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武侠修真电子书 > 长安嫁 >

第2部分

长安嫁-第2部分

小说: 长安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声音和月光是怎么联系上的我没工夫去想,此时我在想的是,该怎么编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大半夜蹲人家墙根儿总不是正常人干得出来的吧?
我听见了快步下楼以及推门的声音,我在犹豫要不要走开,犹豫,很犹豫,我想我大概还得来来回回十几次才成。
没等我付诸行动,一个白麻布衣衫的清瘦男人站在了我面前,这地方本就偏僻,他那窗户又没开,所以我理所当然看不清他俊秀的脸庞,不过我知道他鼻子眼睛都在什么位置。
我眼前似乎又是八月十五的大月亮地了。
“我不知道你在下面,实在对不住,小兄弟,若不嫌弃,进来坐坐。”他说道。
不嫌弃,我一直想进去坐坐来着。
“那就叨扰了。”此时此地此景我得装把正经小兄弟。
这房子更破了。地当中随意摆了几个瓦罐,像朵梅花儿,数了一数,五个,比上次多了一个,看看多的那个再抬头看看棚顶,我想我知道问题所在了,心里有一点儿歉意。
然后感慨,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我趴他房顶他就泼我一身水。
他请我坐下然后跑去那油灯光亮照不到的地方去了,走出那片暗影,他手里多了个白白胖胖的东西,冷眼一看我以为是个上圆下平的蒸饼,心里还想着他怎么知道我没吃晚饭,待近了,定睛细瞧,原来是只瓷实的碗,还隐隐看得见升腾起来的热乎气儿。
我猜,最多就是碗糖水。
我和我娘过苦日子的时候来了客人便端上一碗糖水,小时候总是馋得我眼巴巴的唆手指,等我会骗吃骗喝了才发现,那东西简直浪费手指头。
“家贫无他物,一碗糖水,望小兄弟不要嫌弃。”他捧着碗小心放到桌上,喝,满满的一下子。
“多谢仁兄,请问仁兄高姓大名?”虽说我早八百年就知道了他的名字,但问高姓大名这是礼节,不能显得太失礼了。不过,说来奇怪,平日里那些调笑话语今天都不在舌边打转了,瞧瞧,这么斯文的话若是让旁人听见还不连牙槽都笑掉了。
“敝姓马,名怀素。”他看一眼我的头顶和脸,嘴角微微动了下,若我没看错,那是强忍着的笑意。
好笑么?我看起来不英气十足么?
“小弟今日失礼,让马兄见笑了。”我纳闷,平日里我最烦那些酸溜溜的文人歪着嘴说这些话,今日我却说的如此顺畅,还带着点沾沾自喜。
书生马怀素终于忍不住笑将起来,边笑着边去屋外舀了一盆水进来。
笑得我直发毛,我看起来像百戏里的杂耍么?还是我脑袋上长出了一头大蒜?再难道……我忽然瞥见了他书案边的一圈水迹,那大小和后窗根儿放着的盆似乎很是合适,再看看马怀素的一溜儿袍角,一小条儿参差的水迹。
于是,我想哭。
难怪他忍不住笑,还笑得那么真心实意。
我强作镇定洗了洗脸又继续镇定地将大白碗里的糖水慢条斯理送下肚。
水,我没白喝,我寻思我得做点事儿,毕竟我要走了。
“多谢马兄款待,天色已晚,马兄还要温书,我就不打扰了,这就告辞。”我站起身。
“是我对不住小兄弟在先,不过,不知道小兄弟可否告知尊姓大名?”马怀素不笑了,一本正经,和平日里我躲在一旁看见的一般无二。
“在下……姓裴,名光光,马兄,后会有期。”我揖了一揖两步窜出门外,赶紧着去办我的要紧事。
他没追出来,我竖着耳朵只听到破旧的门发出的呻。吟声。
我不急着走,我说了还有要紧事。
沿着聚贤坊走了小半圈愣是没找着我要的东西,于是,我只好选了家看起来还算富有的人家去了。
袍子下摆兜着几片瓦,我小心翼翼爬上了房顶,好在,只五处露的,要是再多……我大概今晚会搬光那家的瓦片。
好了,换好四块,剩下这最后一块儿了。
我没忍住,偷偷又把瓦挪开往里头瞧。
谁知——
“裴兄弟你在房顶干什么?”马怀素正仰着头,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在房顶……反正我不是来偷东西的,就这破屋子,别说我马上要成为堂堂京城首富家大小姐了,即使我穷那会儿——我也没偷过东西啊!骗的不算!两码事。
“我,我给你换几片瓦。”我这是菩萨心肠扶弱济贫。
“真是多谢裴兄弟。”马怀素又笑了,我眼前一片春花灿烂,脚下一滑差点滚下去。
换好了最后一片瓦我又原路小心翼翼爬下去,离地还有三尺高,马怀素一脸微笑的站在那儿,胳膊伸得直直的:“小心,扶着我的胳膊。”
“不用,我蹦多少次了。”我听见自己是这么说的。
然后我看见马怀素那鼻子眼睛眉毛迅速重新组合了下,惊讶!不解!疑惑!
