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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一生一世一诺情-第55部分

小说: 一生一世一诺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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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方向对了,却要接的是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我这么努力的靠近他,和他努力的拉近距离。一次又一次,我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没了尊严,没了自信,慢慢变得卑微,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知道我自己很贱,尤其是在程沂哲面前,什么都没有。可还是要倒贴上去,去祈求他的注意。我告诉你吧,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也不觉得自己有错。”
她说着说着,停下来狠狠的啜泣,然后继续。
“你们永远都不会明白,程沂哲哪怕什么都没有做。可他是我昏暗时期唯一的亮光,让我感觉到我还有可以追求的东西,不至于生活一片黑暗。他是好像对我没有什么作用,可他让我感到了温暖和阳光,像天边的印下,闪动了我的世界,让我看到了多姿多彩的人生。”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心跳那么剧烈,让我才明白,原来这才是活着的激情,这才是生命的跳动。我不是淡然的看着这个世界,不是以为这个世界到处都是黑暗和冷冰冰的。”
“每一次看到他笑,就觉得像初升的晨曦,代表希望和温暖。而我太渴求那样的希望和温暖了,于是将他当做唯一的源泉。那是我生命里第一束亮光啊,即使有痛,也舍不得就此放下。”
“我多想有一天可以和他生活在一起,我可以为他生儿育女,我们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教孩子学习,我就在一边捣乱,然后他就无奈的看着我,多有趣。”
“我是不喜欢孩子,可我还是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我小时候生病过很长时间,当时村里有一对夫妻,男人死了很久才被发现。因为他们无儿无女,男人死了被老鼠啃了,女人竟然只是躺在男人身边睡着。当时我站在一边和众人围观,想到那一幕,头疼得厉害,没几天就生病了。那个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哪怕这个孩子不怎么孝顺,可至少得因为那点血缘关系,在我老了生病的时候给我端上一杯开水吧,至少在我死了的时候知道要送我去火化,知道要为我收尸。”
她越说越离谱,“我都想好我和他孩子的名字了,全都要我自己取,别人取的肯定没有我取的好听。我不喜欢儿子,要是独自里怀着儿子,就去打了,反正我一定得生女儿。可我后来一想,我讨厌别人重男轻女,可我自己这样不是一样众女轻男了吗,一样不可饶恕,算了,以后怀什么就生什么。生儿子算我倒霉,可我这辈子,大概不会有孩子了。”
眼泪一直不停的从她眼角滑落。
孟津维踩了刹车,“你够了吧?”
“你看,你还是想骂我。”
孟津维闭了闭眼,也不下车,叹了叹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你别骂我。”白诺言哭得更厉害,“让我自己骂我自己。白诺言你一天都在做白日梦,程沂哲怎么可能看上你,一天到晚胡思乱想,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还惹人嫌。还有,你自己怎么能一根筋都放在一个男人身上,你自己受伤了没什么,可你这样做不是丢女人脸吗?是女人的耻辱,身为同胞的生物都该鄙视你,在心底骂死你,对你唾弃。”
孟津维转过身看她,“你不用骂你自己。”
“你不用安慰我。”她吸吸鼻子,“我骂我自己只是为了让你们不好意思说我,我都这么检讨了,谁还会好意思再骂我。”
孟津维听了想吐血。
白诺言这厮还没完没了,非拉着孟津维去喝酒,她自己酒量不咋样,还要逞强。
而且她特别喜欢那种花花绿绿的东西,选酒也选她自认为看上去比较漂亮的东西。
而且,她还特没脸没皮的继续哭。
每当有人看她,她就回给对方一句,“我失恋了。”
所以哭很正常,你们都别大惊小怪。
难道你们没失恋过?
