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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化蝶 作者:柳长街(晋江2012-08-16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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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林茧是一个擅于隐藏自己的人,或许,有意识的时候,也是一个擅于表演的人,可是,心防卸下来的林茧,显然不是一个擅于撒谎的人。
  她的情绪就那样的表现在脸上,那种委屈中带了三分嗔怨,自责中填了几分撒娇的表情,让王俊元很自然的把手抚上了林茧的头,轻轻的揉了两下,觉得不过瘾,又多加了些力气,拨弄了两下。
  林茧的头发保养的很好,柔柔滑滑的,不过,再好的发质,睡了这么长时间,也难免有些毛糙,跟王俊元手上的茧子接触,生出一种奇怪的触感来。
  这种说不清楚的奇怪触感,从指尖传到心脏,弄得王俊元莫名的,心痒痒的,竟然就有些爱不释手了。
  好在,他在林茧涨红着脸拍掉他作乱的手,开口发怒之前,收敛了脸上玩乐的心思,坐直了身体,正色道:“我让陈准查过了,最先散播流言的,是当日在点心铺子门前吵架的刘吴氏,在门前扔死耗子、泼狗血的,是刘吴氏娘家一个不着调的侄子,福利院的那个厨娘,好巧不巧,跟刘吴氏的娘亲是多年的手帕交,那位厨娘不育,刘吴氏喊她一声‘干娘’。
  这件事,你想怎么处理?”
  王俊元一脸正经的说着,却是看着林茧气得脸颊鼓鼓的,却发作不得的样子时,忍笑忍到脸部肌肉酸痛。
  王俊元没有说,那些朝她扔石子、吐唾沫的孩子,那个高价买给她馊猪头的伙计。
  “如果我不是那样的出身,去镇公所告刘吴氏诽谤,我想,就算镇长多么的昏聩,都会判我赢,她应该会当众向我道歉,还会赔偿我的财产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她要不要坐牢,还要看我愿不愿意宽容她。
  可是,天朝的法律似乎并不保护妓\女的名誉权。这大概是法律承认妓\院的合法性,但,伦理道德不齿妓\女这个行业的产物吧。
  等我能下床了,我就从枫林镇搬走。
  今年过年,又要麻烦忠伯和珠婶了。”林茧这两天三夜,也不全然是在昏睡,脑子里一堆东西绕着转了。所以,她醒来时,即使王俊元不说,她也没了晕倒那天的气愤,尽管还是觉得她遭受的不公平,却已经能够平静的做出决定。
  “想不到你居然还熟知天朝的律法?就算不诉诸法律,陈准也有办法让那些人不敢在胡言乱语。这里,是你想定居养老的地方吧?为了这么点儿小事就搬走,你当初何必费劲心力搬来?”林茧的清醒和平静让王俊元惊讶之余,也松了一口气;只是,对于她的懦弱,王俊元却不敢苟同。
  “陈准是阁主送给我的,但是,我只能雇得起他三年,现在阁主早该接他走了。按照我们当初的约定,阁主不来接人,陈准就是自由身了。我没有权力命令他为我做什么。
  而且,我当初之所以选择枫林镇定居,一方面,是因为这里是林筝的家乡;另一方面,我是觉得小镇民风淳朴,节奏缓慢,很适合生活。
  可是,我忘了,淳朴一般伴随着保守。
  我最近遭受的这些,可能只是刘吴氏一个人挑拨起来的,可是,这么长时间了,你见有一个人为我说过一句话吗?那些经常光顾我的铺子的客人,宁可舍了口腹之欲,也不愿让人知道她们跟妓\女有接触。说不定,现在她们都恨不得把以前吃过的那些点心都吐出来呢。
  这个镇子,从我的身份被揭开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处。
  好在,天朝很大,林筝可以在万花楼的后院活到死,我也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活下去。
  即便不是在林筝的家乡,林筝也一直在我身边。”林茧说着,手自然的抚上了枕头边上放着的一个密封的陶罐。
