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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酷味咖啡王子-第1部分

小说: 酷味咖啡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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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酷味咖啡王子”的构想?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去上了咖啡课。
一直是个很爱吃也很享受吃的人,也认为不管是什么样的食物和料理,爱这个元素是不可或缺的。
在上咖啡课的时候,台上的老师示范了许多咖啡的煮法,让我看得目不转睛,可是老师说到他当年除了白天的吧台工作,晚上还到很多店去品尝别的师傅煮的咖啡,为了煮出一杯好咖啡锲而不舍的精神,我认为那是最令人感动的。
也因此有了女主角心美这样的角色。
“我认为不管做什么都一样。”甜甜的耀眼笑容始终挂在她脸上,“除了娴熟的技巧,没有爱是不行的,像这样,连搅拌的动作也要充满了爱才行。”
心美将滤纸折了个角度,放进滤杯里,在滤纸中央倒了些咖啡粉,跟著倒进热水。
“仔细看著水注入滤杯时,咖啡粉会开始受热慢慢膨胀,为了怕咖啡会烫伤……”
“烫伤?”如清只听过生物会烫伤。
“嗯热水如果冲到袋口周围,只会顺著袋的周围流进咖啡杯里,根本来不及让咖啡均匀受热,反而烫伤了咖啡出现焦味,影响了风味。所以,”她仔细示范倒水的动作,“要像这样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倒进去,好好的对待它,好好的爱它,自然你就能喝到最棒的咖啡。”
而面对对爱情一知半解、徘徊不前的心美,男主角如清始终捺著性子等待——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叹口气,头一次知道自己可以对一个女人这么有耐性,“但我要你知道一件事。”
慌乱的明眸不确定的抬起,望进他深邃的眼底。
“你说咖啡会烫伤,要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将水倒进去,知道吗?爱情也像煮咖啡,咖啡会烫伤,爱情也是,所以爱情一样也要好好对待。”如清边说边亲吻她的手指,“你还说巴西咖啡不伤胃,是最好的咖啡,我认为最好的爱情也应该这样。”
体内莫名的骚动让心美不安极了,如清到底想告诉她什么?
“为了你,”他温柔地望著她,“我和其他女人保持距离,学著怎么去了解一个女人、照顾一个女人,可是爱情如果不是同等的付出,这样的爱情肯定会枯竭。”
而我在书中也写了这段时日对爱情的新感觉——
爱人的人哪个不傻?爱上一个人就会变得不够聪明了。
我还是不知道怎么断定一个人花不花心,可是爱一个人是爱你眼中的他,而不是别人眼中的他。
宁愿相信世人的眼睛,却不愿相信自己的心,不肯放进全部的自己,一定会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仅是爱情,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如果错爱了,就放手,让彼此有机会找到更合适的人就行了,爱情没有这么难。
我相信爱情里最害怕的一件事,不是爱错了人,而是终于明白自己有多爱这个人,却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这本书里,我还特别喜欢个性坦白直刺刺,用一双笃定的眼看待这个世界,认为喜欢就要大声讲出来,懒得矫揉做作,活得率性自在的李世芳。
还有为了掩饰对未来大嫂的喜欢,不惜牺牲形象扮演种马角色的深情电眼男杜仲。
有时候会觉得如果真实的世界上多了这些人似乎也满好的。
希望看了这本书的你们也有同样的感觉。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七月,即使走在树荫底下,依然热得人发晕,再加上唧唧不断的蝉鸣,更听得人脑袋发胀。
好个鬼天气心美忍不住在心中抱怨。
炙阳将那张小巧的脸庞晒得红通通的,一滴汗水顺著她饱满的额头滑下,落在浓密的睫毛,然后无声掉落细嫩的粉颊。
小手一举,捧住粉颊上的汗水,心美皱眉的望著手心透明的水液,林黛玉似的轻叹了一声,“我珍贵的汗水。”
皱眉轻叹的声音当然没人听见,因为这条陡峭的山坡路根本没半个人影。
巧小脸庞上的精致五官皱了皱,认命的继续往上爬。
说真的,好好的星期天不舒舒服服的窝在家里睡大觉,却跑来鸟不生蛋的K大报考大学,真不知道她干啥要来受这种鸟罪?
想念大学的人好像不是她啊
更倒楣的是,死党世芳的125机车半路抛锚,害她得攀过半个山头才走到这所鬼学校

好不容易爬过陡峭的山坡:心美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早已让汗水湿透。
看见前方耸立的文学院大楼,她腿软得快要趴下,就快要受不了酷暑的折磨了,昏眩的视线却看见旁边的篮球场上挤满了打球的人潮。
哇这么多神经病?!
