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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尤对华战争-第2部分

小说: 尤对华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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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方面定下了一个始终一贯的基本目标,这就是要俄国人离开印度平原和政治上变幻不定的印度城市愈远愈好。但是,他们运用的策略,随着在伦敦和印度负责制定政策的人们的态度而变化,也随着这些人对作为第三因素的中国能起多大作用的看法而变化。当时的边境政策有两大派。一派是前进派,他们主张英国应向前推进,在尽可能远离印度平原的地方去直接挡住俄国的威胁。另一派是温和派,他们指出企图在遥远的、非常艰险的地区建立边界,代价高,风险大,因此提议把英国行使权力的界限确定在比较容易得到接应的地方。他们主张,为了挡住俄国人,最好用第三势力把狮子(英国)和熊(俄国)隔开。可能担任这种角色的有好几个:阿富汗是一个;有时候,象洪扎(Hunza) 
            ' 译者注:即坎巨提 ' 
            这样的小邦看来也差不多。然而,总的说来,在英、俄势力达到这一地区前一个世纪就已在此立足的中国,最适合担当这种角色——假如中国人能够胜任,并且能被说通的话。可是,英国人后来感到这恰恰是难办的事。或许因为中国从同俄国打交道的经验中懂得,边界条约是邻近的帝国手中用以宰割中国领土的利刃。总之,中国对英国谋求确定共同边界的多次尝试都设法回避了。

      英国在西北段的边界政策的历史,是前进派和温和派在伦敦和印度交替得势的历史。不过,这两派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都要划出一条边界线。这是现代国家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对他们的先辈来说,这是陌生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这些先辈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伸展到无人地带就逐步消失了,从而形成一个使双方隔离而不是互相接触的边境。他们对这种情况更熟悉,也觉得更自然。寇松(Curzon)勋爵在本世纪之初说过,“标定边疆的想法,基本上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在古代世界中是没有或是很少有的。”他指出,在本世纪之前,“可以这样说,在亚洲国家中从来没有进行过标界,除非是在欧洲的压力之下,并受欧洲的人员的干预”。可是,疑虑重重的中国,在多数情况下,抵制了或是避开了英国的压力。因此,当中国和印度在二十世纪中叶独立时,在喜马拉雅山的两端仍然有无人地带把双方隔开。双方争吵的产生是由于在那些无人地带需要划定边界线,而对如何划法又不能取得一致。

      在十九世纪,英国方面对西北段同中国的边界并不很关心。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同阿富汗的边界以及被认为在它后面的俄国威胁。几十年来,在这个问题上,官方的态度时而偏向前进政策,时而偏向温和政策。温和派认为,“我们帝国的天然的、不可动摇的边界”是印度河。不过,英国在一八四九年并吞了旁遮普(Punjab)之后,继承了被征服的锡克(Sikh)王国的疆域,把他们的统治推进到开伯尔(Khyber)山口。到了那里后,他们感到帝国的逻辑又指引他们前进到喀布尔(Kabul),或许从那里再前进到赫拉特(Herat)。前进派的战略论点,恐怕没有比寇松勋爵表达得更好的了。他说:

      印度象一座要塞,两边有辽阔的海洋作壕沟,在其他方面有大山作城墙。在那些有时并非不能逾越、而是易于突破的城墙外面,延伸着一条宽窄不等的斜坡。我们不想占领这个斜坡,然而也不能坐视它被敌人占领。让它留在我们的同盟者和朋友手中也行,但是如果我们的对手偷偷爬上斜坡,呆在城墙脚下,我们就得进行干预,因为任其下去,就会越来越危险,可能有一天要威胁到我们的安全……谁要是在印度只把守城堡,而不住远处看,那他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指挥官。

