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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云外飞燕 作者:锦月束蓝(晋江2014-08-28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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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瑄会意一笑,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这次他放慢了脚步,像是一个老猎手一般,循序渐进着,生怕一不小心吓走了他的猎物。他伸手摸了摸云燕的头,“逗你玩呢,只要是燕儿送的,我都喜欢。”
  云燕微微松了口气,忽然眼前一亮,“有了。”
  “什么?”
  “秘密。”云燕冲着他,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你这丫头,古灵精怪的。”宋瑄好笑地刮了下她的鼻子。
  两人相视而笑,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不曾改变一般。但是,平静之下,暗流在悄悄涌动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回 狭路相逢

  转眼之间,已进入了十一月,西北风乍起,天一下子冷了下来。
  云燕因为从小在街头挨饿受冻惯了,练就了一副不怕冷得身子骨,就是大冬天也穿得单薄。但是身边的巧儿就不同了,还没到寒冬腊月,她就已经裹得跟个球似的了,云燕看着她冻得直跺脚,忍不住就笑出声来,“都跟你说了别跟来,留在屋子里抱着暖手炉不就好了。”
  巧儿撅了撅嘴,满脸委屈,“我也不想啊,都怪郡主太爱闯祸了,皇上说了,去哪儿巧儿都得跟着。”
  云燕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现在轮到自己身边的丫鬟都来数落她了,她果然是太没有郡主样子了。“好吧,跟便跟吧,但你这‘郡主’的称呼可不许喊了。”
  “是,少爷。”扮作小厮模样的巧儿眨了眨眼,乖巧地作了个揖。
  因为再过几日就是宋瑄的生辰,云燕想上街给他选一份寿礼。云燕下意识地摸了摸衣袖内左手上一直带着的紫檀手珠,想起那日宋瑄看到她串珠子的情形,不禁脸色一暗。这串手珠,到底还是没有送出去,她幽幽地叹了口气。但即使如此,她还是日日戴着这串手珠,总有一天,她咬了咬嘴唇,总有一天,她会亲手把它送给他的。她如此确信着。
  那日她答应过宋瑄要送他手珠,虽然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但自己串的,总是独一无二的,又含着自己的心意,瑄哥哥应该会喜欢吧。于是她抿嘴一笑,便往檀木店走去。
  “老板,可有成色上好的小叶紫檀散珠?”她一进门,便大咧咧地嚷开了。
  “有有有,客官这边请,我们的小叶紫檀都是陈年老木,全是上品。”老板说着,拿出一个盘子,让云燕自己挑选。
  云燕伸头一看,凑近鼻子一闻,含着淡淡幽香。果然是好料!她喜不自胜,哼着小调慢慢选了起来。对了,再给寒烈串上一串,一直说要还他一份谢礼,却一直耽搁了。
  等她挑好珠子让老板抱上,准备摸钱袋付钱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忘了带钱袋了。“小苏,付钱。”巧儿名叫苏巧,所以在外面扮作小厮,云燕就唤她小苏。
  巧儿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云燕叫的是她,她瞪大了眼睛,“啊?可是我没带钱啊。”
  云燕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真是的,要你何用?”
  巧儿委委屈屈地说,“少爷又没说让我带钱。”
  好吧,云燕无奈地叹了口气,对老板尴尬地笑了笑,“老板,这些先放你这儿,我回去取了钱再来。”
  “好好,没问题。”
  出了店门,想到还要再折回城东去取钱就不禁有些郁闷。正在这时,远远看到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皮袄皮靴,鬈发褐眼,皮肤黝黑,高鼻梁,五官硬朗,留着络腮胡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胡人。因为实在与众不同,想要不注意到他都难。
  云燕一看他一身上好的皮料,又快速瞄了一眼他腰间挂着的鼓鼓囊囊钱袋,就知道对方是个有钱的主儿。想起那天宋瑄跟她吐蕃王派了特使进京,这人想必就是个吐蕃人。她眼珠一转,哼,你们不是欺负瑄哥哥嘛,今天我就来欺负下你。想到这里,她嘴角上扬,带上一抹邪气,对身边的巧儿说,“你在这里等我。”
  巧儿看到云燕不怀好意的笑,隐隐就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抓着她的衣袖,“少爷,你要干嘛去?”
