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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我贱谁怜-第41部分

小说: 我贱谁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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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地,这一路独孤一懈都没搭理我,放了我的手坐在车架内一角独自生闷气,看着他背对我的伟岸身影,我只是唏嘘。想来,再过不了多久,就是我卷包袱逍遥天下的时候了,也许是明日,也许是后日,谁知道呢。
回了府,独孤一懈一整日没来看过我,发脾气呢。
哪知翌日起身到院子里游荡的时候,一眼撞见院子里一尊高高大大的石雕,上面用写着朱丹四字:“天涯海角”。
我无奈,我无语,我哑口无言,怔怔望着斜靠着石雕的笑得闷骚的男人——独孤一懈。
他道:“满意么?来,来‘天涯海角’这边,我在这里等你。”
我道:“难怪人家都说,男人一有钱就变坏,可没钱了就没魅力了。”
走到石雕旁,摸着那还没干透的朱丹字,啧啧声又道:“男人的魅力必须靠钱体现啊!”
说罢,蹭蹭手,准备回屋,身后的独孤一懈已淡声下结论:“你走不了的。”
我在心里回了他一句:“走不了,我是你妹。”
之后的事比较戏剧化,先是太后下了懿旨请独孤一懈带着二宝进宫给她玩赏,独孤一懈先后以“自己身子不适”、“夫妻不和”、“老王爷身子不适”、“老王爷、王妃夫妻不和”、“婆媳亦不和”等诸多借口推辞,终于惹恼了太后,遂直接下旨令独孤王携独孤一懈以及二宝,一起入宫。
也不知独孤王和独孤一懈说了什么,总之是在书房内说了许久,从前一夜到翌日天光,终于说服了独孤一懈拿出二宝,呈现给太后。
然后,他整日黑着脸对着我,不许我吃,不许我喝,自己也不吃不喝,死死盯着,生怕我和太后合谋什么。
我说我要喝水,他说怕我有力气跑走。
我摊摊手,抿着口水,心里道:“装逼的男人最容易记仇了。”
又过了一日,太后再传懿旨,赐二宝给独孤王府的新媳妇——我,是也。
我当着众人的面,接过太监总管递来的二宝,如获珍藏,一脸喜色,对着独孤一懈咧嘴一笑,扭身回了屋。
他一路追来,出招欲夺,我连忙闪躲,扯着嗓子大喊:“总管大人,有人要抢二宝!”
独孤王和太监总管闻声赶到,却见身着白衫的我俩对面对立身于老枫树下,伴随着被我俩打散的片片枫叶,彼此对望,俨然神似了那绝世而独立的仙侠爱侣。
小风呼呼的过,拂动我肩膀上的发,蒙蔽了眼,搔痒了鼻,我却强忍住打喷嚏的冲动,不忍破坏眼前此景,低声道:“这年头,还没有哪个男人有本事挡住我逍遥快活的路。”
独孤一懈不语,现场所有人也不语。
风,竟然也静止了,驻足观看。
然,我却突然词穷,一时想不出该说些什么文艺并酸腐的台词,就这样静默了良久,久到也许众人都以为我在酝酿情绪时,我却又豁然开朗,一时感慨万千,脱口而出道:“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个折磨他的女人。这个女人并不好找,找对了一世风光,找错了满目凄凉,就似指尖的沙,转瞬即过的幸福,和如流水般奔流不息的银子,哎……女人易得,能折腾的女人不易得!”
全场,依旧静默。
可我情绪已上来,径自做了结束语:“而我,真的不是那个女人。”
说罢,飞身上树,打算来个谪仙下凡,未料却碰翻了鸟巢,遂一阵懊恼,不得已越到屋顶,却又踹掉了两片瓦砾,又是一阵懊恼,只得掩面往东厢住所奔逃,路上撞着迎面而来的信鸽,眼见它哗啦啦坠落,我一顺手就把它接住,抽走了信,再放走了鸽只。
落在东厢院落里,我拆开了信。
信上只有四个字:“人找到了。”
我一怔,回头望着已经追到身后的独孤一懈,举着信问他:“找到谁了?”
他不语,我心里一漏,连忙又问:“找到谁了,我师父?”
他仍旧不语,再次坐实了我的猜测。
我将信揉成纸团拽到他脸上,道:“算你狠!”
