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糊涂镖局糊涂账 >

第10部分

糊涂镖局糊涂账-第10部分

小说: 糊涂镖局糊涂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骆欢道:“昨天正午发现的,昏迷了一整天呢,怎么了?”
赵识途摇摇头道:“没什么。”
骆欢歪着脑袋打量他,没看出名堂,索性抬手一指:“医馆就在前面,你们进去看看就知……”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毫无征兆地停住了。
赵识途疑惑道:“你又怎么了?”
骆欢盯着不远处亮灯的窗子,喃喃道:“不对……有血腥味……”


第18章 凶刀煞血光(六)
赵识途诧道:“血腥味?会不会是那病人身上的。”
骆欢摇头道:“不会,医馆里平日常备药草,也给病人敷过,照理不该有这么重的味道。”
赵识途举目望去,那医馆里的灯还幽幽地亮着,窗口却看不到人影晃动,安静得不自然。
“我先去看看。”李大哥回头嘱咐了一句,便快步往医馆走去。其余人见状,也纷纷加快步伐,跟在他身后。
越是接近医馆,味道便越是强烈,李大哥的步伐也越走越急,最后索性跑起来,一把推开医馆的门。
下一刻,他像雷劈中似的,呆然僵在原地,半晌,踉跄地退了一步,用手撑住门框。
赵识途心中涌上不祥的预感,究竟是怎样的事,才能让一个沉稳敦厚的人震惊至此。
他第二个到达门口,向屋子里望去,即刻便知道了答案。
难怪血腥味如此浓郁,那房间的地面上淌满了血,竟全部来自一个人的身体。那身体里的几乎全部的血液,在地上汇成一条殷红色的河流,却比河流更浓稠,更凄艳。
浓稠的血,边缘铺成花瓣似的弧状,还没来得及渗进泥土。
死亡的味道。
赵识途不忍再看,原来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体里也有这么多的血。
骆欢跑在最后面,扒开人缝想要往里挤,被上官情抓住衣领,拎到了门外。
骆欢挣不脱,回身怒道:“放开我!放开我!”挥起拳头,毫无保留地砸向上官情的胸口。
上官情生生接了一拳,喉底泄出一声闷哼,可抓着骆欢的手竟然分毫未动,仍将他牢牢钉在原地。
明月珠也侧过身,挡在骆欢面前,摇头道:“别看了,是寒儿,他……被人杀死了。”
“什么?”骆欢呆若木鸡,隔了少顷,才木然地问道:“谁?谁杀了他?燕先生呢?”
明月珠道:“不知道,房间已经空了。”
骆欢仍在摇头:“不,怎么会这样?我们不过耽搁了半个时辰。这半个时辰里,什么人能潜入镇上?”
赵识途也缓缓转过身,眉头紧锁,沉声道:“只有一种可能,那人根本就在屋子里。”
骆欢道:“对了,连那病人也跟着一起消失了。难道是他干的?他掳走了燕先生?”
赵识途缓缓点头:“只能如此推断,那人可是个武夫?”
骆欢道:“他身上的确带了一把刀,可是……我明明检查过他的伤,他的肩伤很重,绝无半点虚假。”
上官情沉声道:“若是他练过罗刹功,别说肩伤,哪怕少了一条胳膊,也能强行提运真气,提刀续战。只是那伤口也会加倍撕裂罢了。”
赵识途恍悟道:“所以死者的伤处也会有黑血残留,只因凶手无法自控……这罗刹功当真乖戾。”
上官情道:“既要化身罗刹恶鬼,又怎能计较一己之身,说是邪功也并不为过。”
几人想清了原委,便又转回去查看房中的状况,李大哥还矗在门边,面如死灰,怔怔地盯着地上的血泊。
赵识途代替他穿过血染的地面,来到尸体身边,蹲下查看情况,而后回头道:“和那三人是一样的。”
——斩头,乱刀,黑血。
一时间,谁也没有再开口说话,世上再没有比死亡更沉重的事,曾经安静的医馆笼罩在悲恸中。
竟是李大哥率先打破沉默,他缓缓地转过身,不再看房中的状况,挥袖将门边的烛灯熄了,引着其余人走回前院。才开口道:“燕先生不通武艺,怕是已经被凶手掳走。”
骆欢六神无主道:“他……他也会被杀吗?”