  “哦,去问个朋友“借”点钱。”她扬扬眉,轻松说道,故意在借字上加了重音。
  巧儿哪里会想到云燕说的“借”其实是“偷”,以为她真的去借钱买小叶紫檀的,还乖巧地点点头,“好,少爷你快去快回,巧儿……小苏在这里等你。”
  云燕拍拍她的头,眨了眨眼,嘿嘿一笑,“放心,很快的。”
  巧儿就眼见着云燕径直走向那个胡人,还在奇怪郡主怎么会认识胡人的。那胡人在一家路边摆摊卖字画的摊子前停下,低头翻看摊上的字画,似乎对中原的国画书法很感兴趣。只见云燕凑上前去,也假装在看字画,一边还跟摊主讨价还价。那胡人抬头看了她一眼,也没往心里去。最后云燕假装嚷嚷地丢下一句,“什么破字画嘛,我写得都比这个好,还卖这么贵,不买了。”甩手走人。
  转过身的时候,她手里已经多了一个钱袋,顺带了一把镶着宝石的匕首。
  那胡人似乎丝毫没有察觉,她将东西往怀里一塞,就大摇大摆地往巧儿的方向走过来,冲着看得目瞪口呆的她灿烂一笑。
  她们去檀木店付了钱,巧儿手里提着纸包,忍不住直皱眉,低声嘀咕,“要是被皇上知道,郡主拿‘借’来的钱替他买寿礼,不生气才怪呢。”
  云燕瞪了她一眼,“不准告诉瑄哥哥。——再说了,他们吐蕃作乱,朝廷每年要花多少军饷在上面,我们拿回他们一点,也不为过嘛。”
  “是是是,”巧儿吐了吐舌头,“郡主有的是大道理。”
  “可不是。”云燕一昂头,理直气壮,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
  两人路过天秀坊酒楼的时候,见门口围了一大群人。云燕天生好奇心重,又爱凑热闹,忍不住就挤进人群,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人群的中心却是刚才的那个胡人,天秀坊的几个小二正抓着他不放。“好小子,居然敢到我们天秀坊吃霸王餐,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天秀坊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酒楼,岂是你这种瘪三可以进来的?”
  那胡人一脸尴尬和焦急,挣扎着,“我不是说了吗,我不是吃霸王餐,我的钱袋丢了。”这胡人的汉语倒是讲得不错,只是过于字正腔圆,反而听上去有点滑稽。
  云燕和巧儿对了个眼色,真是冤家路窄。巧儿面色古怪,她却忍不住低下头抿嘴偷笑,心情大好。
  这胡人看上去倒像是个讲道理的,“你们不信,可以派个人跟着我回去,我拿钱给你们就是了。”
  “谁会信你,你们胡人最奸诈狡猾了,谁知道你们是不是等着埋伏我们?”
  “就是,胡人最可恶了。”连围观的群众都在低头窃窃私语。
  胡人发现跟他们有理说不清,而且这一群人明显对他有偏见,沉下了脸色,“那你们想怎么样?”
  “想怎样?”为首的一个小二嘿嘿一笑,“对付你们这种胡人,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知道我们汉人的厉害的!”
  “等一下,”胡人眉头一皱,大手一挥,神色严肃,“我不想与你们动手。”
  “那你就等着挨打吧。”
  “如果打完就这顿饭就一笔勾销,那你们打吧。”这胡人居然如此淡定地说。
  小二们面面相觑,觉得这胡人很是奇怪,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兄弟们,给我上。”
  话音落下,那群小二便一拥而上,胡人却只是咬紧牙关,双拳紧握,挺立着腰杆,硬生生地接着他们的拳打脚踢,浑然不动。看到这里,连云燕也看出倪端来了。这胡人看起来身手不弱,单是在他们几人的围殴之下依然气定神闲,就知道不是省油的灯。如果他真要跟几个小二动手,怕他们早就被他打残了。但他却是一声不吭地挨打,绝不还手,实在是奇怪。
  云燕皱皱眉,也许胡人也不是全都那么坏的,至少眼前这个男人,还挺有些傲骨。实在是看他们以多欺少有些看不过去了,起因又是因为她,所以她忍不住就跳了出来。“别打了,他欠你们多少钱,我替他付了。”
  天秀坊云燕是经常去的,几个小二都认得她,见是她纷纷停了手,“爷,是您啊,你要……替这个胡人付钱?”他们看看她,又看看胡人,有点难以确信。
  而那胡人,向她投来深深地一瞥,那目光里带着些许感激,更多的却是探究。
  云燕微微蹙眉,有些做贼心虚,就不再看他,对小二正色道,“我们汉人以多欺少,说出去也不光彩,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够不够?”