回了我,我把门一锁,开始收拾东西——手稿、《百贱生私家八卦》、夜明珠、二宝、玉佩、账簿、圣旨、披风等等,而后睐了一眼金佛,叹道:“我带不走你了,你还是留在该留的地方吧。”
收拾完以后,我呆坐在屋内,闭目思索逃走路线。
我知道,独孤一懈一直站在门外,虽然悄无声息,却有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他也一定知道我今日不走,明日也会走,但是他料不到我会怎么走,所以只能守株待兔。
其实整件事很简单,我不明白为何他想不透。
我来王府本就不是为了下嫁,二宝才是我的目的。一宝可以取出圣旨,那二宝呢,应是号令吏王的旧部署吧?多年来,盛王后人虽然坚守盛王之命对吏王部署并未追究,可在暗处当真没有一丝一毫的防范么?易褚尚能派独孤一懈接近我,派人监视看似风光,实则暗涌不断的贾府,难道就放心十万部众盘踞民间?我想,并非是他胆子大,而是他不知从何找起。
太后、易褚和独孤王一定不知道二宝的秘密,就算猜到二宝关乎部署下落,也不知解法,否则不会任由二宝完好无损,亦不会任由我轻易得手,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们早派了人监视此处,待我拿到二宝发现秘密后,再将我灭口。
所以,此处不宜久留。
我见太后,是因为我知道只有她有能力劝说独孤王,太后见我,是因为她知道只有我有希望开启二宝,独孤一懈拦我,也是因为他知道一旦我开启了二宝,便会引来杀身之祸。
试问,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京城,我又为何要留下任人宰割,即使身边有人相伴,彼此日日提心吊胆的,又算得上什么幸福?
我想,我们都算错了。
打开房门的瞬间,我已有了出走对策,对着独孤一懈隐藏在黑暗中的身影,说道:“王府是不是早被人监视住了?有皇上的人,太后的人,还有宦家的人,对么?”
他轻声笑了,低低沉沉煞是好听:“是啊,否则你也不会靠着书和外界传递消息。”
我亦笑:“我要走了。”
他不语,气氛豁然尴尬。
我不理他的静默,对着天上滚动的乌云叹气:“我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典型代表,我一次又一次受伤,一次又一次强迫自己遗忘,所以才患了选择性失忆症帮助伤疤的愈合。”
可惜的是,每一次受伤都在同一个位置,时日越久,次数越多,渐渐地,遗忘开始弃我而去,我开始被迫记住每一个细节,记住每一次伤害,疤痕也越来越厚,直到厚道即使不受伤也会隐隐作痛的地步。
于是,我开始记仇,开始报复,怎奈,天性心软,生来做事半吊子,这两个致命的因素令我始终不能做到最绝。
思及此,我继续叹道:“我要的东西,一向不许别人伸手,别人的东西,我若是看上了,也绝不会错失。但是今天,我必须走,你拦我,我会下毒,你不拦我,我的毒就会省下一些。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你我互相利用、彼此算计、狼狈为奸的过往。”
话音落地,独孤一懈出手欲制住我,我亦未留情,长袖一挥,毒粉扑面向他攻去,他轻巧一躲,待我看清时已近身将我俘获,锢住我的腰狠狠一掐,令我感受到他十足的怒火。
他欺身吻来,我没躲,只听他含住我的下唇道“我真想掐死你”时,遂在暗数了三下,三下即过,他已僵直了背。
我知道,他晕了,是吃了我嘴里的毒药而晕的。
可他依旧睁着眼保持怒瞪我的姿势,可见他有多生气,若是被他再次抓到岂不扒皮拆骨?
我扶着他靠坐在一角,扛起包袱飞上屋顶,刚落地就见暗角越出十余名黑衣人。虽都身穿黑衣却稍有不同,看来是两派人马的。
两派人马一边盯着我,一边互相警戒,我思量了下,说道:“你们是一个一个的上,还是一起上?”