      到了一八八O年,英帝国企图占领在阿富汗那边的斜坡,引起了伦敦方面所抱怨的两次战争,英国“使用了大量兵力,支出了巨额金钱,而原来希望它能成为强盛的、友好的、独立的那个国家却分崩离析了”。前进派因而失势,主张把阿富汗作为缓冲国的温和派在白厅占了上风。英国人放弃了坎大哈(Kandahar),再次撤回到他们由大山构成的城墙以内。问题变为如何稳定阿富汗,解决它同俄国和波斯的边界问题, 
            ' 
            注:阿富汗完全有理由对英国和俄国给它定下来的边界感到满意(当然它们这样做,有它们自己的目的)。英国帮助阿富汗挡住波斯侵入赫拉持;伦敦又同圣彼得堡协议,给了阿富汗一条沿着奥克萨斯河(Oxus)的北部边界,使阿富汗拥有了河南面的一些地区,而如果不是俄、英两国都希望把阿富汗作为缓冲国维持下来,这些地区十之八九是会落入俄国的势力范围的,阿富汗只是对杜兰线不满意。关于阿富汗的边界问题的论述,见蓝姆写的《亚洲的边疆》(Asian 
            Frontiers)。 ' 然后同阿富汗商定阿、英边界;而这是不大好办的。

      当时,英国管辖的界限是沿着山麓丘陵,在它后面就是无法控制、骁勇善战的巴丹(Pathan)部落。英国去侵犯他们,总是要付出很高代价,而又不能得逞。阿富汗人声称他们对那些部落拥有主权,或至少有左右那些部落的能力;用寇松的话来说,阿富汗人爬过了城墙,呆在城墙里面,他们在那里就可以威胁白沙瓦(Peshawar)和印度河以东地区。因此,英国的政策是尽量排斥阿富汗对部落地区的要求。结果在一八九三年签订了一项协定,阿富汗的君主在该协定中接受了英国人沿着山顶所画的边界,这就是因英国谈判代表杜兰(Durand)而得名的杜兰线。

      阿富汗人似乎把杜兰线看作是一种单行道,只朝着英国人一面树立“禁止进入”的牌子,而他们自己却继续越过杜兰线同各个部落打交道。当时英国人无意把管辖权扩展到杜兰线。他们把划定杜兰线当作排除阿富汗人在那里公开出现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作为扩充英国领域的一个步骤。作为边界线来看杜兰线不是一条很好的边界,“从人种上、战略上、地理上来看,都是不合逻辑的”;但是它适合英国的目的。条约使阿富汗承担了远离英国管辖地区的实际界限的义务,而且杜兰线给英国以把柄,在阿富汗对部落地区的影响太大时可以据而提出抗议。俄国一般说来是尊重阿富汗的缓冲地位的。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结束以前,巴丹部落一直是摆在英国人面前的一个问题;然而,杜兰线还是保持下来了。这条线全长一千五百英里,有许多地方已经标了界。 
            ' 
            注:虽然新近出版的词典也还把“标界”(demarcate)和“划界”(delimit)两词当作同义词看待,但是这两个词早已各有不同含义。一八九七年,亨利·麦克马洪把这两个字加以区别,这对于使任何边界的讨论具有明确的概念是有关键意义的。象他后来所说的:“我把‘划界’(delimitation)看作含有用条约或其他方式来确定一条边界线,并且用文字或口头的形式加以明确肯定的意思;而‘标界’(demarcation)则含有在地面上具体地标出边界线,用界桩或其他有形的东西加以表明的意思。”在本书中,这两个词将始终按照这两种不同的含义加以使用。 
            ' 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由一八九三年派往喀布尔的杜兰代表团成员亨利·麦克马洪(Henry 
            McMahon)出色地完成了。关于他,后面还要讲到。

      彪悍的巴丹部落的问题,在十九世纪里使西北边境的阿富汗段成为英国人最感头痛的问题。此外,与新疆和西藏接壤的克什米尔(Kashmir)段也时常引起伦敦和印度的战略家与政治家们的关注。

      克什米尔作为第一次锡克战争的果实之一,在一八四六年落入英国手里。但是,英国无意自己去占领,而宁愿把克什米尔树立起来作为“北部边境的守护者,以避免因并吞它而树敌、花费金钱和增加责任”。(当时的总督认为谁企图并吞克什米尔,就应当“受到惩罚,而不是封官晋爵”。)因此,英国把克什米尔交给了当地多格拉(Dogra)族的统治者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锡克人曾拥戴他为查谟(Jammu)山邦的总督,而他却背叛了锡克人,转而替英国效劳。英国于是制造了查谟…克什米尔邦,把印度教的统治者强加在穆斯林人头上,从而在次大陆的英国权力的两个继承者之间撒下了激烈争吵的种子。这样,正象对边境很敏感的印度总督寇松勋爵所说的,英国人“把战略边界推进到喜马拉雅山的心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阿姆利则(Amristar)条约把古拉伯·辛格置于英国的宗主权控制之下,而辛格本人又是一个雄心不小的帝国缔造者,他在几年前就已经征服了拉达克(Ladakh)小王国。

