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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随身空间:重生八零俏媳妇-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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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队的宁海涛今天收到媳妇的信,得知老丈人被那个后娘和李树生杀了,怒火中烧,早知道会这样,就是拖也要把老丈人拖走,守着毒蛇过日子,最后被毒蛇咬死。

    心里惦记媳妇,现在应该是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可不是亲爹亲娘死了,也没办法和部队申请探亲假,而且就算他现在回去,人都下葬了,看到的不过就是一个新坟包罢了!

    部队过完年要举行更严峻的训练,之后还有全军大比武,他只能用好成绩,来安慰媳妇。

    提笔写了一封长长的家书,主要说的就是对丈人的死怎么痛心,为没有在媳妇最需要的时候呆在她身边道歉,嘱咐她好好照顾身体,人死不能复生,不要太难过等等。

    写信的时候,王红军来了,目光阴沉的看了一眼宁海涛身上穿的新毛衣,不阴不阳的说了句:“你老丈人死了,咋还穿红色?”

    说完转身就走了,宿舍里还有好几个战士,看宁海涛的时候,眼里的神情就有些微妙。

    这年代还是很讲究这些的,家里有长辈死了,不能穿新鲜颜色。

    宁海涛皱眉换下毛衣,穿上军用棉袄,这也是他大意了,实在是太想媳妇,这毛衣是她织的,穿着它就想起媳妇在灯下为自己一针一线织毛衣,那是她对他的爱。

    不过换下毛衣后,他眼中的神情渐渐严峻起来,老丈人死了,淑芳给自己写信他才知道,王红军是听谁说的?

    就算是听说了,也没必要特意跑来说那番话,他根本就是居心叵测,可他为什么这样针对自己?难道只是因为自己不肯再和红霞在一起吗?

 第二百一十三章不速之客

    部队除了三十晚上热闹了一下,其他时间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依然是军纪森严,训练照旧。

    不一样的是,这几天的伙食特别好,肉菜比较多,战士们都乐坏了。

    训练起来特别卖力,宁海涛在所有的新兵中崭露头角,团长见他是好兵苗子,有冲力,有干劲,努力要自己变的更加优秀,因为他想进全军赫赫有名的野狼团。

    自然就有心培养宁海涛,不止是他,还有王红军,这小子有个狠劲,好好培养也能成为不错的兵,再有就是崔大壮,这小子跑的快,体能不错,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就冲这点他也在重点培养行列里。

    所谓的重点培养,自然就是比别人更严厉的训练,能他人所不能,方能成为野狼团的战士。

    军区的动向都是保密的,其他的兵还以为这三人犯错误了,不然训练这么凶残,别人跑二十圈,他们得跑三十圈,还是负重跑(小腿绑铅块),每次训练完这三人都跟在水里捞出来一样。

    山里的人能吃苦,宁海涛不觉得有什么?而且他敏锐的感觉到,之所以这么训练,一定是有好事,这是首长看得起他,所以从来没有怨言。

    崔大壮是看他的,海涛咬牙坚持,他也不掉链子,总之一个村出来的,他希望生死与共。

    至于王红军,他和宁海涛憋了口气,新兵的班长他没当上,现在的训练他就想比宁海涛强,让首长看到,提拔他做排长,那可就能压着宁海涛一头。

    于是三人标着劲,谁都没有吭一声,不管训练的强度多大,是否到了体力极限,都咬牙坚持下来。

    如此任劳任怨,服从指挥,团长很满意,过了年,就把三人调到他身边,开始亲自训练。

    红旗村

    正月初六是刘国栋的头七日,兄妹俩回到从前的家,因为刘国栋是横死的,左右的邻居都害怕,把自己家门口都贴上照妖镜,生怕刘国栋怨气大,跑到他们家去。

    刘淑芳看着冷清的家,一切都那么熟悉,却有一种破败的感觉。

    爹的衣服不多,赵玉梅对他很苛待,除了出门有身像样的衣服外,在家的都是破旧不堪,勉强能穿而已。

    “淑芳,这些衣服还给爹烧吗?”

