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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这次来真的-第1部分

小说: 这次来真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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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
在小风的记忆中,爷爷的面孔比父亲更来得容易去记忆。
爷爷长得很瘦小。由于是人家的养子,自幼身体没有调补好又长期操劳田务,所以他很瘦小,相较之下,奶奶像个巨人。
爷爷有许多好朋友。在下雨天不能到田里时,总爱来串门子。
那一日,正好也是春雨绵绵的日子。天上的水像泼不完似的。已上小学的大姊姊告诉她,天上的乌云中藏了很多的水,所以会下雨。那么小风又不明白了,乌云流下来的水怎么是无色的?她每次洗完碗倒到沟中的水都是黑色的呀,为什么乌云不下黑水?而让白云下透明的水呢?她没有问大姊姊,因为每一个上小学的大姊姊都一副很了不得的样子,好神气,她不要问。
绵雨转成毛毛小雨的时候,爷爷的朋友来了,他们一同站在门外聊天,小风也蹑手蹑脚的拿了一个破碗出去,蹲在积水的水沟旁掏起一瓢瓢的水来看,有些是浊浊的,有些很透明,她陷入困难的问题中。
“添兄,你好命哦,有五个孙子,好福气。”
爷爷的老朋友突然聊起这话题,小风的注意力霎时转移,睁着大眼等爷爷的答案。
“那里有,才两个孙子,另外三个都是孙女啦。要不是为了多生一个男的,那会多来三个没用的女孩。哎,女孙儿没用啦,养大了嫁人,唯一的回报就是回娘家时送块猪肉而已啦。”
童年拼图——穿耳洞
极小极小的时候,住在乡下的三合院中,与一大票叔婶堂亲居住一块,自然,堂姊妹们成了密不可分的幼时玩伴。
在美丑观念未形成之时,便已欣羡起堂姊们戴着金色耳环,挂在耳垂亮丽的风华。在那时,凡是女孩儿都会穿着耳洞,并至少拥有一对小小的金色圆耳环的。
大人说:穿耳洞是女孩儿的象徵。
大人也说:穿了耳洞才会好命,将来嫁人时还怕真金打造的耳饰无处可戴挂吗?
我一直都不明白那是什么道理。反正,我只是无比欣羡着她们的耳朵上有小小的洞,可以偷戴着母亲的耳环;扮家家酒时,耳朵上叮叮咚咚地发出轻响,理所当然的扮演起富家大小姐的角色;而且,众人也是臣服她们有权占尽优势,真正的珠光宝气,富贵逼人。
在我幼时居住的那个荒僻村落,每半个月,会有一位行动不便的佝偻老妇,驾着改装过的手摇三轮车,巡经我们这儿,卖着花露水香粉之类的女性用品,其中更是不乏各形各样漂亮的耳环。当然,老妇也顺带帮人穿耳洞。
有一次,不知怎地,生性俭吝成性、一毛难拔的奶奶居然带着我们三姊妹要去穿耳洞。
堂姊妹中,只剩我们三人没有穿耳洞了。那时排在前面的其他村内小女孩,一个个兴致勃勃的上前接受老妇拿一根长针往耳朵上打洞,并且哭爹喊娘的捂耳退开。情况实在有点凄厉,小小的心中已有认知——美丽是要付出代价的。
接着,快轮到我们三姊妹时,心下其实直想拔腿开溜。然后,奶奶的讨价还价声明确了起来,她老人家认为一次给她穿六个耳洞,老妇人应当算便宜一点,耳环更该好生打个折扣。
老妇酷酷地坚持不打折,奶奶也强硬的叫价,一时之间好不热闹,街坊邻居皆慑于奶奶的悍相天威,只敢做壁上观……
后来,生意没谈成,老妇摇着她的三轮车走人了,奶奶也一肚子不爽的去田里工作了,剩我们三姊妹依然是三合院中“唯三”没穿耳洞的人;搞不好更是全村子中没穿耳洞的小女孩。当时心下觉得没面子的同时又庆幸自己没遭受皮肉痛。因为接下来一个礼拜,我看到了一大票捂着红肿流脓耳朵痛哭的玩伴,有的溃烂到耳朵掉了一块。听说,那是穿耳洞必然的疼痛,痛过了就好了。
