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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第2部分

小说: 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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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撒哈顿时期(纪元前681至699年)还是亚述的属国之一。巴比伦国王纳布奈德(纪元前556至539年)曾经有一个时期住在塔伊马绿洲,把塔伊马绿洲当作他西征的根据地。在那个地方发现过一个波斯时代的阿拉马文碑志,从上面可以看出城市崇拜的组织,还有祭司和神殿里供奉的神。早在阿开明王朝末年,奈伯特人的国家就已经崛起,在希腊化时代,奈伯特王国控制了从南阿拉伯到麦地那的商队贸易。由于亚历山大大帝的后继人并未继续执行他最后要从海上分东西两路同时征服阿拉伯的计划,这个国家就一直保持着它的独立。奈伯特王国的首都在皮特拉,这是介于死海和阿拉伯海湾北端之间的一个山地要塞。直到今天,那里还有些重要的遗迹和岩石雕琢的墓碑,上面有大量的铭刻,仍然足以证明这个国家当时有着灿烂的文明。奈伯特人在铭刻这些碑文的时候用的是阿拉马文,这种语言早在阿开明王朝就已经当作正式语言使用了。奈伯特人的官员和军事领袖们的衔称都是从一些毗邻的希腊化国家采用过来的。罗马人把奈伯特人当作盟友一样的看待,允许他们独立,一直到图拉真皇帝时代爲止。但是泰特斯领导犹太人起义时,奈伯特人态度暧昧,因此在106年他们的全国就被并吞改爲阿拉伯省。这些开化的地区和沙漠之间有二连串的堡垒相隔,不过这种堡垒却远不如莱茵河和多瑙河边境上的边防工事那样的坚固。最初皮特拉的商业转移到布斯拉,商贩们从布斯拉结队前往黎巴嫩南面的哈尔基斯(即肯奈斯林),和往北往东到厄麦萨、埃德萨和哈特拉。
    奈伯特人在巴尔米拉的后继者比较幸运。虽然巴尔米德的居民大部分都是高度希腊化的阿拉米人,但是巴尔米拉也是一个阿拉伯人统治的地方。在罗马与帕提亚人交战时间,·巴尔米拉谨慎地保持着中立,地位因而得到加强。到奥古斯都时代,巴尔米拉还能够把商业活动扩张到远达罗马、达西亚、高卢和西班牙。在这个时期,塞维尔王朝对它特别表示支援,塞维尔王朝本身就是半闪族人。在亚历山大·塞维鲁皇帝时期,巴尔米拉的朱利·奥赖利·塞提米王朝成长强大。自260年起这个王朝对波斯人连战连捷,使得奥得纳特国王的统治扩大到整个叙利亚。软弱的罗马皇帝加里努斯甚至还承认奥得纳特可以与他分庭抗礼,共同作爲东方的皇帝。奥得纳特死于268年,其妻祖诺比亚把他的势力维持了一个时期,直到273年奥莱里阿努斯消灭了巴尔米拉爲止。关于齐诺比亚的悲惨的命运当年一定在沙漠里的阿拉伯人心中由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伊斯兰教开始传布的几个世纪中,齐诺比亚女王的传说还有人在传述着,不过这时与历史事迹已经很少关联了。
    巴尔米拉被消灭以后,在北部就不再有阿拉伯人的独立国家了。罗马人和继他们之后的拜占廷人总是有办法能够在沙漠边上找到阿拉伯人来作他们的藩臣,并且借助于这些藩臣的力量把游牧民族挡住,使他们不能够侵入定居的地区里。六世纪时,大马士革的加珊王朝就是以这种身份统治着约旦河以东地区。这个王朝最着名的哈里斯五世曾经由查土丁尼在529年指派爲“贵族”和族长,并授与统治叙利亚北部全部阿拉伯人民的最高权力。哈里斯五世死后,原先集中在他一个人手里的大权重新又分散到一些零星的小国的手里,后来到这些小国战胜了波斯人以后,东罗马的皇帝们才准许那个地方由自己的官吏治理。直到穆斯林进攻的时候,才又有一位加珊王室的人作叙利亚阿拉伯人的最高统治者。