没脸活了,平时挺灵光个脑袋见了他就钝了,像是灌了酒的王八,戳一下都没个反应。
“裴光光,我看你也是个知书达礼的人,怎么做这些不入流的勾当,行窃乃世人所不耻,乃……”眼瞅着马怀素要搬出礼仪道德了,我头疼,我最不爱听这些虚伪的说套,君不闻,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我也就是没那个本事窃国,否则看谁敢跟我嚷嚷什么,直接拖到伊水洛水喂鱼。
“马兄,我忽然想起来家里火灶上还煮着汤,告辞。”
拔腿跑出一段距离我拍拍胸口,为了自己能想出这么八竿子打不着的理由觉得——颜面尽失。
为毛不是爹爹生命垂危等着我抓药回去,为毛不是娘等着穿寿装……偏偏是煮着汤,邹晴,你才是货真价实喂鱼的材料。
再没脸回头去解释一句了,也好,反正他只不过是我喜欢而不是我要嫁的男人,唉,拍拍身上的尘土擦干脸上的洗脚水和过去道别吧。
堂堂京城首富家的大小姐我还怕找不到比马怀素更好的男人么。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男银出现鸟,(^o^)/。扑倒狼吻跳坑地筒子们……
骆驼爹华丽变身
车轮辘辘,我想,我找的男人一定不能名字像个和尚,他最好名字听起来就很富贵,当然,不要直接叫“富贵”,那简直太难以入耳了,而且我们那一坊那一街老老少少就六个富贵,名字太俗。
我一直觉得我不傻。
我知道他们这么急着把我弄京城去的意思,我今年二十有二,富二娘的闺女那就该一十七岁了,我反正也都老姑娘了再等三年无妨,可邹暖等不起,她得趁着豆蔻好年华找个如意郎君嫁了,要不跟我似的,等成了秋后的老黄瓜可就憋屈了。
我不傻。我知道他们心里头看不起我,连为母守丧三年都做不到就急吼吼地赶去京城做那千金大小姐等着挑个如意郎君了。
没错,我是要去京城,我这还怕赶得晚了老头子和富二娘不高兴呢。
人得识时务。
好歹我在洛阳城里混迹了十来年,要是连这个道理都不懂那就白费了我这两只眼睛和肩膀头上这颗脑袋。
我娘死了,我是难过,真难过,我恨不得替她抽打邹骆驼几鞭再把他揪到那茅草屋里住到死,可是,不现实,他邹骆驼能断我的活路,反着来那基本就等同于邹骆驼带着他那帮子店小二的闹起义推翻李唐王朝一样,能么?
这种念头梦话里说出来也是要死人的!
车进了京城,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之所以听到马怀素的声音会想到八月十五的月光那一定是因为他出现的太过突然令我脑中一片空白,就像大月亮地里,白白的,好像什么都没有。
长安很大,连坊市之间的街路都比洛阳宽了许多。长安就是把洛阳放大再放大。
长安很繁华,熙来攘往。
邹府搬了,我九岁之前是在开明坊,院子虽不很大却满满当当的。如今邹府在怀德坊,亏了我娘百般节省让我去私塾学了所以还不至于错认了“邹府”两字。
此时是黄昏,太阳在薄雾里被晕染得大大的,照得那乌头大门上扛着的鎏金牌匾愈发的华丽。
难怪老骆驼忘了我娘,即便不忘他也会觉得这样的宅子我娘亲不配来住吧。
除了三管家没人到门口迎我,这位三管家态度也不甚热情,脑袋无精打采耷拉着,像洛阳市上斗败了秃了毛的斗鸡。
我没赏他一句狗眼看人低,因为我觉得他还不配。
我是谁?我是堂堂京城首富家的大小姐。
对,我是堂堂……大小姐!即使是被冷落的,但我也是嫡出长女——这是改朝换代也不容抹杀的事实。
三管家说,东台一位侍郎寿辰,老爷去赴宴了,吩咐说大小姐到了便先歇着明天再见。
他领着我七拐八拐绕得晕头转向,我本来就是拐两个弯就会找不着路的主儿,这邹府又大得离奇,大也就罢了,偏弄得还奇门遁甲一般的布局。
我是没什么学问,可我很奇怪,朝廷明明颁布了“营缮令”规定了什么几间几架的,可这邹府显见着是大大超出了,这云楣绣柱、玉栏朱楯的,又有假山堆叠、碧水环绕,往来者无不锦衣华服,比我们归人坊的贾大善人穿得还金贵。
我想,不,我确定自己不想在这儿住太久。老骆驼都敢弄一宅子跟皇宫比金碧辉煌那离死还远么?他死我会哭两声,可最怕的还是连累了我。
一处宅院,垂花门一开,映入了满眼的花架子,即便是夜幕,可灯火通明的也仍旧看得出花开的喜人。
三管家说,老爷说了,大小姐从小喜欢花草,是以特命人搜集了许多的奇异花草来给大小姐把玩。
消息不灵通了不是,大小姐我已经不喜欢花花草草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
正房门口儿台阶两边站着两溜水葱样的小姑娘们,虽模样大抵不如石姬酒肆里那些个高鼻深目的胡美人,可她们也没眼前这两把小水葱看着华丽,相比之下我这堂堂大小姐倒像个端茶倒水的丫鬟了。
两个丫环去推门,迎面一阵郁郁香气扑面而来,这香气我没带过,但绝对比我荷包里的艾草要香。
房子里头就更没法形容了,此时我不禁感慨自己以前眼光鄙陋,竟还觉得洛阳令府上便是人间富贵至极的地方,蠢物!