  王俊元视线落在林茧的手上,眉毛有瞬间皱成了一团。
  他倒是不信怪力乱神,只是,对于化蝶对一个死去多年的人的执着很是不满。
  王俊元哪里知道,林筝,就是林茧的想望,林茧的根骨,林茧心中唯一的温暖,如果不是时时刻刻想着林筝,也许,林茧离开了凌霄阁,就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干干净净的去了。
  反正,最终,也不会有人给她收尸。
  
  “那你想好了要去哪了吗?”林茧主动离开枫林镇,他答应那人的事就可以这样告一段落了,本来应该舒一口气才是。毕竟,多年漂泊下来,王俊元虽是偶尔想要休息,却又不喜欢被束缚在一个地方。
  “先回锦州吧,去给林筝扫扫墓,祭拜一下师父。等过了十五,再考虑去哪里。”林茧其实并无去处,锦州,也许安全,但是,她不想待在那里,那里时刻提醒着她她的身份。其他地方?林茧长这么大,就只有在朔州、泸州、锦州、枫林镇四个地方待过,泸州是肯定不能回去的。朔州有她的舅舅一家,林茧记得,在她幼时,她舅舅是待她极好的。如果当年她能一路走到朔州,她相信,她的舅舅一定会愿意收留她。
  可是,她曾经入过青楼,就失去了再见舅舅的资格。
  不过,林茧并不是特别担心,天朝之大,总会有她的容身之处的。
  只是???林茧看了王俊元一眼,尽管她不想承认,却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既然你并无去处,不如,就到京城吧。虽说我被赶出了家门,不过,对京城,还是熟悉的。你去了,最起码,找房子、找店铺,我都能够帮得上忙。
  而且,京城里多得是王孙贵族的谈资,没人会在意一个脱籍的???脱籍的姑娘的。
  更主要的,大城市要活下去,是要靠能力的,只要你拥有一技之长,没人会在乎你的出身。
  还有,你继承了周老先生的衣钵,虽然他可能并没有要求你,你不觉得有义务把他的厨艺传递下去吗?”大概是睡眠不足出现幻觉了,王俊元居然从化蝶的眼睛里,从那双一直以来都不愿意给他一个多余眼神的眼睛里看到了依依不舍。
  于是,继睡眠不足的幻觉之后,王俊元又因为睡眠不足而抽风了。
  这些年怀着对陈丽雅的歉意,他其实,并不想靠近京城的。
  可是,对于如今的化蝶来说,要想活得好,并不是到一个小地方隐姓埋名、苟延残喘,反而是到大城市张扬高调的生活。
  天朝所有的大城市,锦州之外,就属京城最大。最重要的,京城天子脚下,治安、文化都要比外省好出许多。
  林茧看着王俊元神采飞扬的激动神情,不得不说,确实有些心动。
  如今的她,连林筝的家乡都不愿接纳的她,一时间,没有了生存目标,失去了心灵寄托。
  尽管林茧不愿承认,其实,她是有些自卑的。倒不是自\贱,只是单纯的,出于传统礼教意识的自卑。
  出于这种自卑,她总是想把自己的存在感减小到最低,想不被人注目,不想跟任何人发生羁绊。
  即使她在周晋身边生活了近两年,即使她心甘情愿为周晋服丧守孝,在林茧的心中,却至住着林筝一个人。
  只有林筝才是她的温暖,只有林筝才是她的羁绊。
  如果一个心理医生知道了林茧的这种心理的话,大概至少会判断她有轻微的自闭倾向。
  林茧总是说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当初有机会离开,可是,她为了抓住林筝手中的温暖,自愿留在了万花楼。所以,世人看不起她,那是理所当然的。
  她甚至没有借口来逃避推脱。因为,在内心深处,用传统礼教来判断,她也看不起自己。
  可是,也许,在林茧平静的经常面无表情的容颜下,藏着的,却是一颗渴望被认可的心。
  即使不认可她的性情、为人也好,即使看不起她的出身也好,至少认可她现在的谋生手段,是干净的。
  所以,在点心被退回来时,她才会急血攻心。
  那是自卑而骄傲的她,最后的那点儿可怜的自尊,那是她安身立命的根本。
  
  可是,就像王俊元说得,她为什么一定要躲躲藏藏、苟延残喘呢?
  她已经从凌霄阁脱籍,即便凌霄阁出身的身份,永远抹不掉;她还有一个神厨唯一传人的身份(尽管她其实除了刀法,还没来得及从周晋那里学到任何),她为什么不能抬头、挺胸,傲然的活着?
