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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安德鲁·卡内基自传-第3部分

小说: 安德鲁·卡内基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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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要求离家去学校,否则他们不作要求。我是后来才知道他们之间这一许诺的,可随着我的长大,他们变得越来越不安,因为我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意向想要主动要求。于是在他们劝说下,校长罗伯特先生对我产生了一些注意。有一天,他带着我进行了一次远足,随之而行的,还有我的发小,他们都已经上学。此后不久,我就向父母要求得以许可进入马丁的学校就读,此时他们才大感宽慰。毫无疑问,我很快就得到了他们的许可。在八岁那年,我开始进入学校,而后来的经验告诉我这个年龄对任何孩子来说,上学都还太早。学校带给了我无穷乐趣,因此对任何阻止我上学的东西我都会不高兴。而现在此类事情时常发生,因为从摩迪街头取水回家是我每天必做的早课。水的供给太少而且毫无规则,有时候直到很晚了我仍然不得出发去学校。二十几个老太太坐成一圈,他们在前一天晚上便拿一个不值一钱的破罐子摆成一线,这样便确定了他们各自的取水顺序。可以意料,这一方式引起了无数的争论,如何将他们平息下来,不用说我即便是镇上值得尊敬的老夫人也无能为力。在此我容赝“可怕的小老弟”的称号,于是,我的劝阻也许加剧了他们之间的紧张,或者更加激发了他们好斗的一面,这一切又反过来归因于我。因为我早上的这一任务,我总是迟到,但校长知道原委,便原谅了我的过失。同样地,放学之后店子中还常常有差事等着我去做。所以回顾我的生活,我早在十岁时,对父母,我已经是一个有用的人了,每每想到此,我便会找到一种满足感。很快地,他们便放心地把那些与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账目交与我处理,于是,在一个很小的方面,我变得有学问起来,甚至在孩童时期就开始处理商业事务。在学校里,有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苦恼。男孩子们给我取了个绰号叫“马丁的狗”(Martin’s pet),当我穿过街道的有些时候,他们会冲我叫那个讨厌的外号。我不能够完全明白这外号的含义,但它看起来是对我的一个极大的羞辱。它也阻止了我自由地以一种应该的方式向这位优秀的老师作出反应。他是我唯一的校长,对他,我欠了太多的感激。除了承认这一点,在他的生前我没有机会为他做更多的事情,对此,我追悔莫及。

丹佛姆林和美国(图)(4)



