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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执子之手将你捡走-第3部分

小说: 执子之手将你捡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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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林时远刚走没多久,橙衣人就发现了他昨晚生的火堆,“这小子生存能力不错,这火刚熄没多久,旁边的脚印还很新,可能是因为下雨了,所以早早就离开这里找地方避雨去了,继续沿着河往下找。”
身后的一群黑衣人明白之前是他们小看这小傻子了,长老似乎很生气,全都单膝跪地,整齐的回了一句,“是!”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当~主角光环闪闪发光有没有,都看到这里了,不留个评论跟作者唠唠嗑或者收藏一下吗?


第五章 
林时远觉得身上好热,但不是生病时的那种燥热,而是一种非常舒适的热流在自己的身体里蔓延,热流经过的地方带着一点刺痛,就像是身体正在被疏通一样。
“嗯……诶……”也许是太过享受这种酸爽感觉了,林时远不自觉小声的哼唧。
等到他从这神奇的畅快中苏醒,却发现洞口已经一片漆黑。
“这么快就到晚上了?”一股难以言说的酸臭味冲进了鼻子,林时远皱着眉,“什么味啊?”
不对!
这味道好像是从自己身上传出的,洞里边黑嘘嘘的,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怎么了。
点燃一堆篝火后,往自己身上一看,吓得瞪大了眼睛,“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就睡了一觉,身上就多了这么一层恶心巴拉的黑色污垢!”
咦?有风!
林时远的位置已经是这个山洞比较靠里的,但他还是察觉到了一丝从身后吹来的微风。
“所以这后面有通道?”根据他看过的武侠小说惯有的套路,一般后面那条小道会通往某个藏着很多金银财宝的密室。
“我就说嘛,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上辈子活得太惨了,特意把我接到这个世界,让我体验一把人生赢家的奇遇。”他一边傻笑着,一边幻想着之后坐拥万贯家财,娶一个温柔体贴的娇妻,再生两个可爱聪慧的小可爱,这圆满的人生啊!
不过林时远可不傻,还是觉出来有点不大对劲,自己的身体似乎比之前轻松很多,睡了这么久了也没觉得饿,还精神奕奕的,连五感也变得敏锐了。
越想越觉得蹊跷,林时远走到洞外,就着大雨把自己身上那层垢洗干净,走近火堆,拿起放在旁边已经烘烤干的衣物,幸好没穿着衣服睡,不然自己宁愿光着也不会穿沾满黑垢的衣服。
找到丢弃在一旁的刀,举着自制的火把,走到洞后风口,果然被石壁挡着的后面,有条狭小的缝隙,侧着身应该能通过。
少年就这样一步一步慢慢的往深处挪动,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来时的那条狭小的缝隙竟自己慢慢合上了,从外面看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曾经有个小小的路口。
一直兴致勃勃的林时远丝毫没有疲累的感觉,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丝光亮,“这么快就到了?”他还觉得纳闷呢,但实际上他已经走了一个晚上了。
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突然感受到强光,刺激的根本睁不开,林时远倚着洞口缓了好一会儿。
再次睁开双眼,这里已经不同之前的植被,也有了动物的生气,热闹很多,林时远握紧手中的刀,缓步直走。
“哼哼……哼……”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一只落单的野猪正往这边冲来,这里应该是它的领地,闻到了陌生的气味闯入,觉得这是在挑战它。
林时远顾不上什么风度了,撒开脚丫子死命往前跑,他可不想被野猪顶死。
“哼——!”野猪怒了,这只该死的小蚂蚱竟敢逃跑,这是看不起他,不屑跟他决斗吗?我偏偏要追上他,跟他打一场。
野猪也加速了,甩动着它那肥硕的小短腿,死死的赶在林时远身后。
林时远敏锐的听觉告诉自己,那只野猪速度很快,吓得他冒出了一身冷汗,用上大学体测50米短跑时的速度,千万别被这只大家伙追上,被只野猪弄死也太凄凉了。
玩命跑了十来公里之后,终于甩掉了那只执着的野猪,就算是这个被强化过的身体也快要吃不消了,林时远双手撑着膝盖,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野猪之所以不往前面追的原因是,这里有一个实力比它强的家伙,虽然没见过,但对方散发的气息不是它能惹得起的,“哼……”这个可恶的两脚兽惹上它比惹上自己更惨,大嚎了一声之后就往回走了。
歇了半晌的林时远觉得喉咙里要冒烟了,回想起来又觉得好笑,果然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自己都能拿马拉松当短跑跑了,舒了长长一口气后,林时远还是得继续往前走。
也不知道到底跑到哪里了,突然冒出来一株挂满果实的大树,林时远眼睛里闪着渴望的光,这几天已经练出技巧的他不怎么费力的就爬山了树,这果子形状长的有点像梨,但颜色是那种白里透红的,有好几个都被停歇在树上的鸟类啄食了大半。
林时远心想应该没毒,有毒他也忍不了了,当一回白雪公主也没啥,咔嚓一声,果肥汁甜,好吃!