    刘建国收拾衣服的时候,眼泪大滴的落下,七天了他没怎么吃饭,一直活在悔恨中,他不走,爹就不会惨死。

    刘淑芳也没比他好过哪里去,整个人瘦了一圈,眼睛大的出奇,她也是被后悔折磨的,爹的所作所为虽然令她伤心,恨其不争,可死的那样惨,她还是无法接受。

    赵玉梅在驴车上说了,她爹三十那天站在门口等了一天,这点孙大叔也证实了。

    若是她和大哥回来一趟,也许爹就不会死不瞑目。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最难买的就是后悔药,最折磨人就是后悔,会让你时刻都活在愧疚中。

    看着爹那一堆破旧的衣服,刘淑芳突然奔溃大哭,赚了那么多钱,给爹买身新衣服也是好的。

    “淑芳,别哭了。”

    刘建国也是满眼泪花,心里的愧疚不比淑芳少。

    “大哥,你说咱们当时把赵玉梅打走该多好,为什么要自己离开?”

    刘淑芳后悔莫及,当初就不该跟爹置气,直接赶走那对母子,也不会有现在的悲剧了。

    “没用的,就算前脚赶走,用不了两天半,爹就会把人接回来。”

    刘建国太了解爹了,他太喜欢赵玉梅了,不可能不去找她。

    赶走他们母子,他自己会跟着那女人离开的,到时候,他和妹妹就会臭名昭著,人家会说他们牲口,把自己亲爹都赶走了。

    大哥的话刘淑芳心里清楚,就是过不去这个心坎,总觉得爹的死,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望着空荡荡的家,她记起前世的时候是大哥先死的,她走的时候爹还活的好好的,至于后来的情况她也不清楚。

    说起来她前世就够不孝的了,也许大哥死了,爹没了利用价值,最后也是被赵玉梅母子打死了,不过那时候可没人替老爷子申冤,死也就白死了。

    今生好歹算是把大哥保住了,爹也没有白死,行凶的母子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晚上的时候,兄妹俩在烟筒下放了个秸秆编的梯子,厨房放了一碗水,这就是民间的风俗说法,人死了会在头七夜回家看一眼的,喝一口人间的水,正式和人间的亲人告辞。

    晚上她俩都没有睡,放上半碗小米,点燃一炷香,静静的守在灶台边。

    明明俩人睡意全无,可是半夜时分不知道怎么的就迷糊了,一阵风吹过,隐约看到一个人影站在灶台前。

    “爹,是你吗?”

    那个人影背对着她,刘淑芳小心的喊了一声。

    “是我,淑芳,爹走了,好好照顾你大哥。”

    爹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丝留恋,低低沉沉的,听的刘淑芳眼泪忍不住流下来。

    “对不起,爹,是我不好,不该把你扔下。”

    “不怪你孩子,是爹糊涂看不出好坏人,好好活下去,爹走了,去找你娘了,还是她好。”

    在刘淑芳想靠近他的时候,人影渐渐消失,她伸手去抱,不想抱了一个空。

    “爹,爹。”

    她哭着醒来,那柱香已经燃烧殆尽,一旁低着头沉睡的刘建国被她喊醒了,睁开眼跳起来。

    “爹在哪里?”

    他焦急的问了一句,生气自己怎么就睡着了,爹回来都不知道?

    “爹走了,让咱们好好活下去,大哥,他没怪咱们”。

    刘淑芳望着空荡荡的厨房,想着刚才的梦,她释然的笑了。

    因为爹的事情,没心思过年,原定正月十六开业,她初八就开始营业了。

    还别说,整个车站就她一家开业的,生意好的出奇,下午二点多东西就卖光了。

    临关门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进门就痴迷的看着她,刘淑芳看到他就皱起眉,冷冷的说了一句。

    “你来干什么?”

 第二百一十四章一副小人嘴脸

    张强穿着黑色的大棉袄,更显得他文文弱弱的,今天他是来车站送人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刘淑芳。

    见她竟然都开了饭店,怪不得上次她回去穿的那么好?原来是赚到钱了?

    这样一来他更想得到刘淑芳,在村里他是人人羡慕的大学生,可到了大学里,他就是来自山沟的土老冒。

    穿戴,吃喝跟城里人没法比,在村里的优越感,到大学里变成自卑,变着法跟家里人要钱,可惜他爹虽然是村长,日子过的比旁人家强些,积蓄却没有多少。

    一个月最多能给他二十块钱,为了能融入同学中,他每月都要请室友出去吃饭联络感情,那二十块钱好够干啥?

