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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一个人的森林-第3部分

小说: 一个人的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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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是高大的,叶子大部分已经枯黄,但还勉强的挂着……下午的时候,教室的门突然涌进来一阵风,那阵风是掩着地面而来,有淡淡的泥土的腥味,吹到我的面前,顺着我的裤腿爬了上来,经过胸口的时候,我感到了凉——秋天来了,秋天就这样一个招呼也没打,说来就来了。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外面的风突然大了起来,那些树被撼动着,落叶这时才像真正熟透了,在几秒钟之内像是被谁用力地撒了一把,刹那间遍布了所有的天空。那些冰凉的雨也来了,没头没脸的打在玻璃上,带着一点点尘土的污浊……我把试卷翻了过来,端端正正地写下一个题目《写给秋天的第一首诗》: 关于秋天,我能说些什么/坐在秋天的田埂上,风照样掀起/我的衣裳/关于秋天/我能说些什么,旷野里我独自一人/即使是嘲笑,也没有人关注/我和草根一样微不足道的忧伤/去年的稻草人/还站在老地方/而孤独的秋天啊/我再也不能重蹈过去的覆辙了……     
    我是深爱秋天的。因为,我的忧伤与生俱来。秋天是一个忧伤的季节,秋天的况味,其实就是那一点点的、却永远挥之不去的忧伤。很多时候,我一个人在秋天的田野里漫步,任疾缓无常的秋风撕扯着我的衣领。坐在秋天的田埂上,前面一望无垠,只能看见滚动的绒草,或者是自己折断下来的枯树枝,这些细小的事物是秋天唯一的动感,让人心生怜悯;秋天的深夜,很静,可以听见树叶的喘息,一只过路的老鼠,蹬踏了脸盆,整个院子,“哐当”地响了一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想起凉绳上未收的衣服。电视早就关掉了,风扇被室风吹得微微转动着。拉过被角,我的梦不知道停留在何处。懒散的想着:哦,是不是到了立秋的时候了,明天是不是要加一件薄毛衣了,这样猜测的时候,秋天穿过门缝,蓦地铺满了一地的凉意……     
    我再也想不出来描绘秋天的场景和词语。在秋天面前,一切的描述,都是那么的苍白。在几年后,在一个离我家乡很遥远的城市里,我依然早出晚归,但直到今天,才突然想起,秋天已经过去,只看得到它那博大的身影,在遥远的天空那边,隐隐若现……     
    怀念秋天……    
    


第一辑 事关心灵天空中的鸟群

    冬天的黄昏,空气中弥漫大雪降临之前的清冷与宁静。一群鸟在三层高的楼顶“扑喇喇”地飞过,转瞬既逝。天空依然单薄而灰暗,看不见星星或流云,更看不见所谓鸟群飞过留下的翅膀的痕迹。    
    这个时候我刚离开办公室,走到寂寥而宽阔的街道边上。这时空气里传来一群鸟飞过的声音,短暂而清脆地击打在我的耳膜上。我站直身——一群鸟在楼顶一掠而过。天色是暗的,但暗中似乎又带着一点亮色,像一个隐喻。我站在原地凝望着鸟群飞过的那一小块天空,如今,那里只有轻薄的冷风在疾速流动着……    
    我倒退着步子,把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仰着头,一步一步地走着,步履缓慢,不知心中所想,像是与某人某事某物告别。鸟群是路过这个城市的,它们由北的方向飞来,它们在高空有节奏地扇动着翅膀,保持着整齐划一的阵行,“扑喇喇”地飞着。有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它们鸟瞰这个庞大的城市,这个比冬天还要阴冷、灰暗的水泥丛林,星星点点的灯火和在烧满暖气的屋子里喝着咖啡的人们。它们说不准也会看到我,就像我不经意看到它们那样……    
    天空中的鸟群,它们有它们的方向。我甚至以为,像这样的长途迁徙、万里跋涉应该是幸福的。它们不会疲惫,永远不会休息,它们的眼睛即使在飞翔的时候,也透漏出梦一样的光辉,烁烁发光。它们彼此并不对望、凝视或者交流,它们不需要彼此拥抱、取暖,只是一味地惜时如金、呕心沥血、昼夜兼程……在这一点上,人类要比鸟群脆弱得多。    
    我常常趴在我家的阳台上寻找鸟群,但很少有机会看到,天空中偶尔只有一、两只麻雀,划了一道弧线,就径直落到草地里寻草仔去了。不过倒是有另一种“鸟”每隔几分钟就会飞过——那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飞机,它们向我背后的飞机场驰去,速度缓慢、无精打采,里面装着一群神态各异的人们。    
    鸟群沿着都市的边缘飞过,它们是过客,城市对它们而言,毫无吸引力。而我们呢?我们像一只只落单的鸟,在这个水泥丛林间,找不到可以相互同行、取暖的伙伴——在春夏秋冬、日升日落间,只剩下对无情时光的谓叹,早没有了起飞的勇气。只能在独自发呆的时候,看一看一秒也不肯停下来的鸟群,它们飞翔的姿态,多像我们曾经有过的青春……    
    让这一刻暂停    
    站在海边,耳边只有涛声和风声,穿过波涛汹涌的海浪,我的灵魂却到达了海的另一个世界,那是一千尺以下的海底。我看见从一万公里外游来的鱼,看见彩色的珊瑚和轻轻舞动的水藻,我还看见两粒沙,两粒在深海相遇的沙,在亿万万粒的沙群里,有了轻轻的百分之一秒的拥抱,便转瞬消逝。亲爱的,你是我的那粒沙吗?    