一连啃了七八个的林时远才终于停了嘴,用衣服兜了几个跳下树,打算坐在树下小憩一会儿,刚一屁股坐下,就被一个小硬块硌着了,明明之前检查过没有石头啊!
起身一看,发现了一个核桃大小的米白色颗粒,林时远拾起来捏在手指上,“难道是种子?”
又四处看了看,这附近除了草倒是没别的树了,“收着吧,这果子挺好吃的,不知道外边还有没有。”说完揣进衣服里了。
林时远怕再遇上什么猛兽,趁着天还没黑继续往前赶路。
天快黑的时候,找了个不大不小的山洞他就睡下了。
半夜,起风了。
某只老虎趴在一石块后边,涩涩发抖,委屈的低吼了一声,“太欺负虎了,占了我的巢穴就算了,还不准我呆在洞口附近避避风。”
林时远似乎是听到了野兽的嘶吼,不安的皱了皱眉,又被身上传入的暖流安抚,进入了深眠。
过了一会儿,隐隐有光从他衣服里透了出来,那个米白色的种子正在散发着淡淡的光,让原本还在抱怨的老虎瞬间安静如鸡,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土里。
种子见那只蠢老虎安分了,就渐渐收敛了光芒,一个幼小的声音悄悄响起,“好喜欢,好喜欢,暖暖的好舒服~”
又发出几声天真的笑声,还一步步从衣服里挪了出来,紧贴着少年白皙温热的肌肤,欢喜的蹭了蹭,又变回原来普普通通的种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家伙有没有很萌啊,心机太重惹小婊贝~


第六章 
夕阳余晖下,山下人家升起袅袅炊烟。
少年清瘦的脸庞上洒落着夕阳的余辉,朦胧而美好,走了这么久终于看到人烟了。
林时远已经在深山里走了十几天了,本来还害怕会遇上一些野兽,没想到继野猪之后连只鸟都没看见,已经忘记肉味是什么的林时远现在馋的能吞下一整只牛。
也许是终于见到人烟有点兴奋过度了,让本来就靠着一股毅力走到现在的少年突然晕倒在下山的路上。
一只背部全黑、四肢棕黄的狼狗哈着舌头往这边走了过来,还低头嗅着什么,它突然竖起了耳朵,双眼发亮,像是有了新发现。
大狼狗发现了晕倒在杂草丛中的少年,“汪汪~”它围着他转了两圈,发现这个小小的两脚兽没反应。
大狼狗停下来往后面看了一眼,想到可以让主人把这个‘新玩具’帮自己带回家,又欢快的跑回主人身边。
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骑着一只小毛驴不紧不慢的往前走,大狼狗来到青年身边,用头蹭了蹭他的腿,“嗷呜~”撒完娇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青年拍了拍它的头,“看来你找到了一个喜欢的玩具,想让我帮你带回去?”
大狼狗往前面凑了凑,“呜呜~”
青年轻笑,宠溺的看着它,温柔的应下了,“好好好……答应你了~”
大狼狗似乎是听懂了,跑到前方带路,迫不及待的样子像个三岁的孩子。
林时远醒来的时候,面前是一张大大的狗脸,他面无表情,心里想的是难道我特么又又穿越了?