    罗马人所采取的这种对待阿拉伯人的政策同样地也爲他们世仇宿敌波斯人所采用。据说沙普尔一世本人(24l至272年)当初就曾经任命莱赫米家族的阿米尔·阿迪爲王,统治在巴比伦的阿拉伯人。不过在大马士革东南尼玛拉发现的阿姆尔之子伊木鲁·盖伊斯的墓碑却又明白地表明他在328年前后是罗马人的旧臣。伊木鲁·盖伊斯的一些继位人都以波斯总督的身分坐镇希拉,约在巴比伦遗址以南约十英里处。他们一般地都和加珊王朝动过干戈,希拉就在575年爲加珊王朝孟迪尔国王所征服并且加以破坏。这些统治者们的老百姓本来很久以来就已经接受了景教派的基督教,可是他们自己却坚决地抱定他们的异教信仰不变。只有这个王朝的最后一位统治者努尔曼三世(580至602年)才改奉了基督教,最低限度在表面上是如此。波斯人有几次发现他难以驾驭,因此科斯洛二世就设计把他引诱到自己的都城忒息丰,将他杀掉。这一行动的后果没有多久就表现出来了。在610年有三千名阿拉伯人攻打幼发拉底河地区,在杜·卡尔把波斯人打得大败。这种边疆戒备不严的情况后来也便利了穆斯林长驱直入地征服了这个地方。
    阿拉伯人的宗教,和他们的政治生活一样,完全是处在一种原始的状态之中。和很多文化低的民族一样,阿拉伯人也相信周围的自然环境里面充满着超过人力的力量,但是这些力量可以用适当的方法使之爲人服务。到了稍爲提高一步的时候,这些力量就被描绘得象人的灵魂一样,不过却赋有厉害可怕的本领;它们已经变成神灵了。特别是闪族人把树木、岩洞、泉源以及巨石等都看作是有精灵居住的地方;如在麦加的卡巴天房的一个角落里的那块伊斯兰教的黑石一样,皮特拉以及阿拉伯其他各地,石头也都受到人们的礼拜。不过这些神灵只有在向世人显示了自己的姓名以后才能受到人们的礼拜,譬如耶和华就是在伯特—利在雅各布的梦中显示了自己的名字。也只有在神灵的名字显示于世人之后,向他乞求才能够有所灵验。礼拜仪式的主要内容是供奉祭品,通过这种仪式,神就和礼拜的部族结成血缘,变成这个部族的守护神,也往往就成爲这个部族的祖先,因此这种神的原来的性质也就变得非常模糊了。每一个部族都奉祀自己的神,但是同时也承认别个部族的神在各自管界里的权力。在阿拉伯人里面,部族与其所奉祀的神祗之间的关系无论如何说也不如在以色列的耶和华和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那样密切。个别的氏族有时不用自己部族而用别的部族的神命名,同一个神也爲不同的部族所敬奉。神都有固定的住处,在一个部族迁走之后,神仍然留在原地享受后来的部族的祭祀,原先的那个部族每年则在节日的时候回来祭祀一次或者两次。
    某些圣地对人们特别具有吸引力。各部族要到例如乌卡兹之类的地方去参拜,时常还要从辽远的地方到麦加去朝觐,遇到节日的时候沙漠上一律停止械斗。举行庙会和赶集的日期也都与宗教仪式发生了联系;而所交换的东西也逐渐地不仅限于商品,也包括了宗教用品。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这种庙会,因此也就是间接地由于宗教,阿拉伯人才有了共同的世界观,有了共同的风俗习惯,有了道义上的荣誉观念,同时他们驾乎一切方言之上的统一语言也有了富有诗意的固定表达方式。
    特别有三位女神的地位高出于一般小神之上。司命运的女神马纳特相当于希腊人的泰希·索蒂拉;她虽然也名驰麦加,但主要奉祀姻的却是邻近的贝都印人胡德赫尔部族。阿拉特(女神),在塔伊夫称爲拉卜巴(圣毋),希腊历史编希罗多德曾把她视爲九女神之一的马兰尼亚。她相当于伟大的诸神之母,即北部闪族人的司爱与美的女神阿斯塔特。金星维纳斯被作爲乌扎(万能者)礼拜的,其实只不过是一种变形而已。
    除了这些男女诸神之外,阿拉伯人和其他原始民族一样也相信一个上帝,这就是创世的安拉(真主)。阿拉伯人的真主并不是像人们时常所想像的那样从犹太教和基督教而来。当然,最初所礼拜的只是一些关系较近的神,而不是主宰万物的真主,但是到了伊斯兰教创立的前夕,这种礼拜就不能够再像满足原始人那样地满足阿拉伯人的全部宗教意识了。这种礼拜的重要性愈是降低,阿拉作爲万物之神的宗教意义也就愈大。在麦加人心中,他已经在代替原来的月神胡伯勒的地位,而成爲卡巴天房之神了。由于这种情况,希拉有一个基督教诗人阿迪·宰德在吁请救世主基督之后马上就吁请真主见证誓言。安拉事实上还是契约的守护神,虽然契约之类的东西最初还是在一种特定的礼拜场所订立的,因而也就要受某一偶像的监督。安拉特别被看作是客居的异族人的守护神,虽然对于客居的异族人的关怀仍然放在对自己亲戚所尽的情谊的后面。真主的意志被看作是注定了的命运,不能够加以改变。这种相信命运的思想对于阿拉伯人来说并不具有使他们懈怠的作用,反而刺激着他们不借助于于上苍来达到自己的目标。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又常常表现出对于一切世俗事务都认爲不屑·顾的倾向,如喜欢吟诗的国王伊木鲁·盖伊斯(他在拜占廷的资助下,曾经毕其一生精力进行了一系列徒劳无功的冒险事业,以图把他祖父在阿拉伯北部各部族中所建立的短期肯德王朝的统治重新恢复起来)在其着名的诗句中所流露的一样:“我等岂不爲盲目