一大群小女生们开始互相比较起自己疼痛的严重程度,最后出那名烂掉一块耳垂的人夺魁,大家甘拜下风,而那人的神情挺骄傲的,妒煞人也。
相较于奶奶赞成穿耳洞的行为,妈妈则大投反对票。因为听说穿过耳洞的女性,下辈子投胎仍得当个女人,太可怜了,抵死不让女儿们穿耳洞。
在母亲那个时代,做女人相当的辛苦,尤其农家熄妇终年忙碌无休,忙着田里又要顾好家里。空闲时要做做手工赚取微薄收入来为自己的孩子添衣买零嘴,有时累得连流泪的力气也没有,所以母亲希望女儿们苦过这辈子便罢,下辈子千千万万得当个男人,因为男人只需忙田务,忙完了,回到家跷个二郎腿等吃饭睡觉,什么也不必做的。他们不必清晨四点站在冰冷的溪中洗衣,五点烧饭煮菜、喂猪养鸡,不必灰头土脸的弄三餐、跟着男人下田,尤其那时家中没钱买瓦斯栌,只能用灶来煮食……
母亲认为当女人是很不幸的命运,所以她不允许女儿们穿耳洞,她希望子女们下辈子都是生为男儿身。
所以,直至今日,我们家三姊妹仍没有耳洞,侥幸逃过了耳朵溃烂的命运,没机会领受被针刺穿耳垂的感觉(哦,对于这一点,我绝对不感遗憾)。
现今的穿耳洞技术听说已能无痛,卫生且安全,不过,我仍保持自己双耳的完好无缺。
一方面是怕痛(纯粹深记着儿时同伴的哀号),再者是母亲的期许。己身所从出,不敢损伤;又,从来就不喜欢任何无实用性质的装饰品,自是不会去穿两个洞来安置那些亮晶晶的东西。
六岁那年,我留下了这一片小小的记忆,不知为何,深刻记到现在。至今唯一百思不解的是,那时怎么会认为穿了耳洞就会让自己美得像仙女下凡呢?
也不过是两个洞而已,幸好我从未穿过。残害自己的身体实在不是值得赞许的行为,怕痛如我,奉为圭臬。
这时候学步的小弟摇摇晃晃的走近爷爷,被爷爷一把抱了起来:“我的金孙。”
祖孙两人笑成一团。
蹲在一边的小风没有回头,静静的看着水面,也看到了水面映出的自己。伸手一挥,水溅了开来,水面下的她散成一圈圈。
原来爷爷喜欢吃猪肉。这是小风的第一个结论,但,为什么生女孩没有用呢?她想着自己每天洗碗,到田里捡地瓜,负责带弟弟妹妹,而哥哥都不用。怎么可以说女孩子没有用呢?
晒谷场那边,因为雨停了,小朋友又聚在一起玩纸牌,哥哥早已跑了过去。如果她没用,那哥哥有用在那里?只会吃睡的弟弟又有用在那里?她呆呆的看着,怎么也看不出有用与没用是怎样分别。
之后,“男性”成了小风认知中理所当然至高无上的名词。他们是有特权的。
那时开始痛恨自已是“没用的女孩”的身分。她想要的,也不过是爷爷满心欢喜的一抱罢了。
雨的颜色已不再是她问号世界中重要的事,她开始想法子想去取悦大人,想听大人说她乖,说她好。
可是六岁的孩子,在这种大人皆是巨人的想法中,她只是微不足道的侏儒罢了,也没有良好的脑子去设计法子取悦别人。
她依然只能自怜的蹲在水沟边,看着自己可悲不受宠的性别皱眉。
“小风,进来烧开水!”妈妈在吆喝着。
小风懒懒的没有动。
一边的爷爷骂了下来:
“还不快去!懒惰丫头,以后嫁不出去!”
小风飞也似的奔向厨房的门。
嫁人?什么呢?
望向厨房内挥汗如雨的母亲,她才刚从田里回来哩,而她同样农忙回来的丈夫正与其他堂兄表亲在客厅看电视聊着今日的辛苦。
“快升火,你爸爸要洗澡。”
妈妈盛起一条鱼端了出去,客厅的男人们立即围攻了饭桌。然后蓬头垢面的妈妈又踅了回来,炒第二盘菜。份量多得便在喂猪。
嫁入,什么呢?
小风畏缩在灶边,心中泛过一阵凉。
一家十三口,由一个疲惫不堪的女人负责着,并且这个女人又要参与农忙,与男人们一同上下工。
女人没有用?因为没有用才被规定要这么忙碌吗?还是女人因为只能在厨房忙而叫没有用?
