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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我的农场在沙漠-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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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好农场一切,蔡鸿鸣也没急着回去,暂时留在农场里,打算过两天再走人。(。)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侠() 
回到房中,打电话和老婆腻歪一阵,蔡鸿鸣就想继续修炼玉清金笥青华秘文金宝内炼丹决。

    这丹决越炼越有味道,以前他每到冬天都会手脚冷,炼了以后却再也没感觉了。而且修炼时那种浑然忘我,天人合一的感觉,让他痴迷不已。再加上修炼后,不管前天做什么,一夜醒来后整个人精神饱满的样子更是让他停不下来。

    只是一想起丹决主人嘱咐他要把东西还回去的事,他就头疼不已。

    要知道这些可都是宝贝,让他还回去还真舍不得。只是不还回去又感觉不好,毕竟自己已经受了人家这么大恩惠,不还回去心里过不去。

    佛家说因果,他拿了人家东西就是因,学了东西就是果。若不了结,时时惦记。修炼时候一个不好,就会走火入魔,轻者伤身,重则死翘翘,后果很严重。

    想了下,他就从玉珠中取出从彭玉真人身上得到的所有物品。

    拂尘、宝剑、丹决、修行心得纪要、无极图说、望气决。

    东西有点多。多,就意味着人情重。不还回去说不过去。只是这些东西让哪个人还回去都会感觉心疼,再有一点就是,如今天地灵气缺乏,也不知彭玉后人还有没有人在修炼,若是没有,还回去就是浪费,也把这些好东西糟蹋了。

    所以,他就想先打听一下彭家后人的情况,再来决定怎么了结这段因果。

    看着摆在面前的玉拂尘,蔡鸿鸣越看越爱,就拿起来潇洒的挥舞一下,摸着下巴长出来的些些胡须,道了句“福生无量天尊”。愈觉得自己有那么一丁点仙风道骨。

    蓦然,他感觉玉拂尘的份量有点不对,就好奇的看了起来。

    差不多从上到下每一寸都仔细看过,到最后才现,玉拂尘尾部系绳子处的几个圆形纹路中好像有一丝裂缝。难道是机关?他就试着左右拧了一下,尾部两指节长处在他的拧动下慢慢旋转开来。里面露出一段针孔大小的空间。

    那针孔大小的空间里面好像有东西。

    蔡鸿鸣拿着玉拂尘凑在灯前看了看,还真的有东西,就拿针把东西挑出来。是一卷丝绸。展开一看,上面用小篆写了圆圆一圈密密麻麻的文字,有的地方更是用道家秘文符号写就,他是有看没有懂。

    看了一阵,感觉眼花缭乱,就不想再看,打算收起来。

    这时。他忽然现,上面的书写方式好像在哪见过。仔细想了下,他就跑去他的书柜中翻了起来,最后拿出一本沾满尘埃的老书“天仙金丹心法”。

    其实,他一直对道家的东西很感兴趣,以前在旧书市场看到这本书买下来后,还试着修炼了一下,可惜一点也没有要成仙的感觉。就放弃了。

    他记得上面很多文字都是用道家秘文写就,不是“回字形”从头到尾读。就是从尾到头读;又或者是从里到外,或者由外而里;有的是镶字读法,有的则是波浪起伏读法,看得他是一头雾水。他也试着按书中提醒的破译路线破译了一下,弄得头昏眼花,直接扔了。没想到今天竟然排上用场。

    于是。他就上网把小篆给翻成现在的文字,然后对照天仙金丹心法中提供的破译方法对丝绸上的文字进行破译。

    忙碌一晚上,终于有了一点收获。

    原来丝绸上记载的是一篇名叫“**心经”的道家男女双修法门,是辅助玉清金笥青华秘文金宝内炼丹决的修炼方法。若是修炼有成,不只男受益。女的也一样,可同证仙道,遨游太虚。

    当然,这些都是上面说的,是不是真的蔡鸿鸣还不知道。

    不过上面记载的双修姿势不错,以后可以和老婆试看看。

    蔡鸿鸣龌龊的想了一会儿,就把东西收起来,聚心凝神,趁着天还没亮修炼一会儿。

    “喔喔喔”

