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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喝粥求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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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你没事了罢?”
“是啊,老板娘,身体好些没有?”
“那天可把老板吓得半死,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嘻嘻老板对老板娘真好。”
两个女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十分八卦。
谢磊正同人在厨房间里,为早市做最后准备,听见声音,从厨房里转出来,看见远之,心下释然。
只有谢磊自己知道,当他看见远之昏昏沉沉,缩在沙发里时,他心中的恐惧。
母亲就是这样,因为前半生太过操劳,同父亲胼手胝足,打下谢氏江山,创建长润集团,一生最宝贵的年华,精力悉数透支。不过五十出头年纪,身体已经虚弱不已。一场感冒,母亲并未放在心上,等家人注意到她情况有异,将她送进医院,她已是心肌炎晚期。
一切救治措施,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谢磊回想自粥记开张,远之几乎从未休息过,全心全意扑在粥记上,起早贪黑,下班以后,还要额外充电,学习财会知识,分明蜡烛两头烧。
是他想得太简单,以为有他同远之,就可以撑起粥记。
可是远之也好,他也好,并非无所不能。
这时看见远之走进来,精神尚好,谢磊才略略放心。
“可全好了?不要着急回来开工,我已请了师傅,你多休息几天,不会影响粥记生意。”谢磊迎上去,接过远之的背包。
远之顿一顿解围巾的手,略略诧异,“这么快?”
如今餐饮行业竞争激烈,好厨师可遇而不可求,谢磊自己都说他想请的,人家不肯屈尊,愿意来的,他又看不上。
这时听谢磊说已经请到人,如何不教远之意外。
谢磊点点头,“你生病第二天,我在门口贴出招聘广告,一早他就来应聘。店里恰好没有客人,我想试一试罢,请他做两款拿手点心来。想不到出人意料的美味。”
两个服务员也凑过来,“老板娘,小武师傅做的点心,真的满好吃。”
远之微笑,能请到好师傅不易,她心中那一点点“即使没有我,你们也过得如此好”的小醋意,转瞬烟消云散。
这时厨房里的人,端着一只小碗走出来,看见远之,微笑。
“盛小姐,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小武,请多关照。”
远之颇觉意外。
小武是个二十出头年纪的年轻人,剪着干净而考究的短发,眉目十分俊朗,看上去竟不像是做餐饮行当的,反而更像某个偶像剧里的男演员。
“请尝尝看,我熬的粥,可符合你的要求。”小武将手里的小碗双手递到远之跟前。
远之却之不恭,且的确想知道小武手艺如何,便接过碗来,就着碗边,轻啜一口。
那是最简单的白米粥底,厚薄适中,米香扑鼻,口感绵糯,润口润胃。
远之不由挑一挑拇指,“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武听见远之夸奖,一张英俊脸皮,微微涨红,向诸人颌首,回厨房去了。
两个服务员双眼放光,“小武师傅好帅。”
谢磊笑,悄悄对远之说,“这两天,附近颇多女白领慕名而来。营业额增加十个百分点不止。”
远之骇笑。
“这算不算秀色可餐?”
谢磊闻言,向远之霎眼睛。
二人心照不宣。
远之总算有闲暇时间。
小武替她进厨房工作三天,已经上手。远之只在小武休息的两天,披挂上阵,亲自下厨。
客人非但没有抱怨,甚至赞不绝口。
“小武的手艺,同老板娘倒有些一脉相承,考究,可是仍然质朴,能吃出食物本身的香味儿来。让人欲罢不能,每天都要过来报到。”有老饕与店里诸人混得熟了,这样说。
远之听谢磊转述,不由得微笑。这简直是对厨师的最高赞誉。
转眼又到月底,远之与谢磊晚上关门,将帐本取出来,营业额减去成本支出,得到利润数字,两人“哗”一声。
英俊的小武简直功不可没。
“年底要给小武分红,这样人才,万勿放他离去。”远之同谢磊说。
谢磊大力点头。
小武现在是粥记活字招牌。
有嘴叼客人来,只喝一口粥,吃一块点心,便说小武的手艺,很有些盛樱怀石料理里头武藏师傅的风格。
远之隐约猜想过,小武可能是哥哥远志叫过来的,只是没有凭据。
听客人这样说,远之心里已经有七、八分把握。
谢磊将营业款装进信封里,封好,锁进保险箱,问远之:“周六可有时间?”
