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公子衣-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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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十六笑得和菊花绽放一般灿烂,正要拾银子,被我猛地一声吼:“停!”
我怒气冲冲地夺下他手中的银子,咬牙切齿地放进嘴里:“是真的!”
然后我喜笑颜开:“走,这银子不上缴了,咱们去搓一顿!”
赵十六目瞪口呆,不明白我何以变脸如此丰富。
我转过身,强装的笑脸垮下来,何必和银子过不去,何必又和自己过不去,我和他,已然是陌路相逢了。
十五
等我意识到商陆已经第无数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我真的应该换地盘了。
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心态,从前我贵为公主,他不过是个野小子;如今我沦为乞丐,他贵不可言。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是特地来向我证实风水轮流转这句话的精髓的。
你会容忍抛弃自己的野男人成天在你眼里蹦跶吗?反正我是不能。我一想到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捉虱子、抠鼻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唱秦香莲,我就恶向胆边生,有一种杀人灭口抛尸荒野的冲动——说起来,他看着我这样凄惨,难道不感到心虚吗!
我就纳闷了他一个堂堂骠骑将军,不去白玉京呆着,怎么就喜欢在白玉京外的一个小地方闲逛呢!
我对赵十六说再最后忍一个下午,明儿咱就换个地方赚银子,赵十六很听话地点头——这几日来我雄厚的财富实力已经完全将他折服了。
此时正是午后,街上行人少了很多,都各自在自家院子树荫下小憩,我和赵十六的生意也冷淡了很多,百无聊赖,昏昏欲睡。
赵十六和我搭话,说这地方有一个传说,每逢午后,只要一对相爱的男女在街口那棵大榕树下相遇,他们就是彼此命中注定之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很是向往,我却用两个朝天的鼻孔表示对他的鄙视。这样听上去美丽的传说,搁在我未遭变故之前,也许我还会相信,而到如今,就是一个讽刺。
赵十六很不甘心:“你看,不还是有人信了吗!”
我循着赵十六的眼神看去——神啊,你又一次抛弃我了吗!
我迅速蒙头装死,听到赵十六在一边兴奋地聒噪:“真真是一对璧人啊……咦,那不是骠骑将军吗?”
也许是闭上眼睛的缘故,我其他的感官忽然变得异常灵敏。起码大老远的就闻见了那个不知名的女人身上的脂粉味。
然后那一阵可怕的香风居然朝我们卷过来了,最后停在了我们面前。
我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听见那女的惊奇的声音:“咦咦,这个人还活着吗!”
我慢腾腾掀开蒙头的布,看了那女人一眼。二八年纪,豆蔻年华,一身粉艳艳的绸缎华服,容貌也算清秀娇俏,与高大英挺的商陆站在一起,确实是一对璧人。
我笑了。他身旁似乎总有红粉相伴,红袖添香。从前的方汀兰也好,如今这个女人也好,只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我出场的份。
我慢条斯理地指了指血书,示意那个“天真烂漫”的姑娘看。那女人看完,又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说:“你长得这样,也难怪被夫家扫地出门啊。”
我并没有动怒——我以为像我这样由云端跌到谷底的人,世间诽谤皆如跳蚤虱子,吸一点血,不痛不痒。
“怎么说话呢你!我姐长得可美了,你是没见过她刚来的样子,比你这种还没发育的小丫头美多了!她现在脏兮兮没打理,自然是头母猪都比她清秀了!你说话可有失公允!”
听听,这就是劳苦大众雪亮的眼光和肺腑真言哪!我自动忽略掉赵十六缺心眼的后半句话,心里很有些美滋滋。
“啪”的一声,打断了我的得意。我只来得及看见仆倒在地的赵十六和他脸上慢慢浮现出的五个手指印,耳朵就被一阵叽里呱啦的刺耳的咆哮震聋了。
女人怒目圆睁,指着赵十六怒骂:“你是个什么东西!本公主国色天香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信不信我现在就剜了你的眼珠子!”
