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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极品草根混都市-第312部分

小说: 极品草根混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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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在事后的凌空虚按,加了言语默示,这是佛门中相当高明的传道之法,名叫佛门授道,就像无崖子给虚竹输内功一样,是以师力相助,立即悟道的意思。

    这种法子相当高明,跟平常所说的秘宗摩顶,殊途同归,两者相同之处是,都要有一个功力高明的师父,不然是没得什么用的。

    而马走日的功力,足可以授道,所以也就一个夜晚过去,闻延山就好象换了一个人。

    随后一个礼拜,闻延山的变化非常显著,朝气蓬勃,活力四射,而且又不瞎来,很有礼貌,课业什么的也完成得非常的好。

    对于闻延山,刚开始马走日是成见的,这熊孩子,太糟了,如果不是因为林芸,

    或者说,因为他莫名其妙的上了林芸,心中有所亏疚,他还真不想出手帮忙,特别这手还要伸过太平洋。

    不过这一个礼拜,看着闻延山的变化,倒又认为不虚此行。

第613节 丝袜美妇太诱人() 
人啊,是英雄是脓包,实际上还是跟环境跟后天教育有关,闻延山的本性,并没得坏到不可救药,只是给宠坏了而已。

    “山子应该没得事了,那我明天就回去了。”

    马走日跟林芸告辞。

    “真是太谢谢你了走日。”林芸当晚就弄了大餐向马走日道谢。

    晚饭过后,聊了一刻儿,分头休息,马走日跟家里人打了电话聊天,人多,打到手机没得电了,关机充电,自己还不想睡,就在窗前站桩。

    突然听到身后啪嗒的一声,是开门的声音。

    马走日心中一跳,收功回身。

    果真是林芸,这个时候已经里来了,还关上了门。

    她穿一件咖啡色丝绸的睡衣,式样比较古板,但马走日一颗心还是砰砰跳了起来。

    “林老师。”马走日走过来。

    林芸羞答答的看着他,眼中带着情意,脸上更是红扑扑的,她没说话,走到马走日跟前,伸手勾着他脖子,凑上了红唇,眼睛也闭上了。

    这是一个极害羞的女人,但行动却是很勇敢的。

    马走日当然不会拒绝,伸手扶着她带着淡淡香气的软美的腰身,俯嘴吻了下去……。

    “你别跟我妹说。”

    很长时间,林芸的声音响声,微带一点沙哑,给人一种慵懒的感觉,就像夏日午后窗前的紫薇花,淡淡的吐着香气。

    “为什么。”

    马走日的声音里,同样透着一种满足。

    “反正不要说。”有点卖嗲的味道了。

    马走日浅笑:“她很关心你的。”

    “才不要她这方式关心。”声音中带着嗔,却更娇了。

    马走日浅笑。

    “答应我。”

    “好。”马走日点头答应:“你嗓子有些哑了。”

    “不准说。”林芸羞到了,身子轻轻扭了一下:“都怪你。”

    马走日浅笑:“我帮你按摩一下吧。”

    “好啊。”林芸立马高兴了:“我要躺好吗?”

    她这个时候是半趴在马走日怀里的,手脚交缠,就像一条白蛇儿,缠在树枝上。

    她本是成熟的女人,刚开始进门是害羞的,但经过深入的交流后,羞涩感自动消失了,这个姿势让她非常的舒服。

    “这样就可以了。”

    马走日本来手放在她背上,这个时候移上来,移到她后颈,轻轻按摩。

    林芸的感觉中,随着马走日手指的按摩,一股清凉的气息透里来,本来微有些干涩的嗓子,立马就舒服了,就好像喝了一杯清凉的薄荷茶一样。

    两分钟左右,马走日移开手,道:“感觉怎么样?”

    “舒服多了。”林芸声音中透着欣喜:“走日,你真厉害。”

    “是说刚才吗?”马走日笑。

    林芸脸上出现一抹红霞,不敢跟马走日对视。

    马走日晓得她还是有些怕羞,心中暗笑,然而越是晓得怕羞的女人,实际上越迷人。

    马走日突然想到一件事,道:“林老师,你平时练瑜珈的吗?”

