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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绝恋爱情线-第7部分

小说: 绝恋爱情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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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没有爱多好
  这段日子虽然我没有见到他,但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他的缺席而多一点宁静,多一份轻松。二十个朝来夕去,二十几个映接不暇的身影呵,连接着二十个不眠的夜晚,依旧是家愁、情愁、愁更愁。
  没有爱多好!
  就不会有太阳对月亮的思念,
  就不会有黑夜向黎明的宣战;
  没有爱多好!
  就不会有记忆锁住心扉,
  就不会有迷路的人淌下滚滚的泪;
  没有爱多好!
  就不会有生活像海浪那样
  惊险的一波三折。
  就不会有命运像云朵那样
  变幻莫测的让人不可捉摸;
  没有爱多好!
  就不会有我为你忍受这一生的多苦多难。
  就不会有你为我望穿秋水看海枯石烂;
  没有爱多好!
  没有爱多好!!
  没有爱多好!!!
  注:后来写在《爱·就要放弃》里。
  他!可知我心情?可知我爱恋?
  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七日夜。
  第八节  哥们儿究竟谁不正常了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这个人太过正常了,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他们的影子?”
  偶然的一次机会与老同学闲话间,记得他说:“······其实在你身上最美的还不是你的容颜,因为你并不很美;最吸引人的却是你的气质,所以有很多男孩子打从心底里敬慕你,但又不敢靠近你······”当时他把我讲得心里怪怪的,突然感觉自己就不是自己了,而变得特别陌生,特别特别遥远。因为我并不懂得气质是一种什么东西,它的魔力究竟有多大。我只知道人靠衣装,美靠新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女都是靠金银首饰,靠绫罗绸缎,靠胭脂粉黛打扮出来的,(转引一句广告名言: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不过,我却是专属二氧化碳的,惰性极强——不爱红装爱武装。)而我,除了誓不服输的性格什么都没有······
  吃过早饭,兰邀我陪她一起去大陈买东西,我草草的收拾了一下便同她出发了。我是一个比较随意的女孩子,我很喜欢古诗词里那句“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所以我从来不习惯过分修饰自己,更别说浓妆艳抹了。兰比我稍“美”点,还纹了眼线和唇彩,施了淡淡的粉质。我们一路有说有笑,好不自在。而我更是快乐无比,因为在经过南木楼时出乎我担心的是一个淘气鬼都没遇着,我想今天肯定是命运女神对我的格外眷顾吧!不料刚到集上就被几个男孩子盯住了,并且一直在后面跟着,我们走哪儿他们就走哪儿,好不烦人耶!但我特能装“傻”,我才不正面瞧他们呢!我知道其中有一男孩儿特帅气,我好像见过他,还不止一次。我用眼角的余光撒着他,我感觉他在冲我微笑,我偏把脸冷得像冰霜,心说:“炫耀自己长得酷是吧?臭美!就不看你,气死你,气飞你,把你气成没毛儿的大鸭子······”好在老友并没有发觉这些人,否则又要让她们当做茶余饭后的生活调料在背后戏笑我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她那土包子还会有帅哥儿着迷?天方夜谭吧!”其实我也自认,在老友当中我可算是最丑、最贫的一个了。(然而,不经意间当我挽起秀发,穿着白色的衣裙漫步在乡荫小路上时,也会有上学的女孩子轻轻地喊一声:“白素贞——”。记得那位叫做霞的女孩儿就最最喜欢驻足在我的身边。她比我略小几岁,长得也挺漂亮的。但直至现在我才知道“白素贞”是谁,原来竟是《白蛇传》里的一条美丽、善良的小蛇仙。这时难免不对自己轻叹一声:“傻瓜,懂了吗?你对自己的认知其实是一种纯粹的自卑,而并非谦虚耶。”是的,正是源于这一声轻叹,这蓦然的醒悟,从而使我改变了对现实生活的态度,当邻村这些天真无邪、纯情帅气的男孩儿纷纷闯入我生活的同时,我身边的人却正在不厌其烦的为我介绍着同村的一些最差的男生,其中然姐跟我介绍的那一位更是奇丑无比耶,年纪好像比我还大着老多。另外还有一位,家境也并不是很好,但这并不重要,糟糕的是,其人即如其名——老猪······这强烈的反差摧残着我的心灵,蹂躏着我的自尊,于是我宁可做一个疯狂的赌王,不惜拿着我的青春豪赌、拿着我的生命豪赌······)我常常想起我的另一位老友,或者说老同学吧,每次出门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而且愈是人多的地方愈是摆弄着各种姿态,惹来不少男男女女艳羡的目光······
