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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快穿之炮灰逆袭记-第24部分

小说: 快穿之炮灰逆袭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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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好在凌淇念的大学离家也不算太远,五个小时的火车就到了。有时候放长假什么的,凌淇都会回来给她补课。原来那个小小的纷纷嫩嫩的白合欢出落成了大姑娘,十分好看。精致秀丽,凌父凌母官位也比较高了,凌家是高干家庭,本来不应该娶商人妻的。但是白合欢从小就讨喜,他们一起陪伴多年,也渐渐地认定了白合欢就是他们的媳妇,就算凌淇不想娶,他们也要凌淇娶。现在儿媳快要高考了,他们巴不得儿子一放假就回家给儿媳补课呢,自然不会生气。

    在凌淇的帮助下,白合欢勉勉强强地考上了凌淇在的大学。b大是国内知名的大学,全国排名数一数二,管理学院也是很好的,凌淇学的就是管理学,白合欢将来也是要接管白家的产业,自然也是要学习管理学。两个人成了师兄妹的关系,在大学里也算是恋人了,大学毕竟不是高中,老师并没有管你这么多,于是两个人商定在外头租房子住。

    当然了,现在还是很注重贞操的时代,他们只是简单地一起住,并没有发生任何关系。凌淇是他们那届的s省的高考理科状元,到了b大,状元云集的地方,他依旧还是很出色的。白合欢懒得学习,经常缠着凌淇给她讲课。凌淇也知道自己的小女朋友不是很靠谱的样子,只好给她讲题了。

    b大是一个高手云集的地方,白合欢在其中只是微不可查的一部分,身边的人都在努力学习,白合欢在这样的氛围下自然不会懈怠了学习。学习,并不是局限于书本,很多图书馆的藏书,白合欢也涉猎了不少。但大多数都是看的管理学的书,毕竟专业需要。她的很多同学也都在看这方面的书,很多人的能力跟老师是不相上下的。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人才急缺的时代,每个人都有着无限的机会。白合欢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在外面住,但是跟班里的同学关系都不错。大学的同学是最不容忘记的,将来都会是自己的一份人脉。白合欢知道人脉的重要性,所以跟同学相处都比较好。不过眨眼间,凌淇已经大四了,准备出国深造。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白合欢也不再缠着他了。

    凌父凌母比较忙,大多数时间都是顾不上儿子的。白合欢又是他们认定的儿媳,

    白合欢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凌淇倒是大多数都没有听见。这个骚年在忙着想自己跟白合欢以后婚后的生活,想着想着,脸就热了。现在还不兴自由恋爱,凌父凌母能够让这两个小屁孩独处已经不容易。白合欢要加紧时间去洗脑,不过貌似穿过来后,她就忙着洗脑了。

    日子一晃而过,白何昌考上了市里的高中,紧接着凌淇也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然后白合欢也紧接着考上了重点初中。白父的事业越来越好,白母越来越贵气。本来白母出生的地方就是书香门第,嫁给白父就是鲜花落在牛粪上。现在日子便好了,年轻时候的贵气又出现了。白父在家有这么优雅的妻子,天天巴不得往家里跑,哪里还想着跟外面的女人纠缠不清?

    眨眼间,两个人都渐渐老了,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白何昌成绩好,读了大学之后又出国深造,凌淇正在国家的重点大学里念书,白合欢准备高考。现在能够考上重点大学也很不容易,毕竟现在国家还没有扩大招生。白合欢前几辈子的成绩不是很好,现在重压之下非要高考,别提多憋屈了。像语文英语和理综还好,她自己努力学学也就知道了。但是数学简直是她的噩梦。

    不过好在凌淇念的大学离家也不算太远,五个小时的火车就到了。有时候放长假什么的,凌淇都会回来给她补课。原来那个小小的纷纷嫩嫩的白合欢出落成了大姑娘,十分好看。精致秀丽,凌父凌母官位也比较高了,凌家是高干家庭,本来不应该娶商人妻的。但是白合欢从小就讨喜,他们一起陪伴多年,也渐渐地认定了白合欢就是他们的媳妇,就算凌淇不想娶,他们也要凌淇娶。现在儿媳快要高考了,他们巴不得儿子一放假就回家给儿媳补课呢,自然不会生气。

