姜之,但其面貌焕然一新。清王文治曾说:〃欲脱右军习气,乃为善学右军。??所谓'反经合道'是也。〃王献之劝王羲之改体时,〃逸少笑而不答〃这很符合父亲的身份,父亲感到儿子的一番话颇有见地,很是欣慰。当时王献之正是十五六岁,到他十七八岁时王羲之就逝世了,其间相隔一两年,故王羲之的〃微古〃的书法并未得到多少改变。
对于王献之的〃破体〃,有人认为王羲之书法不乏其态,说明王羲之亦尝用此法,只是没有巩固罢了。到了王献之手中,更加熟练、突出,变无意为有意。其实,这并非问题的实质,如此说来王献之的破体并没有什么大的价值和创造性。关键是王献之汲取了张芝一笔书的草纵样式,而王羲之是字字独立的行草书,两种书体,迥然不同。王献之的行草书,气势贯通,飞扬纵肆,具有独特风貌。王献之在书法创新时多用郗家法,有人认为王献之与前妻离异以后,对郗氏怀有很深的留恋之情,故写字多用郗家法。笔者认为王献之原来是继承的王家法,融进郗家法是书法创作的需要,这样做的结果,与父书〃故当不同耳〃。使他的书法妙极神理,博古通今,有鲜明的个性。王献之的字,字形偏长,线条流便,其用笔称之为〃缓异〃。缓异,有人认为是晋人的书风,而王献之更加缓异。王羲之书〃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这是对缓异的赞语。所谓〃缓音,慢也、宽也,松也、婉也、和也;异者,惊奇、奇怪、不相同、另外的、新的〃。缓异就是〃清缓之韵〃、〃极力奔放〃。
王献之的书法极富个性,有着鲜明的特色。他创造的行草夹杂的〃破体〃,《文章志》认为是〃变右军法为今体,字画秀媚,妙绝时伦〃。如果说王羲之在真行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那末王献之在行草上写出了自己的面貌,他们各具特点都是前无古人的。
 

二、书法艺术
由于王献之在书法创作上〃改变制度,别创其法〃,所以他的书法的艺术性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他所创造的〃新体〃受到人们的青睐,在晋末和刘宋时期,他与他的弟子羊欣成为书法权威。《梁武帝与陶隐居论书启九首》云:比世皆高尚子敬,??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
在这一时期王献之的书法影响很大,覆盖面极广。人们甚至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钟繇,对于王羲之也是一佯,他们的〃旧体〃已被人们遗忘了。
不过时王献之书法也不是始终一个声音,在南朝梁对其书法就有不同评价,袁昂曾说:王子敬书如河洛间少年,虽皆充悦,而举体沓拖,殊不可耐。〃河洛〃是指两条河流,一是黄河,一是洛河。黄河、洛河流域,也就是中原地带。按照秦汉时代的民俗,在一定时候,倜傥风流、骄娇华美的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率性交欢,〃玩庶且富,娱乐无疆〃。这种民风开放使河、洛少年享受愉悦,但他们不免有点故作声势,使人难以忍受。袁昂暗喻王献之书法虽然笔势飞动,雄武神纵,所谓〃一笔书〃不免有点拖拉做作。梁武帝不同意袁昂的看法,他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是:超群绝众,无人可拟。如河洛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皆悉充悦前没有〃虽〃,语气上没有转折,〃耐〃与〃能〃古音近义通,此文的结尾成了举体沓拖而不可〃能〃了。
梁武帝认为:子敬之不逮真,亦劣章草,然观其行草之会,则神勇盖世,况之于父,犹拟抗衡,比之钟、张,虽勍敌,仍有擒盖之势。
据《书估》记载,对当时(公元313…741)蔡邕、皇象、韦诞、曹喜、邯郸淳、师宜官、刘德升、卫夫人、王珣等人的书法作品的评价均在王献之之下。
《墨林快事》认为王献之的字,笔画劲利,态致萧疏,无一点尘土气,无一分桎梏束缚,非勉强仿效可以梦见。到了唐代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唐太宗李世民竭力贬低王献之,他说:〃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枿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赢而不放纵。兼斯二者,故翰墨之病钦??以兹播① '南朝·梁'袁昂,《古今书评》。
① 马宗霍辑:《书林藻鉴》卷第六、五六。
美,非其滥名邪!此数子者,皆誉过其实。〃①唐太宗对王羲之的书法顶礼膜拜,高度赞赏,一褒一贬形成很大反差,难道客观事实就是如此吗?我们如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就会感到唐太宗以他帝王之尊将王献之书作说得一无是处是不公道的。唐太宗在《王羲之传论》中说钟繇擅美一时,而不能尽善;萧子云虽擅名江表,然而仅得成书。这些最富盛名的书法家〃皆誉过其实〃,〃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唐太宗〃心慕手追,此人而已〃,〃此人〃那就是王羲之,很显然,唐太宗在书法上只敬服羲之一人。对此,宋代书法家米芾对唐太宗的心理作过这样的分析:〃唐太宗力学右军不能至,复学虞(世南)行书,欲上攀右军,故大骂子敬耳。〃②米芾的意见是值得重视的,但是说服力尚不够。人们也许会问,在此以前工献之的书法影响很大,其地位不在王羲之之下,海内不复知有钟(繇)王(羲之),那末唐太宗为何不贬王羲之,褒扬王献之呢?晋末至宋齐对书法崇尚重妍而轻质的风格。虞龢说〃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而王献之的书作正好与此审美观点相吻合,故受到欢迎。唐代儒家学说再度受到尊崇,中和含蓄的书法美学思想占了上风,孔子追求的尽善尽美成为当时重要的艺术标准,所以唐太宗褒大王贬小王除了米芾分析的原因之外,还与当时的审美时尚、唐太宗个人喜爱有关。
唐太宗的《王羲之传论》发表一百年左右,情况发生了变化。窦泉云:幼子子敬,创草破正,雍容文经,踊跃武定。态遗妍而多状,势由己而靡罄。天假神凭,造化莫竟。象贤虽乏乎百中,偏悟何惭乎一圣。①窦氏竟斗胆发表与唐太宗相左的意见!这里是有原因的,因为当时唐玄宗笃志王献之《桓山颂》,故王献之的书法风行起来。在这种情形下,绝不会因此对窦臮兴师问罪。再说窦氏对王献之的评价相当谨慎,虽然对王献之冠以〃圣〃字但前面还有〃一〃字,不过是书圣之一。从这里可以看出唐太宗在书坛的影响很深,余威还起一定的作用。王献之的书法,唐以前一直受到尊崇,他在世时和死后一段时期很多人学习他的作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羊欣学王献之的字可以乱真,当时流传这样的话:〃买王得羊,不失所望〃。到了唐代,由于唐太宗竭力贬低王献之,情况急转直下,有人将有子敬署名的作品去掉其名字,更有甚者,索性将王献之名字改为羊欣等人,这样便产生了一种戏剧性的结果,原来是由羊乱王,后来便由王乱羊了②。王献之书法受贬大约在公元627…649 年,恢复名誉大约是713 年…756 年,其间,他的作品损失是惨重的。
由于唐太宗的高度评价和推崇,确立了王羲之的一尊地位,但学术上的一家之言是很难维持多久的。唐代著名书论家,张怀瓘在他的《书议》中对王羲之、王献之的草书作了评论:或问曰:此品之中,诸子岂能悉过于逸少?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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