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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盛世烟火-第23部分

小说: 盛世烟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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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吹歌光看着他没有说话,吞元宝揉了揉自己圆圆的鼻头,“嘿嘿,我是跟吉祥老大混的,他说你有装备没有出手,正好我们拍卖行最近要举行拍卖会,少压轴的东西。”
既然点出了吉祥如意的名字,想必以吞元宝的声望是绝对不会骗她的,吹歌想了想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想让我再打造一把魂殇?”
吞元宝搓了搓手,原本就很小的眼睛,这一笑更是只能看到一条缝了,吹歌强忍着没有笑出来。“对,原本出了几件刺客装,可惜都供给七老大了,吉祥老大说你会打造紫品武器,我就想能不能……”
“当然可以,不过……”吹歌稍微有些犹豫,她知道,只要是拍卖了魂殇,冥渡天势必会争这把武器,她真是很不想让冥渡天拿着刻着自己名字的武器。不过谁会跟钱过不去啊,游戏初期,冥渡天他们是有钱人,最起码得让他们多花点钱,买自己心里舒坦。“这剑要是让冥渡天买了,最低也得卖出来六千金,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吹歌自己也估计过价格了,六千金不是个低价,比正常拍卖价高了一千左右,这其中的猫腻就得看吞元宝的操作技巧了,吹歌相信这点事儿他不会不答应的。
“这没问题,我一会儿给你拿矿石去,打造两把行么?”吞元宝爽快地答应了下来,现在拍卖的装备虽然看起来很贵,但放到以后就显得太小儿科了,他现在主要是为了拍卖会打响名号,两件紫品武器,足够轰动一阵了。
“没问题,东西先放你这儿,我去交个任务,晚点回来找你拿矿。”吹歌答应得十分爽快,就算看在吉祥如意的面子上,她也断然不会拒绝的,况且这次拍卖受益人绝对是自己。她身上还有一堆三十多级的蓝品武器呢,卖出去也是不小的收入呢。
出了拍卖行之后,吹歌直奔天都镇,过了这么多天,总算能把阁老发布的任务做完了,吹歌承认自己有点强迫症,看见任务没有完成心里就觉得不舒服。
天都镇距离南渊城不算十分远,但也不近,骑着千里马的话,怎么也得奔波一个小时才能到,好在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吹歌准备趁着天亮把任务做完。
跑到天都镇的时候,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了,天都镇是个小古城,吹歌背对着夕阳骑马的形象到也有几分古道西风瘦马的感觉,她是没怎么在意,不过天都镇的城墙上,一直站着一个雷系术士,从吹歌出现开始一直看着她,直到她进了古城。
从药馆里走出来,吹歌的脸差不多都是紫的,她浪费了那么多感情去收集草药,那个混蛋药馆掌柜倒好,拿出一根百年人参给她。
不是说着人参不好,在盛世里,有一种药材可以直接吃掉,永久性增长自身属性的,不过这种药材极为罕见,而且一个人只能遇见一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任务,当然,任务的激活率是五千分之一。
吹歌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有运气,也从来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得到那个该死的百年人参。为什么欲哭无泪?因为那个百年人参是加精神力的,她什么属性都缺,就是不缺精神力啊!
偏偏这药还是绑定的,不吃都不行,现在她的精神力已经进军到变态级别了,再吃一个加五点基本属性的人参,以后还用不用跟人家出去打怪了。
所谓加五点基本属性,就是说,原本吹歌的基本精神力属性是满点十,现在变成十五,以前每升一级她会额外获得五点精神力点数加成,现在变成七点五了,这样一层层累加下来的话,她的法攻有点高的夸张了。
估计她也是游戏里唯一一个会抱怨精神力点数太高的术士了,哎,这就是吃多了葡萄也会嫌葡萄酸的人啊。
从天都镇出来之后,吹歌一边啃着那个萝卜干一样的百年人参,好在这人参是菠萝味的,吹歌吃的还不算太憋屈,然后一边慢吞吞地在路上走。
吃完这种大补的东西,要漫步半个小时,不然会消化不良,导致得到的精神力点数下降。抱怨归抱怨,吹歌可不想糟蹋了好东西。所以只能慢悠悠地散步了,可惜天都镇外都是黄土地,上面寸草不生,散步散了一脚的尘土,吹歌只能在心里对这里的生态环境表示无奈。
“前面的朋友,能不能帮个小忙?”走了半天,吹歌突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按理说这条路上就她一个人,后面有人叫估计也是叫自己的。
吹歌扭头看见一个穿着黑色法袍,袖子上绣着两道金色闪电的术士正朝自己走过来。看见这人的相貌吹歌先是疑惑,随即恍然大悟,她记得这个人,内测时候以一人之力单挑盛世排名前三的超级帮派的八大王牌打手,最后完胜!