 在教育中,我的好姨父劳德正确地赋予背诵以很高的价值,多德和我因此受益匪浅。我们经常要穿着外衣或者衬衫、卷起袖子,戴上纸制的头盔,把脸涂黑,拿着木板条做的剑,扮演诺瓦尔和格雷纳温 ,或者是罗德里克?度和詹姆士?费茨詹姆士 ,向我们的同学,还常常有老人,背诵他们的台词或是对话。我清楚地记得,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之间的一段非常有名的对话中,我们对一个不断重复的短句——“该死的虚伪”,存在疑虑。最开始,我们在说到“该死”这个不雅的词时,总是要轻轻地咳嗽一下,观众对此乐不可支。有一天,姨父告诉我们,可以说出“该死”这个词,而不会遭到责骂。这一天对我们来说非同寻常。此后我们就经常练习这句话,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并且把这个词念得十分的饱满到位。偷吃禁果对我有极大的诱惑力。我能很好地理解玛格丽?弗雷芒的故事:一天早上,她显得很生气的样子,沃尔特?司各特问她怎么了时,她回答道:“司各特先生,今天早上我非常生气,我只想说‘妈的’,但是我不能。”从此之后,这一带有脏字的表达便意义重大。牧师可以在讲到坛上说“混账”而不为过,而我们,也可以在背诵中毫不拘束地大声说“该死”了。另外还有一个表达让我印象深刻,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争斗的时候,诺瓦尔说,“如果我们再打一次,我们的伤害都将是致命的。”1897年,我在为《北美评论》所写的一篇文章里面用上了这句话。姨父读到了他们,便马上坐下来给我写信,说他知道我是在那里找到这个句子的。在世的人当中,只有他能够做到。由于叔叔这样的教育方式,我的记忆力一定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想,除了鼓励年轻人记忆他们喜欢的东西并且经常背诵它们之外,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能使他们受益的方式了。我能极快地学会任何我感兴趣的东西,对此我有些朋友感到吃惊。我能记住任何东西,不管他是否能引起我的兴趣,但是如果一件事情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的话,那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几个小时之后我就记不起来了。丹佛姆林的学校生活对我有一个考验,我每天都要背四节赞美诗。我的方法是这样的:再去上学之前一眼都不看,如果我慢慢走,五到六分钟之内可以到学校,但我还是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任务。第一节课就是圣诗,因为我事先已有准备,因此成功地通过考验不成问题。但如果让我在30分钟后再重复一遍,其结局恐怕就有点惨不忍睹了。我所赚得的,或者说从家庭圈子之外得到的第一个便士是学校的一个老师马丁先生给我的,因为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伯恩斯的诗歌,“人生而忧伤”。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在稍后的几年里,我有次和约翰?默利先生在伦敦共进晚餐。我们谈到沃兹沃斯的生活,默利先生说他一直在找寻伯恩斯的诗歌“老年”,对之他赞叹不已,可是此标题下的内容他却没有找到。我当时很有兴致地为他背诵了其中的一部分,它立刻给了我一个便士。啊,莫利真是伟大,他并给我学校的老师,马丁先生,马丁先生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伟大”的人,对我来说,他是真正的伟大。但英雄却是“诚实的约翰”莫利。  在宗教问题上,我们没有太多的束缚。当其他小孩在学校里被逼着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多德和我可以免得其劳。这种原因的具体原因和细节,我从来没有真正明白过。我的所有亲戚,莫里森家和劳德家,对神学的看法就像他们的政治观点一样激进,他们法对教义,对此我毫不置疑。在我家和亲族中没有一个是正统的长老教会成员。我的父亲,叔叔和艾特肯姨妈,姨父劳德,还有我的卡内基叔叔,都放弃了加尔文主义的教条。在之后的某一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一段时间内从思维登伯格学说中找到了精神寄托。妈妈对宗教话题总是保持沉默,他从未跟我提起过此类事情,也不去教堂,因为在那时,我们家没有仆人,而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括准备我们星期天的晚宴。母亲阅读广泛,阅读无神论者查宁 的作品是她当时唯一的快乐。她真是不可思议。在我的童年,包围着我的一种气氛,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和宗教事务上的动荡不安。当时在政治世界表现出激动不安的最先进的思想有:消灭特权、人民平等、共和主义。与之相伴,我听到很多的关于神学问题的争论,这对敏感的孩子有极大的吸引力,听了大人们的议论我之后如饮醇酒,酩酊大醉。我一直十分清楚地记得加尔文主义的一条教义,它对我有如恶梦一样可怖,可是由于上述思想的影响,我的这种精神状况便转瞬即逝了。有件事一直珍藏在我的心里,有一天,当牧师在宣扬原罪说时,父亲愤然而起,离开了会场。这发生在我到那之后一会。父亲不能忍受这种理论,他说:“如果那时你的宗教、你的神,而我要去寻找一个更好的宗教,一个更高贵的神。”他离开了长老会教堂,并且再也没有回来,但它却并未停止参加各种不同的其他的教派。我看到他每天早晨都在阁楼里祈祷,这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真正的圣徒,时刻提醒着自己保持虔诚。一切宗派对他来说都不过是通达善的中介。他发现宗教理论有很多种,可信仰只有一个。神父构造出来的不是一个天父,而是残暴的复仇者,一个“永远的折磨”——安德鲁?D?怀特曾斗胆在他的自传中如此称呼上帝。对此父亲知道得比神父更好更清楚,我为他感到骄傲。我童年时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养鸽子和小兔。当我想起父亲不辞辛劳地为这些宠物搭建一个合适的窝时,我都会感激不已。我家成了小伙伴的大本营。在妈妈的眼里,家庭的影响是让他的两个孩子踏入正途的最好途径。她过去常说,首先是要让家里充满欢乐,只要能让我和在我家玩的孩子们高兴,没有什么是她和父亲不能做的。我的第一次商业冒险是像一个雇主似的,让我的小伙伴们给我帮一个季度的忙,报酬是允许让他们的名字来给小兔子命名。一般地,周六我们会用来给小兔子收集食物。回首过去,想起与我的玩伴们签订的如此苛刻的合同,而他们大多数都心甘情愿地帮我才及蒲公英和车前草,长达整整一个季度,除了那唯一的回报,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劳动所得,他们没有提出任何别的条件。而今每想及此,我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我非常珍视这段经历,并把它看成是我组织能力的最早证明。它的发展和我一生所取得的物质成功紧密相关。我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我懂得有多少或是干了什么,而是因为我具备一种能力,使我得以知道谁比我知道得更多做得更好,并且选择任用他们。这是任何人都该拥有的宝贵知识。我并不懂得钢铁机器,但我尽量去弄懂那更为复杂的人的机制构造。1898年,我坐车在苏格兰高地旅行,在一个小酒馆里稍作停留,一位绅士走过来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先生,苏格兰的大家具制作商,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他冒昧地介绍自己,因为他就是那群帮我干活的伙伴中的一员。我记起来了,他有时不爱说话,一心想着那些兔子,而且也给其中的一只起了他的名字。可以想象,我遇到他有多高兴——他是我日后唯一遇见的一起养过兔子的伙伴。我希望能经常见到他,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当我在今天,1913年12月1日,阅读这份手稿的时候,我手头有来自他的一封珍贵的短信,这勾起了儿时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光。他现在应该收到了我的回信吧,希望我的短信可以温暖他的心,正如他给我带来的一样。)