    早上,大公鸡例行打鸣,把农场所有人吵醒。

    蔡鸿鸣也就起来刷牙洗脸,等到外面,已经有人过来晨练。

    几个月不见,大公鸡捡来的那只猫头鹰已经长得很大,双腿刚健有力,两眼炯炯有神,锐气十足,正气凛然。不像刚刚捡来那会,身体笨重,傻的要命。刘重还跟他说了个趣事,猫头鹰学会飞那会,看到大公鸡一大早飞到屋顶上叫,它也跟着飞上去叫。只是那叫声太过惨不忍睹,被大公鸡一脚踹了下来。它也不气馁,再接再厉,继续上去,还是被踹了下来。

    如此再三,它终于知道自己不能上去跟大公鸡一起叫,就停了下来。

    只是后来也不知这家伙脑袋怎么想的,晚上时候竟然自己飞到城门楼上对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咕咕呜咕咕呜”的叫,那叫声委实太过恐怖,让人都不敢听。不过它和大公鸡一样,叫了三遍就不叫了,因为太阳已经下山。

    大公鸡因为它没有侵扰到自己早上叫的权威,也没理它,农场里的人更是管不了。

    于是,每到晚上,猫头鹰的叫声就成了农场里的一大亮点。从此后它就和大公鸡,一东一西,一早一晚,成了大家上班下班的时间。倒让农场里的人有了那么一丝古人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韵味。

    “喔喔喔”

    等人多了,大公鸡就率先往前跑去。

    这家伙现在个头将近一米,属于怪鸡行列,跑起来未必有鸵鸟慢。但这家伙偏偏不跑快,就跑在大家前面臭屁的展威风,等看到后面的人慢了,就“喔喔”叫着催促提醒,好像它是带队老大一样。它后面跟着捡来的小弟猫头鹰,看到它叫也跟着叫。只是那叫声太过恐怖,若是在夜里,估计男人都会被吓得不行。

    跑两圈回来,蔡鸿鸣并没有直接去吃早餐,而是抓起猫头鹰往屋里走去。大公鸡看到,也鬼头鬼脑的跟了上去。

    猫头鹰似乎知道他是这里的老大,也或者其它的缘故,竟然就这么乖乖的任他抓着。

    回到屋内,蔡鸿鸣将猫头鹰放在椅子上。只不过几个月没见,小家伙就已经长得很大,份量还很重。看它眼神锐利,一脸正气的模样,他就忍不住给它取了个名字,“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这猫头鹰大侠虽然没有那为国为民的伟大情操,却也有驱散魑魅魍魉的本事。因为猫头鹰主食是老鼠,捕鼠能力非常强。据调查,一只猫头鹰每年可以吃掉1ooo多只老鼠。以后农场若是再出现沙鼠,就不用怕了。而且它还吃昆虫、蛇、蜥蜴之类的小爬虫,所以对农场来说,可谓是百利而无一害。

    大侠外表看起来威风凛凛,但实际上却很傻很天真。它只是瞪大着眼,使劲的瞪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只瞎鸟。

    蔡鸿鸣逗了它一阵,就从玉珠内取出紫葫芦倒了一点葫芦水给它喝。小家伙倒是识货,埋头就趴在杯子上咯嘞嘞的喝了起来。跟着进来的大公鸡看了,飞奔过来,一翅膀将它拍开,霸占杯子喝着。

    大侠站起来,一脸好无辜的样子。

    蔡鸿鸣看得哭笑不得,只得又另外倒了一杯给它,顺便还加了点玉珠内的山泉水。

    经过他研究现,玉珠内的山泉水其实蕴含了一点天地灵气,对生物的生长有很大作处,只可惜对他的效果十分微弱,不过他还是经常从里面弄泉水出来喝。虽然效果微弱,但喝着喝着,积累多了说不定也会变强。

    等猫头鹰喝过东西,蔡鸿鸣就带它和大公鸡出去,打算去吃早饭。

    没想到尝到甜头的大侠竟然不想走了,一翅膀飞到他肩膀上,怎么赶都赶不走。

    旁边大公鸡看了很生气,扇着翅膀喔喔喔叫着,可大侠却不以为意。这下花花真的生气了,一扇翅膀飞起来,狠狠的把大侠给拍落在地,然后又是一顿蹂躏。最后,在它的武力镇压下,大侠才依依不舍的和它离开。那眼神,看起来好可怜。(……)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两只小熊() 
吃完早饭,蔡鸿鸣在农场逛了一圈后,现自己成闲人,无事可做了。

