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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部分

中国军事战争通史-第7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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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队于1999年11月10日组建完毕,于1999年12月20日进驻澳门正式担负防务。

    这支部队集摩托化步兵、装甲步兵、通信兵、侦察兵等多兵种于一体,主要由陆军组成,官兵人数近千名。指挥机关编有海;空军人员,并设有专门的训练和保障机构。武器装备如轻武器、通信设备、装甲车等,都是20世纪90年代的最新装备。机关人手一部电脑,实现了指挥、办公、管理等自动化。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担负,驻澳门部队不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澳门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兵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任务及特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执行革命的政治的武装集团。它同解放军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忠实保卫者,同时又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但在国家政权中,它和人民解放军又是具有不同的职能:人民解放军主要是抵御国外敌人的侵略;人民武装警察主要是维护国内社会治安。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安全保卫任务的一支武装力量,是拿枪杆子执法护法的特殊部队。它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党政领导机关、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各警种之间,又有具体的分工。

    1、内卫武警的任务

    内卫武警的基本任务是:警卫党政机关和外国使〔领〕馆;守卫机场、电台、工厂、仓库、科研机构;守护重要的桥梁;防范和镇压反革命暴乱;应付各种紧急意外情况等。其具体勤务有警卫、守卫、守护、看押和城市武装巡逻等等。

    警卫勤务,是对警卫对象〔目标〕实施武装警戒保卫的一种勤务。它的主义任务是: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首脑机关和省、市、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以及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要外宾和使〔领〕馆的武装警卫任务,防范、打击敌对分子的阴谋暗害和破坏活动,协助有关部门预防自然、治安、责任事故的危害,确保安全。

    守卫勤务,是对重要的机场、电台、工厂、仓库、科研机构等实施武装保卫的一种勤务。其主义任务是: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确保守卫目标安全;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危及目标安全的灾害事故;配合有关部门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重要外宾参观时的安全;担负国防尖端产品、国家机密资料和货币的押运任务。

    守护勤务,是对铁〔公〕路的重要桥梁、隧道实施武装看守保护的一种勤务。它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确保桥梁、隧道安全,保障车辆畅通;配合有关部门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重要外宾参观时的安全;协助有关人员预防危及桥梁、隧道安全的灾害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守护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看押勤务,是对监狱和劳改场〔厂〕实施外围武装警戒的一种勤务。它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制止犯人逃跑、行凶、破坏,平息犯人暴动、骚乱;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袭击目标或劫夺犯人及其它破坏活动;协同劳改单位押解犯人,追捕逃犯。

    城市武装巡逻勤务,是以公开的武装形式,对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实施巡查警戒的一种勤务。它的主要任务是:防范、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首长〔外宾〕住地、首脑机关及其它重要目标周围的秩序,防止犯罪分子的暗害、破坏活动;发现和处理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车辆及其物品;维护警〔军〕容风纪,对警〔军〕容不整和违反纪律的武警〔军队〕人员予以纠察。

    2、边防武警的任务

    边防武警的基本任务是:担负边境地区的治安管理和对敌斗争,认真搞好出入境人员的检查,正确处理涉外事件,及时打击潜入潜出的敌人和各种犯罪活动,把好祖国大门。其具体勤务有:边防警卫、边境检查、安全检查、边防公安检查、边境管理、海上巡逻等。

    边境武装警卫勤务,是对边境第一线实施的军事警戒、武装巡逻等。它的主要任务是:在敌特经常潜入潜出的路线和地段上,进行设伏和追捕在我边境地区活动的武装特务、流窜罪犯等;担负中缅、中朝、与港澳邻地区的武装警卫任务。

    边防检查勤务,是在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对出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实施边防检查。它的主要任务是: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的证件、行李物品和进出国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物质,实施边防检查。通过检查,并结合调查研究、群众工作、口岸巡逻和监护工作等,发现、控制、查缉潜入潜出的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走私贩毒分子、偷渡外逃分子及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发现和打击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企图偷越国境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口岸的正常出入境秩序。