    在凌淇的帮助下,白合欢勉勉强强地考上了凌淇在的大学。b大是国内知名的大学,全国排名数一数二,管理学院也是很好的,凌淇学的就是管理学,白合欢将来也是要接管白家的产业,自然也是要学习管理学。两个人成了师兄妹的关系,在大学里也算是恋人了,大学毕竟不是高中,老师并没有管你这么多,于是两个人商定在外头租房子住。

重生八零后(十二)() 
当然了,现在还是很注重贞操的时代,他们只是简单地一起住,并没有发生任何关系。凌淇是他们那届的s省的高考理科状元,到了b大,状元云集的地方,他依旧还是很出色的。白合欢懒得学习,经常缠着凌淇给她讲课。凌淇也知道自己的小女朋友不是很靠谱的样子,只好给她讲题了。

    b大是一个高手云集的地方,白合欢在其中只是微不可查的一部分,身边的人都在努力学习,白合欢在这样的氛围下自然不会懈怠了学习。学习,并不是局限于书本,很多图书馆的藏书,白合欢也涉猎了不少。但大多数都是看的管理学的书,毕竟专业需要。她的很多同学也都在看这方面的书,很多人的能力跟老师是不相上下的。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人才急缺的时代,每个人都有着无限的机会。白合欢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在外面住,但是跟班里的同学关系都不错。大学的同学是最不容忘记的,将来都会是自己的一份人脉。白合欢知道人脉的重要性,所以跟同学相处都比较好。不过眨眼间,凌淇已经大四了,准备出国深造。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白合欢也不再缠着他了。

    凌父凌母比较忙,大多数时间都是顾不上儿子的。白合欢又是他们认定的儿媳,所以两个老人都很放心地将自己的儿子交给白合欢养。白合欢不能推辞,做起了凌淇的煮饭婆。好在现在已经有了冰箱,时间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一个全新的世纪。家用电器渐渐普及,白父白母过来看他们的时候都会买一些需要用的电器,所以白合欢做饭也比较简单。

    白家的资产已经过了十亿,到了中产阶级的行列。白合欢上了大学后,白父带着白母去江南那边发展了,毕竟白家公司的总部在那边,白父白母总要认真地花几年在那边建造一个比较高大上的总部。白合欢已经长大,不影响他们出去拼工作了。努力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凌淇毕业了,去了彼岸那边的m国,去读了世界排名前十的大学,依旧读的是管理学。

    凌淇走后,白合欢依旧住在他们租的房子里,每天认真地学习,学习很多的管理学知识。白父白母有时候会过来看她,但基本上都是她自己一个人。凌父凌母要是有时间也会过来看望儿媳,但最多也是一两天的事情,白合欢已经学会自己一个人处事,一个人生活。可能是这辈子的家境比较好,白合欢无端地多了几分上位者的气势,锐利而又张扬,如鹰一般的眼神,渐渐地有了女强人的气势。

    凌淇去了彼岸的那一端,白合欢在彼岸的这边。她的白天是他的黑夜,两个人就算是视频也很难见面,而且白合欢最近在忙着出国的事情,凌淇在忙着项目的事,两个人经常一个月就能视频见那么两三面。白合欢担心自己养了多年的忠犬就这么没了,于是加紧了修学分和出国的事,好在她自己也努力,大学毕业后也瞬间能出国了。到了m国,还是成了凌淇的学妹,两个人不用再异地恋了,也长大了。

    于是,白合欢来报道不到一个月,凌淇就化身为狼,将她吃了。吃得白合欢一身酸痛。凌淇这个骚年,看着淡淡的,像是什么都不在乎的学霸,但是白合欢跟他想出了很多年,知道这小子其实就是一只狼啊,一只饿了多年的狼。不过她们都是成年人,都有分寸,学习倒是没落下。

    白合欢跟凌淇在国外留学,一路从硕士读到了管理学博士,白何昌这个妹控早两年毕业,已经接管了家族企业。最令白合欢意外的生气的是,张翠花成了她的嫂子,养了多年的忠犬啊,还没有用到就被白何昌给搞大肚子了,在她拿到管理学博士准备回国的时候,刚刚听到这个消息,其实她是崩溃的。她倒不是反对白何昌去了张翠花,而是他们两个什么时候搞在一起,她并不知道。想到这里,白合欢就悲伤了。她的最大助手没有了,成了她的嫂子。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哥哥娶了她最信任的人,倒也是省心了不少。

