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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富贵单亲妈-第4部分

小说: 富贵单亲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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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她都看不到的精灵们,小英雄居然看得见?在月光花园里,只有四大守护女巫与女巫长老才看得见精灵啊!
“对啊,我都看得见唷。你旁边就飞了好多玫瑰花精呢!她们说你是月光花园的小女巫,要来找赤子之心,对不对?”小英雄瞧着玫瑰花精,她们透过晚风对他说话。
月光花园的四大守护女巫偷偷带了宝物下凡,这消息早已传遍天界与灵界,花精、地精们都知道。
“你真的看得见花精!”真好惊讶。“那你知道赤子之心在你身上,对不对?”
“嗯。”小英雄点点头,“花精、地精和小矮人告诉我,因为我有赤子之心,才看见他们。”
“那……你能不能把赤子之心还给仙女姐姐?”
玫瑰花精们、草地上的小小地精,还有偶尔才出现的小矮人们一听,全都涌向小英雄,大叫着,“不要、不要!不要还给小女巫,没有赤子之心,你就看不见我们了!我们再也不能一起玩,不要,不要!”
“咦?”小英雄顿了顿,“精灵都叫我不要还给你耶。仙女姐姐,如果我没有赤子之心,是不是以后都看不到精灵了?”
“呃?我也不知道耶,应该是吧……”修为资历极浅的真也不清楚。
小英雄犹豫了一下,然后对花园里的精灵们说:“对不起,但是我妈妈说,不是我的东西就要还给人家,我要听妈妈的话。虽然以后我看不到你们,但是没关系,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我一样会好好照顾玫瑰花、草地上的泥土,还有,我还是会在窗台上摆小点心,等你们来吃。”
止不住老泪纵横的汪维雄听见这话,哭得更惨了。
啊啊!他死不瞑目啊!这么棒、这么乖的孙子,他居然没能活着听他叫一声爷爷,呜呜……好悲惨!小英雄跟闵渝小时候一模一样,可爱、可爱极了啊——
“哇……”他哭号着。很吵。
“不要、不要!”玫瑰花精们叫嚣着。也很吵。
“不可以还、不可以还。”地精们在草地上乱窜,抗议得更吵。
“拜托你、求求你,不要还,我们好喜欢你!”小矮人在地上打滚,吵到一个不行。
“小英雄,你是个好孩子,你把赤子之心还给我,我会很感激很感激你。”真怕小英雄反悔,声音加大,也是吵得很。
一时间,本来演阿瑟王演得很过瘾的小英雄被团团吵杂包围住,小小的他觉得受不了,不由得大喊。“我是国王!全都不准吵!还有你,老伯伯,不准哭了!”
这一喊,地精、花精、小矮人、小女巫,就连不断感叹死不瞑目又好悲惨的汪维雄都没了声音。
“花精、地精、小矮人,你们乖,我将来长大要当国王,国王绝对不会霸占别人的东西不还。仙女姐姐,你来拿你的赤子之心吧。”小英雄说。
“谢谢、谢谢,小英雄你真是个好孩子!”小女巫赶忙从腰间拿出一个玻璃瓶,对准小英雄。
地精、花精、小矮人们见状又开始狂叫不要,可奇怪的事发生了,真的瓶子已经对准小英雄老半天,却什么事都、没、发、生!小英雄身上那团金色光晕没改变,他还是看得到精灵们。
“还要很久吗?”小英雄看着小女巫问。
“怎么搞的?”不是拿出瓶子就能收回赤子之心了吗?小女巫弄不明白,只得又朝小英雄靠得更近些,瓶子几乎要碰到他。
但那圈金色光晕却依旧稳稳地笼罩在小英雄周围,全然不动。
“YA!”花精们欢呼。
“收不回去耶!棒棒棒!”地精们跳来跳去。
“赞!”小矮人们拿出乐器唱歌跳舞。
“你收不回赤子之心吗?”小英雄看着精灵们,很疑惑的问。
“好像没办法耶。对不起,你等我,我回天界问女巫长老,再回来拿赤子之心,好不好?”