    玉米收完,番薯挖完,连小麦都割完了。

    喂养牲畜这些事情又早早安排了人手,昨天说要种蔬菜今天已经有人开机器去耕地施肥,就等着播种,他哪有什么事。想了下,就决定上山打猎。

    如今秋高气爽,林中野物膘肥,正是好下手的时候。

    况且,现在动物保护得好,林中野物非常多。为了避免林子里野物太多破坏生态平衡,他们不得不出手帮忙一下。

    当然,这是蔡鸿鸣为自己行为辨解的想法,无非就是想去打个野味回来解解馋。

    农场里的人都是一群年轻小伙子,对这种事情特别有兴趣,听到他要去打猎,纷纷说要去。蔡鸿鸣左看右看,最后决定只带刘重和罗连生两人。

    上山打猎就得有枪,因为这西北林子里还有一些熊、豹之类的猛兽。只是蔡鸿鸣家里虽然有两杆猎枪,却不敢用。他那大舅子倒是有枪,可惜根本不可能借给。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没枪不还有弓弩和刀吗?若不是猎大点的东西,这点装备已经足够。为了慎重起见,他们还带了张网,若有大家伙,就可以一网成擒。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三人就往山上走去。

    秋风起,落叶萧瑟,满地枯黄。

    一片片干枯的叶子铺在地上,脚踩在上面,出一阵咯吱咯吱声。

    蔡鸿鸣三人飞快的往前走去,距离农场附近不可能有任何动物,要在靠近水源或者有食物的地方才有。在距离农场大约三四公里处有一小片橡树林,如今橡子成熟,正是动物们觅食的最好所在。所以,他们要尽快赶过去埋伏,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忽然,旁边林子地面的落叶堆好像有东西动了动。

    刘重连忙停下来。拿起弓弩瞄去,却见一只刺猬从落叶堆中爬出来,不停的拱着地面,觅食虫蚁。

    刺猬并不是很大。但也不小。

    他顿时来了兴趣,走过去把它抓起来。小家伙吓得蜷成一团。

    “你抓那东西干嘛,又没什么肉。”蔡鸿鸣在旁边说道。

    “我想带回去给静静玩。”刘重逗了逗小刺猬。

    “她明年就要去幼儿园了,玩什么?再说这东西全身是刺,小心扎到她的手。夏侯揍你。”

    “不会。”

    任蔡鸿鸣怎么劝,刘重就是不把刺猬放了,还从背包拿出一块布,小心翼翼的把刺猬包起来放进里面,还很有爱心的在背包上留了条缝,免得没空气刺猬在里面憋死。看他这样,蔡鸿鸣也没再劝,等他弄好后,就继续上路。

    现在林子保护得好,动物越来越多。他们只走几段路,就遇到很多野物,就顺手抓了两只野兔,一只野鸡。

    没枪在手就是不好打猎,要不然刚才看到一头老大的獐子,一枪过去就能解决,也不会追一阵就跑没影了。

    又走一阵,蔡鸿鸣忽然看到一丛行将枯萎的野蕨中高挺着一根干枯的枝干,仔细一看,是当归。

    野生的当归可是好东西。走过路过千万不能错过。

    于是,他就上前扯掉旁边的野蕨,拿起带来的开山刀往地上挖去,这一挖竟然挖了半米多深还不到头。野当归的头部巨大无比。蔡鸿鸣感觉这次上山来对了,不说打猎,就这棵当归就值这一票路费。

    他是挖得起劲,旁边刘重却等得有点不耐烦。

    “鸿哥,咱回来再挖好不好,要不然都中午了。”

    蔡鸿鸣想了下。就说道:“要不然你跟罗连生先去吧,我等东西挖好再过去找你们。”

    刘重听了就拉罗连生去打猎,谁知罗连生要在这里等蔡鸿鸣。没奈何,他只得自己去了。这家伙,做事情未必积极,但对打猎抓鱼掏鸟窝之类的事情却非常的感兴趣。

    再挖一会,蔡鸿鸣终于把土里的野当归挖了出来。

    好家伙,连着根须竟然有两米多长,单单那当归头就比他的拳头还大。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当归,今天遇到,真是运气。

    当归根上端称“归头”,止血而上行;而主根称“归身”或“寸身”,支根称“归尾”或“归腿”,主破血而下流;全体称“全归”。全当归是既能补血,又可活血,统称和血。

    当归这东西,估计是国内用量最大的,因为平常人家炖羊肉、牛肉、排骨之类的都会用点。

    老婆产后身子虚,等过了月子后就用这当归配药给她补补。

    蔡鸿鸣想着,就把当归放进背包,又左右看了看。这一个地方决不可能只有一棵当归,找了下,竟然让他在旁边找到一大片野生的当归。他又挖了几棵,其余的就留了下来,想等以后过来再把这些东西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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