赵识途道:“既然那人没有杀他,想必还另有目的,他应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骆欢便上前扯住他的衣襟道:“我们得去救人,抓走燕先生也没有用的……你们,你们不是来保护他的吗?”
赵识途沉声道:“小鬼,你知道燕先生把宝物藏在何处,是不是?”
“我……”
“否则你怎会作此反应,事到如今,如果你真心想救人,就该把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骆欢仰起头来,愤恨地盯着面前的人,见对方不为所动,最终攥紧拳头,转身道:“你们不去,我自己去!”
“然后呢?也死在乱刀下?”
“我不怕!”
赵识途忽然上前一步,扳过他的肩膀,一只手抓住他的衣襟。
骆欢大惊:“你干什么!”
“你不说,我只能自己看了。”赵识途咬着牙答道,而后将他的衣襟向外扯开。
骆欢的身形矮小,外衫原就宽松,被扯了一把便滑到肩头,露出里面的内衫。
然而内衫却与粗布外衫截然不同,刚露到外面,便显出纯透的质地。
仔细看去,这内衫是由细丝纺成,针脚细密平整,不知叠了多少层,表面却依旧光顺,浑然一体,透着金箔似的姣好色泽,光彩夺目。
赵识途惊道:“金丝雪蚕丝!”
这是一种极珍贵的材料,采自北疆雪山,金丝雪蚕栖息之所,单根蚕丝轻柔剔透,纺在一起却有惊人的韧性,赵识途的扇骨里夹了薄薄一层,便足以抵冲钝刃的击打,而骆欢身上的丝线竟纺成了一整件。
赵识途又问道:“这衣服便是燕先生的宝物吗?难怪你之前那么胆大,连上官的刀也不怕,原来是因为穿着它。”
骆欢的眼睛瞪得浑圆,忽然张大嘴巴,哇地哭了出来。
赵识途没料到他会作此反应,登时慌了神:“小鬼你……你别哭啊,我们不是来抢的,只是问清楚来龙去脉,才好救人。”
明月珠从旁摇头道:“他哭不是因为你欺负她,扒他衣服,而是他没完成自己的任务,是不是,小鬼?”
骆欢已哭得哽咽,哪里还顾得上面子,断断续续道:“这……这件金缕衣……燕先生托付给我保管,我答应过他的……可是我非但没能保护好……还害死了寒儿,现在连燕先生也有危险……”
不管之前表现得多么机灵古怪,他也终究只是个小孩子罢了。
明月珠叹了一声,上前在他头上揉了揉,宽慰道:“并非你的过错,只是对方太过狡诈。燕先生将宝物托付给你,他自己虽然不会武功,可只要对方找不到宝物,就会留他性命,这已是上上招,奈何君子之计,始终敌不过阴狠之谋啊。”
李大哥道:“无论如何都要找出那凶手,以命偿命,再救回燕先生,才算给寒儿一个交代。”
他说得字字坚决。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天底下怕是没人再能动摇这份决心。
可仅凭他一把钝刀,怎么可能打得过罗刹恶鬼。
赵识途上前在他肩上一拍,笃定道:“我们助你。”
*
寻找燕无花的法子是骆欢想的。
燕无花常年行医,身上沾有草药之味,而他常用的药在医馆壁柜中都有贮存,骆欢拜托李大哥,找来全村鼻子最灵的老狗,去嗅那些草药。
老狗被牵来的时候,赵识途不禁怔了片刻,那狗真的已经很老了,瘦得皮包骨头,竟跟他数日前送过的那一条有些相像。
昔日人帮狗,如今狗帮人,不知算不算一种缘分。
善有善缘,恶也恶缘,就连狗也有狗缘。这世上的因缘,似乎真的存在于冥冥之中。
可无辜的孩童转眼便在面前惨死,好心救下的人反而成了凶手,这世上的因缘,岂非根本没有道理。
这些问题,赵识途并非没有想过,他跪在菩萨脚边参不透,来到这江湖里,一样还是参不透。
老狗跳到村口最高的井石上,伸长脖子,朝着南方吠个不停。
赵识途暗暗心惊,他虽然识得天下之途,却对那个方向毫无把握,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路。
来路在东,去路在西,北边是雪山,唯有南边,只有广无人烟的沙漠,有令无数商旅迷途难返的死地。
楼兰古城。


