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穿越之云深何处 >

第29部分

穿越之云深何处-第29部分

小说: 穿越之云深何处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路清风猛然睁开眼睛,清澈的双眸写满了八卦:“男子?是她的心上人?”
  我点头:“但是,最后两人的结局还是无疾而终了。想来,像师父这样的人,也是没办法谈风月之事的吧,一点点看着爱人变老,自己却容颜未改,也是件很残忍的事。”
  “我倒觉得她这样挺好的。”路清风笑笑“起码她过的很开心,也很自在,年纪大小,寿命长短倒是其次,她的心态很关键。”
  “是啊,她长命百岁,像老王八一样,心态能不好吗?”
  “你说谁是老王八!?”老妖怪的声音在我身后响了起来,“我就知道你这个丫头,每次都在我背后说我坏话!你老实交待,我不在的时候,你到底跟小路讲了我多少坏话?揭了我多少老底?”
  老妖怪叉着腰一步步逼近,我却丝毫不畏惧,道:“没说你什么啊,只不过讲了你是如何变成现在这样的。”
  老妖怪半信半疑的看着我,一旁的路清风忍不住插嘴问道:“沈前辈,晚辈听云儿说了您的事,晚辈心中好奇,世间会有这般稀奇的事?您真的是练功吃药相冲撞结合才造成现在这种身体状态?”
  老妖怪轻叹了口气,说道:“当年我练的那个功是照着一本秘笈练的,而那本秘笈是我家传下来的,据说是多年前一位祖上的挚友赠与我家的。我家也因为那本秘笈才招惹了杀身之祸。当年,江湖上的人都在追查这本秘笈的下落。我受重伤一个人带着秘笈逃走,想找个隐秘的地方练了秘笈就销毁掉,偶然逃到那处隐秘的村落,有个神秘的老者治好了我的伤,并且给了我一颗药丸……后面的事你也知道了。”
  “究竟是什么秘笈?叫什么名字?”
  “那本秘笈上没有写名字,家里人也未曾提过名字。后来被追杀时,那些人说,这是蛊毒教创始人曾一天所编的秘笈。”
  “这又是什么门派?既然如此,就说明师父的祖上与这个教会是有渊源的吧?”从未在江湖上混过我没听说过老妖怪所说的这个教,听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路清风解释:“蛊毒教擅长使毒下蛊用药,是个流传建立很久的组织,总部坐落在峒国,在金贡国也有分坛。”
  “既然是挚友所赠,这些人怎么这般不讲道理?强取豪夺啊?”
  路清风叹气:“有的时候江湖上是没有什么道义可言的,为了剑谱奇功,不择手段。”
  老妖怪点头:“只是……那本秘笈我未练完……”
  路清风追问:“为何?”
  “到后面便有些练不明白了。云儿也问我那时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我能肯定的是那时绝对没有,但是再练下去就说不好了。所以我就直接销毁了那本秘笈,怕牵连村里的人,我又逃到别的地方隐居,后来还发现了这个地方。”
  “销毁了?”我蹙眉。
  “烧了。”老妖怪又叹了口气“那之后的数十年,风波渐渐平息。可我知道……”她看向路清风“你应该也知道,最近这一年不知道是谁又弄起了这波风潮,江湖上的人又开始谈论这本早已失传的秘笈。”
  路清风点头道:“是。而且还有很多江湖人士为此秘笈一掷千金,悬赏追缉手中有秘笈的人。还有些人伪造秘笈,假的秘笈练了没有效果还算是好的,有甚者就会练得走火入魔,不人不鬼。”
  “我心里是有愧疚的。那本书早已被我烧毁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呢!可我又不能站出来说明,这一年来我也很矛盾。”
  “沈前辈可否将您练过的这本秘笈的内容告知晚辈?”
  老妖怪凝视着路清风不语,她的脸色难得的十分严肃。过了一会儿,她开口道:“不懂我的人,以为我是天性如此,疯癫癫狂,其实我这何尝不是活得太久,太腻了,自己找乐子呢?假若自己再不找乐子,这长生不老也没有什么意义。你还年轻,却终究与我不同,你会老去,而我,即使有着不灭的精神,少女的容颜又有什么意思,我已经不想再回到江湖上去了……小路,我跟你学剑法不是为了争强好胜,只是因为那是我当年的愿望未得到满足,认识你师父之前,我也曾避世,与他结为知己才是我最近这些年来最开心的事。如今他也不在了……”她似乎下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说道:“好吧,你教我剑法,我教你那本秘笈的练法。只是,要等你身体康复以后。”