    安全检查勤务,是指为防止劫持飞机和保证乘客安全,而对乘坐飞机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实施的安全检查。它的主要任务是:担负国际、国内航班飞机乘客及其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候机厅隔离区的管理和出港飞机在旅客登机间的监护等项工作。

    边防公安检查勤务,是依照国家关于边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车辆、船只实施检查验证。它的主要任务是:堵截、打击潜入潜出之敌和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以及走私贩毒分子,维护边境秩序;审查处理伪造、涂改边境通行证、居民证件的人员;搞好管辖范围内的车站、集镇、铁〔公〕路沿线的警民联防;在重要路口和敌情复杂的地段,实行巡回检查验证。

    海上巡逻勤务,是以公开的武装形式,在领海线内实施海上巡查的一种勤务。它的主要任务是:协同海军等有关部门进行海上巡逻,堵截、查控从海上潜入潜出的敌特分子和各种外逃分子,以及贩毒、倒卖黄金、白银和国家珍贵文物等各种走私船只,保护渔民船队海上生产的安全,维护港口和领海线内的海上治安。

    边境管理勤务,就是对沿边沿海地区实施治安管理。它的主要任务是:协同有关部门打击特务间谍、小股武装匪徒的各种破坏活动;挖出隐藏在沿边沿海地区的敌特分子,堵截外逃分子;查获走私、贩毒分子,预防和侦破各种刑事犯罪案件等等。从而,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消防武警的任务

    消防武警的基本任务是:同火灾作斗争,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建立安全防火措施,协助有关单位积极预防各种火灾的发生,当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救,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特种武警的任务

    特种武警的基本任务是:对付劫持飞机之类的恐怖活动。

    在战时,人民武装警察除了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维护后方治安外,还要协助人民解放军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遂行任务的特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担负的任务,既有地方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这就使它在遂行任务中有着许多自己的特点。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执勤任务繁重

    平时,人民解放军一般是以教育训练为中心,人民武装警察则是以执勤为中心。此外,武警部队执勤任务的繁重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是勤务种类繁多。这在前面已经讲了。2是执勤过程连续不断。部队所担负的绝大多数任务,都要求不间断地进行。不论白天黑夜还是酷暑寒冬,也不管平时还是节假日,各项勤务一刻也不能中断。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武警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3是斗争形式复杂多样。既有军事斗争,又有政治和经济斗争;既有公开斗争,又有隐蔽斗争;既有国内斗争,又有国家斗争;既有专门工作,又有大量群众工作等。

兵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现役,没有服现役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服预备役或者编人预备役部队、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都是履行兵役义务。1998年12月29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士兵服役制度根据1998年12月29日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发布的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土兵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土官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过30年,年龄不超过55岁。

    军官服役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按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军官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适时交流的原则,实行民主监督。坚持院校培训提拔军官的制度。优秀士兵经过院校培训也可以提拔为军官。经军队院校培训提拔军官不能满足需要时,平时可以挑选优秀士兵经过总部指定的其他训练机构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也可以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入伍,任命为军官;战时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军官服役最高年龄: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师级50岁、军级55岁,大军区副职63岁,大军区正职65岁。作战部队的少数师、军职军官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师、正军职最多不得超过5岁,副军职最多不得超过3岁;在舰艇上服役的营、团级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45岁和50岁;总部机关,大军区机关,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系统、后勤基地和分部、院校、科研单位的师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55岁,副军职军官任职最高年龄为58岁,正军职军官最高任职年龄为60岁;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3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0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岁,少数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因工作需要按任免权限批准可放宽5岁。军官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因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因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应当退出现役作转业、退休、离休安置。军官服现役(或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或者年龄满50周岁以上,本人提出申请,组织批准,可作退休安置。

    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度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每年休假一次。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随军家属可以随调。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军相等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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