丹佛姆林和美国(图)(2)



随着蒸汽机的引入和改良,丹佛姆林小作坊主的生意也每况愈下。于是,我们给妈妈在匹兹堡的两个姐妹写了封信,信上说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去投奔他们,也迁移到匹兹堡去。记得我曾听父母说,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改善他们自己的境况,而是为了两个儿子。姨妈给了父母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们做出决定在拍卖会上卖掉纺车和家具,父亲也经常用甜美的声音向我们歌唱:“向西,向西,奔向自由之邦,在那里,密西西比河泛着亮光奔流入海,在那里,人有人的尊严,即使他须辛勤劳作;在那里,最穷的人也能收获到劳动的果实。”拍卖的收益微薄可怜,让人失望。纺车几乎不值一钱,换不到任何东西,结果是我们还须二十英镑才能凑够全家去美国的路费。在这里,请允许我记录一下汉德森夫人的友谊之举,她是我妈妈的终生好友——她总是能吸引忠诚的朋友,因为她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是艾拉?弗格森的女儿,她是通过这个名字而为我家人所认识的。她大胆地冒险借给我们还急需的二十磅,由我舅舅莫里森和姨夫劳德作保。劳德姨夫也给了我们经济支援和一些建议,为我们考虑到了所有的细节。我们于1848年5月17日离开了丹佛姆林。当时父亲43岁,母亲33岁,我13岁,而我弟弟汤姆还不到5岁。汤姆是个长着一头白色头发的漂亮小男孩,黑色的眼睛闪闪发亮,不管在哪,他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除了一个冬天在美国上了夜校,后来有一段时间又请了一个法语家教晚上教我之外,我从此永远的告别了学校。说来奇怪,那个法语老师是个演说家,我从他那学会了如何演讲。我能读书写字,会使用密码,并且还一度开始学习数学和拉丁语。在去美国的航行途中,我给劳德叔叔去了封信,接着又被退了回来,这封信可以表明,那时候我写的一手比现在漂亮的书法。我曾努力学习英语语法,也达到了作为一个孩子通常应该学到的程度。除了华莱士、布鲁斯和伯恩斯,我少有其他读物,但我心里记得很多熟悉的诗歌,当然还有童话故事,尤其是《天方夜谭》,他们带着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故事时,我恍若梦中。那天早晨,我们离开深爱着的丹佛姆林,坐在汽车里,沿着去查尔斯顿的运煤铁轨向前奔驰。我忘不了那一刻,我满含泪水站着,望着窗外,直到丹佛姆林在视野中消失。最后消失的建筑是那座伟大而神圣的古老的大教堂。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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