说罢,我就觉得后悔了。
一来,这话太挑衅,一般都是出自世外高人的口,二来,这话太暧昧,一般都是出自叱咤脂粉界老鸨的嘴。
总之,不该我说。
黑衣人们都愣了,面面相觑,后一同扑上,欲将我擒住。
然,也不过还是默数三下的功夫,挨着我身边的纷纷倒地,皆被我身上的毒粉迷晕。
第三次叹了口气,我挨个将地上的人摸了个遍,通行腰牌、金戒指、护身符等等一并顺走,又捡起其中一把钢刀,挥舞了几下很是趁手,就此才慢悠悠的离场。
【果、纠结】
第一章 。。。
自十六岁那年我回了山向师父通风报信那日起,一转眼,已经过了四年。
当日在山上,我四处遍寻师父不着,心里愈发着急,生怕这仅有的亲人也要弃我而去,一个恼火遂扎猛子进了冰湖,却意外在湖底看到师父留给我的木箱,打开一看,一封信,几味五毒草,一柄弯刀。
我掂量着弯刀,抚摸上面的红宝石,心里稍显平静。回了屋,给自己做了顿面条,又梳梳洗洗将师父的茅屋翻了个遍,确定果真没留下一银半钱,心中了然师父是自己走的,这才放心的走回来,深呼吸数下,打开了信。
信的内容比较复杂,大体的意思就是说师父是我爹,是吏王之子,刑王,名喷刑。信中还提到母亲是因我儿时那次重创遂心力交瘁而去,至于为何我会有那番重创,还要从我爹带人攻打京郊小寺说起。
贾仁,也就是贾多灾他爹因贪图己利出卖了爹娘和我隐居的地方,以及数名昔日部署的下落,令当时在位的盛王之子承王派人暗访之时,也暗中消灭了少许,终于逼得爹大发雷霆。爹欲取出盛王弥留的圣旨取而代之,哪知又得到消息,那下嫁宦老丞相的盛王膝下长公主,以还愿为名,带着三宝赶到京郊寺庙,欲开金佛,毁了圣旨。
爹带着亲信部众赶到时,立刻和长公主的人马展开厮杀,不慎引起大火,毁了她的容貌,而我,则是娘为了阻止双方而带去的见证,见证她和爹所生的是女子,篡不得位。
几年以后的事,我也依稀有了印象。大抵是我重伤难愈,整日靠药草续命,时日久了,身子也麻木了,又逐渐百毒不侵了,代价便是我的记忆。
娘,是什么时候去的,我已经毫无印象了,只记得那些年称霸于周围几个山头,山下的村民都怕了我,只因我每次下山都会引起不小的祸患,且爹每次替我善后回来,亦要对我一阵教训,再往后,爹将我送入庄家,我一个没忍住顺走了宦生的玉佩,替自己引来了好几场劫难,真是造孽。
信里,师父没有交代去处,我想,他要不是不能说,要不就是已经暗示给了我,为怕被人追踪,而特意让我去寻。
可任凭我横看竖看,从这信里也找不到蛛丝马迹,遂小住在山上几日,直到决定了去向,这才包袱款款一路往庄家去了。
庄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
问过附近的居民,都说几个月前,这里着了一场大火,没见一个人逃出来,翌日再看,烟雾弥漫,庄氏夫妇连同十二子,无一幸免。
自此,再无南方巨富庄家。
我便又在附近小住了三日,待那几个月的来龙去脉打听了清楚,才起身赶路,绕了好几个大圈,来到南北交界处的小镇——风度口。
风度口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平凡普通。客栈、酒肆、临时赌坊、临时妓院、小贩、些许居民,真是看不出半点内涵。
我一屁股坐到客栈大堂的居中桌边,老板和伙计们相继一愣,周遭的路人也纷纷翘首。
我大喊:“茶!上好茶!”
伙计吆喝一声,上了茶,我又喊:“客房,最好的!”
伙计又吆喝一声,给俺备了最好的。
进了房,我对伙计道:“啧啧,你挺眼熟啊!”
伙计一个傻笑,说自己是大众脸,遂出去了。
我饱睡了一夜,极沉,无梦,翌日逛了整个小镇,和每个人打了招呼,最后才去见了酒肆的当家——我爹。
爹问我怎么找来的,我说我是凭感觉。爹又问我对此处有什么想法,我说这是最好的消息集合地,易守难攻。爹再问我如果由我管理,如何,我说那是一定的。
有了共识,爹开始懒散度日。
我接管了酒肆,接管了整个小镇,也接管了消息命脉。朝廷的风吹草动,江湖上的厮杀残斗都逃不过小镇的耳目,但按照规矩,凡入了“风度口”者便可活命,除了“风度口”者,自生自灭。
我曾亲眼目睹有一哥们儿拖着最后一口气爬到风度口大门外,伸手向我哀求,后面的追命亦一刀一刀的往他身上招呼,待临近了界限,纷纷停手,冷眼看着他咽气于白线之外,再对我抱拳,将尸首拖走。
我穿着红色粗布裙,一手摇着蒲扇,一手举着烟斗,呼喝门房扫净了此处,遂一摇一摆的回了酒肆,沿路,依旧不忘和所有人打了招呼,包括开客栈的庄氏干爹娘,以及他们的十二个伙计。
一晃,四年时间嗖嗖飘过,快得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除了我一脸的风尘味儿。
听说,京城那些人四处找我,都没找到,纷纷以为我死在不知名的地方了。又听说,宦生一直小姑独处,一来是独孤一懈无意再娶,二来是以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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