  ☆、5。琴音

  老妖怪为了能学剑法,每天拼命的给路清风补充营养,冬日风干晾制的牛肉干存货,咯咯下的蛋,全部拿去给他吃了。一向抠门吝啬的她甚至还拿出积蓄去找猎户买了只獐子炖了给路清风。
  又过了一阵子,路清风可以正常自由行动了,但是太剧烈的运动还是不能做,所以他开始口头教老妖怪练剑,老妖怪学的异常认真,我跟她相处三年,三年间的了解竟不知她也是个仔细好学的人。
  路清风还带我去抓了鸟,他的手法速度很快,一抓一个准儿。
  某日的一个下午,老妖怪和路清风在门外练剑,我则抱着老妖怪的古琴,一个人走到林中。阳光透过树影层层叠叠的斑驳,温暖的洒在肩头,我捡了块干净的大石块坐下,将琴架在盘起的双腿之上,头顶上有悦耳的鸟啼声,风中是刮过树叶的“唰啦啦”的树叶声,我静了心,素手轻轻拨动了琴弦,瞬间,清脆婉转的琴音回荡在山间,这首曲子,曲调柔和低沉中带着袅袅灵透,起调是缓缓的,随着曲意入境,手下拨弄琴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似急雨纷纷,溯雪绵绵,疾速的指尖中倾泻而出琴色与林间大自然的声色交相辉映,响彻行云,贯彻林木。
  我手下收琴弦,正在感受心绪之际,一袭白衣自眼角缓缓飘入。不看也知是谁。我指尖又拨下一串琴弦,问他:“不是教师父剑法?怎么跑到这里来?”
  路清风嘴角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朝我走过来,径直坐到我身边,不动声色的语调里掩饰着惊异:“该教的教了,也需要练习啊,沈前辈在练。我听到琴声,便过来了。没想到……我真是不知你现在口中有几句实话?”
  我疑惑的问他:“此话怎讲?”
  “你说不想再练一件事,太累,想做个闲散的人。可是如今我听了你抚琴,竟然抚的这么好。难道不是你长久去练的结果吗?”
  “那是因为你没听我师父抚琴。而且,我也只有这一首曲子弹的好,三年里无聊的时日太多,抚的久了也不过是打发时间,并不是刻意练的。”
  路清风眼睛转了转,又问我:“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曲目三。”我认真答道。
  “这是哪门子的曲名?”
  “就是当年我挑选来的最喜欢的曲子呀,老妖怪都不知道名字,她当时弹的第三首曲子,我就叫它曲目三了。”
  “老妖怪?”路清风挑眉。我一捂嘴,哎呀糟糕说漏嘴了。他见我 ,双眸里闪过调皮的光,威胁我道:“要是叫沈前辈知道你私下里竟然如此唤她,定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她的腥风血雨对于我来说,不过就是场沙尘暴,还是城里春天最常见风力最小的那种。”
  “沙尘暴?”
  “就是扬沙,飞沙走石。”
  路清风仰头一笑,竟然停不住了,变为“哈哈哈”的捧腹大笑,我在一旁莫名其妙,他还一直笑,我忍不住问他:“你笑什么?”
  好容易停住笑的路清风,眼眸里都是欢乐与欣喜,他依旧笑着回我道:“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以为此生再见不到以前的那个苏千云了,现在我放心了,因为你还会像以前一样语出惊人,说一些奇奇怪怪又有意思的话。”
  “就这?至于笑成这样?你笑点真不是一般的低。”我看他如此开心,也不好意思打扰他积极性,反而激发起我表现的欲望,“你若是想听呢,我这里还有很多奇怪的话,还有别的语种的,你要不要听?”
  “语种?”
  “有一种语言叫英语,只不过呢,跟你讲你也不懂,不如我唱个英文歌给你听,如何?”
  他一瞬不瞬的看着我,我知是默认了,便清了清喉咙,唱了起来:
  Baby    Now that I've found you
  I won't let you go
  I built my world around you
  I need you so
  Baby even though
  You don't need me  Now
  Baby   Now that I've found you
  I won't let you go
  I built my world around you
  I need you so
  Baby even though
  You don't need me   You don't need me oh no
  一曲终了,林中又清净下来,鸟儿啼叫几声,我眨眼看路清风,他的脸上闪着惊讶:“原来你唱歌也这么好听。”我笑了笑,这柔美悦耳的嗓音是这具身体自带的,天生的。