第19章 万径人踪灭(一)
最后一抹夕阳沉入地平线,救人的事才敲定完毕。
石头镇的请愿者众多,先前聚集在酒馆的一干人没有一个不想同行,但前路毕竟凶险,吉凶难卜,最终定下的队伍除了镖局之外,只有李大哥和骆欢两人。
就算再心急,人也不能在滚滚黄沙中度夜,队伍只能再在镇上暂歇一夜,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日落后,灯火挨家熄灭,街上也没了人影,只剩下李大哥还站在村口,一言不发,怔怔地望着医馆的方向。
哪怕他将这夜色望穿,他所等的人也回不来了。
赵识途本已打算睡了,从窗口瞧见他的模样,放心不下,索性披了斗篷来到屋外,踱到他身边,也跟着一起眺向远处。
远处,天穹如笼盖一般罩向大地,南方的大漠笼罩在深沉的暮色里,静谧难耐,鸟叫虫鸣统统都没有,只有呼呼的风,将夜色吹得更加冰凉。
赵识途在旅途中睡了小半个月,才知道关外的夜晚竟是如此的冷。
李大哥手上托着一根旱烟,却没抽过一口,任由烟草里的火苗将将熄灭,才转头问道:“赵镖头,你们真的打算同行吗?”
赵识途轻描淡写道:“自然,我们既已穿过沙漠一次,再多走一遭又何妨。”
李大哥却摇头道:“不一样,其他沙漠充其量不过是荒地,南边的那片却是死地。”
赵识途不信:“真有那般凶险?”
李大哥不禁向南方投去一瞥,叹道:“那盛极一时的楼兰国就在深处啊,不知多少人窥觑埋在城底下的珍宝,也有不听劝的商客非要去闯,可是据说走在里面的人,会凭空看见幻觉,只觉得处处都是路,却根本分不清真正的路在哪里,去了便再也回不来。”
赵识途转而问道:“李大哥,倘若我们不去,你也会改变主意吗?”
李大哥立刻道:“不,我一定要去,杀子之仇不能不报,可你们不必为了分外之事,把自己的命搭上。”
赵识途耸肩道:“那便是了,你和那小鬼都打定了主意,我难道能坐视你们涉险不成,况且护送燕兄本来就是我们此行的任务,救他自然也是分内之事。”
李大哥收回目光,凝向面前的年轻人。
他的眼睛已有些混浊,眼窝深陷,眼角布满了粗纹,赵识途的眼睛却依旧清亮澄明。
他不再劝说,转而从口袋中摸出一件东西,塞进对方的手里。
赵识途觉得手心一凉,低下头,看到一颗椭长的玛瑙珠,诧道:“这是……?”
李大哥道:“我们这镇子虽然偏僻,可有老天赐的山与水,本来的日子过得还算安宁,这颗天珠是一个寄宿的旅者赠予我的,本来打算等寒儿长大些,再给他戴,可惜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那珠子原本质地厚润,此刻却像尖刀一样刺手,赵识途摇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
李大哥道:“你听我说完,那孩子跟燕先生学了识字之后,读了几本书,便天天念叨着什么繁花似锦,草长莺飞的,让我带他去中原看看,我大半辈子都呆在这石头镇里,哪里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本想等寒儿长大一些,再想法子带他过去,如今怕也是没有机会了。你替我收着它,也算替我带寒儿走一遭,看看他一直念着的地方。”
赵识途沉默了少顷,点头道:“我明白了。正巧我也没有爹娘,带上这天珠,便不会忘记李大哥一片父母心。”
李大哥怔道:“实在对不住,害你跟着伤心。”
赵识途摇头道:“我虽没有爹娘,却不是孤儿。而且碰巧我从小就被人带着,走过很多地方。”
李大哥道:“哦?你们从前做的也是商队的营生?”
赵识途道:“不是,是镖局的营生。”
赵识途抬手一指,指向镖车上的旗子。
他的镖车就停在村口,旗上绣着“护途镖局”四个金字,迎风招展。
李大哥盯着看了一会儿,道:“明天咱们骑马上路,这金字招牌,怕是不能带在身上了。”
赵识途勾起嘴角,手臂打了个回弯,食指对着自己心口点了点:“没关系,都在这儿呢。”
*
第二日,各人骑马上路。
这五匹马是李大哥精挑细选的,已是石头镇最好的坐骑,毛色深黑光润,都混有大宛马的血统,脚力惊人,能耐严热干渴。
马的脚程果然比骆驼快得多,出发后没多久,便把镇子远远甩在身后,错落的屋顶都隐没在黄沙中,再也看不见了。
然而越向深处走,周遭的环境便越是荒凉,饶是良马,也连连犯怵,裹足难前。
到了这里,赵识途才体会到李大哥所说的“不一样”。先前他们穿越的根本算不上沙漠,有官道,有驿站,甚至还有绿洲散布,白杨夹道。
这个地方别说官道,连羊肠小径都没有,更不会有人影,只有起伏的沙丘,羽毛似的沙子散落在石滩上,石滩在沙丘顶端有嶙峋的凸起,有些倒叉在地里,像一排排的野兽骸骨,形貌巨大,模样骇人。除石头外,真的野兽骸骨也时常可见,半埋在沙子里,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