大狼狗看着自己捡回来的玩具终于醒了,但是又傻呆呆的,心里有点可怜他,想要陪这只吓傻了的幼崽玩,让他开心一点。
它先是亲昵的舔了舔他的脸,然后咬着他的衣服,想让他跟自己走。结果这件衣服的味道把它熏傻了,翻着白眼、四肢抽搐躺倒在一旁。
林时远被这只狗精湛的演技给折服了,情不自禁给它鼓了个掌。
一进门的夏尚看见自家傻儿子那扭曲的蠢样,眼角抽了抽,原本躺在塌上的少年醒来了,还特别认真的在给它喝彩,莫名的夏尚竟然从儿子那张狗脸上分析出了有点骄傲的表情。
“咳咳”夏尚出声,打破了他俩的和谐相处的画面。
林时远这才发现了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对方一袭白衣,齐腰的长发被一根浅绿色的发带在发尾束了起来,看起来气质出尘,典型的背影杀手,等到他走近自己,自己看清他的脸,五官清秀,很舒服的长相,乍一看就觉得很好相处。
林时远还在欣赏对方的美貌,只看见他浅色的薄唇一张一合,“你醒了就先把这碗药喝了,然后去后院洗个澡吧。”
夏尚只看见这脏兮兮的少年傻乎乎的点头,然后满脸通红,低下头小声的说了句,“好……”夏尚见他没什么大碍就拎着还在装死的傻儿子回房了。
林时远听完他的话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就像只刚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野猴子,又脏又臭,在美人面前丢人了……
后院有个活水的天然温泉,林时远扒掉自己身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布,纵身一跃跳进池子里,水没多久就变色了,难怪大美人让自己来这儿洗,要是烧水指不定哪时候才洗干净呢。
洗了整整一个时辰,终于变成自己原来肤色的林时远觉得自己轻了不少,这身上得掉了有好几斤的泥。
正担心自己没衣服穿呢,转眼就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岸边放了套白色的衣服,林时远往自己身上一套,尴尬了,衣袖长了,衣摆也快拖地了,自己现在就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屁孩。
没办法只能将就了,把腰带缠紧,避免衣服滑落的尴尬,林时远走回之前的房间,一进门就被大狼狗给拖走了。
被带到应该是客厅的地方,大狼狗见自己不往里走,急了!绕到他背后推着他进门。
夏尚听到了门口的动静,贴心的说了句,“进来吧,先吃饭。”
林时远听见大美人的呼喊了,立马老老实实走到他面前,“美……哎……那个……”完了,这个美人看起来比自己小啊,但自己现在的壳子只有十二,这就很尴尬了,到底怎么称呼人家呢……
“坐吧,吃完再说。”
美人温柔的说了这么句,还给自己夹了菜,林时远也就坐下来了,这菜看起来卖相不错啊,就是素了点,哦,自己碗里还有个蛋,林时远夹起来咬了一大口,‘咯吱……咯吱……’林时远原本欣喜的表情僵住了,蛋里有……壳?!
美人关心的看向少年,“怎么了?”
林时远硬着头皮把壳嚼碎咽下去,重新带着大大的笑脸说,“哈哈,这蛋真是太好吃了!”
美人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温柔的笑着又给自己夹了大大的一筷子豆角。
林时远虽然觉得有点背后冒冷汗,但还是强行安慰自己,没事的,这豆角虽然看起来是生的,但起码能吃,笑着把它们塞进嘴里,一嚼,嗯!!!美人家的盐可能不要钱,一撒就是一把,咸到林时远怀疑人生,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我为什么要活着?
林时远看着对面仪态优雅、面不改色把豆角送进嘴里的大美人呆了,所以可能我们吃的不是同一盘豆角?看了看自己碗里的豆角又看了看对面依旧气质出尘的大美人,林时远再次确定,肯定是我的味觉坏掉了。
饭后,大美人轻抿了一口清茶,才缓缓开口道,“你怎么会一个人晕倒在山上?”
“我不是本地人,我被父母卖给了一个人贩子,半路逃进山里,等我出来的时候就到这里了。”林时远没有很详细的提到之前的事,只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大致说了,他怕大美人发现自己不是原装。
大美人看着失落得垂下头的少年,被亲生父母给卖了,肯定很难过,是个可怜的孩子,能自己逃到这里来,也算毅力不凡了,就先收他住着吧。
“你以后就住在我这里,帮我照顾小白,其他的不用担心。”
林时远这才知道大狼狗的名字叫小白,这名字跟它真是……特别不搭……它看起来实在是既不小也不白。
林时远抬头看着大美人的眼睛,殷勤的说“我还会做饭,以后这就交给我来吧!”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着想,还是让大美人远离厨房吧。
在夏尚看来,面前的少年是为了显示自己有能力,半大的孩子做饭?好吧,为了不伤他的自尊,就让他先试试,不行的话再自己接手。
夏尚温和的点了点头同意了,“我叫夏尚,以后你就叫我叔叔。”说完期待的看向林时远。
“那个……我叫林时远,您叫我小远就成。”林时远以为美人在等着自己自我介绍呢,结果美人点了点头,还是继续看着自己。
“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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