  “够够~”小二眉开眼笑地接过钱,“好,今天就看在严爷的面子上,就饶了你!”小二们收了钱,也就不再管那胡人,进了天秀坊。
  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了,瞬间一哄而散,转眼间天秀坊门口只剩云燕、巧儿和那胡人了。
  云燕仍然能感觉到那道炙热的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她有些不自在,耸了耸肩,遂对巧儿说,“热闹看完了,我们走吧。”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
  “这位小兄弟,请等一下。”胡人果然在身后叫住了她。
  云燕做了个鬼脸,不得不无奈地转过身来面对他,“还有什么事?”
  “在下芒赞,感谢小兄弟的救命之恩。”说着,那芒赞正立,向她深深躬身下去,行了一个标准的汉礼。
  云燕此刻只想溜之大吉,没心思跟他磨蹭,于是她摆摆手,满不在乎道,“哈哈,救命之恩可不敢当,举手之劳罢了。”她眨了眨眼,“没别的事的话,我先走了哈。”
  偏偏这个芒赞不依不饶,“小兄弟,你们汉人不是有句话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我们吐蕃人的习俗,受人之恩也定是要将他奉为上宾,邀请至家中以好酒好肉招待,以谢大恩。小兄弟如果不嫌弃的话,可否邀请你来我的住处,我也好将欠小兄弟的钱如数归还。”
  见他言辞恳切,一脸认真,云燕在心里直翻白眼,简直哭笑不得,哪有人这么笨,被她偷了钱还要还给她钱的。她实在是不想再跟他牵扯不清,“一点小钱而已,不足挂齿,芒赞兄不要放在心上了。我还有事在身,先走一步了。”
  “如果小兄弟今天有所不便的话,可否告诉在下住所,改日芒赞必定登门道谢。”
  神啊!云燕连想哭的心都有了,她现在无比后悔偷了他的钱袋,无比后悔跳出来替他解围,这个大男人怎么就这么一根筋啊?她总不能告诉她,她住在郡主府吧?她一咬牙,把心一横,“登门道谢就免了,唉,你一定要还的话,我跟你去拿就是了。”
  巧儿一听,急了,都说胡人阴险狡诈,云燕这不是羊入虎口嘛。她急忙拉了拉云燕的衣袖,对她又是挤眼,又是摇头。
  云燕微微一笑,用眼神示意她,没事的。
  听到云燕这么说,芒赞终于开心笑了起来,那笑容竟如秋日晴空,明朗无比。
  云燕是第一次见到他笑,心里也止不住感叹,他要不是留着大胡子,倒也挺帅的。
  京城的城北区,除了官府行政机构外,还有周边各国的会馆。
  芒赞就住在吐蕃人的会馆里。
  在会馆门口,云燕停了脚步,转头对身后跟着的巧儿说,“小苏,我怕宋兄等急了,你先去通报一声,说我稍后就到。”说着,趁芒赞不注意对她眨了眨眼,使了个颜色。
  巧儿跟在云燕身边的日子也不短了,自然知道云燕话中有话,意思是如果她不回来,让她去通知宋瑄来救她。所以她立刻点头,“小苏明白。”
  云燕这才跟着芒赞步入会馆。
  整个会馆是吐蕃风格的建筑,云燕是第一次见到,不免觉得新奇好玩,东张西望。
  她跟着芒赞一路走进去,凡是见到他的人都向他行礼打招呼,而芒赞都是笑着回应。虽然说得是吐蕃话,云燕根本听不懂,不过就他的穿着打扮来说,云燕猜想他的身份应该不低,大概是吐蕃的什么大官吧。
  来到一间类似会客室的房间,房间的四壁都挂着复杂精美的壁毯,跟中原的风格全然不同。最引人注目的,是房间正中的墙上的这幅壁毯,居然织出了一幅磅礴画卷。一望无际的绿色草甸,远处是连绵起伏的雪山,瓦蓝瓦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在这广袤的天地之间,天空中有飞鸟翱翔,草原上散布着星星点点的牛羊群,还有骑着骏马奔驰的牧羊人。云燕不禁就被眼前的景象所吸引了。如果可以,她多希望能在那一片天地里飞翔,做一只自由自在的燕子。但是,她可以吗?她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
  “这就是我的家乡。”芒赞见她望着这幅壁毯出神,眼里充满着向往,却又带着一丝无奈,不禁愣了一下,旋即会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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