“要等很久吗?我快要吃晚餐了,不能太晚进屋。”
“呃,可能在人界的时间要好一段时间,没关系,你忙你的,等我回人界再来找你。”真收起瓶子,看汪维雄在一旁哭得伤心,心想,好歹他也帮她找到麦家,而且他孙子真的好乖巧懂事——“小英雄,仙女姐姐告诉你一件事,那个老伯伯真的是你爷爷,他没骗你。而且你有爸爸,只是你爸爸跟你妈妈没有在一起,你懂吗?每个孩子都是有爸爸、有妈妈的孩子。”
“喔……那仙女姐姐知道我爸爸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不过你可以问你爷爷,他应该知道喔。我得赶快回天界,小英雄,谢谢你,我会再回来找你。”
“好,我如果没在家,就是去上课了,如果你来没看到我,可以等我回家,我晚上一定会在家。”
“谢谢你、谢谢你!”小女巫转眼消失。
“你真的是我爷爷啊?”小英雄总算朝哭个不停的老伯伯看去。
“是、是!你可不可以叫我一声爷爷?”这样他做鬼也能瞑目了。
“爷爷。”
呜、呜呜……他的乖孙子!汪维雄感动的靠近小英雄,但月末在距离他两尺的地方就无法再更靠近。
“对不起,爷爷,灵魂没办法太接近我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英雄看他努力想靠近,却没办法更近时,赶紧说。
“没关系。”大概是那圈金色光晕护着他吧,汪维雄想。
“爷爷,你知道我爸爸在哪里吗?”
“当然知道……”
于是,初次见面的祖孙俩,就在充满玫瑰芬芳的花园里聊了起来,而且越来越有欲罢不能的趋势。
他们不断交换彼此不知道的讯息,慢慢建立起共同目标,然后终于决定携手合作,用尽所有办法,让那个汪闵渝名副其实的成为麦澔谦的爸爸。
  第3章(1)
麦璃纭以为自己可以很镇定,一整天她都不停告诉自己——
没事的,她早就忘记那个人了。
没事的,不过是一顿晚餐,反正人横竖要吃饭,跟谁吃有什么关系?
她以为只是吃顿饭那般简单,她以为可以虚应一番,她以为……真的以为她早已将“汪闵渝”三个字彻底驱逐,结果……结果……
此时此刻,她跟汪闵渝却躺在摩铁的King  Size大床上,天花板有一大片玻璃镜,映照着他们激情过后裸裎相贴的喘息模样。
究竟……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恍恍惚惚的瞪着天花板的镜子,像是看着不认识的陌生人,那个双颊绯红,被男人彻底爱过的女人,真是她吗?
激情褪去后,她的喘息甚至还没来得及平复,理智便回笼,逼迫她赶快离开,只因她没办法面对也没办法相信,自己竟然还是渴望这个男人!
大学时,她对别的男生都没兴趣,独独对汪闵渝,哪怕只是远远看,都能感觉双颊微微发烫,那是种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控制不了的感觉,最后甚至大胆的主动要求交往、要他打电话给她,可在过了这么多年后,她居然一点长进也没有的又被他迷得晕头转向!
拉开压在身上的长臂,她自厌的下床,装出理智且成熟的都会女子模样,像汪闵渝认识的那种一夜情物件,神情平静地拾起地板上属于她的衣服。
内裤、内衣、衬衣、衬衫、裙子,她一一穿上,接着坐回大床,优雅从容地将丝袜套上。
汪闵渝的掌心抚上她的背。“小麦……”他出声,不明白刚刚与他共享激情的女人怎么忽然冷漠如冰。
“我该回家了,明天还得送我儿子去学校。”她淡淡说。
理智回笼后,她想起晚上的所有过程,乍见分别多年的他,那股强烈震撼冲击得她整个人、整颗心都恍惚了……
大麦这回媒人当得很彻底,他们三人在餐厅外碰面后,才彼此寒暄几句,大麦的手机就非常识相地高声唱歌,他接了电话,然后说忽然有急事必须离开,留她跟汪闵渝在餐厅外目送他离去。
大麦走后,汪闵渝问她是不是很饿,如果还不很饿,他想跟她在附近公园散散步,聊一会儿。
后来他们到附近的公园,交换这些年彼此的生活。
她告诉汪闵渝,她有个六岁大的儿子,当年她跟那人都还年轻,不想被婚姻困住,但她不想拿掉孩子,决定生下。
现在的她在一家科技公司担任企划经理,公司前景福利都不错。大麦取得剑桥管理硕士学位后,在英国工作两年,回台湾也进了同一家公司,前年升任总经理。
然后呢?
他们究竟怎么会来到这家摩铁,选了最有情趣的套房疯狂作爱?