    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场恋爱。一场由毛衣、围巾、手套与泪水编织的恋爱,单纯而又温暖。现在奔波万里都不觉得有什么,而那时,仅仅是一座城与另一座城的相隔,就足以让两个人分开。最后一次送那个温婉的女孩回家,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天色暗了,我们坐在最后一排,额头抵着额头,双手轻握。亲爱的,我们这是分别吗?我们分明是在和飞快流逝的时间和如流沙般不可把握的爱情赛跑。我们躲得过时间与距离的宿命吗?    
    如同现在,窗外寒风呼啸,我关闭了所有的窗子,阳光穿透阳台的玻璃,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发出轻微的“丝丝”的声响,我只穿一件衬衣坐在靠背椅上,读着一本旧书。电视机兀自一直开着。我们的儿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奔跑玩耍。书桌上那盆吊兰翠绿挺拔。我的心脏有一点微微的疼痛。我知道我正在被所谓幸福的感觉击中,亲爱的,是否此刻你也能了解我的心境,并且与我一样,感激这瞬间的幸福吗?    
    我多想让这一刻暂停。在沙与沙拥抱的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海水静止。在黑暗的高速公路上,我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多想,不让未来的烦忧扰乱我此刻平和、宁静、快乐而略感幸福的心——它们是多么地容易稍纵既逝呀!    
    让这一刻暂停,让这一刻暂停。让我成为那粒再也不愿离开的沙。    
    跟老崔一起慢慢变老    
    前不久和一位搞摇滚的朋友聊到崔键,这哥们儿说,老崔除了会“咄咄咄,啾啾啾”没别的什么,说到这我们一起会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这笑没有一点讥讽的意味,在脑海里过一下老崔各个时期作品的旋律,的确大多是这个调调。老崔这短促有力的声音,此刻正越过已成过往的青春迷墙,一路穿山越水,击中我老而弥弱的心脏。    
    与众多1970年代人一样,当我憋着嗓子、用尽全身力气高喊出一声跑音走调的“我曾经问个不休……”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个叫崔键的家伙正在北京乃至国际舞台上,身着一身军装扮酷。那时候应该是1988年,在某个夜晚上完自习课回家的路上,每当身边有骑自行车擦肩而过的女同学或穿过那片荒草萋萋的野坟地时,我的身体里总像有股膨胀到欲爆炸的力量——伪愤青通常称之为愤怒,可惜当年我并不知愤怒是个啥形状,只知道在一声怒吼之后,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时,所有的力量都化作夜色里一抹消失的微风,徒留下那个时代所有少年都具备的哀伤。    
    1991之后我与老崔一别经年。青春短暂的像兔子尾巴,我拼尽力气在生活这条翻滚浮沉的污浊的河流中寻找可以呼吸的空气,那个年代,我不关心崔键,不关心文艺,甚至不关心这世界。我只关心自己。直到2002,这年夏天,我在北京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同事不厌其烦地、一天数次地、持续数月地用Winamp播放一首歌,“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厌烦,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居然不知道这首歌是崔键的作品。    
    今年春天的某一个下午,我在一个即将拆迁的音像店里,花五元钱买到了一张崔键的现场演唱会影碟。晚饭过后,我打开电脑,扭开音箱的开关,听崔键。我的藤椅恰巧在那天坏了,我房顶的灯恰好在那天也坏了,在阴暗的光线里,盗版影碟播出来的影像灰蒙蒙的,崔键唱现场的声音也有些模糊、温吞,我还是,慢慢地,热泪盈眶……    
    近些年,老崔都快成了嘉宾专业户,四处给那些腕和非腕们暖场或捧场。嘉宾,是一个多么暧昧含糊的词。我们又是谁的嘉宾?我们不知何时会站到场中,却知道何时会被逼到场边。不知什么时候该上场,却知什么时候该退场。想起那晚,坐在“吱呀”作响的破藤椅上,30岁的我满脸沧桑,心如刀割。崔键老了。我呢?    