这里让我震惊,从九岁时离开京城到如今我一直以为邹府还是那个邹府,还是那满满当当的热闹样子,我真是个蠢物,我都会长大长高,邹府自然也会长。
我见过摆谱的,我也摆过小谱儿,如今,我想我要做的就是把谱儿尽量往大里摆,于是,我装作对满屋子金银珠玉珍珠玛瑙翡翠琥珀不甚在意的样子斜了斜眼睛,声音也弄出一副不耐烦的调调:“都出去吧,我睡觉的时候不喜外人在场。”
嘱咐完了,丫环们个个小脸上见了泥腿子般的表情。
看个鸟!本大小姐天生胆大不行么?
“用我恭送你们么?”慢慢回个身,我见过洛阳令家那进士公子这么干过,看着挺气派,为此回家还演练了几回把我老娘笑得岔了气儿。
这屋子里怪香的,我在石姬那儿闻过这种味儿,她说是波斯来的安息香,很是名贵,她那里的也是旁人送的,于是我就没好意思蹭一点回去。
如今不用蹭了,在这儿睡一晚上明早衣服上的香气挥都挥不散了。
我喜欢贵重的东西,如今这屋子里的东西正合我意,当然,我更想把这些东西都换成一缗缗铜钱。但此时我想我还不能露了怯。既然老骆驼明天才能见我,今晚我还是好好睡一觉养养精神吧。
床帷是紫色的,我以为是市面上常见的紫纱,是以也没在意,小心脱下了蓝绢高履,鞋帮儿上绣着银白色繁复花朵,雅致得很,我娘一向配色配得好。这绸子是我娘不知道给人家夫人小姐绣了多少双鞋才得来的,她常说:将来你要去京城了,脚上连像样的鞋履也没有怎么成。
其实她还给我做了条裙子,那是她自己夏天里采了许多黄色白色花朵挤成汁液染出来的一种粉黄色,透着些娇柔,她说我性子野,穿这种颜色的能压一压,上头她也是绣了好些花花鸟鸟的,路上我没舍得穿。
身上这裙、衫、帔子都是他们给我买的,色彩浓烈,比洛阳灯节花车上那些绢人儿还花哨,我不喜欢这色彩但我喜欢它的嚣张,它配我的身份,有什么比这花哨的一身行头更能衬出我这咸鱼翻身的大小姐的兴高采烈呢?
脱了,扔了,虽没洗脚但也是老习惯揉揉脚丫子,顺手就在床帷上抹了一把权当擦手,这一摸我发现这东西不是纱,比纱更软。
好在现在没人来考我,否则我这自诩见多识广见过世面的可要丢人了。
我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做的。
但我决定不继续擦手了,改天打听清楚了再说。
床很大,就是我娘和我一块儿也还能剩出一半的地方。这么大,如今都是我一个人的。
我以为我睡不着,可早上被拍门声惊醒的时候我发现——我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娘尸骨未寒坟茔上还没长出青草来我就已经美梦一晚了。
啐!什么东西。
我骂自己。
我一瞧进来的这群丫环,哟嘿,水灵、华丽,一个个小脸粉白粉白,窄袖薄纱长裙,内衬着桃红的裲裆,连发髻都梳得都没个重样的,这个头上东倒一片插根步摇,那个西歪一坨簪朵鲜花儿。
神仙府邸。
这么一衬就显得我极寒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