    他根本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穿戴上自然就漏了怯。

    未婚妻李凤芝为了讨好他,每月都给他邮寄十块钱,按理说农村的丫头,能给他邮去十块钱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张强不止不感激,反而嫌弃她邮的少,今天说买衣服,明天说买鞋,总之,就是拿李凤芝当成了摇钱树。

    也只有要钱的时候,他的心里才有一点点情意绵绵。

    对李凤芝就是利用,他心里喜欢的始终是刘淑芳,甚至他现在都不嫌弃她是二手货,能睡她一次,死了都值得。

    “淑芳,我是来看你的,刘叔的事,你节哀顺变。”

    他装出一副悲伤的样子,把偶遇说成是他特意过来的,显示他多有诚意。

    “哦,谢谢。”

    刘淑芳淡淡的应了一声,招呼大哥上窗板锁门,她可没耐心看张强的表演。

    张强见刘淑芳对他不冷不热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能看上她,刘淑芳应该感恩戴德,还装出这疏离的样子给谁看

    不过心里不高兴,脸上没有表露出来,走过去帮着上窗板。

    刘建国看到他皱皱眉,生性淳朴的他说不出难听的话,可是张强看着刘淑芳热烈的目光,让他很不高兴。

    妹妹是有夫之妇,张强之前和妹妹又有过一段,海涛不在家,他们不应该多接触,免得传出闲话。

    “张强,你去忙吧!心意大哥领了。”

    刘建国张嘴,变相的赶张强离开,又把张强对刘淑芳的示好,转移到自己身上,他觉得张强是大学生,应该明白这道理,不会再继续纠缠下去。

    “大哥,你不知道,当时所有人都反对报警,是我看着情况不对,站出来支持的,淑芳是不是?”

    张强当然知道刘建国是啥意思,不过他装糊涂,心里对刘建国那可是一点都瞧不起,瘸子,被后娘欺负屁都不敢放。

    最让他看不上的是那刘淑芳给他换媳妇的事,若不是因为他,自己现在都和淑芳双宿双飞了。

    “作为大学生,那是你应该有的思想觉悟。”

    刘淑芳淡淡的回了一句,看都不看他一眼,把门锁上,就打算和大哥一起离开。

    “淑芳,大哥,我请你们吃顿饭吧!好几月不见了。”

    好不容易碰上了,张强怎么舍得轻易放她们离开?

    尤其是知道刘淑芳有钱之后,若是和她好上了,她的钱不是可劲给他花吗?

    到那时候,他穿的戴的都像城里人,谁还敢瞧不起他?

    “不用了,我是军嫂要注意形象,不方便和丈夫之外的男人接触。”

    刘淑芳从他滴溜乱转的眼睛里,已经看出他的花花肠子。

    前世的时候,他就是骗自己赚钱供他上大学的,之后结婚的钱,也是她出了大半。

    真觉得前世的自己是脑瓜穿刺了,不然怎么会自己出钱,给张强娶媳妇?

    这还不算,后期所赚的钱还都给了他,得病后,人家拍拍屁股就走,连她救命的钱都抢走了。

    美其名曰:“你都要死了,要钱有啥用?我留着等你死了,给你火葬用。”

    这句话寒透了她的心,从那之后就再也没看到张强,她的利用价值没了,他就失踪了。

    不是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也不是没想过去找他算账?

    最后她选择安静的死去,那是恨到不想再和他有一丝瓜葛。

    “同乡吃个饭算啥?你男人不会那么小气的。”

    张强听到她提军嫂两个字,恨的牙根痒痒,一个臭当兵的,有他大学生有体面吗?

    可心里不愿意,脸上却一直挂着笑,话说的没毛病,不过就是吃饭,又没有别的,能怎么啊?

    “不行,不是他小不小气,是我自己不想和任何人有瓜葛。”

    刘淑芳冷哼一声,明白说出是自己的意思,就差明说你死了那条心吧!

    “淑芳,咱们多少年的感情了,难道现在吃顿饭都不行吗?”

    张强又装出可怜像,那副样子像是被抛弃的小狗,可怜兮兮,引人同情。

    刘淑芳冷笑一声,前世他这表情没少用。

    “淑芳,我结婚也是为了你,谁让你是军嫂?我为了掩护你才娶她的。”

    “淑芳,我要去上台领奖,你忍心让我穿旧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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