    白合欢蹬蹬噔地带凌淇回家的时候,白父白母正在沙发上聊天。坐在一旁的是张翠花温婉的脸,还有白何昌宠溺的神情。佣人们再准备晚餐,一家其乐融融。看到白合欢回来的时候都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又继续聊天了,把白合欢气得半死。

    她深深地觉得自己失宠了。回国这么大的事情,白父白母跟哥哥竟然没有派人去接她,啊不,除了派凌淇去接她之外,这几个人都没有去!白合欢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换下鞋子去沙发前一坐,满脸的哀怨。

    倒是张翠花修为尚浅,询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幅神情。白合欢开始大吐苦水:“你们这群没良心的,人家才刚刚回国都没有去接人家,你们的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我只是个宝宝啊,有你们这么当家人的吗?还有你,现在明明有电脑了,谈了恋爱,结婚了都不告诉我,还嫁给我哥,有了孩子才说,你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朋友哇?一群没良心的。我再也不爱你们了,哼。”

    说完把头扭到一边,白父白母似笑非笑,白何昌严肃的脸也有些抽搐,妹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张翠花干笑了几声,摸了摸鼻子,无语道:“当时我们结婚,你为了忙项目都没时间回来,然后上次跟你说要视频,想宣布我们恋爱的事,你说你要忙着跟凌淇一起视频,然后我给你发了邮件,好几封,你都没有看……等你博士毕业的时候,孩子……”

    话音落,白合欢什么都说不出来,愤愤地洗手吃饭,白父白母的感情更胜从前,恩爱异常。白何昌跟张翠花新婚燕尔,也是你侬我侬的。白合欢跟凌淇多年相处,也早就是老夫老妻,所以餐桌上很温馨,也很和谐,张翠花没有成了她的助手,但是怀了他们家的第三代,也是功不可没的。

重生八零后(完)() 
饭后,白父白母去散步,白何昌给孩子做胎教。白合欢忙着调时差,跟凌淇回到了房间。凌淇早就是白家的一份子,留宿什么的简直是很寻常。不过白合欢的房间内,她正趴在凌淇的身上调时差呢,嘴巴絮絮叨叨地说这次一定要怀个大胖小子,嗯,生出来一起坑他爹。凌淇听着很想笑,但是还是忍住了,这事就算做了千百遍,每次还是无比的享受,花样百出。

    白合欢回国后,进到白父的公司去从基层做起,毕竟是学了管理学的,不到半年就升为了公司副总。她是白父的女儿,占了白家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算下来也是过亿身家。加上她丰富的知识,也成了原主所崇拜的女强人。说话干脆利落,跟前几次做任务有了很大的区别。以前做任务,她大多数都是依靠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说白了跟菟丝花没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次是她自己努力赢来的,很有成就感,对她而言也是一种蜕变。

    白合欢在白家的公司站稳脚跟后,白何昌跟张翠花的大胖小子生了出来,七斤九两,胖胖的一个小肉团,白合欢很喜爱,白何昌挺喜欢这个小子,但到底是男孩子,需要穷养,所以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喜欢。白合欢看着他别扭的样子,很了解地笑了笑。遥想当年,她刚刚穿过来,还是三岁的小女孩,白何昌也是一个农村的寻常小伙子,谁又能想到二十几年后,她成了白富美,有自己的真爱。白何昌成了一个威严的父亲,身家过亿呢?所以说啊,人啊,莫欺少年穷。

    小肉团长大了半岁的时候,白合欢也跟凌淇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别人的祝福中,白合欢和凌淇结为夫妻,,两个人终于修成正果。虽然凌淇是个**的骚年,没有长成原主喜欢的忠犬模样,但是凌淇这一生,第一个女人是白合欢,最后一个女人还是她。也算是全了忠诚的名声,婚后,两个人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从小精心教导。长大后也是青出于蓝。

    凌父凌母很满意白合欢这个儿媳,虽然结婚后有时候会因为某些意见不合而争吵,但是大家都会各退一步,家庭也很和睦。凌淇跟着凌父凌母进了官场。他不在乎钱财,毕竟他的岳父家就是个大款,所以他一生都是清官,他的孩子也是。

    白合欢这一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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