    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去无回    
    如果三年前那段以梦为马夜夜对酒当歌的日子,是距离我最近的青春回忆的话,那么现在坐在电脑前,带着一张午睡过后疲惫表情的我,又怎么能够不承认自己已恍然中年?经常在文字里以中年男人的称谓自嘲,只不过是想用沧桑的语言来掩饰那颗仍然不时泛起青涩的心。青春,如同错过的一场重大球赛,比分已经遥挂在散场后的电子屏上。端坐在酒桌前或牵着儿子的手漫步在小区的草坪上,心中徒留怅惘……    
    独自生活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去看球赛。换乘几路公交车,在开场前两个小时就坐在了球场里,屁股底下垫着一张当日的晚报,关掉了手机,切断了与外界的惟一联系。比赛通常在黄昏时分开始,不知何时坐满了场地的球迷和不知何时全部亮起来的整排整排的射灯,常会给我带来一种奢华、壮阔和激越的感觉,这种感觉在观看《指环王》、《特洛伊》这样的电影时也会出现。在看球的时候,我常常走神,在整齐划一高喊着口号的人群中间,我的思绪常会飞到场上的高空中,那里遥远、空旷,可以容纳每一颗孤独、狂躁的心。    
    我有不少朋友喜爱足球,但我们从来没有在球场观看台上聚到一起,也很少谈论这个话题。经常与一个哥们儿聊天,用一句句粗话拿生活取乐,偶尔也严肃地聊聊情感话题。他讲起他的一位朋友,因为种种不顺心,一次酒后扑到朋友的怀里痛哭失声。还讲起一位同在一个城市数月却不得谋面的朋友,因为他每晚下班都在12点之后,总是没有机会聚到一起喝酒。有些聚会,是只适合于男人之间、只属于两三个朋友之间的。夜晚12点之后的聚会始终没能成行,我们各自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个朋友说,我们苦闷,但我们还有足球,有的人比我们还苦闷。我不知道,他说的有的人指的是谁,但却隐约感觉到,他的话包藏着深深的涵义。如同一位足球主持人所说,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足球不应该是一种娱乐行为,它事实上没有任何乐趣可言,它只是男人在情感上的某种寄托。是的,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一场比赛的输赢,摔桌子砸板凳开口骂娘;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抛下抹着眼泪的姑娘振臂站在海啸般的球场看台上;在少年的时候,我们会为散场后无法释怀的激情而虐待自己的胃,灌下10瓶啤酒……如今这些都幻化成为回忆时嘴角漾开的一抹微笑。我们的青春随足球去了。我们的青春就这样去了。    
    寂寥的白衬衣    
    天气热了,手指掠过衣橱那一排白衬衣,终于没有勇气找一件出来穿在身上,想起去年,为了了结自己多年来的“白衬衣情结”,一口气买了七、八件白色的衬衣,有的躺在柜子里,还未拆封,而我,却与过去的我就此别过了。    
    少年时,很没出息,在课堂里经常看言情小说,现在想来,喜欢白衬衣与此不无关系,因为,书里的男主角通常都是白衬衣加身。可惜,貌似的文质彬彬并没能掩饰我内心的狂野,在1990年那个小县城的街头,经常可以看见一群少年抽烟、打群架,而我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白色的衬衣和袜子,青色的裤子和布鞋,廉价的纯真年代,就连痛楚都是混沌的。那件撕裂的白衬衣和疼痛的青春被团成一团,抛掷在记忆最沉寂的角落中,连风都吹不起。    
    成年以后,很少再去碰触白色的物件,包括白色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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