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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爱的罗曼史-第15部分

小说: 爱的罗曼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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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可爱的家(2)
我慢下来了吗?我慢不下来。对,刚才有一段没有弹。低音区的旋律线很棒是不是?音乐是最完美的阐述。音乐如醉如痴,而与此同时,人生却悲惨无常。这也是一个对等的和弦,如同莫扎特的6岁拉小提琴对应他死后孤零零去往坟地的棺材,在这一切之上飞翔着“神童”这个出于天籁的华丽称号。
到了五月里天热了她也那样吸气,表情无辜地看着你。要末定下来不动,一副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模样,要末动作飞快,在房间里跳着飞着走路。洗衣裳、打扫。下楼去买东西。我们那个港务区宿舍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不夸她的。哎呀,快点结婚!你真是娶了个顾家的老婆。还有的说:那小丫头一看就是心善良的,跑前跑后都逗人欢喜。对马路小副食店老板,是个快60的老太太,每次我去买什么她都拉我的手,夸英子怎么怎么灵巧,然后是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皱着眉使劲骂她儿子。她儿子年纪和我差不多,以前跟我还在同一家工厂呆过。做妈妈在这边痛诉:短寿的,到现在还不好好替我懂点事,整天在外面打架赌钱,老婆是不要的……。在她老人家眼里,英子简直成了未来儿媳妇的标准像,像一个活的样板。
我们出去总是搀着手,英子用别的一只手搀在我手臂弯,走得一样快慢。我们招来了北门街上很多街坊邻舍眼热的眼睛。我们平静地,同时也热烈地享受这一切。我们近乎于赤贫,却似乎拥有世上如花似锦的前程的一切。也许,在别人眼里,男的年轻、魁悟,一副有知识但无教养的样子,经常背个吉他;女的娇小、温柔、体面;那俩人总是如影相随,双双出现在附近的穷街陋巷,表情都很特别、旁若无人,像是得到了一份上天定期供给的秘密的食粮。
四月里,山体清凉。五月,山体馥郁,我们在沿山脚下的蔷薇花丛中留恋忘返。我记得我们采下过很多那样的花,英子的说话嗓音和花的香气味特别般配,我记得这种美丽的感觉,就像上一分钟的事情一样新鲜。蔷薇不光花好看,叶子也好看。最昂贵的是一种黄蔷薇,花色黄得典雅俏丽,一下子就能透到人心底。沿着山坡往上,漫山遍野都有很多纵向的历年雨水自然冲刷出来的渠沟、沟不深,一两米的样子,都长满了各种荆棘、荒草,那种地方野生的蔷薇最多,还有泥质松软的悬崖上,沿着下落的山体,在隐蔽的溪流和小河边,那儿花开得香气更干净,更杳无人迹——仿佛与人世间隔绝了的桃花源那里面的花花草草,全都好像睁着童话般的眼睛。英子有时会惊喜得往后退缩,两只手举起来,做投降的动作;正好像长久外出的公主,回到了家,站在金碧辉煌的客厅里,等着侍女们蜂拥,来帮她脱衣裳、换鞋、梳妆。
六月,山间的小路松软,全是一层层落叶的腐殖土。被雨水的金刚钻击打得七零八落,斑驳光耀。我们的身上有蜈蚣四脚蛇的味道。英子的嘴唇像是含了一片银白的冰。长江边的山上有一些人工铺设的长长的水泥道,整天整日都没有游人经过。我们在路上晃荡,我常常要跑到路边草丛中,脚步接触到朝向江面高高的山崖,只为了冒险好玩——英子从背后紧紧地抱着我的腰,我朝底下的山谷江面大声叫喊她的名字,我俩的名字。喊着玩。
我们一半是山的居民,一半属于县城里旧的、曲里拐弯的小弄堂。
这么些年,我感到我的容貌都为之变了。我的容貌都生活在这些回忆里。头发在我们当年走过的山道上。我只要一躺下来,就钻进了那些树林草丛,我的床上也有那些雨天的印迹。俩个人在山路上走,而一整座山峦都在晃动起伏,整座山的静谥只为了相恋的话语。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我和英子相恋时我们周围的这些乡土和大自然。我同时对着两副面孔说话,一个是英子,另一个是更秘密的山野树林,恋人的身体像是一个悬浮的空间站,悬浮在恒古迄今的千年洪荒之间。有了这个空间站,更便于我们与外界通话。