别告诉她,你们失恋全都一副女王架势,不上不难过,直接将那男的踢飞。
好吧,她就懦弱,还是想哭。
她哭着哭着想起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抓着孟津维的手不放,“如果我真嫁不出去,你得给我找个保障啊,我不想成为孤家寡人。”
孟津维甩开她的手,“丢脸。”
“我人都丢了,还怕啥丢脸。”
孟津维闭了闭眼,“你三十岁之前嫁不出去,再来找我。”
“好。”想了想,还是不太确定,“你不能反悔。”
“恩。”尾音拖得很长很长。
她说话如此爽快的时候,通常都是因为,她只是说着玩。
配合就好,哪怕很想当真。
白诺言喝了很多酒,孟津维没送她回“轻云”,而是到了他自己住的公寓。
当她被他放在床上时,他为她盖上被子。
她莫名的就笑了,“不要忘记了,我的后半辈子压在你身上了,你可千万一定一直要是有钱人,我喜欢有钱的。”
孟津维扯不出笑来。
因为她说了那句话后,便哭了。
她闹了一天了,故意哭,发泄的哭,闹着哭,可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真的哭,发自内心的哭。
泪水落到被单上,染湿了一片。
她在心里默默的开口:对不起,我配不上你,以后再也不会打扰你了。
她这么自私,当然也去想过和孟津维在一起的可能。但他们在一起会如何,她依旧别扭,然后他一直对她好,一直呵护着。以她自己得寸进尺的性格,加上对他似乎不那么在意,除了一味的摄取,还能如何?
她太了解自己了,对待一直对自己好的人,真的只会得寸进尺的去享受。
她的确有自虐情绪,得要一个她无比在乎的人,才能抑制住那点得寸进尺。
因为在乎,才会想着付出。
孟津维长长的叹口气,他知晓,她从不会给自己机会,从开始到现在,所以他也不曾将自己逼上绝境。
原来看得太清楚,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早点睡。”
她听着他离开的脚步声,这一次的眼泪,是为他而流,“原来我错了,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好男人,原来你是个好男人。”
孟津维走到门口,拉开门,走出去,在关上门的时候,低沉的声音响起,“我不是个好男人,只是你以为我是个好男人,于是我就成了一个好男人了。”
是不是,不过只因一个人。
人生,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一个结果。
很多年之后,当他回想这个过程时,依然不会忘记那个让他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自己就一那啥啥,还是舍不得真的就丢下不管,存稿箱留了几章,但不要抱太大希望,真的没有几章……以后看情况,回家之后我不敢保证……还是那句话,感谢一路跟随我的你们PS:这一章的出现会不会有惊喜的感觉?不要欺负我不在就不留言,我会用手机看,希望能看到更多留言,让我有直冲网吧的冲动……

孟津维番外

“喂,那学妹又来约你出去吃饭。”室友一脸坏笑的凑过来看着孟津维;一看到孟津维正在打BOSS;立即热血沸腾起来,立马忘记了刚才的暧昧;“这一关你是怎么过的;我每次打到这里时就死掉。”
“没过。”孟津维淡淡的开口。
室友一脸不信,“连你也过不了?”
孟津维有些无语;“你开了三次外挂都没打死,你当我是神仙?”
而且,这人物明显是剧情需要,终BOSS在前面就死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
室友一脸叹息,又十分的兴奋,“我最喜欢这招‘移花接木’。”可做的却是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
孟津维打算直接无视他了,可想着又不对,“你刚说了什么?”