    “怎么了?”林芸抬头看他:“是不是我的身材变形太厉害了。”

    她已经三十大几岁了,又是生养过孩子的女人,胸脯虽依旧丰耸,却有些正常的下垂,而且色素沉积也比较深了。

    “还好。”马走日摇头:“你保养得还不错。”

    女人对这类的话题,永远是特别敏感的,马走日这话是老实话,也还要算好话。

    但听在林芸耳朵里,却有些还有的想法,稍微撅嘴:“我当然不能跟我妹比,她没生小孩的,还跟姑娘家一样。”

    看着她稍微撅嘴的样子,马走日掌控不住笑了起来。

    林芸在他眼里,始终是文雅知性的,透着一种老师独特的端庄大气,想不倒也有这样小性儿的一面。

    “你还笑我。”

    林芸在他胸膛上擂了一下,话中就散发着了酸气。

    “没笑。”马走日忙安慰她:“我能使你的身体重现少女样,比林媚的更好,你信不信?”

    “真的?”

    林芸满脸欣喜的看着他。

    “当然是真的。”马走日看着她:“你要不要?”

    “要。”

    林芸立马点头。

    她这时候的样子,倒象个十拉岁的少女了,马走日掌控不住撩她:“要什么?”

    林芸脸上掠过一抹羞意,目光却没得躲开:“都要。”

    “哈哈。”马走日笑了起来:“那就一样一样的来吧。”

    他让林芸坐好,林芸也顾不了怕羞了,就按他说的盘腿而坐,马走日给她发气,上上下下洗了一遍,

    又让她躺下,给她按摩,恢复体形,同时让她深睡了过去,深度的睡眠,有利于身体各方面。

    林芸的生物钟很准时,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林芸就醒来了。

    她一醒,马走日也就醒来了,两眼一对,林芸眼中散发过羞意,伸嘴去他唇上吻了一下:“抱歉,把你弄醒了,还早,你再睡会儿,我去弄早饭。”

    她起床,急忙回了自己的房里,因为还有羞意,加上怕给闻延山发现,所以她都忘了马走日发气给她恢复体形的事了。

    闻延山这段日子也起得早,他每天要晨跑,然后去打蓝球,因为他起得早,所以林芸惟恐他发现。

    直到闻延山外去跑步了,林芸心思沉静下来,才想到昨晚的事,她实际上起床回房的时候,洗了澡的,

    但急急冲了一下,并没留意,这个时候想起来,自己一检查,立马就尖叫出声。

    马走日这个时候也起来了,听到她的尖叫声,倒是吃了一惊,忙敲门:“林老师,怎么了?”

    不想林芸径直就打开了门,满脸欣喜的看着他:“我的体形真的变回来了,走日,是真的,是不是?”

    当然是真的,她这个时候的身体,鲜柔娇挺嫩汪汪,相较于十八岁的少女,一点也不差。

    “走日,你真厉害。”

    看着马走日点头,狂喜的林芸完全忘了害羞,直接径直扑到他怀里。

    本来说,马走日今天要走,但兴奋之下的林芸已完全忘了矜持和害羞,置之不顾的缠着马走日,甚至是撒娇放嗲的不给他走。

    往日的端庄,早撂到屋子外,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是一个娇柔似水的小妇人,但相较于少女,这样的小妇人又更加迷人。

    林芸特别欢喜丝袜,她有很多丝袜,然后她发现,马走日好像很欢喜她穿着丝袜的样子,于是她就换着丝袜让马走日玩她。

    换不一样的丝袜,就好像换了一个不一样的她,这给了马走日一种崭新的刺激。

    特别是当她浑身上下只穿一双丝袜的时候。

第614节 马走日一击成杀() 
结果是,马走日又呆了一个礼拜,直到一天接到林媚的电话,而他两人刚好在床上,林芸也听到了,这才晓得,原来马走日还有一桩去尼珀尔的任务。