她难以置信的摇摇已经发昏的脑袋。
待惯了冷气房,一点点的暑气都让她觉得异常难挨,真不知道这些学生怎么还能顶著酷日打球?
“搞什么?走了大半天才走到这儿?”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忽地从她身后响起,伴随一记闷棍。
“我已经快热晕了,你还打我的头”心美痛苦的抱头申吟。
毋需转头,也知道敲她脑袋的人是谁了。
“看你走得一副‘风中残烛’的样子,不打一下怎会清醒?”世芳漾著笑,手里晃著打她的“凶器”——一叠厚厚的画纸是她一个礼拜的成绩,打超人来也特别痛。
“大姊”心美申吟的纠正死党。
李世芳,从国中开始,这个性格超独立的女人就是她的死党,性格与她截然不同,外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是一百六十公分的心美特别纤小,而是李世芳高挑修长,足足一百七十二公分的模特儿身材,在女人堆中向来是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
两人身上唯一找得到的相似之处,大概就是同样都有一双明灵生动的大眼睛吧
只不过李世芳的五官较具西方的立体,再加上一头乌溜溜的飘逸长发,不管是毛笔还是油彩画,随便一挥毫就有行家的气势,气质才情颠倒众生,在她念的工艺系里,少有男生不对她倾慕的。
相较之下,心美大大的凤眼,微翘的鼻梁,再加上似笑非笑的粉唇,则较偏向调皮可爱的东方美。
惨的是前几天找错了发型设计师,把她原来就梳不乖的自然鬈短发剪得比男生更短,鸟窝都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模样。
“差不多啦”
“哎哟”心美再次抱头挣扎。
“我说你的设计师一定才刚失恋,顺手剪你的头发来泄恨,了不起”
大太阳下,心美实在没力气和她争论性别错乱的问题,一看清世芳的125机车没跟在旁边,两脚更是虚软得直想倒下去。
“摩托车呢?”
“老板说引擎坏了,一个小时后再去拿。”
世芳说得大刺刺的,跨开穿著流苏牛仔裤的修长美腿大步往前走,早已习惯这样陡峭的山坡。
“什么?!一个小时后?!”意思是还得自己走下山。心美痛苦的仰天哀号,“难怪黄历上说今天不宜出门”
“少迷信了报名时间都快过了”世芳边说边超越她。
看著死党走远的身影,心美叹口大气。
说真的,比起那些课本,她觉得课外书实在有趣多了,现实社会也比单纯的校园生活要来得有挑战性。
只可惜,父母之命实难违
耳尖的世芳听见她的叹气,环著双臂转过身,对她瞪大一双美眸,“你已经错过好多年了,再不念书以后就更没机会了,难得伯父和伯母还愿意供你念大学,你还不乘机好好把握?”说完,继续往前走。
翻了翻白眼,心美认命的继续跨步,小嘴还是逸出了一句不甘愿的咕哝,“就不知道念大学有什么好?”
不愧是顺风耳的世芳,这么小声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转头,扬起的长发在阳光下乌亮得耀眼,如同她自信满满的笑容。
“我是不清楚其他大学有什么好,不过,我们K大可是出了名的帅哥多哦”她诱之以利。
可惜用错了对象。
“帅哥多?”心美挑起眉,不谈恋爱的她才不在乎呢顺带加上一句,“那你都升大四了怎么还没推销出去?”
“当然是因为那些男人配不上我。”
世芳转头继续往前走,昂首阔步的模样像只骄傲的孔雀。
受不了心美摇摇头。
她知道这个死党的眼光有多高,以世芳的高标准,她要的男人一个是不在这世上,另一个则是还没出生,对啦还有一个,是她最钟爱的上帝。
跟在后头走了几分钟,心美边喘气边擦汗,“还有多久才到办公室?”这才是她最最在乎的问题。
“快到了。”世芳迈著大步,“只要攀过那个山头。”
“那个?!”瞪著世芳所指的山头,心美不敢置信的呆呆顿祝
不会吧?!
这是哪门子的快到了?!