室友挠挠头,“桑榆学妹,让你去樱花林等她,她请你吃饭。”
孟津维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室友还想八卦下,被孟津维的后脑勺挡了回去,真扫兴啊。
在孟津维眼中,江桑榆就是一个小妹妹般,听话,善良,性格柔顺。而且还是高中的校友,之前还有着合作,关系自然要密切些。孟津维在大多数时候不愿意接触陌生人,可对江桑榆算是例外,当时帮江桑榆选择专业,将那选择学校使用的卡里的时间都花光了。而且高考完那段时间,大学并没有放假,他这个学长真不好意思开口,他常常只坐最后一排,将教英语的那老头给得罪了,一副一定要让他挂科的架势,他没法,也得学别人临时抱佛脚。
即使是这样,他也没有拒绝江桑榆的请求。
他的英语,很光荣的六十分。
在念大学里有个奇特的现象,六十一以上的六十几,总让人感觉考得不好,可是得了六十分的人却都会被夸人品爆了。
印象中的江桑榆十分乖巧,问着他一些关于大学的事,怎么努力学习,他自然也不太好意思宣扬自己投身游戏中去了,天天将游戏当成自己的美娇娘对待,一日不可少了这妻子。
到江桑榆念了大学时,孟津维也曾兴致勃勃的去接她,带她游览大学。
他也只是跟风,寝室里的几个室友全都加入了新生群,用着千奇百怪的手段要去接某某新生,大家都这么干了,他也不能脱离集体。
可也没有别的想法,只是认识,当做朋友。
而第一次将江桑榆带出去和认识的人吃饭,便有无数人用暧昧的姿态询问什么关系,他只在蹙眉,想着自己也不大讨厌江桑榆,如果一直下去,这个女孩当做女朋友也不错。
他的确不是个好男人,一般男人有的小算盘,他都有。
酒吧等地也没少去,闹腾起来时谁都拉不住他。
他没有想过人生会出现意外。
小时候倒是想过会喜欢上一个人,可心里想着的是世界上美女这么多,哪里能只折服在一个美女的裙下,那多没面子。
生活和想象,差距就在这里。
很多人以为自己很痴情,结果发现原来自己并不专一。
很多人以为自己并不会遇到一个自己很爱只为她拥有一个小世界的人,可最终遇到了。
他和江桑榆一同出去吃过几次饭,他也没女朋友,她也没男朋友,按理说有着点暧昧,可他却不这么想了,开始的时候考虑过,后来还是觉得这样的女生适合保护起来,他更倾向于玩玩的女生,不用负责,分开时也不会难受,男欢女爱,很正常的相处方式。
那一天,他有事,并不想赴约。
这事也不算什么事,几个高中一起的同学打算去high一下,许久不曾见面,他不愿意错过这次机会。
可当他拿出手机,想告知江桑榆自己去不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机停机了,联系不上对方。
让别人等,这不是他的习惯。
虽然他内心不认为自己多好,可这样的事发生,也不愿让一个女孩子久等。
他换好衣服,拿着室友的手机,便准备去樱花林,至少得和江桑榆说一声,自己再出去。
饭是不能吃了,而且江桑榆也不适合去那样的场合,有些女子天生就让你觉得该养在家中当温室里的花朵。
可当他到达樱花林时,那里并没有看到江桑榆。
他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人来。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他刚才告诉自己那群狐朋狗友有事打这个电话,对方便等不了了,“姓孟的,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啊,哥们几个可就等你一个了。”
“马上,我可是来压轴的……”
别人的手机,他用不太习惯,按下挂断键后,又不知道怎么乱按下了拍照键。
那么巧合的,镜头对准的是他自己正面的方向,可因为手机拿得比较高,照出的却是他身后的女子。
弧度刚好,女子的脸与樱花融为一体,闪现出媚逸的美感,沁入他的内心。
他拿着手机,竟然开始慌乱。
这么多年平静的内心湖水,突如其来的化开涟漪,让人措手不及。
许久,他转过身,想开口,却怕自己的声音会颤抖。
女子站在樱花树下,嘴角含笑,人比花娇,笑比花媚。
伊人伊人,在此一笑。
君子君子,请莫断肠。
一向不喜文的孟津维,脑海只想到四句词:一树樱花闹,见伊心潺潺;钟鸣闻不知,情深已化浓。
一见钟情,钟情的人是他,却不是她。
“你好,我是白诺言,江桑榆的室友,她有事不能来,让我来给你说一声。”
他站在那里,只是蹙眉,没有开口。
白诺言觉得有些不对,“你手机打不通,所以没提前告诉你。”
她再次解释到,却暗自打量着他,这可就是江桑榆心中那个最帅最帅的男人啊。
她嘴角扬起一抹揶揄的笑。
他点点头,看了看自己脚尖,“知道了。”
他不想表现得太过突唐。
“那就好。”她想闪人了。
他去笑着,“我饿了,等了很久,你不会让我继续饿下去吧?”
白诺言看着他,似乎不可置信,“和我有关系吗?”
“当然,桑榆是约我吃饭的,我也准备吃饭,既然她让你来替她,就得陪我吃饭,这道理不是很简单吗?”
白诺言却像听到个好笑的事,“好啊。”
她眼中划过一丝狡黠,灵动的眸子转了转,十分的灵气。
孟津维握了握自己的手机,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也加入了,而且毫无退路。
白诺言点了很多菜,他知道她是故意的。
明明第一次见,他就觉得自己很了解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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