  我想:青春,也许本就是个性张扬的舞台,无论美与丑,(内在的或外在的)都有属于他(她)自己独具的一种魅力。
  大约十一点多的时候我们相约往回走,那几个淘气鬼早跑去吃饭了,(男生就是嘴馋)我庆幸他们今天还够可以,没有惹我难堪。不过回去的路上老友可倒霉了,因为她没我谨慎、细心。——嘿嘿,假如有谁同我做伴出行时,那个人肯定是我的保护伞啦!我们蹬着车子,悠哉悠哉的,她在我的外侧,我在她的里边,刚出村口没多久,便遇到一个酒鬼打从后面赶上来,伸手就在她的脸颊划拉了一把,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说着什么“妹子,好嫩的肉肉······”我看到兰登时就羞红了脸,而且不知打哪儿来的蛮劲儿,边破口大骂着边狂追那条大色狼······那老男人也真是的,当他调戏女孩子的时候他为什么不用脑想想自己还有姐姐妹妹,姑姑姨姨?假如他自己也生了女儿,他还配做一个父亲吗?不过,终究是男人占先,我的老友并没有追上那个流氓,于是这一路走到家她再没同我说过一句话,我隐隐感觉出她都快被那头无名的“野畜”气疯了。由此想到自己,也算是幸运的吧!因为我所遇到的都是一群和我同龄的纯真少年,他们即使再坏也不会那样肆无忌惮。于是乎,我赐给他们一个特好听的名字——水神。(其实在《炼》里就有关于水神与莲花仙子的传说,故事美丽而感人。)但愿他们如同春水一般永远清净、纯洁、透明;永远是那么活泼又可爱。
  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
  第九节  他们都是什么人
  月儿渐渐圆了,又是一个皎洁如水的夜晚。我怀着某种从未有过的对他的思念和期盼信步走出家门。小弟(E·W)随后追了出来,难耐孩童的天真和顽皮兴冲冲说:“姐,今天的月儿真美呀!”
  我微笑着告诉他:“那是因为你的童年是快乐的,心也是快乐的,你眼中的东西就是美丽的。”
  他冷不丁追问我:“难道青春不美吗?”
   “青春也很美!”我幽幽叹道:“只是,青春是一种凄美!”
   “凄美?”他别过头,很是诧异:“凄美是什么?”
  我早已忘了他还是个小孩子,便一字一字说:“爱到你心痛。”
  他忍不住哈哈的笑起来:“心还会痛?那种感觉肯定特好玩儿。”
  他的天真不禁令我也笑了。此时,我有多么地怀恋那段飘逝的童年时光啊!
  童年,永远是人生中最快乐的季节。
  童年,可以迎风落泪不思故,可以对月当歌笑入眠。 
  正在这时,我听到坡下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接着姗姗步履走来一人。他不是p,我不认识他。光光的脊背,赤裸着双腿,只在腰里穿了个布头儿,脚上搭了双旧拖鞋。给人的印象好邋遢,好不正道。“妈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呀活见鬼了,那么瘦,好像还是个饿死鬼耶!”我不禁这样想。
  他一过来就蹲在了我的旁边,先是和小弟胡说八道了一通,接着竟转到了我的身上,问我多大了,订没订婚。还问我认不认识那个什么YING什么MIAN的,说他们早就好着······我越听越反感,干脆丢下一句:“我谁都不认识,就只认识我自己。”拉起小弟回家去了。
  我讨厌那个什么YING什么MIAN的。女孩子,要么甭爱,别拿爱情当儿戏。要爱就要爱得大大方方,光明磊落。爱得干净,爱得纯粹,爱得你心里只有一个人,他心里也只有你。
  早在好久以前我就听村里人讲她们的事,讲她们在街上追跑打闹。讲她们大晚上的去村南那片乱坟岗子跟邻村的男孩子幽会,(叹:胆儿可真大啊!打死我都不敢去。不过,记得有一年春天,我家的驴子半夜跑丢了,我却是一个人寻了大半个村子耶!)甚至偷偷地跑去厕所里亲吻······好恶心!我这个人跟她们不同。我是我。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讲我。世俗永远是垃圾桶,而我永远洁身自爱。
  次日,依然是个好天气,心情却很坏。刚刚挨了外婆一顿牢骚,索性哪儿都不去了,管她有没有货要卖,只把自己关起来,呆呆地坐在书桌边,打发着一寸又一寸光阴。
  问天地为何物
  似水年华
  不知朝朝暮暮
  看破红尘心如荼
  独自锁深户
  一生一死多仓促
  这就是此时的我。此时的我忘记了空间,忘记了时间,仿佛心已碎去,人已死去。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看到我发呆发傻的样子便微笑着走过来轻轻的音声问:“怎么?又有心事?是不是恨我好长时间都没过来看你了?琴,说心里话,你想我了吗?”