那个山头最起码离这儿有一公里以上耶
“不玩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当机立断,心美立刻转身,“我要回家。”
“什么?!”世芳不信的连忙回头揪住她,“都已经走到这儿了”
“我不玩了”
“不干也得干”
“放开我”心美拚命挣扎。
“不行”
“谁说的?!”挣不脱死党的“铁腕”,心美呼吸困难的吐出舌头,坚持抗议,“我落榜是因为我没去考”
“那就是没志气”
算了心美也懒得争辩,“这年头骨气都不值钱了,志气算什么?”
世上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选择汲汲营营于名利没什么不对,想过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当然也不犯罪啦
人啊,只要愿意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好好的努力,即使是小螺丝也有小螺丝存在的价值不是吗?
心美是这样觉得的,然而世芳的眉却大大挑了起来。
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她生平最痛恨的就是人不把自己的前途当一回事了
人生只有一回耶
想要什么就要付出努力,用力的去要,宁可后悔,不要遗憾,这是她李世芳奉行不悖的哲学。
“连反驳都懒得反驳,你这家伙是想跟阿斗媲美吗?我真是受够你了”
“那是你不懂干嘛人人都要当诸葛亮啊?”
两个人正像长不大的孩子打打闹闹,冷不防地,听见一堆人惊恐的大叫——
“小心啊”
小心什么啊?
心美脑海里才刚窜过这念头,就觉得脑袋仿佛被什么打中。
她怔怔不信的瞪著面前的世芳。
奇怪眼前突然天旋地转,然后是一片黑。
“咚”应声倒地前,她脑海里再次晃过了黄历上的警告——
今天不宜出门
。xiting。。xiting。
“如清,这下你可闯祸了”
一堆人围绕著昏倒的心美七嘴八舌。
唯独肇事的主角不信的喃喃:“不会吧?!这样就昏倒了?!”
方才球飞过来的距离分明还有七、八公尺,怎么会有人这么“不堪一击”?!
站在树下形成一道巨人的阴影,邹如清皱著好看的卧蚕眉,实在弄不懂。
“什么这样就昏倒了?!”蹲在地上的世芳气得跳起来对他大吼,“你用篮球K到她耶”
高大身影背对著阳光,但那张让K大所有女生疯狂的俊美野性面孔,世芳一点也不陌生,也更特别的嫌恶。
邹如清,打从进K大校门,她就已经听见他的臭名远播。
还有站在旁边的那个,叫什么杜仲的来著,这两个臭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高分贝的嗓门让如清好看的浓眉再次皱了皱。
这个咆哮的女人他好像认识。
对了工艺系鼎鼎大名的李世芳,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和他一样刚升上四年级。
但那昏倒的小家伙是谁?
李世芳的同班同学吗?可是他对这张天使般的脸孔好像没什么印象。
不过,话说回来了,跷课时数堪称全校第一的他怎么可能对一个小家伙有印象?
“抱她去医务室吧”一旁的杜仲提醒的拍拍他。
好像只能这样
如清叹气的蹲下身,像抓小鸡似的抱起那看起来比一袋沙包大不了多少的身躯,然后又忍不住皱起浓眉。
像羽毛一样
这小家伙不吃饭的吗?
第二章
世界在旋转,感觉上好像从很遥远的地方回来,头顶上的大太阳不见了,她好像到了一个很凉爽的地方……
心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见一个男人抱著她,她隐约可以感觉对方沉稳的心跳,还有温暖的体温融合著阳光气息的汗味……
是谁?
这样沉稳的心跳带给她一种莫名亲近的安全感,薄淡的男人汗味也是她难得不排斥的。
是谁?她昏沉的想著。
然而从底下的角度望去,只能依稀看见这个男人有著深刻立体的五官,无法看清他的全貌。
难道是作梦?
可是好舒服好舒服的感觉哦……浅浅的微笑不自觉的微漾在心美嘴角。
是了这感觉就像小时候看戏看到一半睡著了,爸爸抱著她走过庙口的大街,在那副全世界最宽阔最温暖的怀里一晃一晃的,全自动的人工摇篮一样。
回忆著,回忆著;心美迷蒙的视线又沉重起来,再次昏睡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眼前是令她诧然的一片白,而一个男人坐在床沿对她噙著笑。
一瞬间;心美不信的揉了揉眼睛,再定眼一看,这才确定眼前的男子是真的存在。
微鬈的棕色发丝,黝黑得发亮的肌肤,显然是阳光的宠儿,连笑容也是阳光般的温暖爽朗,笑得露出了两排好白、好亮又整齐的牙齿,两道剑一般飞扬的浓眉则像两道弯月,炯亮眼底的笑意也像要满溢出来似的。

白……白……白马王子?!
心美震惊不已。
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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