别的什么我都没听到了,我脑中只剩霹雳闪电的“公主”两个字,一百个“公主”在我脑袋里轰隆隆地碾来碾去,直到我变成一张薄薄的纸。
我听到商陆对那个公主说:“不必要为了他们坏了兴致。”口气漠然,淡如轻柳。
我曾经以为最伤也不过是如此。到如今我才知道我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商陆。他永远有办法在我快要结痂的伤口上再挖一个窟窿,出其不意的,血淋淋的。
从前我也是金枝玉叶的公主,不要脸面不要尊严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他何曾如此殷勤过,又何曾当过如此贴心而英俊的臣子陪同。
我和这位新公主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过这也不能怪人家。是我自己作践么,谁让我不够矜持不够作,傻乎乎地剖开胸膛拿一颗真心让人去耍。
那一瞬间我自怨自艾自怜的情绪达到最高值,像一个蓄满水的水池,那位公主和商陆干的狗屁事就像是在源头撒了两泡尿,水量虽然不大,但贵在恶心,所以直接导致我这个水池决堤了。
我呵呵呵地冷笑起来,大概是我的笑容太诡异,以至于那公主把仇恨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她说:“你笑什么?你敢笑我?”
我还是冷笑。我从前做公主的时候,也曾经和她这般色厉内荏、仗势欺人过,可后来我才知道,激怒一个人最好的方法不是恶言相向,而是视而不见。这位公主显然还没有掌握其中精髓,我祝愿她以后和皇姐皇妹们吵架的时候能力压众人。
我一直在笑,公主怒了,她指使商陆:“你不是骠骑将军吗?给本公主把这个贱民捉到监狱去!”
我施施然看向商陆。我到如今也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认出了我,但我倒还是第一次如此坦荡地和他对视。他的眼神还是如同往常那般看不透,幽深如同一潭碧水。
我当时想,他如果敢来碰我,我就拉着他一起死。真的。
他与我对视良久,最后撇开眼神,带了点不耐和漠然,分明就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样子。但他也没有听公主的话来捉我,而是袖手旁观。
公主的架子端不起来,很丢颜面,恼羞成怒地扑过来掐我。想必诸位看官都知道,女子打架不同男子,总是牙齿指甲一同招呼上来,像一个粘人的苍耳,甩又甩不掉,不小心还会被扎那么一两下。
我虽然很想掀翻身上的公主,把她的脸摁到地上去碾一碾,碾成一张葱花大饼,但我知道要真是这样做了,我与赵十六就再也没有机会演绎那场感天动地的陈世美了。
于是我忍着她的指甲在我身上又扭又掐,眼神很飘渺地看向远方。不要误会,我是决计不会去看商陆的,我怕我不看他则已,一看到他就小心思爆发,不小心把公主勒死。
我的思维又很不合时宜地发散开去,觉得公主就像长在我身上的一个瘤,甩都甩不掉。你看,她的衣服也是粉红粉红的,愈发像一个肉瘤了。
我的表情那时一定很呆滞,直到有一个人叼着他熟悉的蹭光瓦亮的装模作样的烟斗又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很久以前我翻书,看到过这么一些句子:置之死地而后生,车到山前必有路等等,现在想来,哎呀,形容的不就是我吗!
一连两次在危难关头看到这位大侠,我登时觉得他一定是上天派来跟随我的影卫。虽然这位影卫现在用他的烟斗杆子挑了一个形迹可疑来路不明的包裹,但这完全不妨碍他在我心中迎客松一般高大的形象。
也许是有缘吧,大侠果然在我面前停下来了。我一把掀翻公主,扑到他身上扯住他衣角干嚎:“死人啊!我等你等得好苦啊!你好没良心啊!丢下我在这里生不如死!你就算不念旧情,也要念我们的孩儿啊!”
我一边嚎一边用眼角余光观察周围人的反应。赵十六从被公主打了一巴掌后就一直木讷到现在;公主的智力也理解不了眼前的情况,脸上浮现出一种呆板费解的神情;商陆的表情很阴霾,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我为什么要在意他的反应!
被我扯住衣角的那个男人弯下腰来,笼罩下一大片阴影。我看到他迅速扫了一眼那张血书,然后咧开嘴巴,露出一口森森小白牙,午后的阳光在他牙根处飞快照过,闪了一道白光。如果要给这个白光配个声音什么的,我觉得,大概是“叮”这种字眼儿,冰冰凉的恕�
我怎么忽然有种后悔的感觉。
“孩子他爹”很亲切地两手扶起我,语气诚恳:“孩子他娘,对不住。我一时鬼迷了心窍,肠子都悔青了。所以我这回特意回来找你带你走,咱俩好好过日子,孩子没了,还可以再有。”
我希望有人可以带着我脱离这个傻逼公主,我希望可以有人带着我离开这个伤心地,我希望有人可以带着我走开再也不要看到商陆。
对啊,以上三个目标那位大侠都帮我实现了啊!可为什么我感觉很不对劲呢?