绝对的暴力术士,盛世里堪称输出第一的雷术,可惜现在这位暴力术士就是累死他,也没办法追的上吹歌那恐怖的攻击力了。
“有事么?”虽然吹歌不追星,不过总不能不让她多看看明星吧,虽然听说这人身上挂了一堆烂桃花,不过都跟吹歌没什么关系。雷殇是个不算帅的男人,但是他这人的眼睛极为勾人,大概是传说中的勾魂眼,以前吹歌就听说了,盯着雷殇的眼睛看上五分钟,一定会爱上这男人。
吹歌突然响起这句名言,于是盯着看了一阵,结果把雷殇的脸给看红了,吹歌无语地把头扭了过来,八卦消息果然不可靠,她这算不算是勾引,丢人丢大了。
好在雷殇没有在意,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我是要打一个BOSS的,我一个人的输出大概不够,所以想让你帮下忙。呃……任务完成之后,我给你五百金,你要是同意我就先给你两百定金。”
“什么BOSS?”知道雷殇是有钱人,他所在的公会叫惊雷,公会里的人都以雷自开头,他们老大雷神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听说是雷殇的哥哥,吹歌见过一次,标准的精英弟子,家里绝对不会缺钱,不过这弟弟做个任务就出手五百金,也真是够败家的。
“天都镇外两百里有个深海沟,里面有个三十五级的乌贼王,我要那个乌贼王的眼睛一双。”
“……哪个大陆出来的?”
雷殇挠了挠头,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西域沙海。”
看来遇见了一样是穿越大陆做转职任务的高手,好在他不是来杀人的,比排行第七的任务正常点,不过让一个刚刚三十级的雷术去打三十五级的BOSS,真是够恶劣的。
第三十五章 被人跟踪
更新时间2010816 1:35:17  字数:3053

 “你凭什么认为我能够帮到你,要知道我不过二十八级而已。”五百金放在眼下来说足够让人心动了,不过吹歌又不是没见过钱,而且她身上还有六百多金呢,足够自己挥霍一阵子了,钱是多多益善的好,小命也很重要啊。
“呵呵,天都镇附近我都找遍了,没有找到等级超过二十五的玩家,更何况想要两个人打三十五级的BOSS,可以减缓BOSS速度的冰系术士是必不可少的,除了你我想不到别人。而且要是找来个剑客,我就得找个药师,我身上就剩五百金了。”雷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好像身上只有五百金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吹歌也没工夫跟他计较这种事儿了,她没有从自己兜里掏钱往游戏里砸的习惯,总感觉那样会失去乐趣,所以不明白雷殇这种微妙的心情。
当然,她也没有提醒雷殇,其实五百金足够他雇十个人替他打这个BOSS了,既然她一个人可以搞定,干嘛要让别人来抢自己饭碗呢,吹歌红唇上扬,很爽快地答应了雷殇。
雷殇也是个痛快人,直接交易过来两百金,痛快的让吹歌都有点替他心疼,那可都是金灿灿的金币啊!