背被温柔的大掌触得又麻又热,好像方才的激情还喂不饱她饥渴多年的欲念,麦璃纭真的很恨!为什么这个人轻易就能撩拨她的燃点?她的思绪很容易因为他走岔路。
“找时间,我请你跟小英雄吃饭,好吗?”他问。
“不必麻烦。我不知道怎么介绍你,难道你要我跟孩子说,宝贝,这是妈咪最近交往的物件?这很奇怪。”她冷冷拒绝汪闵渝的善意。
“我们认识好多年了,你可以说我是你的老朋友。”他温和地提供说法。
“我不想。我先回去了。”她语气冷淡,穿好丝袜便起身。
“我送你回去。”闻言,汪闵渝终于也从床上起来。
激情这回事,男人流失的体力总是比女人多得多,况且他刚才翻云覆雨了不只一回合,他实在需要多躺些时间,他已经记不得上回这样激烈需索一个女人好几次,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别麻烦了,我搭出租车很方便。”她说,却懊恼的找不着自己的东西。“我的公文包好像放在你车上。”她四处张望都没看见,印象中,他好像停妥车,他们便迫不及待拥吻上楼了。
实在像是演电视剧,真有这么饥渴啊?!她嘲讽地想。
“我送你回去。”汪闵渝也坚持,用最快速度穿回衣服,握牢车钥匙。
“真的不需要麻烦你。”
“小麦!”他蓦地提高音量,控制不住的怒气窜上来。他与她对望,她那头染着焦糖红棕色的短发,这会儿变得十分刺目。
乍见她一头短发,那股惊愕直到现在都还抹不去。
在醉月湖畔,仿佛才看见她黑亮的发丝在微风里飘扬,对着他低声说:记得打电话给我喔。可眼前这个小麦,却和当时大大不同。
她的头发几乎比男人还短,黑亮的发被人工染料摧毁,她穿着剪裁贴身的套装,干练果决,当年那个充满柔软气味,会陪着他收集纸箱、宝特瓶送给婆婆的小麦,完全消失在时光长河里。
麦璃纭被他忽然提高的音量骇住半晌,无法理解他怎么忽然失控。
这难道不是他惯常的经验?遇到看对眼的女人,相约到摩铁,几番云雨后,成熟地互相道谢,然后说再见各自离开。
难不成最近一夜情的规则改变?男人得将床伴护送到家才算及格?她不懂他是在坚持什么,她帮他节省麻烦,不好吗?
“你一早有门诊,我一早得送孩子去幼儿园,我们应该赶快各自回家休息,不对吗?”她回过神,不耐烦反问。
汪闵渝爬了爬头发,方才的失控,他也受了惊吓,他不是个容易失控的人,至少他不记得曾为哪个女人表现出冷淡而失控。
没握钥匙的手将她那颗刺目的红头捞向自己,重重吻住她,惩罚似的吸吮她早被他吃掉唇彩的唇瓣,吻了许久,他才终于放软力道,温柔地收住吻,语气有些无奈。“小麦,不要表现得好像我们之间只有性。”
“除了性,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她不为所动。
“小麦!”
“难不成你期望爱?”她一脸嘲讽。
“……”他被问住,但就算他们之间存在的不是爱,他期望的不是爱,起码也是比性更亲昵的情感联系,而不是两头纯粹需索性欲的兽,满足欲望后各自走开。“我们之间应该有比性更亲密的——”
“我不知道什么关系能比性更亲密,剥除彼此的衣服,裸裎相对,已经是我的极限,如果你还要别的,抱歉我不能奉陪。不过,汪先生,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是只要性,不要爱太长久的男人,我记错了吗?”她冷漠地看他。
汪闵渝顿时说不出话。某方面,她该死的正确。
他想起他们在公园闲聊一阵后,她忽然仰起头问他。
“你想不想做?”
那一刻,世界仿佛被毁灭,全然地寂静无声。
他听懂后,觉得腹部好像挨了一记重击,热辣激麻的感觉窜上,大概打从他看见她那头如火般的短发,就莫名渴望狠狠地将她柔进身体,想找出过去那个柔软如水的她。
他承认,当下他要的是性。
他以为他要的是性,但两人拥抱过后,一股莫名的空虚却吞没了他,他不知该怎么形容,明明实实在在抱过她,却又像不曾拥有过她似的。
他隐约明白,他要的远比性来得更多、更深,但他想,他要的并不是爱。
他对小麦曾有爱的感受,但早在醉月湖分手那回就烟消云散了。
那次,他被她伤了,是真真切切的受了伤,不过他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他告诉自己,然后默默承受那回重伤,默默离开,祝福她。
他不要爱,他不断告诉自己,从头到尾,他最不想要的,就是爱。
世上没有天长地久这回事,从小到大,他父母向他证明过无数回,连最让他心动的麦璃纭都向他证明,男女之间不可能存在持之以恒的情感。
他不要爱,他要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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