人——水流,我们在这水流中相互探寻和摸索。人必须要再诞生一次,自从他脱离开他母亲的腹部,他还得在恋人的腹上再怀一次孕,再临产一次,这个人才能真正实现个人和自我。
世上很少有人真正享受过从头爱到脚过程完满的爱情。而爱情的构成形象正好像是一个人的身体。爱的逐渐饱满均匀的感情对应于身体的上下各部分,这就像一次完整的生物进化,从五官、身体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一直到大腿双脚,到骨肉血脉、内脏器官。因而人类的身体本身就是一种或一份爱情最完美的表达。它是恋人间最初和最后的言辞,最经常被反复引用的思想和格言。身体是爱情的格言体,爱的训诫、律令。
就这样,爱情有一个依稀可辩的形象,那就是人的身体,光亮饱满的凸凹起伏,神秘诱人的曲线,声音、形象、温度、色泽……。一个真正拥有了完满爱情的人也就同时拥有了一次全新的身体降生至发育的过程。我这样说,丝毫不觉得过份:一次身体的进化论,从一个小生命呱呱落地,一直到他(她)长大出落成形体丰满健康的少男少女。爱使我们每个人重新降生一次,而大多数人都会面临莫名的灾难,各种产前的风寒,营养不良或遗传基因 —— 人一生应该有自己恋爱的优生学 —— 更多的人将胎死腹中,或不足月时就不幸过早地矢亡,也就是说:大多数的人别说想长大成人,学会走路、游戏、思考了;大多数人落入这种境地,仅仅只可能面临终日啼号哭泣的可怜境地,因为奶水不足,或者无人照看的新生儿身子过份羸弱而饱受饥苦病痛。
第三部分可爱的家(3)
我说得很复杂吗?……一生中只用手摸了一摸,够到了爱的的头发,那光柔美丽的发丝。有人侥幸触摸到爱的面孔,对什么是爱情中的眼睛、鼻子、嘴巴子……有一个模糊但终生难忘的印象。还有的人,幸运地触摸到了爱情柔嫩的颈脖,对那里光彩温暖的肌肤记忆犹新。有人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在若干年后,把自己的面孔依偎在了爱的胸前。有人仅凭灵魂特异敏锐的耳朵,聆听到了爱的心跳。接下来,爱情还有一个令恋人们倍感舒适的肚腹。只有世上寥寥可数的几对伟大情侣,才有可能随意地在爱情温暖的腹部,在肚皮上掉换自己睡眠姿式中的头部,任凭自己脸部的肌肉触抚摩擦恋人最柔软安全的心跳部位。也有的人,跪下来,抱住了爱情女神的大腿双脚……这爱的领域中最难以领会和抵达的是一双小小的、爱的纤足……。因为那幼小恋人的脚只有婴儿的心窝那么大,却会散布出神奇的魅力和激荡离奇的心灵力量……——最终,一名成功的恋人足以把一份完备无误身体各部位骨骼器官都发育完整的爱抱在他怀里,把永恒——永生的爱抱离地面,使爱摆脱万有引力,让他(她)短暂地脱离这种自然的束缚,完全地解放——爱是一种精神的物理学,一种有关亲密感情的热吻、呼吸、柔情的凝视或耳厮鬓磨的摇摆不定的体液和肌肤的天体物理学。属于这一门稀有学科的公式和数据永远无从找寻。我们没有办法找到它们在尘世间的答案,但却赋予了人类的面孔以最丰富的表情,最多最复杂的手势动作以及最大程度的悲与喜、苦与乐、生与死、泪与笑……光明、黑暗、生存、希望——
在回忆中,我似乎仍旧不愿意让别离发生,仍旧不能够接受我坐在藤椅上独自流泪,而她掉转身去离我而去的那个日子。我的手至今还捂着湿热的脸颊。我不愿意在那样的事件情景里睁开眼看这个世界。如此枯躁无情、空落落的世界,在那儿一个人从我身旁走远了,离我而去,她带走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视为珍宝的一切。我听到她尽量不出声地把房门关上,她的脚步声一阵风似的卷离我的世界。我甚至听到她开出脚踏车锁的声音。在这之前,她一个劲地围着我劝导、安慰,叫我不要难过,别再流泪。胖胖我心里也难过的,我也不愿离开没办法我们都长大了,真的,我是在上班时间溜出来的你别这样,你这样叫我怎么放心……她拿雨披穿上悉悉卒卒的声音,房间里立即是一阵阴雨天塑料雨披的气道。我感觉自己是呆在一个非常肮脏无助的角落。