  这种想法,划过林茧的大脑,连她自己,都被吓着了。
  因此,虽然动心了,但林茧还是期期艾艾、底气不足地道:“我???我想再考虑看看,最起码,等祭拜过师父之后,再做决定。”
  王俊元既已看出林茧动心,倒也不着急逼她。
  而且,他此刻心里也是鼓噪烦乱,既有期待,又有忐忑。
  如果回京城,他最想做的是,到岚月书院求职。还想开一间正经的画坊,展出、出售自己的得意之作,真正的以画技谋生、以画技立身。




☆、第一章

  林茧一行到锦州时,已是新年后初四。
  林茧甚至没有进周府的大门,而是,先买了黄纸和冥钱去山上祭拜周晋。
  周晋的墓前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杂草,还有冥钱和祭品,林茧为她的迟到合掌跟周晋告了罪,并跟他报告了想要进京开餐馆的想法,磕头过后,就离开了。
  相对于周晋墓前的干干净净,林筝的坟头却是蔓草丛生,林茧以前还觉得蔓草丛生的坟墓是理所当然的,有了对比,才发现,原来一直以来都是她疏于照看。
  林茧跟寺庙的厨房借了水桶和刷子,想要刷洗林筝那无字的墓碑。只是,手还没抬起来,却被人出声制止了。
  “你想来看看他,就来看看,别做无谓的事打扰他休息。”
  林茧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丢掉了手中的水桶,掉落的水桶砸在了她右脚的大拇指上,砸得她疼出了眼泪。
  那人见了,却是嗤笑道:“怪不得在那种小镇都能被欺负的待不下去,你也太蠢笨了些,真不明白,他当初怎么会看上你?”
  那人这日没有戴面具,跟林筝唇形酷似的双唇,吐出恶质的话语,林茧一时竟是忘了反驳。
  那人走到林茧近前,晃了晃手指道:“你真傻了?”
  林茧不堪那人挥手的骚扰,退了两步,手伸向身后,撑在林筝的墓碑上道:“您别拿长得像林筝的脸出现在这里吓人。不是一直喜欢戴着面具吗?”
  那人见林茧神色间三分嫌弃,三分畏惧,三分疏离,却还夹杂着一分极力压制的想要亲近他的渴望,竟是不知该恼该怒,只得收回手,无奈地道:“林筝本就不想看见我,我若戴了面具前来,怕他根本就当我没来过。所以,见他,自然是不能戴面具的。”说着,那人话锋一转,又露出恶质的表情道:“倒是你,既然知道我是害得林筝那般下场的人之一,居然这么些年不动声色的接受我的帮助,不怕林筝恼你吗?”
  “林筝从来没有跟我提起他有爱人,不过,倒是提过有一位身世显赫的恩客愿意为他赎身,而他之所以不惜自毁容貌也要拒绝那位恩客的赎身,只是怕有更不堪的下场。就算出身那种地方,林筝毕竟是男子,可是,那时的他,却除了躺在男人身下没有任何安身立命的能力。
  也许???我只是近来才想到,也许,林筝并不是不爱您,但是,也许正是因为他爱您,他才不想让您成为家族的笑柄,不想让您有后悔为他赎身的那一天。
  不管活得多么不堪,我认识的林筝,始终有着身为男子的尊严和生而为人的骄傲;可是,他却比任何人都清醒地明白,那扇门里的人,不能算作是人,只是长成人的形态的玩物而已;但是,即使是玩物,也有属于玩物的尊严和生存方式。林筝,只是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存方式。
  我相信,当年如果不是您帮了我一把,我会选择跟林筝一样的方式。不过,鉴于林筝的遭际,我不会毁容,而是会直接自杀。
  在我并不知道您身份的时候,您已经于我有活命之恩。
  也许在您这样的人看来,欢场的人都薄情,可是,于我而言,一饭之恩尚且难得,活命之恩,即便不值得我结草衔环,却也总不能让我恩将仇报。”林茧说这些话的时候,撑在碑石上的指尖在不住颤抖,可是,她还是扬起下巴直视着对方,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那人恶质的表情依然恶质,可是,眼角,却滚落了透明的泪珠,不得不说,美人就算摆着恶质的表情流泪,还是会让人感到心疼。
  几乎是下意识的,林茧踮起脚,用依然微微颤抖的冰凉的手指为那人轻轻拭泪。
  那人也许真的因为林茧的话动容了,也许只是想到了什么过往在发怔,竟然就由着林茧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擦拭他脸颊上的泪水。
  许是常年藏在面具后面的原因,男子的肤色,白皙细腻,即使被林茧的手指擦拭了那么多下,却依然没有染了绯色,如果不是林茧手腕处能感觉到他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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