      位于印度河上游河谷海拔一万二千多英尺的拉达克,直至十世纪还是西藏的一部分。十世纪时,它从西藏分裂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到十四世纪,伊斯兰教征服的浪潮冲到了拉达克,随即退去,到了十六世纪又回来,这个王国当时便成为莫卧儿(Moghul)帝国的藩属。随着莫卧儿帝国的衰微,拉达克人再次主张独立。不过由于他们信奉佛教,又处在拉萨的文化和政治的影响范围内,因此在没有强大的征服者足以使它摆脱西藏的情况下,拉达克趋向于重新归附西藏。所以,在19世纪,认为拉达克是西藏的一部分大体是最妥当的,其地位与西藏高原的河谷地带中的其他小邦十分相似。它们都对拉萨政府有某种从属关系。拉萨政府的权力来自达赖喇嘛的超凡的地位,而由喇嘛寺院组织管辖下的、政教合一的体制加以贯彻。西藏当时毫无疑问是在中国控制之下。

      但是,一八三四年,古拉伯·辛格指挥多格拉族人侵入拉达克,使拉达克归顺于自己,从而也成为旁遮普的锡克统治者的藩属。不仅如此,他们还企图征服西藏使西藏从效忠于北京变为效忠于拉合尔(Lahore)。一八四一年春,多格拉人向前挺进,击溃了派来阻截他们的西藏军队。到夏末,他们占据了一直到包括兰嘎错湖(Rakas 
            Tal)和玛法木错湖(Manasarowar)等圣湖在内的所有地区,使锡克王国同时也控制了一些羊毛产地,很赚钱的开司米羊毛披肩贸易所需的羊毛大部分产自这一地区。印度历史家们一直把这一战役作为赫赫武功来颂扬,并且得意扬场地指出,这次战役是在印度斯坦的天然的高山屏障之外进行的。然而,这位多格拉族的将军轻率地决定在西藏过冬,以致被困于“高达一万二千英尺的冰天雪地之中”,终于全军覆没。接着,西藏人又前往解放拉达克。但在刚要到达列城(Leh)的时候,被古拉伯·辛格的增援部队所挫败。由于双方互有胜负,两军的首领在一八四二年十月签订了一项实际上是互不侵犯条约。它规定双方尊重对方的领土,但并没有规定双方之间的边界,而只是提到“古老的、久已存在的疆界”。这种不精确的提法对西藏人和多格拉人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似乎反映了以下的事实:虽然他们的领域是邻近的,然而并不是明显地接连着的;任何一方要派遣远征军进攻另一方,首先要越过山峦重叠的无人地带。双方对自己的边境在哪里都有一个大致概念,但是,由于双方的边境是隔开的,就没有必要加以明确规定,而且由于双方对地理的概念都是很粗浅的,大概也就难以明确规定。 
            ' 
            注:六年后,一位英国官员奉总督的指示研究一八四二年协议,他竭力否定该协议有任何法律效力。他指出,西藏方面的签字者是“奉命消灭入侵西藏的多格拉人,而不是同他们订立条约”,而且这项“在军事失利的压力下'从西藏人那里'勒索来”的协议,双方政府都没有批准。甚至在这位官员提出上述报告之前,哈定(Hardinge)勋爵就已经单方面地取消了一八四二年协议中据他看来是有损英国利益的那些章节,而这一行动,就等于是废除了整个协议。 
            '  

            历史引言 帝国的界限(2)
      英国对古拉伯·辛格这次未成功的侵犯感到忧虑,怕中国会“把锡克人(古拉伯·辛格是替他们效劳的)入侵中国领土归咎于英国政府的挑动”,从而作出不利于英国的反应。一八四六年,当英国人承认古拉伯·辛格为查谟与克什米尔的大君时,他们就怀有上述忧虑,并且担心“进行掠夺和复仇的欲望”,会诱使他再次进攻西藏,而这次更有可能把英国卷进去。因此,阿姆利则条约不准古拉伯·辛格未经英国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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