我甚至一秒钟也不敢去想我自己是多么地爱她。我不愿动弹,身体、思想、脑袋,那怕轻微地动一下,我就要触动到无处不在的爱恋,已经无望了的、迹近矢亡的爱情。我要走了,我肯定迟到了……她说。周围的空气像是就要爆炸,我自己是那根无声的引信,眼看它已被点燃,四溅的火星一路蛇行着飞速燃来,我只想让我爱的人离开,火速离开,站在这里也许她也将成为爆炸物的碎片……我用我忿恨的沉默和拒绝逼她离开我,逼她走。我的身子僵挺着,痛苦得甚至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她最后转身走远了。我简直满怀饶幸地松了一口气。爆炸还是无声地发生了,不过是在我的心里面。我的五官七窍充满了呛人的硝烟迷雾……
我坐在那张藤椅上,坐了两天?一周?我目睹了一个世界离我而去。
我可以把那幅肖像从我眼前的这面墙上摘下来了。如果分手是人活着的一部分的话,我们都已经历了。和自己心爱的人生离死别,原先也就是我们生理的一部分,是人身上一个发育完好的器官。今天我又听见了那种鸟叫,山里的杜鹃鸟。我那个北门港务区宿舍的家似乎还在;晨雾静静地滋润着的一切里,还有我可爱的英子,我们当时的年龄、被社会压碎了的天真,今天,我又在那鸟鸣声里听见了当年那种天真。人世之美的确有的,的确存在,虽然它时近时远,大部分时间显得虚无缥缈,不真实到了使人压抑的地步,但是它确确凿凿地存在,不复存在的是我们人自己,换句话说,那幅肖像很可能并非是经我手从墙上摘掉的,一只更为天真的造物之手曾经到达这里,越过了我的,我们俩的头顶。
造物之手在弹奏。你听:
……  ——
我们的床底下有两双套鞋,也就是落雨天穿的雨胶鞋,一双是英子的,另一双归我小孩。翠绿和粉红色的,那是最后穿胶鞋的年代。因为那种鞋子后来没有人穿,完全绝迹了,你只有到最僻远的乡下才能看得见,但全是下农田的高统鞋,传统式样。以前有那么几年,他们把这类鞋子做得赏心悦目,有点时尚,但仿佛一夜之间,人们对此失去了兴趣。这就是中国的八九十年代之交,各大城市的马路街道都已铺设规整。下雨天行人几乎碰不见什么泥泞了。但是我和英子在一起那会,套鞋还是很温馨重要的奢侈品,外面若下一点点雨,舍不得穿呢,非得要下很大的雨,才肯从床肚底里拿出来。套鞋有一股阴湿的橡胶味道。英子的那双套鞋,却是很干净好闻的。她不在家时好几次我闲得发慌拿出来闻。看着它,总恋起主人温存纤美的脚踝,恋起她的身子。我差不多对贮存在套鞋里的英子式的气味着了迷,我感觉她特别体面、柔美。有时我蹲在床跟前,捧着她那双雨胶鞋傻乎乎发半天愣。我觉得百货商店或超市中不再出售这样一种式样的鞋子实在是一大遗憾,我们的日常生活少掉了一项趣味,一个重要的生活内容。不过话回过来,现在城里乡下的老房子也全没了,这种式样的鞋子应该放在相对暗旧的老房子里,在新式公寓楼和别墅宾馆区,找不到它卑微旧时代式的位置。旧式套鞋所属的空间也没有了,的确它应该放在某处陈年暗旧的房子里,仿佛巫师手里默默祈求老天普降甘霖的求雨神器,而且房子外面最好是有天井,独门独户的花坛,房主也有一两间霉湿的地板房。那种雨胶鞋是老房子、老城区气味的最佳贮存器。英子身上有时就有旧套鞋味道,干净体面,闻上去甚至快乐惬意的那种。套鞋肚里的孩子气,一到落雨天就兴奋,嚓嚓嚓跑到街上去跟下下来的雨疯玩一圈。
英子身上也有干净的雨伞味道。套鞋已经没了,能够和过去年代的旧么事有所关联的日常用品。剩下来也许只有雨伞了,但雨伞也改变得厉害,变了很多,全是金属、塑料、塑料代用品做的伞架伞骨,再没有以前雨伞的油纸气味,木头的伞骨了。一种湿乎乎,厚暖的感觉,被更加有效率,冷冰冷的不锈钢制品驱赶出了这个世界。
第三部分可爱的家(4)
为什么从没有一种香水,从雨天的气味,落雨天的用具里开发出特异的好品牌呢?据我所知,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香气道,例如雨胶鞋和过去的油纸伞……拿我来说,我那时候一看见英子穿套鞋,坐下来换鞋,外面下雨我就兴奋,可以说比看见天气晴好,比出太阳还兴奋,那时英子身上、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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