 命运所支配,听任自身爲饮食之事所欺弄?我们是飞鸟,是苍蝇,从蛆虫,但又比扑食的恶狼更勇猛。我的高贵出身,根基很深,惟死亡夺我青春,毁我躯体,伤我生命,须臾将我化爲灰尘。高山峻岭且不免,我怎能希冀命运怜悯?我知命运之爪俄顷将攫我以去,犹如夺走我父胡杰尔及我祖然。”
    各种一神教的宗教信仰很久以来就能够在阿拉伯找到信徒。其影响所及进一步地加速了偶像崇拜的内部崩溃。如前所述,阿拉伯南部犹太教一度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甚至当地的统治者都改奉犹太教,并且还对于从事反对犹太教活动的基督徒加以迫害。在西北部的一些绿洲里,从纪元后第一世纪起,犹太人就一直在往塔伊马、哈巴尔、叶斯里卜和法达克等地移居,在生活上也变得富裕起来。他们聚群而居,与懈艟俏抟傻匾丫挂徊糠职⒗烁姆盍擞烫蹋⑶一雇怂恰K堑挠镅酝耆视α说钡厝说挠镅浴>」茏鳡懪┟瘛⑸倘恕⒔鸾车人鞘潜夭豢扇钡娜耍侨吹貌坏奖炊加∪说男湃危虼硕杂诒炊加∪艘簿秃苣言谧诮躺戏⑸谗岣羁痰挠跋臁�
    基督教在极其易于感受外来影响的阿拉伯人中间的传布情况则大有不同。在北部,所有的贝都印人都和当地的阿拉马人有密切的往还,而阿拉马人的文明早巳爲基督教所压倒。在罗马帝国里,基督教由于被定爲国教,发生了很大的吸引力,甚至连在希拉爲波斯人服务的莱赫米王室最后也改奉他们城市居民所信仰的基督教。在阿拉伯内地,特别是在汉志的一些贸易城市里,由于和北部的各有关部族之间交通往还络绎不绝,因而关于基督教的教义和风俗习惯的知识一定曾经普遍流传,不管这种知识是多麽浅薄。修道的隐士们无疑地也曾经有过很多贡献,他们隐居的洞室一定曾经散布在从巴勒斯坦和西奈半岛一直深入到沙漠各地。此外,沙漠也是遭受正宗国教迫害的一些教派的避难所,而且也正是这些教派才能时常把它们的教义传布得比较正宗国教更爲成功。
    如前所述,阿拉伯人尽管在其部族之间有种种矛盾,他们却有着一种自成一个民族的意识,这种意识主要地是由于他们有一个最主要的共同的精神财産,就是他们的诗。阿拉伯人的诗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宗教的赞助下演化发展起来。可能在最初一开始的时候,诗就已经和宗教发生关系了。毫无疑问,産生诗的原始动力是人类游戏的本能,对于声音和节奏的爱好,这种本能和爱好有助于使原始人承受生活重担。在游牧民族中,最初哼出来的那些小曲调可能就是在游牧途中的産物。但同时,在歌词庄严地唱出来以后就使原始人有了一种仅仅靠自己力量就可以达到任何一种所希望的效果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古老的语言艺术就同时发生了不可思议的魔力,这种魔力在当时那种文化水平上还没有处在和宗教分庭抗礼的地位。特别是在战争的时候,诅咒敌人的责任就落在任何能够运用恰当字眼的人身上,就如同巴拉克要求巴兰所作的一样。到人们对这种诅咒所发生的魔力的信仰逐渐消失之后,诅咒的词句就演变成爲讽刺诗,由部族之间的关系转变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作爲二种令人畏惧的武器,讽刺诗最后又退化变爲毫无忌惮进行讹诈的诗人们的一项生财之道。在阿拉伯人的诗里面,正如同在大多数的原始民族的诗里面一样,男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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