  唉!真可谓情痴一个耶!然而他越是这样绵绵深情,我的心就越痛越痛。“冤家,要我怎样对你好呢?”我都快被他逼疯了,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能不能继续坦然的面对他。
  良久,我抬起头直视着他,一字一字冷冷地问:“昨天晚上你也来了?那个人是和你在一起的吗?他叫什么名字?”
  “二坏!”没想到他回答得真干脆,他果然也来了!他怎么肯不来呢?
  我接着追问:“是你让他来的?”
  他点点头:“是。”不过接下来却说:“可是我很后悔,因为他不是什么好人。”
  “那你还让他来这里?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伤害我?你又一次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忍不住火起来。假如不是在他面前,我的泪水肯定会打湿我的心。我别过头去,把自己冰冷的唇深深地埋在两齿之间。“二坏”(事后,我跟他起一绰号儿——摧花无常。)其人我素有耳闻,他根本不是我所能够招惹起的那种人。他跟我的那些从小学到初中的男同学还不一样。我和我的男同学可以很亲切地打招呼,很友好地聊天,那是因为他们从来都不在我面前说脏话,他们懂得分寸,懂得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孩子。
  从小学到中学九年的校园生活中,我的男同学只有一次惹恼过我。记得那还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孩子们正值豆蔻年华,但又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总之能够搅合在一起就叫开心。课间他们追跑打闹,肆无忌惮。我呢?则坐在自己座位上遥看着窗外广阔的蓝天,思绪早已飞到了白云端。我是一个很静的女孩子,即使偶尔走出教室的门也是静静地斜倚在花栏边只看小伙伴们尽情嬉戏。我常常和我的数学老师呆在一起。她的办公室就在我们班的旁边,所以我们便有很多机会相处。她是一位端庄的女性,个子不高,微黑的皮肤,唇边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借此,好想对她说一声:“焦老师,您还好吗?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再见到您,但我真的好想您好想您!”)那时她只有二十出头,还没结婚。每当她看见班里的女生追着男生跑的时候,她都忍不住对其他老师说:“瞧瞧她们,一点女孩子的样儿都没有,跟男生追跑个什么劲儿?让人看着都闹心。”我在旁边于是很容易体会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女孩子若想被人尊重,首先就得学会尊重自己。”从那一刻起我牢牢地记下了这句话,并且更少了同男同学的接触。有一次有个叫“友”的男同学偏偏很不知趣,看我在讲台上擦黑板,黑不说白不说冲上去便抱住了我,随后使劲往我嘴里塞石头。“臭不要脸,简直太过分了。”我咬着牙气不打一处来,反抗几次都无济于事,干脆趁其不注意抬起脚跟狠向他的脚尖上跺去,这下他没闲情再胡闹了,立马抱起脚尖金鸡独立在那儿嗷嗷地大叫起来。哈哈,哈!太滑稽了,太好玩儿了,太解气了!不过我才不看他呢!冷哼一声,径直走回自己的座位上,扭过头去遥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里说:“无毒不丈夫,看你龟儿子(他四川过来的)还敢有下次。”他是我们班的帅男,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当时我就看到了一双敌视的目光)总是想尽办法靠近他。我才不把他当盘菜儿呢!此后就无人(女生例外)再敢惹我。直到离开校园,有机会在老同学婚后的聚会上相见,他还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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