对啊,我要的不就是这样么,怎么还是感觉很不对劲呢?
这是我在被那个大侠拉着走时在脑中不断盘旋的问题。我茫然地回过头去看那些已经甩开一段距离的众人,看到商陆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黑来形容了。
十六
我觉得人生真是很奇妙的东西。好比吃一个大包子,一口咬下去,也许是咸菜笋丝馅儿,也许是碎石子儿,也许是生面粉,更多的可能是一坨屎。
我虽然不知道这位大侠是个什么,但我想总不会是鲜肉馅儿或者蛋黄馅儿这种美好的东西……我正在胡思乱想,他忽然停下来了。
我警惕地看着他,此人方才还是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此刻收起笑脸,显得很一本正经。
他的烟斗在我面前晃了晃,底下的包袱荡悠悠,然后他说:“你看,我救了你两次。”
我这几日当乞丐的生涯让我获益匪浅。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我自觉《看眼色》这门课我有很大的长进。所以我立刻明白过来,他这是在问我要报酬。
我观察他的表情试图确认是开玩笑还是别的什么,结果他的表情既严肃又认真,让我觉得如果我不表示点儿什么,我就亵渎了我们之间纯真美好的偶遇。
于是他的形象登时从高大伟岸的迎客松变成了一株稀稀拉拉的狗尾巴草,这个打击很是让我幻灭。
然而他还在等着,我只能指路:“我有点东西埋在一个地方,还算值钱吧。”
那东西就是我流落到此第一天埋起来的首饰和衣服。我在心里恶毒地笑:那个首饰你拿了如果去当,肯定会有麻烦找上门的!哼哼哼!
他两个眼睛噌地冒出精光来,表示很感兴趣。于是我带着他绕着墙根去找我那堆也许已经被狗刨出来的东西,期间我锲而不舍地试图与他套近乎,只知道了他的名字:白蔹。
我觉得给他取名的人一定是个奇才。白蔹,不就是白白敛财么,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
我们到了我埋宝藏的地方,在我的指点下,白蔹用烟斗杆子刨出了一个洞——他那个烟斗杆子真是能伸能缩大丈夫。
这么多天过去,这个地方奇迹般地没有被人挖掘出来,倒是土洞里多了几块狗埋下的骨头。白蔹很开心地拾起我那几串首饰,然后谨慎地把剩余的东西点燃烧成灰烬。我冷眼在旁看着,心想看他怎么去当那些首饰。
我怀着这种既怨恨又嫉妒的心情跟着白蔹走,好像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还没看一眼就被人抱走的感觉。我跟着他走过归来当铺、阿宝当铺、如意当铺……最后走到了一家来福打金铺。
嗯?打金铺?!
我瞬间醍醐灌顶,然后明白了白蔹的意图。后悔得眼泪直流。我如果也早想到这个法子,说不定我现在已经在千里之外买下一座山头占山为王了!
可是来不及了,我看着白蔹嘱咐掌柜的融掉我的雀尾簪、我的银镯子、我的金戒指……末了说金的铸成金条,银的灌成元宝,零碎的就当赏银了。
我到后来才知道白蔹对金条银元宝有一种特殊的执念,当然这是后话了。
不过我此刻就很能理解他的这种爱好。那种真金白银捧在手里的感觉,那朴实又厚重的造型,仿佛带着历史的沧桑一般,黯淡的光华却在时间的旷野中流传了整整几百年……
我承认我有些疯魔了。因为我本来可以拥有这种沧桑的,从前我是有资本可以视钱财如粪土,如今的我却只想着怎么能把粪土都变作钱财。
我眼泪汪汪地看着白蔹心满意足地把金条收进怀里,强烈表达了我要跟随他的。
白蔹其实是个明白人。从他把我留下的那些衣服烧掉就可见一斑。他亲自从御廷尉手中救下我——虽然这个解释有待考证,我后来觉得他更可能是宰御廷尉那群肥羊去的——必然是知道我身份特殊的,所以他果断拒绝了我,想来也是正常的。
我说:“白大侠,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二不过三,送佛送到西,反正你也救了我两次,相遇有缘。佛语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一次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