  “这是什么语言?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不可能听过。这是英语,一直失传已久的语言。”
  路清风大概已经习惯了我跟常人不同的说话方式,知道追问也问不出什么,所以便只是称赞道:“假若你在鸳暖阁的时候,学了弹琴唱曲,想必还能成为金城第一歌女。”
  “你太抬举我了,你是没有听过我师父弹琴,我第一次听的时候都惊呆了,真的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当下就想跟她学琴了。只不过,就像我之前所说,我想做个混吃等死的散人,所以只学了指法,学了两首曲子,闲时弹一曲抒发一下心绪,也就是如此了,再高的层次也不想追求了。”
  我抱了琴,抬头吸了口新鲜空气,又说道:“隐居的日子虽然清净,但是也很无聊,你可知道人是越待越懒的?”
  路清风一笑:“那你除了弹琴,还做什么打发时间?”
  “看书,练字……”老妖怪教我练字,如今我也能写的一手好字了。
  只是每每练字的时候,我心头总不自觉的浮现那次练字的场景,鼻尖萦绕的酒气,他身上的温度,还有纸上未写完的“久”字。
  我不由得苦笑一声。路清风也学我一般抬头吸了口气,他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厌倦了做杀手,便像你们这样,找个清净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
  “现在呢?你还是很喜欢做杀手?”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像他这种潇洒飞扬的年轻人,光从外貌上看,和杀手这个职业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要做一个杀手?
  “现在……?”路清风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但是只是一瞬间“我从小学武,其他什么都不会,师父去了,为了谋生计我就做了杀手。刚开始的时候,是不适应的,可做到现在,我却渐渐的喜欢上了杀人的感觉,甚至觉得是种享受……”
  我不禁抖了抖,这……难道是心理变态?
  “云儿,你知道吗我在峒国的时候曾经也认识过一个舞女,她的舞跳的也很美,那个时候的我初涉江湖,不如意的事也很多,杀人赚了钱就到歌舞坊去挥霍,一来二去跟那个舞女也混熟了。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芷莹。”
  “你喜欢她?”我一脸八卦的追问道。
  “嗯,那个时候很喜欢。”他点头“她的舞技十分了得,但是与你相比,还是稍逊一筹。芷莹私下里也是个温柔似水的姑娘,一举手一投足都很有风情。”
  “那后来呢?”
  路清风双眼迷离,喃喃道:“后来……她被一个纨绔子弟赎走做了妾。”
  我微愣,是啊,假若我当初不是坚决做唯一,大概也只能做个妾,可是,也就是因为我的坚持才让我差点断送了姓名。可见身世这个问题在古代是无力回天的,倘若想抗争,便献出生命的代价。
  我又不禁想到,但是假若我留在峒国,被我的父亲也就是峒国的君王所留,那我就是公主了,也许这个身份才能配得上慕容暮吧。
  “我曾想去杀了那个人……血洗婚宴……但是当晚有人找到我,要下一单大买卖,那个时候我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一贫如洗的我为了生存,答应了,那人要我杀的人在金贡国,我就连夜离开了。”
  我想了想,说道:“其实你可以杀了抢走芷莹的那个男人,再洗劫他们家的钱财啊。”
  “云儿,我是个杀手,不是强盗。而且,就算我杀了他,救了芷莹,她以后又要怎么生存?难道要跟着我餐风露宿?那个时候我连养活自己都困难。倘若我给她自由,她又要如何谋生?再回到歌舞坊?最后还是会有下一个人将她赎走的。”
  我点了点头。路清风继续说着:“那晚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为了生存,什么都可以舍弃。与其说我担心芷莹会跟我受苦,不如说我自己也很怕,我会活不下去,会活活饿死。”
  我笑了笑:“不会的,你武功那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