“有事?”远之同谢磊商量好,错开来上班,两人可以轮流休息。所以一周有七天,倒有四天见不到彼此。
“家里长辈生日,想请你同我一起去。”谢磊简单对远之说。
远之摊一摊手,“我周六固定回家彩衣娱亲。”不然远志会得向爸爸妈妈打她小报告。
谢磊也不强求。
“那么周一见。”
两人在门口道别,各自驱车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远之私房菜时间:
咸鱼蒸肉糜
原料:咸鱼1段(超市有卖真空包装好的,菜场也有卖,海鱼还是河鱼随意,视个人喜好),肉糜100克(夹心肉最宜),葱姜,黄酒,盐,白胡椒粉
步骤:1。将咸鱼清洗干净(喜欢清淡的朋友,可以适当浸泡片刻)
2。肉糜放入盘中,放入葱末,盐,黄酒,白胡椒粉,搅拌均匀
3。将清洗干净的咸鱼铺在肉糜上,撒上葱丝姜丝,上锅蒸1520分钟(视鱼的大小而定),取出即可。
这道菜咸鲜可口,十分下饭,昨天晚上就吃过,宝宝一个人把下面的肉糜都消灭:)不喜欢吃肉糜的朋友,也可以用厚百叶取代。
第十七章 秋天里的农庄
远之直接驱车回父母住处。
盛家爸爸妈妈如今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日常最喜欢的,是一清老早,两夫妻携手,到附近农贸市场,同菜贩讨价还价,务必以最合理价格,买到最新鲜时令食材。偶尔兴致所致,还会得拎了新鲜食材,到老房子的私房菜馆露一手。
老饕们至爱盛爸一手出神入化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功夫。
只是大家越来越讲究健康养生,大鱼大肉的菜色,盛爸渐渐做得少了,如无预约,老底子饕客们爱吃的八宝填鸭,红烧蹄膀,草头圈子,已很难吃得到。
即便如此,仍不能抵挡老饕们的热情。
常有老饕呼朋唤友,闻香而来。
远之记得自己还没有从心理上抗拒烧菜的时候,顶顶喜欢就是放学做完作业,到厨房里去帮忙。空气中有各色香味弥漫,叫人垂涎欲滴。
有时盛爸盛妈厨房中事忙,来不及给远志远之兄妹做晚饭,便会为两兄妹各下一碗小馄饨,在碗里搁一勺猪油,上头撒上香脆猪油渣与碧绿生青的香葱末儿,只看着已经教人食指大动。
周六早晨起床,远之洗漱完毕,走出房间,一眼看见饭桌上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猪油香葱小馄饨。
远之坐到饭桌边上,拿起调羹,稍微撇一撇面上的葱花,然后舀起一点点猪油渣送到嘴里。猪油渣瓜拉松脆,满口留香。
远之吃得眯一眯眼睛。
远志出来看见妹妹眯眼享受的颜色,笑起来,“这样好吃?”
“再好吃不过。”远之微笑,小馄饨在汤里沉浮,仿佛一只只小小桃花水母,吃到嘴里,皮子滑爽,肉馅鲜嫩,再可口不过。
“喜欢的话,我这碗也给你。”远志小时候还会同远之抢好吃的,谁也不肯让谁。可是渐渐长大,远之考去外地大学,寒暑假回来,远志总觉得妹妹又瘦了一圈,便再不同远之抢东西吃。
不仅不抢,还晓得把好吃的留给远之。
盛妈妈从厨房里出来,一边抹手,一边说:“我还有馄饨皮和馄饨馅,喜欢吃我再包,你们两兄妹不用让来让去。”
一家四口吃过早饭,远之进厨房帮妈妈洗碗。
说是洗碗,盛妈妈哪里真要女儿动手,远之不过是打些接过碗盘一一放进沥水架上去的下手罢了。
盛爸爸同儿子两人在客厅里看新闻。
“远之的点心店生意如何?”盛爸低声问儿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厨房方向,见远之没有注意他们,才以同样低低声音回答:“第一个月生意不是很好,第二个月大抵能收支平衡,下个月应该会有起色。”
“你多介绍几个供货商给妹妹,这方面她是外行。”盛爸爸心疼女儿,每次见她,总觉得一次更比一次瘦。
“我晓得了。等一下就带她去生态农庄看看。”远志早考虑过,然而远之自有远之的脾气,她决不肯平白倚仗家中势力。
等吃过午饭,盛爸盛妈习惯午间小睡片刻,远志提出来,带远之出去走走。
外头天高云淡风轻,阳光仿佛将深秋的寒意悉数驱散,的确是外出的好天气。
远之点一点头,才打算换衣服出门,想一想,又叫远志稍微等一等她。
远之跑进厨房去,打开冰箱,取出里头一只大玻璃罐子,又另拿一只略小一些的广口玻璃瓶,从大罐子里取出九只咸蟹来,一一放进广口玻璃瓶里,又倒了一些咸蟹的卤汁进去,拧紧真空盖。
远之将大玻璃罐仍放回冰箱里去,小些的广口玻璃瓶塞进自己包里,对远志笑,“麻烦先到粥记弯一弯。”
周六金融区远无平日那样喧嚣热闹,小马路上各家小店中午都十分冷清,粥记也不例外。偶有周末前来加班又或者住在附近的客人,会得到店里来,解决三餐温饱。
远之推门进去时,午市基本已经结束,两个服务员正在靠窗的座位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绣十字秀。大师傅小武不在店堂里,远之估计小武大抵到后巷过烟瘾去了。
两个服务员见远之过来,打算起身,远之摆一摆手,“谢磊呢?”