组队之后当雷殇看见吹歌不及自己三分之一的血量时,眼珠子差点掉了出来,他的脸变了好几种颜色,吹歌好笑地看着他,最后雷殇又盯着吹歌看了好半天,才憋出来一句话,“咱们走吧。”
是骡子是马拉出去溜溜就知道了,虽然雷殇一直都不是很注意血量那些没什么大用的数据,可是吹歌那个血皮也太夸张了点吧。不过雷殇心底还是隐约有那么一丝期待的,只希望自己没有看错人,大不了就损失两百金了。雷殇一咬牙,跑前面带路去了。
吹歌也知道雷殇怕是受了点小刺激,不过没关系,一会儿他还会受更大的刺激,既然自己接了任务,就一定会帮他完成,职业道德吹歌还是有的,就算自己打不过,她不是还有朋友么。
吹歌消化完肚子里的人参之后,吹歌跟雷殇都召唤出坐骑,往两百里外的海沟跑去。不过出乎吹歌意料的,雷殇的坐骑并不是千里马,而是三十级的沙蝎王,属于精英BOSS,全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远远一看十分亮眼。虽然速度不比千里马快,但那造型实在是让人流口水。
这东西往少了说也得要个一万五千金左右,吹歌在心底暗暗估价。这个时候能够打出坐骑的玩家也有不少了,但一般的坐骑并不是太值钱,只有这些精英BOSS以上的坐骑,还要那种体型庞大,造型又够亮眼的才值钱,游戏里,谁还不想出个风头。
不愧是内测时候有实力建国的惊雷公会,光看人家出手这个阔绰劲就不是常人能比的,虽然吹歌也是女王,但她那个女王终究还是由冥渡天扶持上去的,吹歌虽然有实力,但如果没有冥渡天的话,她是绝对没有那个实力建国的,这一点吹歌不得不承认。
“前面就到了,那个乌贼王就在海沟里,它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吐泡泡,一共是七种颜色的泡泡,好像都是有毒的,反正我只碰到了绿色的泡泡就被毒死了。”雷殇不停地给吹歌介绍这个BOSS的信息,一提起那个乌贼王,雷殇仍然有一种心有余悸的感觉。
“只有这一种技能么?”按理说三十五级的BOSS不该只有一种技能的,吹歌皱了皱眉。
雷殇有些不好意思,“我只见到它用一种技能就被杀回来了。”雷殇对于杀人十分有研究,可是对于杀怪,实在是让人很无语。
……吹歌看了他一眼,只能无语凝噎,哎,这五百金可不怎么好赚啊!
眼看着就要到海沟了,吹歌的通讯器突然响了起来,接起来一看竟然是排行第七。
“找我有事儿?”才分开不久,吹歌对于排行第七这么急着找自己有些奇怪。
“你不在南渊城吧?”无论什么时候,吹歌都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笑意,真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办到的。他是先说话再笑呢,还是先笑再说话呢,还是一边说一边笑呢?吹歌想要模仿一下,结果发现自己不会说话了……
“嗯?你又来跟踪我。”
“这次不是我,自己小心点,出城的时候被人盯上了,不过数量不多,也就两三个吧。”排行第七并没有多焦急,吹歌的实力他心里很清楚,平时有他在,吹歌基本上也就挥两下法杖灭个口什么的,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小看吹歌的意思。
论操作吹歌或许不及自己,但她的攻击绝对不是白给的,一个会加血,又有着十分恐怖攻击力的玩家,还很有战斗天赋,要不是血量太低,就连排行第七也未必敢随便来找吹歌的麻烦。
“你还真敢说啊,两三个还不少,这次又是谁?”吹歌笑了笑,现在想杀自己的人都是冥渡天那边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就是不知道这次是谁先按捺不住了。
“北燕飞。”
“女人,就是小心眼。”吹歌不赞同地摇摇头。
“你不是女人?”
“你可以叫我女神啊。”吹歌偏头看了眼雷殇,一会儿有人来找麻烦,以雷殇的性格肯定不会弃自己于不顾,听说雷殇对杀人什么的最感兴趣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儿他干过不少,别以为他有多好心,纯粹是不打架就浑身不自在而已。
“好吧,我的女神,自己小心点,你要是被杀了,我会和难过的。”
“对我有点信心嘛,对付不了诸葛侯,我还对付不了北燕飞么。对了,你打过乌贼王么,三十五级的BOSS?”吹歌突然想起排行第七那个特殊的嗜好,吉祥如意喜欢挖宝,排行第七喜欢挑战各种BOSS,而且还都是单挑,这点吹歌不得不佩服。
听说他把等级跟自己差不多的BOSS都杀了一遍,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不过那个BOSS终结者的称号,吹歌倒是看见了,顶着那个称号打BOSS,有百分之五的几率爆出好东西。
“乌贼王?哦,吐泡泡,绿色黑色的泡泡不能碰,其他的都是加状态的,可以往上撞,如果五分钟之内不能杀了它的话,它会变身出现第二形态,那个比较难对付,有一个水箭技能,一个缠绕技能,近身远攻都不怎么好打,如果再过十分钟它还不死的话……”
“它还会变身?”吹歌急着问了句。
“不,我觉得你可以去吉祥那里要块豆腐撞死了,哈哈哈……”留下一连串让吹歌咬牙切齿的笑声之后,他终于关了通讯器。
“你有朋友打过这个乌贼王?”雷殇也从吹歌的话里听出了一点儿意思出来,他再看向吹歌的眼神就有些变化了。
不得不说,雷殇找上吹歌,大部分原因还是吹歌符合他的审美观念,男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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