    林芸这才有些羞到了,她还是坚持不让马走日告诉林媚他来了米国的事,所以马走日也就撒个谎,只说自己在尼珀尔呢。

    当然,马走日怕林芸担忧,也没说是要去剌杀金太多,只说是开拓市场。

    林芸也就不好再缠着马走日,又呆了一天,马走日这才动身。

    本来朱霓裳龙自豪都在米国纽约演出,不过因为林芸送机,而且想着剌杀金太多的事,已经拖了大半个月了。

    而如果见了朱霓裳两个,起码又得拖上半个月,所以马走日就没去纽约,而是直飞德满都。

    德满都到象骡没得飞机,马走日转了几回车,才到的象骡。

    象骡是个沿海城市,环境不错,来旅游的人不少,马走日也就装成来旅游的。

    先在酒店住下,然后又去买了个相机,他在扬城练得一知半解的照相技术,这个时候倒是能秀一把。

    暗地里,他通过流浪狗,弄清了金太多所有的行动规律。

    第四天,金太多养的大狼狗告诉他,金太多跟米国来的一个大毒枭定好在一家码头谈一个生意,就带两个保镖。

    这是绝佳机会啊,马走日趁夜出了酒店,到码头边躲起来,半夜时候,两辆车先后到来,一个米国佬,带了两个保镖,另一辆车上是金太多,也带了两个保镖。

    米国佬上了金太多的车,四个保镖散在周围,马走日偷偷的摸过去。

    他从西面摸近的,西面是一个米国佬保镖,人高马大,长头发,看上去相当强悍,但神情有些懒散。

    不只是他,其他三名保镖也一样,这大半夜的,四野无人,而金太多跟米国佬能在这里约谈,本来就是互相信任的。

    所谓的保镖实际上就是配个架势,不会真的起什么作用,所以他们也并不紧张,懒散是正常的。

    趁着这长头发转身之际,马走日朝前一闪,身如幽灵,一下就贴在了长头发背后,前手伸出,扣着了长头发的咽喉,轻轻一扣,长头发喉骨碎裂。

    长头发立马软倒,马走日扶着他,慢慢放下,好象是在山石上坐下一般。

    还有的三个保镖根本没留意,另一个米国保镖也是个长头发,不过他在脑后扎了个马尾,看到长头发坐下,他朝这边走过来。

    马走日倒是提了一下神,差点就猛扑过去了,不过随后发现,那长发不是发现了他,而是想过来坐一下。

    马走日就躲在长头发身后,长头发块头大啊,在山石上摆个坐姿,把马走日的身子完全挡住了,长发完全看不到马走日。

    长发过来,也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嘴里嘀咕了一声。

    他说的是英语,按道理来说,马走日是听得懂,可长发的嘀咕,马走日还真没听懂,好象说的是方言,口音非常重。

    不过马走日也不想听懂了,把长头发的手一托,他自己的手从长头发腋下穿外去,轻轻戳在长发心口。

    内气透入,长发五脏六俯立时碎裂,嘴巴一张,血从七孔中涌出来,就那么坐着死了。

    另一头,金太多的两名保镖站在一起抽烟,对这边的事,完全没得任何察觉。

    马走日借着车子遮挡,偷偷溜过去,然后猛地蹿起,两手齐探,同时击中两人后心。

    他先前紧张了些,是因为,四名保镖守着四面,如过动静太大,会惊扰了其他人,他们拔出枪来,就有些麻烦。

    今天的马走日,对自己很自信,但他骨子里是个稳重谨慎的人,而能做到金太多和米国大毒枭保镖的人,身手肯定不弱,既使功夫一般,但玩枪笃定差不了,所以他不敢冒险。

    而现在另一头的两名米国保镖已死,这边两名保镖又聚在了一起,马走日自然就没得必要担忧了,所以暴起杀人。

    那两名保镖中拳,同时闷声不气,身子也同时软倒。

    马走日没再看他们,给他打了一拳的人,外面无伤,但内脏都打碎了,不可能还有活命的希望。

    他也不犹豫,一个箭步到了车子前面,猛地拽开门。

    车子里,金太多正和那米国佬谈判,门开,两人同时转脸看过来。

    金太多是个胖子,个子不高,脑袋大,脖子粗,或者说,没得脖子,因为他脖子上全是肥肉,嗯,想象力差的,可以参考高晓松或范伟。

    金太多眼睛很小,但目光很凶,门一开,他目光突然扫过来,竟是有如实质,那米国佬比他高大得多,目光却远不如他那么凶。

    不过目光是骇不了人的,特别是骇不了马走日。

    马走日根本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两手大拇哥齐出,同时对着金太多两个胸前虚空一按。

    金太多和那米国佬眼睛同时鼓出,鼻血随后流出来。

    马走日按的地方,是心脏,他的无形真气,同时剌破了金太多两个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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