小姑娘指一指后头办公室,远之挥挥手,示意两人继续午休,然后蹑足走到后头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门方向的办公桌后头,谢磊正低头看书。
远之微笑,鲁迅先生说:无聊总读书。
远之伸手敲一敲门,办公桌后的谢磊抬起头来,看见远之,眼中有诧异同欢喜颜色,“远之,你怎么来了?”
远之走过去,从背包中捧出广口玻璃瓶,放在谢磊办公桌上。
“我有事要出去,正好过来弯一弯。喏,这是我家自己腌的咸蟹,处理得十分干净,腌得时间刚刚好。我记得你说令尊是宁波人,应该会喜欢。拿来借花献佛,祝令尊生日快乐。”远之顿一顿,“也代我向令兄道谢,谢谢他上次送我去医院就诊。”
“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谢磊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谢谢你,远之。”
远之微微笑,“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谢磊目送远之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垂睫望着桌上的玻璃瓶,忍不住微笑。
远之回到车上,远志见她的背包瘪下去,打趣,“千里送咸蟹,礼轻情义重,可对?”
远之的反应是大力拍哥哥肩膀,“快开车!”
远志驱车带远之到近郊的一处生态农庄。
那农庄占地面积颇大,远之一眼望去,都望不到头。
农庄里有四通八达的红砖小路,可以步行,也可以在农庄门口,借了脚踏车骑进去。
两兄妹选了那种样式复古,把手拗成M形,龙头前挂着藤编车篮的老式脚踏车,远志在前带路,远之在后跟随,慢悠悠往农庄深处骑去。
因是深秋,红砖小路两旁的农作物并不茂盛,可是即使一片青菜地都能叫远之大为好奇。
远之没有绿手指,从来都不能将植物养得葱茏浓郁,小学植物老师发下来一人一株小小仙人掌,说是最好养活的植物,偏偏远之都能养到腐烂。
这是城市人远之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与农作物接触。
远志回头看了,微笑,果然带远之出来走走是对的。
“等一会儿到农庄中心地带,还有更好玩的,你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
“哦。”远之这才加快速度,追上远志。
远志引着远之,将脚踏车骑往农庄最深处,越过搭在有潺潺流水经过的小渠上的木板桥,又穿过一片夹道旁一人多高的小竹林,等出了竹林,一入目,便是一大片波光粼粼,望不到头的池塘。
午后的阳光洒在水面上,仿佛为池塘笼上一层金色薄纱,有鸭群在池塘上游来游去,发出十分欢快的“呷呷”声,打破农庄的静谧。
远志停下车,指一指池塘,对远之说,“天气晴好的时候,来这里钓鱼,最惬意不过,可惜现在天气太冷。”
远之对着鸭子游过,划碎一池金芒的池塘,发了片刻呆,直到远志再一次踩动脚踏车,按响车铃,远之才跟上去。
又骑出很远,远到远之已经觉得累,倏忽听见风里传来小猪特有的“哼唧”声,还有母鸡发出的“咕咕”声。
远之精神一振,脚上用力,骑过去。
只见用竹枝编成的篱笆内,有大人孩子张开双臂,追逐小猪与母鸡,奈何散养的小猪母鸡动作十分敏捷,见有人来,即刻四下逃散。
那小孩子大约八、九岁年纪,已跑得满头是汗,面孔通红,可是并不气馁,哈哈笑着东本西跑,十分快活。忽然一只小猪大抵是被惹怒,蓦地返身冲向小孩子,小孩子先是一愣,随后尖叫着跑开。
远之看得微笑起来。
“要是喜欢,你等一下也可以进去,自己捉一只小猪,或者母鸡,当晚饭的食材。”远志见妹妹微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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