她的脸凑向灶门,用力吹气,呛了一脑子的烟。
11爱到最后,怕的是乍然顿悟
原来,对方不为自己所爱
一切全是迷恋作的祟。22
第1节
他曾经是少不更事的青涩少年;而这个在岁月中曾青涩过的少年,如今成了一名跨国企业的主事者,年方三十二,算是少年得志吧,毕竟有几个三十二岁的男子能坐拥他今天这种地位?放眼看向全世界,怕是找不到第二个吧。
无疑的,他是一个令幸运之神百般垂幸的男人。父兄早逝,留给了他经营良好的庞大家业,让他在四年前接手时,立即进入情况。这当然不得不归功于自他大学时期即被兄长抓来公司实习。别个大学生是“由你玩四年”,他却无缘体会;被兄长当成一块海棉,无休无止的被迫吸纳所有的水份,直至饱和。
父亲于四十九岁那年逝世,大他十一岁的兄长也在三十九岁的壮年死于肺癌。可以说,他们家族的男性一向不长命,但他例外,自小到大无病无恙,不若父兄生来带病。家中不仅有间医疗室,更有家庭医生长住此中,可见得唐家男人命定了要应验“财多身弱”这句神谶。
但他好运的成了例外。
所以亲友们都说他唐华天生是一个幸运儿。身强体健,高大俊美,手下员工上万,资金以千亿计,无比的意气风发。且又娶得一名天仙绝色的娇妻,育有一个可爱健康的娇儿。老天硬是要给他康庄坦途走,旁人只有又羡又妒的在一边流口水的份。
世人绝对不会看到他曾为公司付出多少努力——在尚未摸清商场的游戏规则前,吃过多少暗亏,上过多少恶当。种种不足以对外人道的事,不说也罢。
他仍是唐华,世人眼中年轻厉害又幸运的大企业老板。一个少年得志的男人。
应是踌躇满志的男人,此刻却面对着落地窗,慵懒的由二十楼往下望去;车水马龙的街景缩小得犹如小人国的世界,来来去去的车与人,犹如蝼蚁的大小,在这一片号称黄金商业区之中成就另一种庸碌茫然的人生。站在最高处俯瞰,亦是相同欷歙。
向来他并不多愁善感的,可能是早上解决了一份拖延已久的契约纠纷,致使下午过后,一时之间没什么大事必须立即处理,让他有了空暇来伤春悲秋。实在不是他的作风。如果他有这种习惯,“唐远”企业怕不早就倒闭好几次了。
他只是——有些寂然……
“喂,这位老大,当属下们都忙得快挂掉的同时,您老在一边纳凉不会觉得很对不起我们这些做牛做马的人吗?”并不敲门,直接推门而入的,是唐华的大学同学兼当兵时的难兄难弟石仲诚。如果关系推得远一点的话,石仲诚的祖父曾被唐华的父亲帮助过。如今石家是中部颇有声望的营造商,石仲诚则是唐华的特别助理,一同并肩作战;除了洽谈生意与敌人交战于商场外,更重要的是对付那些难缠的股东、董事们。虎视眈眈的人实在太多,因此他一直担任地位超然自由的特助,而非掌管实务职责的经理人。
“怎么有空过来?”唐华回身瞄了他一眼,顺道点了根菸,缓缓吐纳。
“这些是待批阅的卷宗,有关花莲『云踪计画』的各种企划书,我都整理好了。”
“这么快?”他挑高一道眉毛。
“怎么?手下太能干令你感到困扰吗?”石仲诚走近他,二人相同一七八上下的身高,但因他体格更为壮硕粗犷,十足十给人无与伦比的威胁感;相较于玉树临风白面书生相的唐华,各自有其出色之处。不过唐华一向吃香,斯文的外貌给了外人他似乎很好商量、很斯文儒雅的错觉;事实上他一点也不好打交道,更可以说必要时野蛮且无情的。倒是石仲诚还比较好说话,可惜硬梆梆的外表令人为之却步。
“老大,你最近很不对劲。”
“哦?”唐华不置可否,捻熄菸屁股,又燃上另一根。
“你……多久没回家了?”
“哪一个家?”
石仲诚直接了当的说着:
“有你老婆住的那个家,也就是你口中声明适合休养、气候温和的台中那个家。”
“忙。忘了多久没回去。”他低吟了下,没让石仲诚有发言批评的机会,轻道:“仲诚,你是对的,一直都是对的。”
“啥?”难得出这名傲气冲天的唐小子口中掉出一句赞言,并且听起来无比的心悦诚服,莫怪他惊得只差没倒弹三步远。
唐华看向他,不让平板的表情涌现太多情绪:
“七年多以前,你曾警告我,不要只看重美色,便以为那人绝对是我的今生伴侣。我听不入耳,所以活该我跳入冰冷的坟墓中啃啮自己的悔恨。”
开玩笑的心情霎时消逸无踪,石仲诚板起脸道:
“你们又怎么了?我记得我也曾在你的婚礼上告诉过你,婚姻的美满是需要努力的。你的悔恨,也有可能同时是大嫂的悔恨。我必须说近几年来你根本是对她不闻不问的。今年学谦上小学,你甚至让他住校也不让他住在台中,假日叫秘书接来你公司一同回内湖的家。你的爱情消褪得真快,也无情得令人害怕。这是你的家务事,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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